我並不提示說,這一點就可以適用於亞里士多德所談到的每一個細節。我所要提示的是,這一點提供了亞里士多德在想象方面的背景,並且代表著(當他著手研究時)他會希望是真實的那種東西。
談過了這些引言之後,就讓我們來考察亞里士多德確實說過些什麼。
在亞里士多德的著作裡,物理學(physics)這個字乃是關於希臘人所稱為「phusis」
(或者「physis」)的科學;這個字被人譯為「自然」
,但是並不恰好等於我們所賦給「自然」
這個字的意義。我們仍舊在說「自然科學」與「自然史」
,但是「自然」其本身,儘管它是一個很含糊的字,卻很少正好意味著「phusis」的意義。
「phusis」是與生長有關的;我們可以說一個橡子的「自然」
(「性質」)就是要長成為一棵橡樹,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是以亞里士多德的意義在使用這個字的。亞里士多德說,一件事物的「自然」
(「性質」)就是它的目的,它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存在的。因而這個字具有著一種目的論的涵義。有些事物是自然存在的,有些事物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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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992
由於別的原因而存在的。
動物、植物和單純的物體(原素)
是自然存在的;它們具有一種內在的運動原則。(被譯作「運動」的這個字,有著比「移動」更為廣泛的意義;除了移動而外,它還包括著性質的變化或大小的變化。)
自然是運動或者靜止的根源。如果事物具有這種的內在原則,它們便「具有自然(性質)」。
「按照自然」這句成語,就適用於這些事物及其本質的屬性。
(正是由於這種觀點,所以「不自然」就用以表示譴責。)自然存在於形式之中而不是存在於質料之中;凡是潛存的血肉就都還不曾獲得它自己的自然(性質)
,唯有當一件事物達到充分發展的時候,它才更加是它自己。整個的這一觀點似乎是由生物學所啟發的:橡子就是一顆「潛存」的橡樹。
自然是屬於為了某種東西的緣故而起作用的那類原因的。這就引到了一場關於自然並沒有目的而只是由於必然而行動著的那種觀點的討論;與此相關,亞里士多德還討論了為恩培多克勒所教導過的那種形式的適者生存的學說。他說這不可能是對的,因為事物是以固定的方式而發生的,並且當一個系列完成的時候,則此前的一切步驟就都是為了這個目的的。凡是「由於連續不斷的運動,從一個內在的原則發源而達到某種完成」
(19b)的東西都是「自然的」。
整個這一「自然」觀,儘管它似乎是很值得稱道地能適用於解釋動物與植物的生長,但在歷史上卻成了科學進步的最大障礙,並且成了倫理學上許多壞東西的根源。就這後一方面而論,它至今仍然是有害的。
亞里士多德告訴我們說,運動就是潛存著的東西正在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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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卷一古代哲學
現。這一觀點除了有許多缺點而外,並且也與移動的相對性不相容。
當a相對於b而運動的時候,b也就相對於a而運動;要說這兩者之中有一個是運動的而另一個是靜止的,這乃是毫無意義的話。當一條狗抓到一塊骨頭的時候,常識上似乎以為狗是在運動而骨頭則是靜止的(直到骨頭被抓住時為止)
,並且以為運動有一個目的,即要實現狗的「自然」
(「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