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條上也正是沈霖的筆記。
薛晉銘連夜從重慶趕往南京,秘密審訊,卻沒想到,從這女學生口中竟審出沈霖早已去世的噩耗——
1941年逃到蘇區之後,重病帶傷的沈霖被一支衛生隊收留,與同在衛生隊做護士的此女結識。不久沈霖也被安排在衛生隊看護傷兵。時常參加衛生隊文藝匯演的沈霖,能歌善舞又美麗,很快被挑去團部做宣傳幹事。這原本令同在衛生隊的女伴們羨慕不已,可是誰也沒想到,沈霖這一走就再也沒回來,只過了兩個月,就聽說她因為漢奸罪名被關押。
又過了半個月,便有人來通知認領遺物,說沈霖已畏罪自殺。
因正值夏天,又有病疫流行,便沒有埋進土裡,直接拉到火化場,最後留了把骨灰,以便日後可以給她家人一個交代。按當地習俗,盛放骨灰的小罈子被安放在附近一座廟裡。
按那女學生的說法,因她跟沈霖曾經同屋,便被派去領回了沈霖僅有的幾件衣物和書籍。其中有一件呢子大衣,她很喜歡,便悄悄留了下來,卻從沒發現,衣服夾層裡竟然暗藏玄機。
那張字條上,寫著沈霖給母親的遺書,只有潦草的一行字。
——「我將以鮮血捍衛尊嚴,以死亡證明清白。媽媽,我愛你。霖霖。」
薛晉銘遣人不惜代價潛入蘇區,在那女學生所說的寺廟裡,果真找到了標名「沈雨林」的骨灰罈,那是沈霖出走之後使用的化名。
苦尋七年,卻等來這樣一個結局。
上天何忍,讓一個美好無暇的女子落得如此下場。
在薛嚴英洛彼時尚淺的記憶力,這個噩耗令霍沈念卿一病不起,足足病了半年,待她稍有起色,已是1949年的夏天……面臨去留抉擇的薛晉銘,問她是走還是留,若她要走,他便陪她遠走高飛;若她要留,他便陪她終老市井。
霍沈念卿決定離開,並立誓有生之年,絕不重履故土,死後魂魄不回,寧可埋骨他鄉。
與故土的親緣維繫,自此徹底斷絕。
漫漫數十年轉眼而逝,血豔豔的紅寶石與白慘慘的骨灰,那樣真實慘烈地擺在眼前,遺物、遺書、遺骨都已找到,沒有人再去懷疑此事的真假,也沒有人再忍心觸碰這段慘烈過往。
直到若干年後,廢宅階前,白茶花下,那一瞬的邂逅。
神秘出現在茗谷的艾默,將已落下數十年的幕布重又揭開,令啟安第一次開始懷疑,懷疑長輩們口中的往事結局,是否還有另一個可能。
「嘀鈴鈴——」
電話鈴聲令沉思中的啟安一驚而起,抬頭髮覺天色已漸白,不覺竟是一夜過去,腕錶上時針已越過清晨六點。
床頭電話鈴聲還在急促地響著,啟安接起來。
「嚴先生,您委託我們尋找的君靜蘭女士,已經找到了。」
第二十六章上
【一九四一年十月陪都重慶】
周遭盡是火焰,血一樣的紅色火焰,卻沒有溫度,冷森森從四面八方迫來,火舌舔上肌膚,寒氣直滲進骨子裡。彷彿是從天而降的爆炸,又彷彿是茗谷里裡外外燃起的大火……
「夫人,夫人?」
念卿猛然驚醒過來,睜開眼,見周媽俯身望著自己,一臉的擔憂,手裡卻端著碗藥。
「夫人做噩夢了吧,看您這一頭的虛汗,我給您拿熱毛巾來。」周媽將藥碗擱下,「藥煎好了,趁熱喝啊。」
黑稠的中藥,燻起一股刺鼻苦味,念卿一向聞不慣,苦笑著推開藥碗,「已經好了,用不著天天喝藥,以後別煎了。」
「那怎麼行。」周媽嚷起來,盯著她還沒恢復紅潤的唇,「您看您這嘴唇,這樣白,都不知道要補多少日子才能把流掉的血補回來,傷成那樣,嚇都嚇死人了,您可別剛一齣院就忘了疼,這藥您要不喝,先生也饒不了我!」非~凡~
念卿搖頭笑笑,起身離開躺椅,傷口牽動處還有一絲隱痛。
周媽忙扶了她,拿起披肩給她搭在身上,嘴裡扔不依不饒,「您再不喝,我可跟先生告狀去了,叫他來守著你喝,正好這會兒先生在院子裡……」
「他回來了?」念卿有些詫異,這才剛過了午後,不到黃昏,怎會這麼早就回家。
周媽答道,「回來好一會兒了。」
念卿看向鏡子裡自己鬢絲鬆散的慵懶模樣,信手理了理頭髮,「怎麼不叫醒我?他人呢?」
「您看書看睡著了,先生不讓吵醒您。」周媽朝樓下努嘴笑道「也正是的,日頭正曬著,先生卻在大太陽底下種花,曬得滿頭大汗,也沒人敢權他回來。」
「種花?」念卿聽得一頭霧水,步出房門,來到走廊欄杆旁,俯身望向花園。
午後陽光明晃晃地照著,樹蔭在庭院裡投下一團團濃翠的影子,大門兩旁的湖石假山下沒有樹木遮蔭,正被陽光曬著,兩個花匠頂了草帽,敞著衫子,在那兒忙得不可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