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他說,「我沒有介意你在那裡出現。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麼原因?」
「你需要大量愛情,而我也許無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戀愛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無法接受那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供不應求。
那一刻,我很想撲在他懷裡,求他收回他的說話,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連最後一點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嚐到被拋棄和拒絕的滋味。原來多少往日的溫柔也無法彌補一次的傷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堅強一點,但辦不到。
「不要這樣。」他安慰我,他有點手足無措。
「除夕之歌的承諾,不會再實踐了,是嗎?」我問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自己會走。」我倔強地離開他的房間,也許從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過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著我。
「幸而你還沒有跟他上床,即使分開,也沒有什麼損失。」迪之說。
「不,我後悔沒有跟他上床,如果這段情就這樣結束,而我們從未有過那種關係,是一種遺憾。」
「我也這樣想。」光蕙說,「好象當年我想和老文康在離別前發生關係一樣。我們都是完美主義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裡,我是一個沒有跟他上過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會懷念我。」我說。
「男人不一定懷念跟他上過床的女人。」迪之說:「難道林正平會懷念我嗎?你們別那麼天真。」
「我不瞭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些什麼。」我說。
「誰叫你愛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難觸控的呀。」迪之說。「不用這樣悲觀。也許過兩天,他會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幾天,我沒有上課,刻意避開他,願望他會牽掛我,但已經五天了,他沒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迴避我。分手後第十四天的黃昏,我們終於在校園遇上。
「你好嗎?」他關切地問我。
我望著他,心頭一酸,淚都湧出來。
他連忙安慰我:「別這樣。」
「你是不是愛上別人?」我問他。
他搖頭。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語。
我行使被拋棄的女孩的權利,使勁地將手上的書本、錢包、所有東西擲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執拾地上的東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說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來,收拾地上的東西。我的生命已經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繼續到楊韻樂那兒學小提琴。本來是為了林方文才學小提琴,如今被拋棄了,應該放棄才對,可是,我捨不得放下他送給我的小提琴,它是我們之間僅餘的一點聯絡。如果我們之間是一首歌。它便是餘韻,是最悽怨的部分。
在楊韻樂那兒,我碰到近視眼。
「你學得怎樣?」他問我。
「很差勁。」
「我也是。」他說,「你不是為了愛情而學的嗎?」
我苦笑。我想起楊韻樂第一天跟我說的話,他說,愛情是很好的動力,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
楊韻樂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勁,走音更厲害。
楊韻樂忍無可忍說:「你拉得很難聽。」
我沒有理會他,使勁地拉,發出非常刺耳的聲音,楊韻樂瞠目結舌,近視眼用雙手掩著耳朵。
我要虐待他們!我要向男人報復。
林方文在除夕送給我的歌《片段》已經流行起來,我常常在電臺聽到,歌說: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
扔到海中,
那麼,我願意,
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氣中盪漾,我們卻從此沉默。
他常常缺課,我不敢缺課,我望著課室門口,痴痴地希望他會出現。當他出現,我們卻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