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失地領主(瓊恩克林頓一)

不該花這麼久的時間,格里夫一邊在羞澀處女號的甲板上踱步一邊告訴自己。他們是不是已經失去了哈爾頓,而得到了提利昂·蘭尼斯特?會不會是瓦蘭提斯人帶走了他?我應該派鴨子跟著他。獨個兒的哈爾頓是不可信的;在賽爾霍利斯讓那侏儒逃跑就證明了這一點。

羞澀處女號被拴在喧鬧長河濱的某個平凡的位置,停在一串多年未離開碼頭的平底小船和漆色華麗的滑稽戲子綵船中間。滑稽戲子們喧鬧而活躍,總是在互相進行辯論演講以及不時地酩酊大醉。

天氣又熱又黏,離開索羅斯後的每一天都是這樣。暴虐的南方太陽直射在福隆泰利斯的熙攘河濱,但炎熱是格里夫最不關心的部分。黃金勇士團駐紮在鎮南三里,比他期待的位置更北,triarchmalaquo帶著五千步兵和一千匹馬到北邊截斷了他們前往delta路的通道。丹妮莉絲·坦格里安在另一個世界,而提利昂·蘭尼斯特……好吧,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如果神降恩慈,蘭尼斯特那難看的腦袋如今正在去往君臨的半路上,但是這侏儒更可能在某個很近的地方活得好好的,酒氣熏天地計劃著什麼新的陰謀。

「哈爾頓到底在什麼該死的地方?」格里夫向萊莫爾夫人抱怨道,「買三匹馬到底要多久?」

她聳了聳肩。「大人,難道將那男孩留在這兒上船不是更安全麼?」

「更安全,的確。更明智,不算。他已經成長為一個男人了,而這是他註定要走的路。」格里夫對這些推諉辯駁已經失去了耐心。他厭惡了躲藏,厭惡了等待,厭惡了提心吊膽。我沒那個時間來提心吊膽。

「這些年為了讓伊耿王子不被發現,我們已經走了非常長的路。」萊莫爾提醒他,「洗淨他的頭髮並宣佈他身份的時刻終將來臨,這我知道,但那並不是現在。不是向一個傭兵軍團。」

「如果harrystrickland的意思是他不贊同,那把他藏在羞澀處女號上不會保護得了他。strickland有一萬劍士可供指揮。而我們有公爵。伊耿滿足成為一個王子的一切要求。strickland和其他人都需要看到這些。這些人都是他自己的手下。」

「這些人是他的手下是因為他們是花錢僱來的。一萬個武裝著的陌生人,加上投機者和隨營者。只要有一個人叛變就能毀了我們。如果雨果的腦袋能換來一個領主的位置,那瑟曦·蘭尼斯特究竟向真正的繼承人付出什麼才能得到鐵王座?你不瞭解這些人,大人。距你上一次與黃金勇士團同騎已經過了很多年,而你的老朋友已經死了。」

「黑心」。上次格里夫離開他時,米斯·託因是如此具有活力,實在難以接受他已經去世了。長杆上的金頭顱,「無家者」harrystrickland取代了他的位置。萊莫爾並沒有錯,他明白。無論他們的父親或祖父是不是來自維斯特洛的流亡者,如今黃金勇士團的人都是傭兵,而任何傭兵都不值得信任。就算這樣……

前一晚他再次夢見了石堂鎮。獨自一人手持著劍,他挨家挨戶地跑過,砸碎門,衝上樓梯,從一個屋頂跳到另一個屋頂,耳中鳴響著遠處的鐘聲。銅鐘與銀琴的聲音貫穿頭顱,令人發狂的噪音越來越響,令他頭痛欲裂。

鳴鐘之戰後已經過去了十七年,但那些鐘聲仍在他腹中絞結。其他人也許會聲稱是因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畔倒在勞勃的戰錘下而導致了王國的落敗,但是如果在石堂鎮獅鷲就殺死了雄鹿的話三叉戟河之戰就不會發生。那天鐘聲殺了我們所有的人。伊利斯和他的皇后,多恩的伊莉亞和她的小女兒,七大王國的每一個真正的男人和忠誠的女人。還有我的銀王子。

「計劃是隻當我們和丹妮莉絲女王匯合後才能宣佈伊耿王子的存在。」萊莫爾說著。

「那是在我們以為那女孩要回到西方的時候。我們的真龍女王已經將這個計劃燃為灰燼了,也謝謝潘託斯的那個胖蠢貨,我們抓到了她的龍尾巴然後讓我們的手指都燒成了骨骸。」

「也不能指望伊利里歐會知道那女孩會選擇留在奴隸灣。」

「那也比期待他知道那乞丐王年紀輕輕就會死,或者卓戈卡奧會跟著他一起進墳墓那些事情多不了多少。那胖子所預期的事情基本都不會發生。」格里夫用戴著手套的手拍著他的長劍柄,「我曾聽從那胖子的樂曲起舞多年,萊莫爾。那對咱們有什麼好處?王子已經成年了。他的時間正在——」

「格里夫,」yandry大聲喊道,聲音響過戲子們的鈴響,「哈爾頓回來了。」

的確。這位「半學士」看上去又熱又髒,就像是他徒步從水濱走到了碼頭。汗水將他的細麻布長袍腋下浸出兩個深色的圈,而他的長臉看上去就和在賽爾霍利斯他回到羞澀處女號上坦白那侏儒不見了的時候一樣酸楚。不過他牽著三匹馬,那就是一切了。

「把男孩帶過來,」格里夫對萊莫爾說,「看他已經準備好了。」

「照你說的辦。」她不快地應道。

就這樣吧。他已經喜歡上了萊莫爾,但那不代表他就需要得到她的同意。她的任務是指引王子信仰的真義,而她已經完成了任務。但依靠眾人禱告並不能讓王子登上鐵王座。那是格里夫的任務。他已經辜負了雷加王子一次。他不能辜負王子的兒子,當他依然還活著時。

哈爾頓帶來的馬沒能讓他滿意。「這是你能找到最好的馬?」他向「半學士」抱怨道。

「是的,」哈爾頓怒氣衝衝地說,「而你最好也不要問它們花了我們多少錢。多斯拉克人渡河後,福隆泰利斯一半的老百姓都決定很快要離開,所以馬的價錢一天比一天貴。」

我應該自己去的。賽爾霍利斯之後,他發現很難像從前那樣信任哈爾頓。他讓那侏儒用巧舌矇騙了他。讓侏儒獨自晃盪進妓院而他像個白痴一樣在廣場徘徊。妓院主堅持說那個小矮人被個劍士帶走了,但是格里夫始終不確定他能相信這個說法。小惡魔是足夠聰明來密謀自己的逃跑的。妓女們說的那個抓走他的醉漢也很可能是他自己僱來的。我也該感到羞愧,當那侏儒將自己擋在aegon和石人之間後,我就放鬆了戒備。我該在第一次見到他時就割了他的喉嚨。

「我想它們會做得夠好的。」他對哈爾頓說,「營地往南邊只有三里地。」羞澀處女號帶他們去那兒會更快,但是他不想讓harrystrickland知道他和王子曾去過哪兒。他也不喜歡遊過淺灘然後爬上某個泥濘河濱的情景。那種途徑可能適合一個傭兵和他的兒子,但絕不適合一位偉大的領主和他的王子。

當少年與身邊的萊莫爾夫人一起從船艙裡出現時,格里夫仔細從頭到腳地審視他。王子佩帶著劍和匕首,穿著擦得鋥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鑲血紅緞邊的黑色大氅。他的頭髮洗過剪過並剛染成了深黑的藍色,他的眼睛看起來同樣的藍。他的喉頭繫著用黑鐵串起的三個巨大方形紅寶石,那是來自伊利里歐總督的禮物。紅與黑。龍的色彩。那很好。「你看起來正是個王子的樣子。」他對男孩說,「你爸爸如果看到你一定會感到自豪。」

年輕的格里夫用手指梳理著他的頭髮。「我覺得這藍色真噁心。我們應該把它洗掉。」

「很快。」如果頭髮恢復原樣,格里夫也會很高興,雖然他曾經的紅髮已經變灰。他拍拍少年的肩膀。「我們走了嗎?你的軍隊正在等待你的到來。」

「我喜歡這個說法。我的軍隊。」一個微笑在他臉上一閃而過,「不過他們是嗎?他們是傭兵。尤羅警告過我不能相信任何一個傭兵。」

「那說得有道理。」格里夫贊成道。如果還是「黑心」在指揮的話也許就會不一樣,但米斯·託因已經死了四年了,而「無家者」harrystrickland是個完全不同的人。不過他不會告訴男孩這些。侏儒已經在他的小腦袋裡種下了足夠多的疑慮。「不是任何人都像他看起來的那樣,而作為王子特別要小心謹慎……不過過於謹慎的話,疑心也會害了你,會讓你憂慮而膽怯。」伊利斯國王就是這麼個人。最後,甚至雷加王子都很清楚這一點。「你如果折中的話會做到最好。讓人們用忠實的服務贏得你的信任……而當他們這麼做時,要慷慨而大度。」

男孩點頭:「我會記得的。」

他們給了王子三匹馬中最好的那匹,一頭大灰騸馬,顏色淡得幾乎像白色。格里夫和哈爾頓騎著小些的兩匹在他左右。去南方的路沿福隆泰利斯的白牆有半里好路。然後他們離開了城市,沿著羅伊達畔彎彎曲曲的路穿過柳樹叢和罌粟花地,騎經一座高大的木頭磨坊,它的風車葉轉動時發出老骨頭一樣的聲響。

太陽西斜時他們到達了黃金勇士團的營地。那是一個連亞瑟·戴恩都會承認的軍營——佈局緊湊、整齊有序、防禦良好。繞著營地挖了一道深壕溝,裡面插著鋒利的木樁。帳篷分列排開,中間隔著寬闊的大道。公共廁所安置在河邊,以便水流沖走廢棄物。馬棚在北邊,而在它們前面,兩打大象在河邊吃草,用它們的鼻子扯下蘆葦。格里夫帶著讚許的眼光瞥了一眼這些灰色巨獸。維斯特洛沒有一匹戰馬能夠對抗它們。

高聳的金布軍旗在繞營地邊線的長杆上拍打著。在它們下面,武裝齊備的哨兵帶著矛和十字弓巡邏,檢視每一條來路。格里夫曾害怕勇士團在harrystrickland的指揮下會變得鬆散,他從前看起來更注重廣交朋友而不是強迫紀律;但是似乎他的擔憂都是多慮了。

在大門口,哈爾頓對守衛官說了些什麼,然後一個人被派跑著去找指揮官。當他回來時,他看上去和格里夫上次看到他時一樣醜。一個大腹便便、步履蹣跚的大個男人,這個傭兵臉上帶著十字縫線的舊傷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過而左耳已然不見蹤影。「佛花,他們升你做指揮官了嗎?」格里夫說,「我以為黃金勇士團是有標準的。」

「那標準比這還糟,你這小個。」福蘭克林·佛花說,「他們還封我為騎士。」他用手臂攬過格里夫,給了他一個能讓人骨折的擁抱。「你看起來真可怕,甚至是一個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這麼糟。藍頭髮,是嗎?harry說你要來的時候,我差點拉褲子裡了。然後,哈爾頓,你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興見到你。你還那麼獨來獨往嗎?」他轉向年輕的格里夫,「然後這個是……」

「我的隨從。小夥子,這是福蘭克林·佛花。」

王子點點頭示意知曉。「佛花是私生子用的姓。你來自河灣地。」

「對嘍。我媽是果酒廳的洗衣婦,直到有一天某個老爺的兒子強姦了她。讓我成了某種佛索威家的爛蘋果,這是我的看法。」佛花透過門向他們招手,「跟我進來吧。strickland已經把所有軍官都召進帳篷了。軍事會議。該死的瓦倫提斯人正敲著矛質問我們的目的。」

黃金勇士團的人正在他們的帳篷外玩著骰子,喝著酒,並拍趕著蒼蠅。格里夫想知道他們中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誰。肯定夠少。十二年是很長一段時間。甚至與他並肩騎馬的人都不一定能認出他是逃亡的火紅鬍子瓊恩·克林頓,如今他是滿面皺紋,沒有蓄鬍而染著藍髮的傭兵格里夫。至今大部分人都認為,克林頓在偷竊戰鬥資金後丟臉地被趕出了勇士團,然後在里斯醉酒而死。謊言的恥辱仍在他胃中停留,但是瓦里斯堅持說那是必要的。「我們不想要關於勇敢的放逐者的任何歌謠。」太監用他裝腔作勢的聲音咯咯笑著,「那些英勇死去的人被久久懷念,而小偷、醉鬼和懦夫很快就會被忘卻。」

一個太監懂什麼男人的名譽?格里夫為了那男孩一直按照蜘蛛的計劃執行著,但是並不意味著他會喜歡多少。讓我活得足夠久,能夠看到這孩子坐上鐵王座,而瓦里斯會為這輕侮付出更多一點。然後我們來看看誰很快就會被忘卻。

總指揮的帳篷是用金布做成的,圍著一圈插著鍍金頭顱的長矛。其中一個頭顱比其它的都要大,畸形怪狀。在它下面是第二個頭,大不過孩子的拳頭。畸形maelys和他不知名的兄弟。其他的頭顱與他們相同,雖然有幾個因為被殺時的擊打而碎裂開來,而有一個有著排排尖牙。「哪個是米斯?」格里夫發現自己在問。

「那邊。最後面。」佛花指出,「等等。我要通報你的到來。」他鑽進帳篷,將格里夫留下,注視著自己老友的鍍金頭顱。米斯·託因活著時如同罪惡一般醜陋。他著名的祖上,歌手們傳唱的黑暗勇猛的特倫斯·託因,臉都長得非常漂亮以至於皇后都不能拒絕他;但是米斯是由一對招風耳、一個歪下巴和瓊恩·克林頓所見過最大的鼻子組合起來的。不過當他向你微笑時,這些都無關緊要了。「黑心」,他的人給了他這個名字,因為他盾牌上的紋章,米斯愛這個名字以及它所暗示的一切。「一個總指揮應該被人畏懼,無論是朋友還是敵人。」他有一次坦白說,「如果人們認為我冷酷無情,那麼這樣更好。」真相倒不如此。託因骨子裡就是個士兵,但是他雖然兇猛卻也公正,就像父親一樣對他的手下,而且對被放逐的瓊恩·克林頓大人總是十分慷慨。

死亡奪走了他的雙耳,他的鼻子,和他所有的親切。微笑留了下來,變成了一個金光閃閃的露齒冷笑。所有的頭顱都在冷笑,甚至是中央高矛上的bittersteel。他笑什麼?他戰敗獨自而死,一個在異國被擊潰的男人。在他的亡床上,伊戈爾·河文爵士著名地下令讓他的人煮熟他的頭,蘸上金子,將在以後過海重取維斯特洛時將它放在隊伍前方。他的繼任者也效仿了他的榜樣。

瓊恩·克林頓也許會是那些繼任者之一,如果他不這麼逃亡了的話。他在勇士團呆了五年,從列兵一路升為託因的右手榮位。如果他留下了,他也許會在米斯·託因死後成為他們所追隨的物件,而不是harrystrickland。但格里夫不後悔自己選擇的路。當我回到維斯特洛,就不會成為另一個長杆上的頭顱了。

佛花走出帳篷:「進來吧。」

他們走進去的時候,黃金勇士團的高階軍官們紛紛從營凳摺椅上站了起來。老朋友們用微笑與擁抱歡迎格里夫,新人們表現得更為正式。不是所有的人都樂於看到我,他們會讓我相信這一點的。他感到某些微笑之後的刀子。直到最近,他們大部分人都仍相信瓊恩·克林頓大人正安安穩穩地躺在他的墳墓裡,無疑很多人都覺得這對他——一個偷竊自己戰友的人來說是個不錯的地方。如果自己是他們,格里夫也許會有同樣的想法。

福蘭克林爵士作了介紹。一些傭兵隊長有著私生子的姓氏,就像佛花一樣:河文、希山、石東。其他人擁有一些在七大王國曆史上曾經著名的姓氏;格里夫數了數,有兩個來自史壯斯家族、三個來自培克家族、一個來自穆德家族、一個來自mandrake家族、一個來自羅斯坦家族、以及一對來自cole家族的。並不都是純種,他知道。在自由兵團中,一個人可以隨心所欲的稱呼自己。無論姓什麼,傭兵總是以粗俗著稱。就像部隊中的很多人,都把他們到處征戰得來的財富全數掛在身上:鑲寶石的劍、雕花的盔甲、沉重的頸環,而好的綢子衣服就算是比較突出的了。而每一個人都戴著的金臂環都來自各位領主老爺的贖金。每個臂環代表著在黃金勇士團服役的一年。marqmandrake,有著一張滿是痘疤的臉,一側臉頰上還有一個因燒掉奴隸標誌而留下的洞,還戴著一串金骷髏。

不是每一個軍官都是維斯特洛大陸後裔。blackbalaq,一名白髮的盛夏群島人,皮膚像煤炭一樣黑,指揮勇士團的弓箭手,在「黑心」時代就是如此。他穿著一件綠色和橙色的羽毛大氅,看起來很華麗。形容枯槁的瓦倫提斯人gorysedoryen接替strickland成了軍資官。一張豹皮從一側肩膀垂下,血紅的頭髮在肩上油亮打卷,不過他的尖尖的鬍子是黑色的。新任情報官格里夫並不認識,一個名叫lysonomaar的里斯人,有著淡紫色的眼睛和白金色的頭髮,嘴唇會讓妓女都感到嫉妒。第一眼看去時,格里夫差點把他當成一個女人。他的指甲塗成了紫色,而他的耳環上垂著珍珠和紫水晶。

幽靈和扯謊者,格里夫一邊看著他們的臉想。來自遺忘之戰、輸掉之役、失敗叛亂的歸魂,失敗者、失勢者、恥辱者和被剝奪繼承權的人的兄弟會。這就是我們最好的希望。

他轉向harrystrickland。

「無家者」harrystrickland看起來不太像個戰士。肥胖,大圓腦袋,淡灰色雙眼,以及被他梳到一邊以掩蓋禿頭的薄薄頭髮,strickland坐在一張摺椅上,雙腳泡在一桶鹽水裡。「你要原諒我沒有起身歡迎你。」他以迎接的口氣說道,「我們的行軍令人疲倦,而我的腳趾很容易長水泡。這是個詛咒。」

這是虛弱的象徵。你聽起來就像個老女人。strickland家族從黃金勇士團成立之初就是其中一個部分,harry的曾祖父在第一次黑衣人叛亂時跟隨黑龍而丟了自己的領地。「四代人的財富。」harry會這麼自誇,就好像四代人的逃亡和潰敗有什麼好自豪的一樣。

「我可以為你製作一種藥膏來解決這個問題。」哈爾頓說,「裡面有種礦物鹽能夠讓你的皮膚強韌。」

「你真好心。」strickland向他的隨從點點頭,「watkyn,給我們的朋友拿酒。」

「謝謝,不過不必了。」格里夫說,「我們喝水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