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銅喇叭高奏,攪動了黃昏憂鬱寂寞的空氣。喬斯敏·派克頓應聲而起,一邊摸索主人的劍帶。
這孩子有本能。「土匪是不會吹喇叭預報的,」詹姆告訴他,「無須拿劍。這一定是我表弟,新任西境守護駕到。」
他走出帳篷時,來客已紛紛下馬,包括六名騎士、第四十十名騎兵和馬弓手。「詹姆!」一名身穿鍍金鎖甲與狐皮披風、鬍子拉碴的男人大吼,「你瘦了,那麼蒼白!還蓄了鬍子!」
「這點毛嗎?和你相比,小巫見大巫嘍,老表。」達馮爵士豎立的鬢須長滿整個下巴,濃厚有如樹籬,頭上是一窩黃色亂髮——被那頂他剛摘下來的頭盔壓得扁扁的。在滿臉毛髮中,擠出來一隻獅子鼻和一對炯炯有神的淡褐色眼睛,「嘖,嘖,你的剃刀被土匪偷了嗎?」
「我發過毒誓,為父報仇之前,決不修面,」達馮·蘭尼斯特的模樣像獅子王,語氣卻十分隨意,「但很遺憾,那少狼主先我一步幹掉卡史塔克,剝奪了我復仇的權利。」他把頭盔遞給侍從,用手指狠狠梳理被壓得不成形的頭髮。「結果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了這些毛。夜裡越來越冷,正如大樹需要葉子,多幾根毛可以保持溫暖。而且吉娜姑媽說我的下巴像塊磚,哈!」他雙手抓住詹姆的胳膊。「囈語森林之後,我們都很為你擔心,聽說史塔克的冰原狼撕開了你的喉嚨。」
「你為我大哭一場,老表?」
「半個蘭尼斯港都在哀悼——女人的那一半。」達馮注視著詹姆的斷肢。「不過這是真的,那幫雜種要了你用劍的手。」
「抱歉,我有了一隻新手,純金打造。其實單手有很多好處,比方說害怕打翻杯子出醜,就得少喝酒,再比如上朝時我也不大會撓癢癢摳屁股了。」
「哈哈,有道理,搞不好哪天我把自己的手也切掉。」表弟大笑。「凱特琳·史塔克乾的?」
「瓦格·霍特乾的。」這些事怎麼流傳出去的?
「科霍爾人?」達馮爵士啐口唾沫,「去他媽的勇士團!我告訴你父親,我可以為他下鄉徵集糧秣,但他拒絕了我,堅持派傭兵。他說,有的任務適合獅子,但搶劫還是交給山羊和瘋狗。」
泰溫公爵確實是這麼說的,詹姆清楚,父親的話聲猶在耳。「進來吧,老表,我們談談。」
加列特已點起火盆,燃燒的煤炭讓帳內熱氣騰騰。達馮爵士抖開披風,扔給小個子盧。「你是派柏家的吧,孩子?」他嚷道,「長得真矮。」
「我是林斯·派柏,願為大人效勞。」
「我曾在團體比武中把你老哥打得很慘。那蠢東西也是個矮子,我問在他盾牌上跳舞的裸體少女是不是他妹妹,他便勃然大怒。」
「那是我們家族的紋章,我和我哥沒有姐妹。」
「真可惜,紋章上的女人的乳頭頂漂亮。男人怎麼會躲在裸女後面呢?活見鬼,我每敲你老哥的盾牌一下,就覺得自己不像個堂堂正正的騎士。」
「夠了,」詹姆笑道,「你出去吧。」皮雅正為兩位蘭尼斯特溫酒,並用勺子攪拌酒罐。「我需要了解確切情況。」
表弟聳聳肩,「無休無止的圍困。黑魚坐在城堡裡面,我們坐在城堡外面。說實話,真他媽無聊。」達馮爵士拉過一張摺椅坐下。「徒利認死了當縮頭烏龜,連一仗都沒打過。結果呢,結果佛雷家的人根本緊張不起來,淨他媽添亂,比方說那個萊曼,除了喝酒啥都不幹,噢,艾德溫就更糟糕了,他沒他老爸那麼胖,肚子裡卻淨裝些壞水,活像個膿包。至於咱們的艾蒙爵士……噢,不不,該叫艾蒙老爺,七神保佑,怎麼給了他這個頭銜……咱們的新任奔流城伯爵每天喋喋不休地指導我如何攻城。他要我拿下城堡,但又不準傷它一根毫毛,因為這是他的領地。」
「酒好了嗎?」詹姆扭頭問皮雅。
「好了,大人。」女孩說話時,刻意用手掩住嘴巴。小派把酒放在鍍金盤子上端來,達馮爵士摘下手套,抓起一杯,「謝謝你,孩子。你又是誰呢?」
「喬斯敏·派克頓,願為大人效勞。」
「小派是黑水河上的英雄,」詹姆插嘴,「殺了兩個騎士,還抓了兩個。」
「你一定比外表看上去更危險,小子。那是鬍子嗎,還是你忘了洗臉?聽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老婆會長鬍子。你幾歲了?」
「十五歲,爵士先生。」
達馮爵士噴口鼻息,「你知道什麼叫英雄,詹姆?就是年紀輕輕便一命嗚呼,把美女留給我們這號人的蠢貨。」說罷,他將杯子扔還給侍從。「再來一杯,我就會叫你英雄了,小子。我口渴。」
詹姆用左手舉起自己的酒杯,喝了一口。一股熱氣頓時在胸膛擴散開來。「看來這幾位佛雷令你深惡痛絕,萊曼、艾德溫、艾蒙……」
「還有瓦德·河文,」達馮說,「名副其實的婊子養的。他痛恨自己是個雜種,更恨別人不是雜種。除此之外嘛,派溫爵士正常些,至少可以忍受,不過他們家的女人也都不像話。據說我得迎娶她們中的一位。順帶一提,這事兒你父親本該跟我商量商量。我老爹在牛津過世前,替我向派克斯特·雷德溫求了親,你曉得嗎?他們家的嫁妝很豐厚……」
「黛絲梅拉?」詹姆笑了,「你喜歡雀斑臉哪?」
「要我在佛雷和雀斑臉之間選的話,嘿嘿……瓦德大人一半的種長得都像黃鼠狼。」
「一半?乖乖,我才在戴瑞城見識過藍賽爾的老婆。」
「諸神在上,是‘門房’阿麗,對吧?我簡直不敢相信藍賽爾竟挑了她。那小子有毛病啊?」
「他變虔誠了,」詹姆吐露,「不過挑老婆這事還真怨不了他。阿蕊麗夫人的老媽是戴瑞家的人,我叔叔認為阿麗能幫藍賽爾穩定戴瑞領地的民心。」
「怎麼穩定,靠操她嗎?你知不知道她那‘門房’的外號是怎麼得來的?他們說她會為每個靠近的騎士開啟城門。哈,藍賽爾應該去找武器師傅為自己打造一頂綠頭盔才是。」
「不需要。咱們的老表已前往君臨,宣誓為總主教服務。」
即便詹姆告訴他藍賽爾要當雜耍藝人肩上的猴子,達馮爵士也不會更吃驚了。「這不是真的吧?你一定在跟我開玩笑。門房阿麗的本事哪兒那麼大,居然讓那小子……?」
實際上,當詹姆告別阿蕊麗夫人時,她只是輕輕哭泣,眼睜睜看著藍賽爾解除婚約,並任李勒·克雷赫安慰自己。然而教詹姆擔心的並非她的眼淚,而是庭院裡她親戚們的神情。「希望你不會悔婚,老表,」他告訴達馮,「佛雷家的人把婚約看得極重,我不想再讓他們失望了。」
達馮爵士哼了一聲,「放心,我會把我的黃鼠狼娶回家,我很清楚羅柏·史塔克的下場。就艾德溫透漏的情況來看,我最好是挑個還沒初潮的女孩,否則遲早會發現自己在吃黑瓦德的殘湯剩羹。我敢打賭,他上了門房阿麗很多次,或許這可以解釋藍賽爾的古怪行為和他父親的反應。」
「你見過凱馮爵士?」
「是啊。他西歸途中路過大營。我邀他協力攻城,卻被一口回絕。他一直悶悶不樂,不曉得想些什麼,雖然面子上挺照顧大夥兒,但態度冷冰冰的。我對他發誓,我沒想當這個西境守護,榮譽理應屬於他,他卻說自己對我沒有半點意見——從他的口氣裡,你可聽不出來。他在這裡待了三天,對我說的話不超過三句。唉,他留下就好了,那樣不僅我能借重他,而且我們的佛雷朋友決不敢像怠慢我一樣怠慢凱馮爵士。」
「怎麼回事?」詹姆問。
「怎麼回事,這從何說起呢?好吧,當我忙著建造撞錘和攻城塔的時候,萊曼卻修了一座絞架。每天清晨,他都會把艾德慕·徒利帶上去,用繩索套住脖子,威脅說除非城堡投降,否則就吊死他們的公爵。黑魚對他的鬧劇漠不關心,弄他下不了臺,只能天天早上把艾德慕帶上去,晚上又放下來。對了,你知道艾德慕的老婆懷孩子了嗎?」
啊?「難道說經歷紅色婚禮之後,艾德慕還有閒情雅緻睡她?」
「他是在紅色婚禮進行時開她苞的。蘿絲琳是個可愛的小東西,半點也不像黃鼠狼,而且奇特的是,她竟真喜歡上了艾德慕。派溫聽見她祈禱自己生女兒。」
詹姆思考半晌,「原來如此,若艾德慕有了兒子,瓦德大人就不需要他了。」
「正是。咱們的姑丈艾蒙爵……呃,艾蒙老爺,又說錯了……堅持要立即吊死艾德慕。徒利公爵存在的事實讓他如鯁在喉,同樣他也不希望生出另一個。他天天跑來要求我讓萊曼爵士玩真的,簡直不厭其煩,加文·維斯特林大人則堅決反對——他老婆被黑魚扣在城內,外加他們家三個患兒,他害怕一旦佛雷家吊死艾德慕,徒利家就會報復到他頭上。他女兒曾是少狼主的老婆呢。」
詹姆見過簡妮·維斯特林,但已記不得對方的長相。她一定很漂亮,因為她一人便覆滅了一個王國。「布林登·徒利決不會對孩子下手,」詹姆向表弟擔保,「他外號黑魚,心可不黑。」他開始明白為何僵持不下了。「講講你的部署,老表。」
「我軍將城堡圍得水洩不通。萊曼爵士率佛雷家的人馬駐於騰石河北;紅叉河南岸由艾蒙老爺負責,佛勒·普萊斯特爵士率你的舊部也歸他節制,外加紅色婚禮後倒戈的三河諸侯——我必須承認,他們中很多人並不高興,幸好到目前為止,其反感只悶在心裡;麗河之間是我的大營,直面護城河與奔流城的大門。對了,我們在紅叉河上設定了攔阻堤壩,在城堡下游,由曼佛利·宇和雷那德·魯特格爾負責,確保沒人能自水路逃脫。我還準備了若干漁網,交給他們在閒暇時多撈幾條魚回來。」
「這麼說,能餓降奔流城嘍?」
達馮爵士搖搖頭,「黑魚早把與防禦無關的閒雜人等統統趕出城,並將城外搜刮一空。他目前儲存的糧草估計能支撐整整兩年。」
「那我們呢?」
「只要河裡有魚,我們還撐得住,然則馬兒怎麼辦,我就不知道了。佛雷家源源不斷地把糧草從孿河城運來,然而萊曼爵士聲稱他連自己人都滿足不了,要我軍另想辦法。我派去徵集的人有一半沒回來,有的當了逃兵,有的被吊死在樹上。」
「我前天見過這場面。」詹姆說。是亞當·馬爾布蘭的斥候發現的,一棵碩大的蘋果樹上,吊滿臉色發黑的屍體。他們都沒穿衣服,各人嘴裡咬一個蘋果。無人帶傷,顯然事先都投降了,結果卻像尖叫的豬一樣死去。見此狀況,壯豬勃然大怒,發下毒誓要殲滅這幫侮辱士兵的匪徒。
「或許是土匪幹的,」詹姆把話說完後,達馮猜測,「或許不是。北軍的小股殘餘仍在四處遊蕩,而且依我看,河間地這幫領主即便彎下了膝蓋,他們內心裡……還是向著狼的。」
詹姆瞥瞥自己的兩名小侍從,他倆圍在火盆邊,假裝沒聽見。林斯·派柏與加列特·培吉都是三河諸侯的子嗣,他喜歡上了他們,如果有一天不得不把他們交給伊林爵士,他會很難過的。「絞繩聽起來是唐德利恩的主意。」
「閃電大王並非唯一會扎繩子的人,我也不想只盯住貝里伯爵。流言紛飛,他一會兒在這裡,一會兒在那裡,到處都有他的蹤影,但每每派軍圍剿,他的隊伍又像露水般融化。三河諸侯在暗中協助他,這毫無疑問,真令人難以置信,他們居然協助一個該死的邊疆的伯爵!前一天你聽說他死了,第二十天傳來的訊息卻稱他是不死之身。」達馮爵士放下酒杯。「我的斥候報告說河間地各處高地夜晚會有火光,多半是訊號……這幫傢伙簡直把我軍給反包圍了。村莊內夜裡也在燒火,似乎用來表達對某位新神的崇拜……」
並非什麼新神。「索羅斯追隨唐德利恩,就那個以前常跟勞勃對飲的密爾胖和尚。」金手放在桌上,詹姆伸手碰了碰它,看著黃金反射陰暗的火光。「情非得已時,我們可以發動大掃蕩,把唐德利恩揪出來,但首先得解決黑魚。必須讓他搞清楚,他的事業已經失敗。你沒和他談判嗎?」
「萊曼爵士自告奮勇去談過。他喝得半醉,騎到城門前,大聲叫囂威脅。黑魚往城垛上站了站,但不願在這麼個蠢人身上浪費時間,他一箭射中萊曼胯下戰馬的屁股,馬兒把佛雷甩在泥地裡,笑得我喘不過氣,連尿都快笑出來了。哈哈,我在城上的話,一定會射穿萊曼那隻懂得撒謊的喉嚨。」
「看來去談判時我得戴上護喉甲了,」詹姆似笑非笑地道,「我準備提出優厚條件。」倘若他能不流血地奪取奔流城,便算不上拿起武器反對徒利家族。
「你儘可以去試,大人,但我認為只是浪費口水。我們別無選擇,唯有強攻。」
從前,或者說不久之前,詹姆會毫不遲疑地贊同表弟的辦法。畢竟,他不可能坐等兩年,以便把黑魚餓出來。
「無論怎麼做,都得立刻動手,」他告訴達馮爵士,「我需要儘快返回君臨,回到國王身邊。」
「是,」表弟道,「我知道你姐姐需要你。她怎麼把凱馮趕走了?我一直以為她會任命他當首相。」
「他不肯接受。」他不像我,他不是瞎子。
「論資格,凱馮或者你才該擔任西境守護。我提醒你,這並非說我不喜歡這份榮譽,但表叔的年齡有我兩倍大,指揮經驗也遠遠比我豐富。我希望他弄清楚我從未爭奪過這份榮譽。」
「他很清楚。」
「瑟曦怎麼樣?還像以前那麼標緻嗎?」
「她美麗動人,」反覆無常,「金光燦燦,」然而虛偽。昨晚他夢見姐姐跟月童做愛,於是便宰了弄臣,還用金手把姐姐的牙齒打成碎片,就像格雷果·克里岡對可憐的皮雅乾的那樣。在夢中,詹姆總是有兩隻手,其中一隻雖是金制的,但運用自如。「早一天解決奔流城,我便能早一天回到瑟曦身邊。」到時候該怎麼做,詹姆便一點頭緒也沒有了。
在西境守護告辭之前,他們又談了一個鐘頭。談完後,詹姆戴上金手,披掛褐色披風,前去視察營地。
說實話,這才是他喜歡的生活。在沙場上,走在士兵中間,比待在宮中舒服多了。部下都很愛戴他。一堆營火前,三名十字弓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一名年輕騎士則請他指導如何防禦戰錘攻擊。他沿河向下遊漫步,看見兩個洗衣婦騎在兩個大兵肩上,於淺灘上比武。那兩個女孩喝得半醉,衣裳不整,嘻嘻哈哈笑著去抓對方凌亂的衣服,而其他十幾個士兵圍著加油助威。詹姆為甜嘴拉夫背上的金髮女子下注一個銅星,結果這對組合顛覆在蘆葦叢中,使他輸了錢。
河對面,狼群仍在嗥叫,凜冽的秋風穿過柳樹叢,枝條翻騰,低語沉吟。詹姆發現伊林·派恩爵士獨坐在帳篷外,拿油石磨劍。「來。」他說,沉默的騎士便站起來隨他走,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他享受這樣的時刻,詹姆意識到,每天晚上都能羞辱我,他感到很滿意,甚至比殺了我更滿意。詹姆相信自己正在提高,然而進度過於緩慢,代價十分高昂。在鐵甲、羊毛外套與皮甲下面,詹姆·蘭尼斯特的肌膚就是一面由創口、割痕與淤傷拼成的織錦。
他們牽馬離開營地時,哨兵上來盤問,詹姆用金手拍了拍對方的肩膀,「好好站著,外面有狼。」接著兩人沿紅叉河騎到一個被燒燬的村落,他們下午曾於此路過。就在這裡,兩人進行日常的午夜比劍,周圍是燒焦的石頭和冷硬的灰燼。有一段時間,詹姆竟然佔到上風,似乎從前的技藝又統統回來了——他允許自己這麼想,或許今天該輪到派恩遍體鱗傷地回去睡覺。
伊林爵士似乎讀到了他的想法。他懶洋洋地擋下詹姆的攻擊,隨即迅猛反擊,把詹姆驅趕進河裡,使他的鞋子陷進了溼泥。於是須臾之間,詹姆便已雙膝跪地,劍被打飛,沉默的騎士則用劍抵住他咽喉。月光照耀下,派恩臉上的麻子活像一個個坑,他又發出那種似乎是嘲笑的粗嘎聲音,把劍往上抬,一直抬到詹姆的嘴唇。最後才退開一步,收劍回鞘。
我倒不如背個婊子,去跟甜嘴拉夫比武,詹姆一邊把金手上的泥巴抖掉,一邊想。他心裡有股衝動,直想把這隻沒用的手扯下來,狠狠地扔進河裡,丟個無影無蹤。但這沒用,也不可能讓左手變強。伊林爵士走回馬兒旁邊,留他一個人找鞋子。媽的,至少我不是瘸子。
最後一天的路程陰冷多風,秋風一刻不停地刮,光禿禿的褐色樹林裡枝椏婆娑,紅叉河邊的蘆葦被壓彎了腰。即便穿著御林鐵衛那套白羊毛的冬季服裝,詹姆仍能感覺到寒風冰冷的利齒。表弟達馮爵士騎在他身旁,一直走到太陽快落山,方才看見位於騰石城注入紅叉河的三角洲尖端的奔流城。徒利的家堡猶如滔滔江水中披波斬浪的巨型石船,砂岩牆壘沐浴著金紅陽光,似乎比以往更高大更厚實了。固若金湯,他鬱悶地想,但若黑魚不肯談判,他又只能打破對凱特琳·史塔克的誓言——無論如何,他對國王的誓言在先。
攔江堤壩和圍城大軍的三座營寨正如表弟描繪的那樣。萊曼·佛雷位於騰石河北岸的營地規模最大,然而也最混亂。營區之上高聳著一座灰色絞架,像投石機那麼高,一個孤獨的人影站在下面,脖子套著繩索。艾德慕·徒利,詹姆忽然覺得很悲哀,讓他日復一日、套著繩索站在那裡……倒不如砍頭來得乾淨。
然而絞架之下,帳篷與營火是如此無序,四散蔓延,佛雷家人和他們麾下的騎士把自己的營帳舒舒服服地搭在便池上游,下游則盡是汙穢不堪的小帳篷、馬車和牛車。「萊曼爵士不忍心教自己的兵過無聊的軍旅生活,因此特意準備了營妓、鬥雞和野豬遊戲,」達馮爵士解說道,「他甚至為自己找了個該死的歌手。你相信嗎?就因為咱們的姑媽把‘白色微笑’渥特從蘭尼斯港帶來,他便要攀比一番。咱能不能放水淹死這幫佛雷啊,老表?」
詹姆看見城齒間有弓箭手來來回回,徒利家的旗幟迎風飄揚,銀色鱒魚毫無懼色地騰躍在紅藍條紋之上。然而在最高的塔樓,卻飄揚著另一面旗——長長的白色橫幅繡史塔克的冰原奔狼。「我頭一次來奔流城時,還嫩得像夏天的青草,」詹姆告訴表弟,「老薩姆納·克雷赫差我去送信,他說這封信關係重大,不能信託烏鴉。信送到後,霍斯特大人以仔細回覆的名義拖拉了半個月,每次用餐,都讓他女兒萊莎坐到我身旁。」
「難怪你會披上白袍,換我也會的。」
「噢,當年的萊莎和現在不一樣。」她那時很漂亮,精緻的臉龐上長著酒窩,還有長長的棗紅秀髮。然而她太害羞,不愛說話,只會偷偷嘻笑,絲毫沒有瑟曦的激情。她姐姐凱特琳更有吸引力,然而卻已許配給了北方人,臨冬城的傳人……不過在那個年齡,詹姆對任何女孩的興趣都不如對霍斯特那成名的弟弟的興趣大,布林登·徒利剛在石階列島的九銅板王之戰中建功,於是乎餐桌上,詹姆一貫忽略可憐的菜莎,追著布林登詢問「兇暴的」馬里斯和烏木王子的故事。當年的布林登爵士比現在的我年輕,詹姆憶起,而當年的我比現在的小派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