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布蕾妮

暮穀城城門緊閉,上好門閂,城牆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微微透著白光。城垛之上,一絲絲霧氣仿如幽靈哨兵。十幾輛馬車和牛車已聚集在城門外,等待日出。布蕾妮在一堆蕪菁後面下馬,她小腿痠痛,伸展一下感覺很舒服。不久,又一輛拖車隆隆地從樹林裡出來。等到天空開始放亮,隊伍已經延伸了四分之一里長。

農民們不時好奇地瞥她幾眼,但沒人跟她說話。應該由我先開口,布蕾妮告訴自己,可她向來不擅長跟陌生人打交道。從小她就很害羞,長年被嘲笑的經歷則令她更加畏縮。我必須多打聽珊莎的訊息,不然怎麼找得到?她清了清嗓子。「這位太太,」她對蕪菁車上的女人說,「你在路上見過我妹妹嗎?她是一位十三歲的處女,非常美麗,藍眼睛,棗紅色頭髮。她或許跟一個醉酒的騎士同行。」

那女人搖搖頭,他丈夫說,「那她一定不是處女了,對此我敢打賭。這可憐的女孩叫什麼?」

布蕾妮的腦海一片空白。我早該給她編一個名字。隨便什麼名字都行,但此刻她一個也想不出來。

「沒名字?呃,路上到處是沒名字的女孩。」

「墳地裡還要多。」他老婆說。

天亮之後,衛兵出現在城牆上。農民們爬上車,抖動韁繩。布蕾妮也翻身上馬。回頭望去,等待入城的大多是農民,滿載著待售的水果蔬菜。隔十多輛車,有兩個富裕的城裡人,騎良種馬,再往後,她發現了一個騎花斑馬的瘦男孩。沒有那兩位僱傭騎士的蹤影,也沒見到瘋鼠夏德里奇爵士。

城門口的衛兵不斷揮手示意拖車進去,幾乎不作檢查,但他們攔住了布蕾妮。「你,站住!」隊長喊道。兩個穿鎖甲的人交叉長矛,擋住去路。「說明來意。」

「我要拜見暮穀城領主,或者他的學士。」

隊長的視線停留在她的盾牌上,「羅斯坦的黑蝙蝠。這紋章名聲不好。」

「這並非我的紋章。我打算給盾牌重新上漆。」

「是嗎?」隊長揉了揉鬍子拉碴的下巴。「好吧,我老妹碰巧是幹這行的。你可以在七劍客棧對面的房子裡找到她,就是大門上畫圖的房子。」他朝衛兵打個手勢。「讓她過去,夥計們。是個小妞。」

城門樓背後是集市廣場,先她進來的人正在卸貨,叫賣蕪菁、黃洋蔥和一袋袋大麥。她騎馬經過一些賣武器防具的商人,從吆喝的價格推斷,都是些質量極次的品種。每逢戰鬥結束,打劫者便會跟烏鴉一起到來。布蕾妮看到褐色血跡未乾的鎖甲、凹陷的頭盔、缺口的長劍,還有賣服裝的:皮靴、毛皮斗篷、沾滿汙漬的外套上有可疑的洞。她認識其中許多紋章,包括鋼甲拳套、白色日芒、駝鹿和戰斧,這些都屬於北境;然而塔利家和風暴之地的人也有傷亡,她看到紅蘋果和綠蘋果,一面盾牌上有雷古德家的三道閃電,另一副馬飾上是安布羅斯家的螞蟻圖案。甚至塔利伯爵自己的健步獵人也出現在許多徽章、胸針和外衣上。管他是友是敵,烏鴉們通吃。

只花少許銅幣就能買到松木或椴木盾牌,但布蕾妮沒有停留。她打算留著詹姆給她的橡木重盾,那是他自己從赫倫堡帶到君臨的。松木有其長處,它比較輕,好拿,而且鬆軟的木質易於卡住對手的劍斧。但若你夠力氣承擔橡木的重量,它能提供更多防護。

暮穀城圍繞港口而建築。城北是一道白色懸崖,南面則有一段岩石半島伸入水中,保護停泊的船隻不受狹海上的風暴襲擊。城堡本身俯瞰港口,從鎮子裡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的方形堡壘和巨大圓塔。在擁擠的鵝卵石街道中,徒步比騎馬更快,因此布蕾妮將母馬寄養在一間馬廄裡,採取步行的方式,盾牌斜挎背後,鋪蓋卷夾在腋下。

隊長的妹妹並不難找。七劍客棧是城裡最大的旅館,一共四層樓,比鄰近的房屋高出一截,而它對面那所房子的雙重門描畫得華美絢麗。畫中是秋天樹林中的城堡,深淺不一的金色與紅褐色勾勒出樹木,蔓藤盤繞老橡樹,甚至橡果也都用心描繪。布蕾妮仔細觀察,樹叢間還有動物:一隻狡猾的紅狐狸,樹枝上有兩隻麻雀,樹葉後面還有一頭野豬的影子。

「你的門很漂亮,」她敲開門,對前來接應的黑髮女子說,「那是什麼城堡?」

「可以算是任何城堡吧,」隊長的妹妹道,「反正我只見過碼頭邊的褐堡。畫中那個是我想象出來的,理想中的模樣。對了,我也沒見過龍、獅鷲和獨角獸哦。」她看上去很快活,但當布蕾妮把盾牌遞出,她的臉沉了下來。「我老媽說過,在沒有月亮的夜晚,大蝙蝠會從赫倫堡裡飛出來,抓走壞孩子,交給瘋子丹奈爾烹煮。有時候我會聽到它們在窄窗外撲騰呢。」她若有所思地舔著牙齒。「你想拿什麼代替它呢?」

塔斯家族的紋章是玫瑰色與天藍色的四分格,上面有黃日和彎月,但現下許多人認為布蕾妮是謀殺犯,她不願佩戴這一標記,以免招惹麻煩。「你的門口我想起了以前在父親軍械庫裡看到的一面舊盾牌。」她儘可能詳細地描述了記憶中的徽紋。

那女子點點頭。「我可以馬上動手,但塗料得過一陣子才能幹。假如你樂意的話,在七劍客棧定間房吧,明天早上我把盾牌給你。」

布蕾妮本沒打算在暮穀城過夜,現在看來似乎別無他法。不知領主是否正在城中,或者是否會答應見她。謝過畫匠後,她穿過鵝卵石街面,來到客棧。客棧大門上方的一根鐵釘搖搖晃晃地懸著七把木劍,劍上的白色塗料已經碎裂剝落,然而布蕾妮知道其中含義——它們代表達克林家七位曾穿上御林鐵衛白袍的人,王國全境沒有第二十個家族擁有這樣的榮譽。家族的榮耀卻成了客棧招牌。她推門進入大廳,問店主人要了一間房,還要洗澡。

他將她帶到二樓,一個臉上帶豬肝色胎記的女人拿來一隻木澡盆,然後一桶一桶地往上拎水。「暮穀城還有達克林家族的人嗎?」她邊問邊爬進浴盆。

「啊,當然有啦,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老公說,我結婚前黑,結婚後更黑,不是‘達克林’(註解:「達克林」在英語中是「黑」的意思)。是什麼?」她哈哈大笑。「在暮穀城扔塊石頭,不可能砸不中一個達克林,或者達克伍德,或者達古德,但身為貴族的達克林沒有了。丹尼斯伯爵是最後的傳人,可愛的小笨蛋。你知道嗎,在安達爾人到來之前,達克林家族在暮穀城稱王?你看看我的模樣,絕對瞧不出來我還有王家血統呢,對嗎?‘陛下,再來杯麥酒’,我該教客人們這麼說,‘陛下,把夜壺清乾淨,再添些新柴禾——該死的陛下,壁爐快滅了。’」她再度哈哈大笑,倒光最後一桶水。「啊,好了。你覺得這水夠不夠燙?」

「可以。」水溫略有點高。

「我可以再端些水上來,但會溢位的。女孩子家居然個頭這麼大,把浴盆都填滿了。」

才怪,明明是浴盆又小又爛。赫倫堡的浴缸便大得很,而且是石頭做的。那浴室裡瀰漫著升騰的濃密霧氣,詹姆穿過水汽走來,跟命名日一樣赤裸著身子,既像屍體,又像神靈。他跟我爬進同一個浴缸,她紅著臉記起來,抓起一塊很硬的石鹼肥皂,一邊搓洗胳膊肘,一邊回想藍禮的臉。

等水溫變涼時,布蕾妮已經感覺足夠乾淨了。她穿上剛才脫下的衣服,劍帶緊束腰間,但沒披掛鎖甲和頭盔,這樣子去褐堡不至於顯得太莽撞。沐浴之後精神真好。堡壘門口的衛兵穿皮夾克,所戴的徽章是白色斜十字上兩柄交叉的戰斧。「我要跟你們的領主說話。」布蕾妮告訴他們。

一個衛兵笑道:「那最好說大聲點。」

「萊克大人隨藍道·塔利出征女泉城了,」另一個衛兵說,「他任命盧佛斯·李科爵士為代理城主,以照顧萊剋夫人和孩子們。」

他們帶她去見李科。盧佛斯爵士身材矮胖結實,灰鬍子,左腿末端是一截斷肢。「原諒我無法起身歡迎。」他說。布蕾妮把自己的信遞上,但李科不識字,因此讓她去見學士。學士光禿禿的頭皮上佈滿斑點,留著呆板的紅色小鬍子。

學士剛聽到霍拉德的姓氏就惱怒得皺眉。「這些話我得說多少遍?」她的臉色一定流露出了內心感受,「你以為你是第十個來找唐託斯的啊?我看也許是第二十十一個。國王被謀殺後沒幾天,金袍子就來過,帶著泰溫大人的授權狀。請問你有什麼?」

布蕾妮給他看信,上面有託曼的印章和他稚嫩的簽名。學士一邊嘀嘀咕咕,一邊撥弄封蠟,最後將它遞了回來。「看起來沒問題。」他找張凳子坐下,打個手勢示意布蕾妮坐另一張。「我不認識唐託斯爵士,他離開暮穀城時還很小。沒錯,霍拉德家族曾顯赫一時,你知道他們的紋章嗎?下面是紅粉相間的橫條,頂部藍色的橫幅上三頂金冠。在英雄之紀元,達克林是這個小地方的君主,其中三位國王娶了霍拉德家的女人。後來他們的小小王國被大國吞併,但達克林家族繼續存在,而霍拉德家族繼續為他們效力……嗯,甚至參與叛亂。這些你都知道?」

「知道一點。」她的學士曾說,正是「暮穀城之亂」把伊利斯國王逼瘋了。

「在現今的暮穀城,人們仍然愛戴著丹尼斯大人,儘管他曾給他們帶來災難。他們將一切都歸咎於塞蕾拉夫人,大人的密爾妻子,人喚‘蕾絲蛇’。倘若達克林大人娶斯湯頓家或史鐸克渥斯家的人為妻……啊,你曉得百姓們的流言飛語,他們說‘蕾絲蛇’往丈夫耳朵裡灌輸密爾毒藥,唆使丹尼斯大人起事反叛,將國王抓了起來,這期間,他的教頭西蒙·霍拉德爵士斬殺了御林鐵衛加爾溫·戈特爵士。你瞧,就在這城牆之內,伊里斯被困了半年,他的國王之手則統率大軍坐鎮城外。泰溫大人擁有充足的兵力,隨時都能破城。但丹尼斯大人放出話來,只要看到進攻的跡象,就處死國王。」

布蕾妮記得後來發生的事。「國王獲救了,」她說,「無畏的巴利斯坦將他帶了出來。」

「是的」,學士道,「丹尼斯大人失去人質後,立即開啟城門,降下叛旗,以免泰溫大人發兵攻擊。他屈膝求饒,國王卻無意赦免,結果丹尼斯大人連同他所有的兄弟姐妹、三親四戚,整個達克林家族都掉了腦袋,‘蕾絲蛇’則被活活燒死,可憐的女人,火刑之前還先被割了舌頭與下體,人們說這是她奴役夫君的工具。迄今暮穀城內一半的人仍會告訴你,伊里斯對她太仁慈了。」

「那霍拉德家族呢?」

「失去土地與封號,幾乎被摧毀,」學士說,「這些事情發生時,我正在學城鍛造頸鍊,但後來我看過審訊和懲罰的記錄。管家瓊恩·霍拉德爵士跟丹尼斯的妹妹結婚,便與妻子同時喪命,被處死的還包括他們的兒子,算是半個達克林;羅賓·霍拉德是丹尼斯的侍從,國王被困時,羅賓圍著他跳舞,揪他的鬍子。羅賓後來死在刑架之上;西蒙·霍拉德爵士企圖阻止國王逃脫時被巴利斯坦爵士殺死。總之,霍拉德家的土地被沒收,家堡被拆毀,村莊付之一炬。跟達克林家一樣,霍拉德家也滅絕了。」

「除了唐託斯。」

「沒錯。年幼的唐託斯乃史提夫倫·霍拉德爵士之子,而史提夫倫是西蒙爵士的孿生兄弟,若干年前死於熱病,並未參與叛亂。伊里斯也堅持要砍男孩的腦袋,但巴利斯坦爵士為他請命,國王無法拒絕自己的救命恩人,最終只好將唐託斯作為侍從帶回君臨。據我所知,他沒回過暮穀城,有什麼必要呢?他在這裡既無土地,也無親人和堡壘。就我看來,若唐託斯真的協助這個北境女孩謀殺我們的好國王,他會遠走高飛,跑得越遠越好。你要找,該去舊鎮,或者到狹海對岸。去多恩,去長城。去別的地方。」他站起身。「我聽見烏鴉在叫。請原諒,告辭。」

回客棧的路似乎比去褐堡要長,也許是因為她的心情罷。她在暮穀城找不到珊莎,這一點已相當明顯。學士認定唐託斯爵士帶她去了舊鎮或狹海對岸,若是那樣的話,布蕾妮的任務將毫無希望。她去舊鎮做什麼呢?布蕾妮捫心自問,那學士不認識她,對霍拉德也一無所知。不該徵詢陌生人的意見。

在君臨時,布蕾妮發現珊莎原來的侍女之一在妓院洗衣服。「我服侍珊莎夫人之前,還服侍過藍禮大人,結果他倆都成了叛徒,」那個叫貝蕾娜的女人苦澀地抱怨,「沒有哪位老爺敢再碰我,我只好給妓女洗衣服。」當布蕾妮問起珊莎,她說,「我告訴你的跟告訴泰溫大人的一樣。那女孩一直在祈禱。沒錯,她會去聖堂點亮蠟燭,像個得體的淑女,然而幾乎每個晚上,她都會悄悄前往神木林。這下她一定是回北境了,是的,回到她的神靈身邊。」

北境遼闊,珊莎信任她父親的哪個臣屬,布蕾妮全然不知。她會投奔親戚嗎?儘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殺,但她還有一個叔叔和一個同父異母的私生子哥哥在長城當守夜人,她舅舅艾德慕·徒利被關在孿河城,但她舅公佈林登爵士堅守著奔流城,而凱特琳夫人的妹妹統治谷地。血濃於水。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親戚。但是哪一位呢?

長城顯然太遠,而且過於寒冷嚴酷;若去奔流城,那女孩得穿越飽受戰爭摧殘的三河流域,還要衝破蘭尼斯特軍的包圍封鎖;鷹巢城比較容易,萊莎夫人必定會歡迎姐姐的女兒……

小巷在前方拐了個彎,布蕾妮不知何時轉錯了道,進了死衚衕。這是個泥濘的小院子,三頭豬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來拱去。其中一頭看到她便尖叫起來,引得汲水的老婦人滿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你想幹什麼?」

「我在找七劍客棧。」

「原路返回。在聖堂那兒左拐。」

「謝謝。」布蕾妮轉身順著來路走回去,卻在拐彎處猛地撞上一個匆匆趕路的人,撞得對方一屁股坐倒在泥地裡。「請原諒。」她低聲說。他是個男孩,骨瘦如柴,稀疏的直髮,一隻眼睛下面有顆麥粒腫。「沒受傷吧?」她伸出一隻手想扶他站起來,但那男孩用腳後跟和胳膊肘支撐著向後蠕動,躲了開去。他才不過十一二歲,卻身穿鎖甲,背挎長劍,長劍套著皮革劍鞘。「你認識我嗎?」布蕾妮問。他的面孔隱約有點熟悉,但她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

「不。不認識。你不認識……」他手忙腳亂地起身,「請——請——請原諒,夫人,我沒看到。我是說,我在看,不過看的是腳下。我在看腳下。看我自己的腳。」男孩一轉身,徑直沿來路奔去。

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懷疑,但她不打算在暮穀城的街道中大張旗鼓地抓小孩。今天早上城門外,我見過他,她意識到,他騎一匹花斑馬。似乎在別處也見過,是哪裡呢?

等布蕾妮找到七劍客棧,大廳裡已擠滿了人。四個修女圍坐在火堆旁,袍子上沾滿沿途的風塵泥漬。當地人佔據了其餘長凳,正拿麵包蘸著熱乎乎的蟹肉糊吃,香味讓她的肚子咕咕作響,卻沒空位落座。這時,她身後有個聲音說,「小姐,來,來這邊,坐我的位子。」直到他從板凳上跳下來,布蕾妮才意識到對方是個侏儒,身高不到五尺,鼻子疙疙瘩瘩,上面血管突出,牙齒因長年咀嚼酸草葉而泛紅。他身穿普通僧侶的棕色粗袍,壯碩的脖子上掛著代表鐵匠的鐵錘。

「你坐吧,」她說,「我站著就好。」

「沒錯,但我站著沒那麼容易撞到屋頂嘛。」侏儒的聲音雖嘶啞,但態度恭謙。布蕾妮看著他刻意修剪的禿頂,許多僧侶都會將頭頂剃光。羅伊拉修女說,這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沒有任何隱瞞。「難道天父不能透視頭髮嗎?」布蕾妮當即反問。自然,這麼問是很蠢的。她一直是個遲鈍的孩子,羅伊拉修女經常這樣評價她。此時此刻,她不禁再度覺察到自己的駑鈍,因此默默地坐到長凳末端,侏儒原來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燉蟹糊,然後回頭表示感謝。「你在暮穀城聖堂供職嗎,兄弟?」

「我的聖堂靠近女泉城,小姐,但它被狼燒了,」那人一邊回答,一邊咬著一截面包。「我們儘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後卻來了群傭兵。我說不出是誰的人,但他們蠻橫地搶豬,屠殺兄弟們。我擠進一段空心原木裡躲藏起來,其他人個子太大,沒能倖免。感謝鐵匠給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長時間把他們全埋了。完事之後,我挖出長老埋藏的少許錢幣,獨自流浪。」

「我遇到過你的一些兄弟,他們正前往君臨。」

「對,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僅包括我這樣的普通僧侶,還包括修士、老百姓……統統都是麻雀。瞧,我也該是一隻麻雀,至少鐵匠把我弄得足夠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麼傷心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