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提利昂

國王門外一片荒蕪,惟有爛泥、灰燼和燒焦骨骸,但無家可歸的人們已在城牆的陰影下重新搭起帳篷,還有人用桶子和推車販賣漁獲。提利昂騎過人群,覺察到無數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冰冷、憤怒,乃至憎惡。但沒人開口,也沒人敢擋他的道——全賴一身油亮黑甲的波隆隨侍左右。若我孤身出巡,只怕早就被他們拖下馬來,用鵝卵石砸個稀爛了,就像普列斯頓·格林菲爾爵士那樣。

「這幫傢伙簡直比老鼠還討厭,」他抱怨,「他們的狗窩被你燒過,居然半點也不接受教訓。」

「哼,給我幾十個金袍子,我把他們統統殺光,」波隆道,「死人就不會回來了。」

「沒用,殺是殺不完的,就讓他們去吧……但無論如何,只要城牆邊出現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立刻給我拉倒。不管這幫蠢貨怎麼想,戰爭畢竟沒有結束。」他朝爛泥門騎去。「今天的視察就到這兒,明日召集各工會,帶師傅一起來,商議重建計劃。」他嘆口氣,好吧,燒成這樣多半要歸功於我,總得做點什麼補救。

工作本該由他堅定、可靠、不知疲倦的叔叔凱馮·蘭尼斯特負責,可惜這位爵士在接到奔流城傳來的訊息,得知兒子威廉遭遇謀殺後就完全垮了。眼下,威廉的孿生兄弟馬丁也是羅柏·史塔克的俘虜,而他們的長兄藍賽爾依然臥病在床,傷口潰爛,難以康復。凱馮爵士只有這三個兒子,眼看一個也保不住,便徹底為悲傷和憂懼所淹沒。泰溫向來倚重弟弟,而今別無他法,只能將理事的膽子託付給侏儒兒子。

重建費用聳人聽聞,卻又不能不辦,因為君臨乃全國第二大港口,規模僅次於舊鎮,得儘快疏通河道,重開貿易。媽的,錢從哪裡來?他甚至開始想念半月之前揚帆遠去的小指頭了。他倒好,跑去迎娶萊莎·艾林,統治谷地,我則為他收拾爛攤子。欣慰的是,這回父親總算肯把重任交付給他。見鬼,他永遠也不會提名我為凱巖城的繼承人,卻會無所不用其盡地利用我,上次不還任命我為代理首相麼?金袍衛士的小隊長在爛泥門前為他開道,提利昂靜靜地思考。

君臨三妓依舊統治著門內的市集廣場,但如今已然荒廢,石頭和瀝青桶散居四處。嬉戲的小孩們爬上長長的木製投擲臂,像群猴子似的在上面晃盪,互相追逐。

「待會記得提醒我,要亞當爵士分配金袍子在此看守,」騎過投石機之間時,提利昂吩咐波隆,「傻小子們非得摔下來,折了脖子不可。」這時上方傳來一聲吶喊,一堆馬糞擲在財政大臣前方不遠處。提利昂的坐騎人立起來,幾乎把他掀翻。「仔細想想,」他一邊努力勒馬一邊說,「還是別管了,就讓這幫乳臭未乾的小屁孩像熟南瓜似的落下來砸個稀爛。」

他的心情本就不好,而今這群頑童竟然當眾羞辱他,更讓他怒火萬丈。日復一日,婚姻成了他最大的苦惱。珊莎·史塔克至今仍是處女,而大半個城堡的人似乎都知道!今早上馬時,他就聽見兩名馬童在背後嘰嘰咕咕,偷笑出聲。他覺得連馬兒都在嘲弄他。一直以來,提利昂每晚耐著性子假裝履行義務,寄希望於婚姻的實情不致洩露,可惜一切都歸無用。不知是珊莎蠢到向她的侍女傾訴呢?——毫無疑問,她們都是瑟曦的人——還是瓦里斯的小小鳥在作怪?

有何區別?反正結果是他受人輕賤。整個紅堡,不拿這當笑柄的似乎只有他的「夫人」。

珊莎過得也很悽慘。提利昂每每想打破她用禮貌編織的盔甲,給予她男人的慰籍,但他知道沒用。不管嘴上說得多動聽,在她眼底,他其實是個醜陋不堪的怪物。況且還是個蘭尼斯特。這就是他們給他的妻子,這就是要與他共度一生的女人。她恨他。

同床的夜晚是痛苦之源。提利昂習慣裸睡,而今卻無法忍受。他的夫人被訓練得很嫻淑,從不說半句頂撞的話,但每當她看到他的身體,那種目光簡直讓人無地自容。於是他囑咐她穿上睡袍。我想要她,他心想,是的,我也想要臨冬城,但最想要的還是她,管她孩子還是女人。我想給她安慰,我想聽她歡笑,我想她開開心心地和我在一起,我想她把歡樂、痛苦、悲傷和慾望與我分享。想到這裡,他苦澀地笑了。是啊,我好希望自己如詹姆一般高大,像魔山一樣強壯。諸神慈悲!

他不由自主地想起雪伊。結婚的訊息,提利昂不願瞞她,在成婚的前一天,他吩咐瓦里斯將她帶來相見。他們在太監的臥室同床,當雪伊為他寬衣解帶時,他扣住她手腕,將她推開。「等等,」他說,「我有件事必須跟你講。明天……我就要和……」

「……珊莎·史塔克結婚。我知道。」

他半晌說不出話來。這事連珊莎本人都不知道,她怎麼……?「你怎麼知道?瓦里斯講的?」

「我送洛麗絲去聖堂禱告時,聽見某個侍酒跟塔拉德爵士閒話,而他又是從一位恰好聽見凱馮爵士和你父親談話的女僕那裡聽說的。」她掙脫抓握,將衣服流暢地拉過頭。和從前一樣,裡面沒穿內衣。「我不擔心,她不過是個小孩子,您會搞大她的肚子,然後回到我身邊來。」

他內心的一部分渴望相信她。相信她,他苦澀又嘲諷地想,唉,侏儒,雪伊果真是你渴望的一切啊。

爛泥道上人潮洶湧,但在金袍子的驅趕下,兵士和平民都為小惡魔的隊伍讓道。眼窩深陷的兒童群聚在旁,有的沉默呆望,有的放聲乞討。提利昂從錢包裡取出一大把銅板,拋擲出去,孩子們旋即展開爭奪,互相叫喊推擠。他們中的幸運兒大概今晚能吃上一塊黴麵包。市集廣場從未有過如此擁擠,提利爾家已運來無數補給,但食物的價格仍高得離譜。六個銅板買一個南瓜,一個銀鹿換一堆玉米,一枚金龍的價值則是一刀牛肉或六隻骨瘦如柴的豬崽。雖然如此,買家依舊絡繹不絕。形容憔悴枯槁的男女圍滿每一輛馬車、每一個貨攤,而那些悽慘無助的人則站在巷子口,陰鬱地觀看。

「這條路……」他們來到鉤巷口,波隆開口問,「你想去……?」

「沒錯。」視察河濱只是幌子,提利昂另有目的。這件事他不想去做,但別無選擇。於是他們離開伊耿高丘,朝維桑妮亞丘陵底部那堆由彎曲小巷組成的迷宮走去。波隆當先領路,提利昂不時回頭,檢視是否有眼線跟蹤,但沒發現什麼異常情況:只有一個驅策馬車的貨郎,一個在窗邊倒夜壺的老太婆,兩個用木棍打鬧的小孩,三名押送俘虜的金袍子……他們看起來都很無辜,但他卻不放心。八爪蜘蛛瓦里斯可不是那麼好欺瞞的。

他倆轉過一個拐角,接著是另一個,然後緩緩騎過一群婦女。波隆帶他在彎曲的窄巷裡穿梭,走了很長一段,經過破碎的拱門。馬蹄「得得」地踏過石階梯,階梯上有一具戰鬥中燒焦的馬屍。這裡的建築又矮又擠,待波隆在一小巷口停下,前方的路已不容兩人並騎。「前面轉兩個彎到頭,那傢伙就在最後一棟房子的地窖裡。」

提利昂翻下馬。「在我返回之前,不準任何人出入。我不會待得太久。」他把手伸進斗篷,確保那些金龍還在隱藏的荷包裡。三十金龍!對這無賴而言,真是筆意外之財。他快步踱進小巷,一心只想早點完事。

這間酒肆十分狹小,黑暗而潮溼,牆上裝點著硝石,天花板極矮,若是波隆進來,非得低頭不可。提利昂·蘭尼斯特則沒這種煩惱。此時,前廳只有一個目光呆滯的女人坐在粗木吧檯後面,她遞給他一杯酸葡萄酒,說:「他在後面。」

後面的房間更黑,只在矮桌上有根搖曳的蠟燭,旁邊是一壺酒。桌邊的男人十分猥褻,他很矮——所謂的「矮」並非針對提利昂而言——稀梳的棕發,粉紅的臉頰,扣上骨扣的鹿皮夾克也遮掩不住他的大肚子。他用柔軟的雙手死死握著一把十二絃木豎琴。

提利昂在他對面坐下,「銀舌西蒙?」

對方點點頭,他頭頂中央已經禿了。「首相大人,」他回話。

「錯了,當今首相是我父親。我只是他的聽差。」

「您會再發達的,我相信,我相信,像您這樣有本事的人可不多。親愛的雪伊小姐告訴我,您最近結婚了,怎不叫上我呢?讓我為您的婚宴表演一曲。」

「夠了,我老婆最受不了別人嘰嘰喳喳,」提利昂道,「至於雪伊,咱倆都清楚她不是什麼貴族小姐,假如你不提她的名字,我將非常感激。」

「遵命,首相大人,」西蒙說。

提利昂記得上次見到他時,只需稍加言辭,便能令他汗流浹背,而今這歌手卻不知從哪兒找到幾分勇氣。大概是那壺酒的功勞,或者是我自己的失誤——我威脅過他,卻不曾實現,想必他把我當成無牙的獅子。想到這裡,他嘆口氣,「別人都說,你是個極有天賦的歌手。」

「您這麼講,真是太好心了,大人。」

提利昂逼自己微笑,「依我看,你應該將你迷人的音樂傳播到自由貿易城邦,布拉佛斯、潘託斯和里斯都堪稱音樂之都,那裡的人們對你這樣的明星可謂禮敬有加。」他吮了一口酒。很劣,也很重。「你可以周遊九大城邦,好好享受音樂的快樂,就算一城待上一年,也決不會枯燥。」他伸手進斗篷,摸到隱藏的金幣。「眼下港口有待重建,只好麻煩你前去暮穀城坐船,記住,我的部下波隆會為你準備上好的馬匹,而我也將欣然提供旅行費用……」

「可是,大人,」對方抗議,「您還沒聽過我唱呢。至少聽一曲,好嗎?」他的指頭熟練地伸到琴絃上,輕柔的樂聲隨即充溢地窖。西蒙放聲歌唱:

他賓士在城裡的街道,離開那高高的山崗

馬踏過鵝卵石階小巷,帶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寶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項鍊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沒完呢,」換氣的時候歌手聲稱,「噢,很長很長,尤其是疊句,自以為寫得特別好:金手觸控冰冰涼呀,而姑娘小掌熱乎乎……」

「夠了,」提利昂將拳頭從斗篷裡抽出來,把錢放在桌上,「這首歌再也不要讓我聽到,否則……」

「否則?」銀舌西蒙放開豎琴,喝一口酒,「可惜,可惜。不過說實在話,正如我師傅的教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歌,這點您無法否認的。好吧,既然您不喜歡,我只好找識貨的人囉。或許,去找太后?您父親大人?」

提利昂揉揉鼻子上的傷疤,緩緩地說:「我父親對歌手毫不關心,而我老姐並沒有某些人想象的那麼慷慨。聰明的歌手應該明白,有時候沉默比歌唱掙得更多。」他認為自己說得夠明白了。

西蒙沒有忽略他的暗示,「我的價碼很公道,大人。」

「很好,」提利昂一開始就擔心三十金龍不足以平服事端,「說吧。」

「在喬佛裡國王的婚宴上,」對方道,「歌手們將舉行一次盛大的表演。」

「沒錯,上場的還有戲子、小丑和跳舞的熊。」

「熊只有一隻,大人,」對瑟曦的精心安排,西蒙顯然比提利昂在乎得多,「但歌手共有七位。包括庫伊家族的葛勒昂,‘妙指’蓓珊妮,伊蒙·科託因,伊森人阿里克,‘琴手’哈米西,科裡羅·昆延提斯和舊鎮的奧蘭多,他們將彼此競爭,獎品是一把鍍金銀弦豎琴……不幸地是,居然沒人邀請全君臨最最厲害的歌手。」

「讓我猜猜,你指的是銀舌西蒙?」

西蒙謙虛地笑了,「大人您放心,我將在國王和朝廷面前證明我的實力。鄙人沒有誇口,您瞧那哈米西,老得連歌詞都背不住,而科裡羅呢,帶著可笑的泰洛西口音!包您三句裡聽不懂一句。」

「表演由我親愛的老姐親自安排,我無從插手。退一步講,就算把你安插進去,也顯得很不協調。你看,七大王國,七重誓言,七次挑戰,七十七道大菜……八個歌手怎麼成?總主教會如何評論呢?」

「您居然這麼虔誠,真讓我吃驚,大人。」

「我虔誠與否並不重要,關鍵是形式無法更改。」

西蒙再喝一口酒,「其實……咱們做歌手的,性命都挺輕賤。我們在酒店和旅館中表演,觀眾多半是無法無天的醉漢,假如您姐姐考慮的那七位人選中有誰出了意外,我瞧自己完全能替代。」他狡詐地笑笑,彷彿對自己的暗示很滿意。

「哼,不錯,六位和八位一樣不行。那好吧,我會一一確認他們的狀況,假如有誰委實無法勝任,我會派波隆來通知你。」

「很好,很好,大人。」西蒙得意極了,在勝利的喜悅中,他變得滔滔不絕,「我將在喬佛裡國王的婚宴上好好表演,為滿朝文武獻上最優秀的作品,那些我上千次彈唱的拿手歌謠。從前,我在酒坊巷弄裡埋沒……而今……對了,這也是新歌上場的最好機會。金手觸控冰冰涼呀,而姑娘小掌熱乎乎……」

「你放心吧,」提利昂道,「我以身為蘭尼斯特的榮譽保證,波隆很快就會來找你。」

「很好,很好,大人。」禿頂的大肚子歌手再次拿起豎琴,沉浸在自己的迷夢中。

波隆和馬兒等在巷子口。他一邊扶提利昂上馬,一邊問:「我什麼時候帶這傢伙去暮穀城?」

「不用了。」提利昂調轉馬頭。「三天之後回來,告訴他‘琴手’哈米西斷了胳膊。之後你得指出他的服裝完全不合宮廷要求,必須立刻製作新袍子,要他馬上跟你走。他會樂意的。」提利昂扮個鬼臉。「你可以留下他的舌頭——但願那真是銀舌。其餘部分,要乾淨徹底地從世界上消失。」

波隆咧嘴而笑,「跳蚤窩裡有不少食堂專門做一種褐湯,聽說裡面什麼肉都有。」

「哼,橫豎我是不吃。」提利昂踢馬前進。他想洗澡,越熱越好。

可惜這點安慰他也未能享受,剛到房間,波德瑞克·派恩便告訴他立刻趕去首相塔。「大人想見您,我是說,首相大人,泰溫公爵。」

「我知道首相是誰,」提利昂道,「我掉了鼻子,可沒掉腦子。」

波隆忍俊不禁,「別把這小子嚇傻囉。」

「有關係嗎?反正他從不思考。」提利昂感覺事有蹊蹺,難道父親也知道了?泰溫可不會找他共進晚餐或喝酒,中間一定有問題。

當他走進父親的書房,只聽有人正在解釋:「……劍鞘用櫻桃木做,紅皮革包裹,裝飾一排純金獅子頭,眼睛用石榴石……」

「用紅寶石,」泰溫公爵道,「石榴石缺乏火氣。」

提利昂清清喉嚨,「大人,您找我?」

父親抬眼一看,「不錯,你先過來看這個。」桌子上有個油布包裹,公爵手中則有一柄長劍。「這是給喬佛裡的新婚賀禮,」他告訴提利昂,一邊左右檢查劍鋒,光線穿過鑽石形狀的窗稜照耀在既黑且紅的刃面上,劍柄和圓頭則閃耀著金光。「那些閒人一天到晚談論史坦尼斯和他的魔法劍,咱們也不能給比下去。我要送給喬佛裡國王一件特別的武器。」

「這玩意兒小喬可舉不動,」提利昂評論。

「他會長大的,來,你試試。」他將長劍劍柄在前遞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