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詹姆

詹姆最先發現客棧。主建築坐落在彎道南岸,又長又低的廂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擁抱過往旅客。客棧底層由灰石砌成,上層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頂棚則鋪上石板。它帶有馬廄,還有座爬滿藤蔓的涼亭。「煙囪沒煙,」接近後他提示,「窗戶也沒亮光。」

「上回經過時,客棧還開著,」克里奧·佛雷爵士道,「這地方的麥酒不錯,或許我們可以去酒窖裡找找。」

「不行,裡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說,「要麼躲起來,要麼是死了。」

「幾具屍體就嚇著你了,妞兒?」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視。「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麼說,總比待在開闊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見,咱們先瞧瞧究竟怎麼回事,再做打算不遲。」

她沒回話,但不一會兒,卻轉舵朝老朽的木碼頭駛去。克里奧爵士趕緊手忙腳亂地收帆,待船輕輕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繫繩子。詹姆跟隨他行動,動作因鐵鐐而顯得笨拙。

碼頭遠端,一根鐵柱上搖晃著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畫了一位下跪的國王,雙手合攏,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聲來,「妙,這客棧太妙了。」

「有何特別之處?」妞兒疑惑地問。

克里奧爵士作答:「小姐,這裡便是‘屈膝之棧’,建在最後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畫的應該就是他。」

「當託倫帶著大軍南下時,河灣王和凱巖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敗塗地,」詹姆道,「他親眼目睹伊耿的巨龍和軍隊,於是便作出了明智的選擇,彎下自己結冰的膝蓋。」突然傳來一匹馬的嘶鳴。「哎,馬廄里居然還有一匹馬,真不簡單。」一匹便足以讓我遠走高飛。「哈哈,讓我們瞧瞧這是誰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著叮噹作響的鐐銬衝下碼頭,肩膀靠在客棧門上,用力一推……

……正對著一把上好彈藥的十字弓,一個約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著它。「獅子,魚,還是狼?」這小子盤問。

「我想要閹雞呢。」同伴們走到詹姆身後。「我說,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別動,否則我射死你!」

「來啊,你裝不上第二發就得被我表弟捅個透心涼。」

「小心,別亂嚇唬孩子啊。」克里奧爵士忙喊。

「我們不會傷害你,」妞兒說,「吃的喝的都會付錢。」她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銀幣。

男孩懷疑地瞧著硬幣,又打量詹姆的鐐銬。「他幹嗎帶著鐵傢伙?」

「這還用問?宰了幾個放冷箭的唄,」詹姆道,「有麥酒嗎?」

「有。」男孩把弩放底一寸。「把劍帶解開,讓它們自己掉下來,或許能為你們弄點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轉圈,來到鑽石形狀的玻璃厚窗前窺探,大概想確認外面的狀況。「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們從奔流城來。」布蕾妮鬆開劍帶的係扣,「嘩啦」一聲,它落在地上。克里奧爵士也照辦。

一位形容憔悴、滿臉麻子的男人從地窖裡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你們一夥就三個?三個還好,馬肉夠了,老馬倔脾氣,肉還算新鮮。」

「有面包嗎?」布蕾妮問。

「有硬麵包和放陳的燕麥餅。

詹姆咧嘴笑道:「難得難得,今個居然碰上一位誠實店家。你瞧,上哪兒都給端些變質麵包和生硬老肉,卻從沒聽他們親口承認過喲。」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後面埋了他,連著他的女人。」

「這麼說,他倆都是被你殺的囉?」

「媽的,殺了我會承認嗎?」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乾的好事,又或是獅子乾的,有什麼區別?反正我和我老婆發現兩具屍體,這地方就順理成章歸咱們嘍。」

「你老婆在哪兒?」克里奧爵士問。

男人懷疑地瞅著他,「問這麼清楚幹嘛?她不在這兒……你們仨也不該在這兒,除非銀錢的滋味能討我喜歡。」

布蕾妮把硬幣擲過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進兜裡。

「她那兒還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佈。

「她那兒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蔥。」

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慍怒地瞧了瞧他們,方才跑去地窖。

「你兒子?」克里奧爵士問。

「我和我老婆撿的小子。我們有過兩個兒,一個讓獅子殺掉,一個死於天花。這小子他娘被血戲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覺時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動砍刀指指桌子。「你們先坐。」

壁爐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燼的位子坐下,把長腿伸展開,每動一下都伴隨著鐵鐐的響聲。真煩人。等事情完結,我要把這堆東西絞到妞兒的喉嚨上,瞧她會不會喜歡。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塊馬肉,並用培根油炸洋蔥,算是彌補那難吃的燕麥餅。詹姆和克里奧喝麥酒,布蕾妮則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們繼續保持距離,蓄勢待發的十字弓放於膝蓋。他的養父倒是端著一大杯麥酒過來談話。「奔流城那邊有什麼新聞?」他問克里奧爵士——很明顯,他把佛雷當成了頭。

克里奧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話。「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兒子堅守紅叉河的渡口,對抗蘭尼斯特。兩軍多次交戰。」

「嗨,到處都在交戰。打算上哪兒去啊,爵士?」

「去君臨。」克里奧爵士邊說邊揩嘴角的油脂。

他們的主人嗤之以鼻。「你們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聽人說,史坦尼斯國王已經兵臨城下啦,帶著十萬大軍,手持一把魔劍。」

詹姆握緊手銬,暗暗擰了擰,希望把它弄斷。媽的,讓我試試史坦尼斯的魔劍伎倆。

「如果我是你,會避開國王大道,」男人續道,「聽說路上糟透了,不僅有成群的狼仔和獅子,還有無數遊蕩的‘殘人’,照誰都搶。」

「寄生蟲而已,」克里奧爵士蔑視地宣稱,「不敢來打攪全副武裝的正派人。」

「請原諒,爵士,可我只看見一位有武裝的正派人,雙拳難敵四手,況且他還要照顧女人和帶鐵鐐的囚犯。」

布蕾妮陰沉地望著對方。妞兒害怕被人提醒是個妞兒,詹姆心想,一邊再擰了擰手銬。鐵環又冷又硬,毫不動搖,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邊,」妞兒告訴他們的主人,「在女泉城買馬,然後沿暮穀城、羅斯比一路南下,應該不會遭遇戰爭。」

他們的主人搖搖頭。「你到不了女泉城,離這兒不到三十里,有兩條船被燒掉後沉在水裡,堵住了河道,有群強盜守在那兒打劫。再說,即便你過得了這關,下游的跳石灘和紅鹿島也是相同狀況。還有閃電大王,他到處出沒,隨意穿越河流,一會這頭一會那邊,從不停止。」

「誰是閃電大王?」克里奧爵士詢問。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來迅雷不及掩耳,猶如晴空中的閃電,所以得了這個外號。人人都說他是不死之身。」

一劍下去,誰都會完蛋,詹姆心想。「密爾的索羅斯還跟著他?」

「是啊,紅袍巫師本領高強呢。」

沒錯,能跟勞勃·拜拉席恩來個一醉方休的本領確實高強。詹姆曾聽這個索羅斯向國王誇口,之所以選擇當紅袍僧全因這身袍子能隱藏葡萄酒的痕跡,勞勃聽了轟然大笑,喝下去的麥酒全噴在瑟曦的銀絲披風上。「或許我沒資格反對,」他說,「但依我之見,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們的主人附和,「就算過了紅鹿島,中間也沒碰上貝里席伯爵和紅袍巫師,前面可還有紅寶石灘呢。聽人說,那裡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訊息了。也許現在換成了獅子,或是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誰知道呢。」

「或許沒有人,」布蕾妮堅持。

「我不會把寶壓在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從這裡離開河流,穿越陸地,如果遠離大道,躲在不見天日的樹林中,小心隱藏……啊,我可不想跟你們一起走,但這樣至少還有機會。」

肥妞兒露出懷疑的神色。「這麼說,也得有馬才行。」

「這裡有馬,」詹姆指出,「我聽見馬廄裡的聲音。」

「沒錯,這裡有馬,」不是店家的店家說,「正好有三匹,但它們是不賣的。」

詹姆沒法忍笑,「那當然嘍,但瞧瞧總可以吧。」

布蕾妮皺起眉頭,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轉睛地望著她,過了一會兒,她勉強道,「去瞧瞧吧。」於是人們一起離開飯桌。

馬廄很久未經清理,空氣中全是糞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蒼蠅群聚在稻草堆邊,嗡嗡響著飛來飛去,停靠在隨處可見的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有三匹馬,組成一個不太協調的三重唱;一匹遲鈍的棕毛犁馬,一匹半瞎的老白馬,還有一匹騎士的坐騎,深灰色斑紋,挺有精神頭。「無論多高的價都不賣,」所謂的業主宣佈。

「你打哪兒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來客棧時那匹拉犁的就在這了,」男人說,「和你們剛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馬是晚上自己遊蕩過來的,那匹快的則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韁繩都好好的呢。在這兒,我給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裝飾著銀釘,褥子的顏色原本是粉紅與墨黑相間的方格,現在幾乎成了褐黃。詹姆認不出是誰家花色,但能輕易發現褥子上的血跡,「好啊,總之不會有人來認領了。」他檢查犁馬的腿,然後掰開白馬的嘴巴計算。「灰馬給一塊金幣,若他肯附送馬鞍的話,」他勸告布蕾妮,「犁馬算一塊銀幣。如果我們把那白畜生帶走,他還該倒找錢咧。」

「別這麼評論自己的坐騎,爵士。」妞兒從凱特琳夫人給的錢包裡拿出三枚金幣。「每匹一個金龍。」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夠金幣,手到半空又猶豫起來,縮了回去。「我不知道……想走的時候,不能騎金幣,餓的時候也不能吃。」

「我們的船也是你的,」她說,「走上游還是往下游,隨你挑。」

「讓我嚐嚐金子。」男人從她掌心攫過一塊金幣,咬了咬。「嗯,不錯不錯,十足真金。那麼,三塊金龍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槓呢,妞兒。」詹姆親切地說。

「我還要足夠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繼續和主人攀談,「有什麼要什麼。」

「我有燕麥餅。」男人把剩下的兩枚金幣一把撈過,捏在手中揉搓,陶醉在它們發出的聲響裡,「呃,還有燻醃魚——這個得用銀幣付帳,床位也一樣。你們該要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皺起眉頭,「女人,你該不會想騎著一匹陌生的馬,深夜在荒山野地遊蕩吧?那才傻咧,剛買的馬要麼陷進泥潭,要麼就是摔斷腿。」

「今晚月光足夠,」布蕾妮說,「我們找得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