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臺跟著林參謀走進一間房,房子裡早已準備好酒菜,也很樸素,都是青菜、白菜、豆芽,也有蛋羹。
房間裡光線很暗,而且房間的造型很奇特,長長窄窄的。明臺看見青色的地磚上有陳舊的滴瀝物,形成黑紅相間的不規則條紋。這種條紋很壓抑很邪惡,關鍵還很醒目。
牆上還有燒過的焦痕,氣氛很詭異。
明臺說:「這屋子總讓人覺得鬼氣森森的。」
林參謀笑起來,說:「可不是嗎?以前這裡是關女死囚的房間,你想,女人臨刑前,多有自殘、自毀的。聽說,死在這間屋子裡的不下五六個女人。」他似乎無意識地說了一句:「你知道錦瑟嗎?」
「錦瑟?」明臺疑惑。
「當年曾經轟動一時,駭人聽聞的‘黑寡婦’錦瑟啊。」林參謀故作神秘地眨了眨眼,說,「她就關在這裡。」他往前面一指,說,「那裡有被執行死刑犯人的遺照,都嵌在牆壁的相框裡,原本啊,我是想都拆掉,太沉、太髒,可我這裡人手又少,一偷懶,得,留到現在……」
明臺已經不知道林參謀在說什麼了,他已經懵了,因為他看見了於曼麗的照片。他快步走過去,仔細辨別著上面的字跡和圖片。殺人犯「錦瑟」,十七歲。民國二十七年正法。於曼麗雙手被縛在背後,五花大綁,一臉堅毅,面帶詭異的笑容,她下頜的疤痕依稀可辨。
明臺快瘋了,他不由自主倒吸一口涼氣,此刻,彷彿於曼麗那曼妙的歌舞就在眼前。「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託杜鵑……」
「怎麼一回事?我見過她,她叫於曼麗。」明臺痴痴地問。
「對,她也叫於曼麗。說來話長,這個女孩子身世挺慘的,她十四歲就被養父賣到妓院,也學了些歌舞彈唱,十五歲就開始掛牌接客,藝名錦瑟。小小年紀,閱人無數,備受摧殘。十六歲那年,她染上很重的病,氣息奄奄,眼看就不得救了。鴇母想半夜裡把她扔到亂墳崗去,偏遇著一個忠厚老實的湘繡商人於老闆,用兩幅湘繡贖了她的身。」
明臺眼前展現的是初見於曼麗的情景,她眼神縹縹緲緲、悽悽惶惶,不死不活。
「於老闆特地延請名醫為錦瑟治病,半年後,居然恢復如常,也算奇蹟。錦瑟感恩,跟著學了刺繡,學了些生意經,並立志要嫁給於老闆。於老闆不同意,倒要送她去唸書,學些知識。於是,錦瑟跟了這個商人姓於,改名於曼麗,去了北平唸書。於老闆時常往返於湘南、北平,二人開始以兄妹相稱。」
明臺想著一個女孩子的新生,宛如朝陽燦爛。
「可惜好景不長。在一次往返湘南的旅途中,於老闆被三名水上慣匪劫殺,死無全屍。沒過多久,這個於曼麗就從學校裡消失了,而一個叫錦瑟的妓女重出江湖。」
不用再說了,明臺已經知道錦瑟要做什麼了。
他截住林參謀的話說:「她殺了那三個水匪,是報仇雪恨,何以冠以‘黑寡婦’之名?」
「她找到劫匪後,總是費盡心機,要嫁給他,使盡一切手段,逼他休妻、棄子,這三個劫匪本已金盆洗手,各歸家園,被她一一攻破,一個個家破人亡。她每每於新婚之夜下手殺人,將新郎大卸八塊,才肯罷手,毒辣至極。」
明臺眼前一片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