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講,冷戰是兩個超級大國以經濟為核心的綜合國力的全面較量。
只是,較量的本質並不是國民生產總值的資料對比,而是國家在各個領域所投入資金與收益的比拼。
可以說,顧祝同對此有著最為清楚的認識。
不可否認,建設龐大的核武庫,讓中國與德意志第二帝國都付出了極為高昂的代價,而且在維持上的花費更加高昂。哪怕在冷戰結束之後,中國在處理削減掉的核彈頭時都花掉了大量金錢。
問題是,繼續擴大核武庫已經毫無意義了。
這一點,在七零年代末就已經顯現了出來。
這就是,中國與德意志第二帝國在一九七九年簽署了《中程導彈限制與削減條約》,明確規定雙方都得銷燬射程在五百到五千公里內的所有導彈,並且承諾不再研製、生產與裝備類似的導彈。
更重要的是,在此之前,德意志第二帝國就已經放棄了在核武器領域的追趕步伐。
一九七八年,德意志第二帝國聯邦國會批准了一項特別法案,即把帝國核武器的總量限制在一萬四千枚以內,軍方不得繼續增加核武器的數量,而是把重點轉為提高核武器的作戰效率。
顯然,重點是限制核武器的數量。
說白了,核武器根本就不是可以隨意使用的武器,也就不存在使用效率的問題。真正需要使用核武器的時候,恐怕也沒有人會去計算核武器的使用效率,而是以把核彈頭髮射出去為最高原則。
當然,這部法案,宣告德意志第二帝國正式放棄了追趕中國的核戰略。轉為尋求在有限軍備情況下的核均勢,即通過保持足夠摧毀中國本土的核力量來遏制中國發動核戰爭的戰略企圖。
事實上。一萬四千枚核彈頭都顯得有點多餘。
即便以德意志第二帝國在七零年代末的戰略運載與投擲工具的技術水準,即便德意志第二帝國把核彈頭的數量減少一半,即只保留七千枚核彈頭,也有足夠的把握在遭到突然戰略打擊的情況下有兩千枚以上的彈頭倖存下來,而只要其中的一千枚彈頭落到中國本土,中國就將遭到毀滅性打擊。
德意志第二帝國沒有把核彈頭削減到七千枚,而是維持在一萬四千枚左右,最主要的問題還是銷燬核彈頭要比維護核彈頭更加昂貴。妥善處理掉七千枚核彈頭的花費,相當於生產三千五百枚核彈頭。而這筆錢足夠在二十年內保證七千枚核彈頭得到正常維護與保養,因此維持核彈頭的數量在經濟上更加划算。
當然,這說明了一個問題,即在核武器領域的競爭已經沒有可以發揮的空間了。
問題是。中德的冷戰局面並沒有因為核武器不再增加而得到改善。
更重要的是。中德間的軍備競賽並沒結束。
正是如此,顧祝同才開始在常規武器上做文章,即把軍備競賽由核武器轉移到常規武器領域。
可以說。這是一個相當聰明的決策。
雖然中德間的冷戰關係,使得大戰後的每一次區域性戰爭都有演變成中德全面戰爭、也就是世界大戰的風險,某些時候一些熱點問題都有可能成為世界大戰的導火索。比如在在一九七三年,菲律賓爆發所謂的民主革命之後,德意志第二帝國立即宣佈承認菲律賓非法政權並且與之建立外交關係,隨後在一九七五年秘密向菲律賓部署配備核彈頭的中程彈道導彈。導致中國在當年年底出動海軍全面封鎖菲律賓,並且攔截向菲律賓運送導彈的德國船隻。由此引發了菲律賓導彈危機。在這場危機最為緊張的時刻,中德領導人都進入了戰略避難所,而且隨時準備向對方發起毀滅性打擊。但是這些危機全都獲得了化解,中國與德意志第二帝國在三十多年間沒有發生一次直接衝突。更重要的是,在任何一場區域性戰爭中,只要某個超級大國直接介入,另外一個超級大國就會竭力避免直接介入,最多隻是以援助方式為對手製造麻煩。
顯然,這說明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這就是,即便在核武器的毀滅陰影之下,常規武器依然是決定戰爭勝負的主要工具。此外,從政治上講,任何一場區域性戰爭的勝敗,都對中德的國際威望產生了影響,也就對冷戰局勢產生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