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時候我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可憐。我從來都沒有感覺到如此的孤立無援,我手足無措、張惶驚恐,我需要此刻有一個人能夠站出來,幫我解脫,告訴大家這是一場陰謀,告訴大家一切都結束了。
終於,就在這時候,有一個人站了出來,告訴大家說一切都該結束了。
宋律師,他給了我解脫,完成了對我蓋棺定論的致命一擊。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作為被告代理人,我在這裡作出有關本案的最後陳述。」
「這裡還有一份證據,也是長川市出版社的求職申請表,同樣經過本案原告填寫和簽名,日期是去年11月6日--」我想起去年畢業不久後求職的情形,那個確實也是出於我的手筆。「該證據與本案並無直接關聯,但是,卻可以證明原告於去年11月6日曾至長川市出版社求職。綜合以上證據,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本案原告分別於去年11月6日、今年9月27日至長川市出版社應聘求職,兩次均由我的當事人――也就是本案被告予以接待,但是由於本案以外的原因,原告求職未獲批准。因此原告心存不滿,又於今年10月11日再次來到該單位,以詢問工作為名接近被告,並趁被告獨自在場,藉機對被告實施猥褻和侮辱,在被告奮力反抗,並大聲呼救的情況下,該單位7位同事趕到事發現場,對原告實行制止,並將原告逐離現場。而原告――」宋律師眼睛裡閃爍著智慧和正義的光芒,很象電視裡的狀師宋世傑。
「在此之後,原告一直尋機報復,當原告看到被告著作的《愛在指尖跳舞》一書出版,並且獲得很大成功之後,遂以被告剽竊其書為由起訴我的當事人,企圖自我炒作,獲取非法利益。」
審判長敲了敲桌子,「請被告代理人注意自己的措詞,不得對與本案無關的事情隨意猜測。」
「對不起,」宋律師向審判長點點頭,接著說,「原告是不是希望通過本案炒作自己,以達到提高知名度的目的,這一點確實無法取證,只是我的個人猜測,不具備法律效力。但是,現在所有這些合法有效的證據,足以證明原告誣告我的當事人確有動機,決無疑義。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宋律師指著我,「原告當日猥褻本案被告,被告本性善良,秉著挽救原告,不願因此影響其前途的考慮,主動放棄追究原告,並阻止同事對原告進行的人身攻擊――當然,這個可以理解,出於義憤嘛!而原告不思悔改,不但不對被告以德報怨的行為心存感激,反而變本加厲,恩將仇報,對我的當事人進行惡毒的誣陷和誹謗,其心理之陰暗行為之卑劣令人髮指……」
「夠了夠了……」審判長又在敲桌子。
「夠了!夠了!不要再說了!」我歇斯底里地大叫一聲,捂住耳朵。
再聽下去我會立刻經脈盡斷,噴血而亡。因為從宋律師的話裡,我看到一個活生生的下流卑鄙齷齪無恥不殺不足平民憤的人渣,而這個人渣――就是我。
接下來的事,我已經忘了。什麼都聽不到,我呆呆地捂著耳朵,看著身邊的人們起立,看著審判長結案陳詞、審判結果,看著審判席上的法官們退庭魚貫而出,看著旁聽席上的記者們一鬨而至蜂擁蠅聚。各種攝像裝置的閃光讓我目眩神搖,無數話筒在我臉上反覆攪動,好象恨不得能伸進我的嘴裡,撬開我的牙關。
「這位沈先生――」一個記者擠在最前面,一手拿著話筒,一手抓住我的肩膀拼命搖晃,「我是xxxx報的記者,請說說你敗訴的感受好嗎?」
我跌坐在原告席上,抱著頭痴呆地瞪著他,喃喃地說:「我是冤枉的,他們冤枉我―----―」意識現在還處於癱瘓狀態,腦子裡一片空白。
「冤枉?你能詳細談一談嗎?我說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