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瘋狂到可以殺死我的地步,要是我沒告訴他那輛車子是誰的。到了我家裡他的手每一分鐘都放在他口袋裡的一把手槍上……」他突然停住了,態度強硬起來,「就算我告訴他又該怎樣?那傢伙自己找死。他把你迷惑了,就像他迷惑了黛西一樣,其實他是個心腸狠毒的傢伙。他撞死了茉特爾就像撞死了一條狗一樣,連車子都不停一下。」

我無話可說,除了這個說不出來的事實:事情並不是這樣的。

「你不要以為我沒有受痛苦——我告訴你,我去退掉那套公寓時,看見那盒倒霉的餵狗的餅乾還擱在餐具櫃上,我坐下來像小娃娃一樣放聲大哭。我的天,真難受……」

我不能寬恕他,也不能喜歡他,但是我看到,他所做的事情在他自己看來完全是有理的。一切都是粗心大意、混亂不堪的。湯姆和黛西,他們是粗心大意的人——他們砸碎了東西,毀滅了人,然後就退縮到自己的金錢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麼使他們留在一起的東西之中,讓別人去收拾他們的爛攤子……

我跟他握了握手。不肯握手未免太無聊了,因為我突然覺得彷彿我是在跟一個小孩子說話。隨後他走進那家珠寶店去買一串珍珠項鍊——或者也許只是一副袖釦——永遠擺脫了我這鄉下佬吹毛求疵的責難。

我離開的時候,蓋茨比的房子還是空著——他草坪上的草長得跟我的一樣高了。鎮上有一個出租汽車司機載了客人經過大門口沒有一次不把車子停一下,用手向裡面指指點點。也許出事的那天夜裡開車送黛西和蓋茨比到東卵的就是他,也許他已經編造了一個別出心裁的故事。我不要聽他講,因此我下火車時總躲開他。

每星期六晚上我都在紐約度過,因為蓋茨比那些燈火輝煌、光彩炫目的宴會我記憶猶新,我仍然可以聽到微弱的百樂和歡笑的聲音不斷地從他園子裡飄過來,還有一輛輛汽車在地的車道上開來開去。有一晚我確實聽見那兒真有一輛汽車,看見車燈照在門口臺階上,但是我並沒去調查。大概是最後的一位客人,剛從天涯海角歸來,還不知道宴會早已收場了。

在最後那個晚上,箱子已經裝好,車子也賣給了雜貨店老闆,我走過去再看一服那座龐大而雜亂的、意味著失敗的房子。白色大理石臺階上有哪個男孩用磚頭塗了一個髒字眼兒,映在月光裡分外觸目,於是我把它擦了,在五頭上把鞋子颳得沙沙作響。後來我又溜達到海邊,仰天躺在沙灘上。

那些海濱大別墅現在大多已經關閉了,四周幾乎沒有燈火,除了海灣上一隻渡船的優暗、移動的燈光。當明月上升的時候,那些微不足道的房屋慢慢消逝,直到我逐漸意識到當年為荷蘭水手的眼睛放出異彩的這個古島——新世界的一片清新碧綠的地方。它那些消失了的樹木,那些為蓋茨比的別墅讓路而被砍伐的樹木,曾經一度迎風飄拂,低聲響應人類最後的也是最偉大的夢想,在那曇花一現的神妙的瞬間,人面對這個新大陸一定屏息驚異,不由自主地墮入他既不理解也不企求的一種美學的觀賞中,在歷史上最後一次面對著和他感到驚奇的能力相稱的奇觀。

當我坐在那裡緬懷那個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時,我也想到了蓋茨比第一次認出了黛西的碼頭盡頭的那盞綠燈時所感到的驚奇。他經歷了漫長的道路才來到這片藍色的草坪上,他的夢一定就像是近在眼前,他幾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個夢已經丟在他背後了,丟在這個城市那邊那一片無垠的混飩之中不知什麼地方了,那裡合眾國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

蓋茨比信奉這盞綠燈,這個一年年在我們眼前漸漸遠去的極樂的未來。它從前逃脫了我們的追求,不過那沒關係——明天我們跑得更快一點,把胳臂伸得更遠一點……總有一天……

於是我們奮力向前劃,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進入過去

譯後記

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傑拉德(1896-1940)的一生是短暫的,他的創作生涯充其量不過二十年,但他卻留下了四部長篇小說和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說,使他成為二十世紀一位傑出的美國小說家。

二十世紀的二十和三十年代是美國小說的黃金時代,群星燦爛,各放異彩。德萊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長篇鉅著,並且在一九二五年又發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國的悲劇》。同年四月,《了不起的蓋茨比》在紐約出版,著名詩人兼文藝評論家t-s-艾略特立刻稱之為「美國小說自亨利-詹姆斯以來邁出的第一步」。海明威在回憶菲氏時寫道:「既然他能夠寫出一本像《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樣好的書,我相信他一定能夠寫出更好的書。」艾略特和海明威都是以苛刻聞名的批評家,因此我們就不難領會這些評價的分量了。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元氣未傷的美國進入了歷史上一個短暫的空前繁榮的時代。「美國夢」像一個在半空遊蕩的色彩斑瀾的大氣球,使一代美國人眼花鐐亂,神魂顛倒。菲氏說過:「這是美國曆史上最會縱樂、最絢麗的時代,關於這個時代將大有可寫的。」他所大寫特寫的正是這個時代,並且將它命名為「爵士時代」,因此人們往往稱他為「爵士時代」的「編年史家」和「桂冠詩人」。菲氏並不是一個旁觀的歷史家,他縱情參與了「爵士時代」的酒食徵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現那個時代的社會風貌、生活氣息和感情節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時,他又能冷眼旁觀,體味「燈火闌珊,酒醒人散」的悵惘,用嚴峻的道德標準衡量一切,用悽婉的筆調抒寫了戰後「迷們的一代」對於「美國夢」感到幻滅的悲哀、不妨說,《了不起的蓋茨比》是「爵士時代」的一曲輓歌,一個與德萊塞的代表作異曲同工的美國的悲劇。直到今天,《了不起的蓋茨比》還是美國一部家喻戶曉的經典。

我對菲茨傑拉德毫無研究,可是我和《了不起的蓋茨比》卻有一段陰差陽錯的「因緣」。

一九五一年夏,我應北京燕京大學西語系之聘,從美國回國任教。行李裡除了幾件舊衣服,一架手提英文打字機,主要都是從讀大學到研究院積累下來的幾百冊英美文學書刊。八月中到校,九月一日上課,我教的是英語專業四年級兩門課。班上有些學生不時來串門地聊天,或是借書看。十二月間,全國高等學府開展「知識分子思想改造運動」,燕京著重批判「美帝文化侵略」,各系教授、副教授,人人當眾檢討。輪到我上場那天,一個男生積極分子跳了起來,一手舉起一本書,一手指著書的封皮,義正辭嚴地質問我:「你從美帝帶回這種下流壞書,腐蝕新中國青年,居心何在?」我嚇了一跳,伸頭仔細一看,書的封皮上畫著一隻手,指甲塗得猩紅,手裡舉著一杯香擯。原來是一本很舊的英文袖珍本《了不起的蓋茨比》,是我班上一個男生借去的。我倒怞了一口冷氣,心裡想,「我承認我的思想‘落後’,但是要我把菲茨傑拉德的傑作扔進垃圾堆,那還辦不到呢。」

由於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原因,從此多年與西方文學絕緣。妻子受株連「顛沛流離」,不管有多少艱難困苦,也不忍心把我那幾箱舊書當廢紙賣掉。「文革」中,全家下放安徽農村,書遭了澇災,我倆把紙板箱一個一個開啟,把書攤在茅屋門口晾曬,發現那本破舊的《蓋茨比》雖久經患難,卻有點不服老的神態。後來,雨過天晴,我重返北京任教。時隔不久,忽然接到《世界文學》月刊編輯來信,要我儘快將《蓋茨比》譯為中文。簡直不可思議!「腐蝕新中國青年」的黑鍋,我背了將近三十年,怎麼會偏偏找到我來翻譯這本「下流壞書」?莫不是命運的嘲弄,還是菲茨傑拉德顯靈,責成我為他平反,還他一個公道?思前想後,我雖自感譯筆粗拙,難以重現他那優美的風格,卻也無法迴避這道義的召喚。

十年以後,我用英文以回憶錄形式寫了一本紀實體小說,自然把《蓋茨比》這段公案寫了進去。書於一九九三年在美國出版後,陸續收到許多讀者來信。其中有一位是曾在紐約舞臺和好萊塢銀幕上活躍過的女明星,她在信中特別提到這個情節,接著寫道:

我認識他。三十年代期間,我是個演員,住在好萊塢一家名叫「真主花園」的旅館,許多來做短期工作的作家和演員住在那兒。司各持-菲茨傑拉德那副愁苦的面容是我平生所僅見。他那悲慘的處境刻畫在他臉上,流露在他聲音裡。我是在餐廳裡結識他的。那天我一個人正在埋頭看雷格蒙的小說《農民》,有個人在我肩旁彎下身子說:「你幹嗎要看那本波蘭式的《亂世佳人》?」我回答說:「因為是我的朋友納特-福柏推薦的,我也非常愛看。」他聽了嗤地一笑,又搖搖頭,彷彿我無可救藥了。我問他:「那你推薦什麼呢?」他說:「喚,最優秀的作家司各特-菲茨傑拉德寫的任何東西。」

我如聞其聲,如見其人,彷彿《蓋茨比》的作者又一次顯靈!可惜「蕭條異代不同時」,我只能高山仰止,心嚮往之了。

但是故事並沒到此為止。馬里蘭州洛克維爾市有一座聖瑪利天主堂,離我們在維州的住處不遠。這座小教堂建於一八一七年,建築古樸莊嚴。每逢主日,一位中國神父在那裡為華人教友做彌撒。去年八月二十日上午,我陪妻子去那裡望主日彌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