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某些組織,如著名的鮑勃生和標準.普爾公司,在不同的水平上作為金融服務機構和投資諮詢機構而運作(順便說一句,其他組織,如斯庫德、史蒂文斯和克拉克公司,分別以投資諮詢、投資基金或信託的形式運作)。

總的來說,金融服務機構的服務目標和投資諮詢機構是不同的。後者的顧客,一般是希望投資諮詢機構替自己作決定的人,而金融服務機構的服務物件,主要是那些管理自己的金融業務或給別人提供諮詢服務的人。大多數這類機構一般不用或很少用各種技術方法進行市場預測,它們的工作和本書所指的「投資者」是不相關的。

另一方面,一些著名的機構,例如摩迪投資服務公司和標準.普爾公司,則等同於統計機構,它們編輯大量的統計資料,從而形成所有系列證券分析的基礎。這類服務有各種不同的客戶,從最保守的投資者到最高階別的投機者。這些客戶最終一定會發現,根據機構的觀點和建議很難形成明確的或是重要的判斷。

過去建立的摩迪投資服務公司或其他服務機構明顯地給廣大投資者提供了有價值的資料,提出了活躍的投資者和投機者感興趣的東西,其觀點或是基於一些權威的度量方法或至少比那些沒人幫助的客戶的觀點更可靠。

多年以來,這類服務機構在沒有人認真從事預測工作的情況下作股市預測,預測結果有時對有時錯,因而其儘可能採取折中的態度以避免被證明徹底錯誤(存在一種很好研究的德爾菲方法,它可以成功地調節從現在到將來發生的任何事情)。就我的觀點來看————也許有點偏激————它們的這一工作根本就沒有真正的意義,只不過滿足了人們的一些心理需要。幾乎每個熱衷於股票投資的人都想聽聽別人對股市的分析。這一要求客觀存在,必須被滿足。

當然,這類機構有關商業狀況的解釋和預測是比較權威的、有價值的,有關結果對證券的買主和賣主都很有用,而且在各種情況下都有助於使股票和證券形成相當合理的價格。毫無疑問,服務機構提供的資料增加了顧客可獲得的資訊,並有助於他們作出投資決策。

很難評價這類機構有關個別證券的建議。每個機構都有權獨立進行判斷,而該判斷很可能只是基於多年來苦心進行的大範圍的研究。根據經驗,我認為它們的涉及的範圍太大了,從而降低了其建議的價值。它們普遍認為,只要公司近期的前景不錯,就應該買其股票,反之就出售其股票,而不管當時的價格如何。這一膚淺的原則經常使它們的建議不那麼合理,而它們是有能力做得更好的。

理性投資者不應僅僅根據從金融服務機構那裡得到的建議進行買賣。如果這一觀點形成,金融服務機構才能成為提供有價值的資訊和建議的機構。

來自經紀行的勸告

對評證券持有人來說,可能資訊和建議大都來自股票經紀人。他們是紐約交易所和其他交易所的成員,執行一般委託人的買賣定單。幾乎所有的這類交易所都有一個統計或分析部門回答公眾的問題,給他們提出建議。交易所還免費為顧客或委託提供大量的統計資料,其中有些是比較詳盡和有價值的。

主要的麻煩在於一個看似無知的問題,即「顧客」還是「客戶」是更合適的名稱。商業有顧客,一專業人員或組織有客戶。華爾街的經紀界可能有任何一種商業的最高標準,但是它仍然在向真正的職業標準和地位摸索。

過去,華爾街的興盛主要建立在投機的基礎上,但股市投機者整體來說最後幾乎註定是要賠錢的。因此對於經紀事務所來說,從純職業的基礎上進行操作,在邏輯上幾乎是不可能的。這樣做等於要它們努力去減少而非增加自己的業務。

某些經紀事務所已經最大程度地向那個方向或可能期望向那個方向,禁止誘導或鼓勵任何人去投機。這樣的事務所的工作只限於執行給它們的定單,據此提供金融資訊和分析,並對證券投資的優點提供自己的觀點。因此,至少在理論上,它們對投機者的盈虧不負任何責任。

但大多數事務所認為,它們的業務是執行委託定單,其業務的成功在於提供給投資者想得到的東西。然而,大多數顧客想得到的是投機性的建議和暗示,因此一般事務所的考慮和行為日益接近市場交易。它們努力幫助顧客在某些領域賺錢,而這些領域用幾乎是確定無疑的法則證明最終是要損失的。從長遠的觀點來看,操作中的投機成分最終不會給大多數顧客帶來利潤,但操作中類似真正投資部分所形成的利潤可能會大大抵消投機的損失。

投資者從經紀事務所的兩類僱員那兒獲得建議和資訊,即顧客經紀人(或賬戶執行者)和金融分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