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愛我不必太痴心 席絹 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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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晃湯在臺北東區街頭,在人群中游動,卻是益加顯得孑然的寂寞,一張沒表情的面孔都發散著忙碌且滿溢的寂然。擦肩而過,全世界皆與我互不相干。我一直認為活在臺北不容易找到快樂與閒適。

瀏覽櫥窗的眼光驀然被熟悉的身影給抓住了定點。咖啡屋內的視窗,坐的不正是樓逢棠嗎?

竟然沒有深想,我因著想見他的渴望而跑進去,直到站在他面前才感到莽撞得狼狽。大白天的,他當然不會閒著沒事出來喝咖啡。我看到另外三個不認得的陪客。

「任穎?」他訝異地起身,很快給我一抹笑,抓住我的手。

我咬了下唇瓣,垂低頭:

「看到你,便進來了。」真不知道怎麼突生這一股衝動,活似今生不會再與他見面似的,顯得特別依戀。我都還沒收拾行李呢,竟然就開始懷念他了,

我小心地覷了下他身後那三人,兩名外國男子坐在一邊,而樓逢棠的身側坐著一名美豔到令人口水流滿地的女人;顯然是繼我之後新任的女秘書。而那美人也估量地看我,紅豔豐唇誘人地半張著,似隨時等人狠狠咬上一口,以往我再如何煙媚,也學不會這種渾然天成的媚態呵!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妖姬換豔姬。

「不好意思,打擾你了。」我點點頭,想抽回手,不願打擾他的公事。

他卻仍握住我,轉身以英文向客戶交代了些什麼,便拉我到一邊。「我有幾分鐘的時間。」他道。

我低笑,將頭抵向他胸膛:「對不起。」

「像抹遊魂。」他看我空空如也的雙手,知道我出門必然只為了無目的的遊蕩。

在別人眼中看來或許浪費生命,但在我而言,任何過程只要是有愉悅成分,便不算白過一遭。享受寂寞,也是快樂的一種方式,不是每個人都擔得起的。

他習慣性地撥弄我的長髮,托起我面孔,吻了我一下:「晚上有空嗎?一起晚餐?」

「出來吃?」我挑眉。

「難道你有更好的想法?」他也挑眉。

我們並不常一同吃晚飯,而且我從未替他做過任何一頓飯,所以我們居住的公寓中從未真正開伙過,只除了早餐各自泡牛奶咖啡而已。貪睡晏起的我連早餐也與他錯開。也難怪他會這麼問,我是不煮飯的。

存心出乎他意料之外:

「回公寓吃吧!我可以煮一些菜,應付不來的可以叫外送。」

「我需要準備什麼?」他懶洋洋地笑了,半揶揄我。

我推著他。自己退了一小步:

「胃藥就可以了。」

他笑不可抑,一手擱在白色羅馬柱上,對我散發男性致命的魅力,我同時也瞄到他身後那美豔秘書不置信的表情——幾時見過他的上司笑得這麼開懷?我的心情突然又更好了些,知道他某些面貌只在我面前表現出來的訊息令我有虛榮的快樂。

「七點?」我不耽擱他的公事,問著。

他想了下,點頭:「七點。」

我擺了擺手,往門邊走去。還沒走到門口,他追上來抓住,在我轉身時又吻了我一下。

「怎麼了?」我訝異地問。

「只是想吻你罷了。」他撥著我長髮,瀟灑地轉身回他的客戶那邊。

我抿住唇,笑著離開。也許是因為今天沒抹口紅的關係吧,當我素淨一張面孔時,他會特別欣喜在我面孔上留下吻跡。

再度湯回街頭,心情成為浮浮沉沉,走了之後,我可能會比自己願意承認的思念多更多。但,何妨,也許思念也是一種值得體驗的快樂。

招來一輛計程車,往超市的方向開去。我閉目休息,不得不去承認——我愛他,已由喜歡往上晉升一步轉為愛情。不過,愛情與離開是兩回事;我真切地那麼認為。誰說朝夕相守才是真愛?單方面的感覺,就由單方面去獨自領受,與他會不會愛我沒關係。

會對愛情做這種冷血處理的女人實在沒資格去愛人,是不?連我都要嘆息起來了,真是破壞愛情的規矩呵!

***

揹著樓逢棠辦出國事宜並不太難,只要我神色一如以往,便不會有破綻。

一來,是因為我沒有收拾行李的習慣。即使打算長期在國外旅行,依然只會拎個小包包,有護照、美金就夠了,其它一切從簡,又不是要去沙漠,還怕買不到衣物用品嗎?二

來,樓逢棠不是那種會死盯伴侶的神經質男人。我受不了那種死盯住另一半的人。還硬宣稱那是珍愛的表示,直令人透不過氣來。

我喜歡他,他有諸多優點令人激賞。回想能與他共處那麼久,互相給予廣大自由空間是重要原因。我很訝異自己居然會與他在一起這麼久;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曾有那麼久的相處時日。

六點五十五分,我從爐臺上端下一道湯,放在餐桌上,看著一桌的飯菜,我有點自嘲地笑了,像鴻門宴。

有三道大菜請餐廳送來,然後我再做二菜一湯,看起來還真有那麼一回事。再從酒櫥中拿出紅酒與兩隻高腳杯,沒停止我唇邊愈顯譏諷的笑。

洗手做羹湯似乎也正是戀愛中女子為了討好心上人會做的事,看來蠢蠢的,而我居然也下廚了,能不笑自己嗎?

由於我媽是人家的情婦,因此我從未領受到「家」的感覺;又因為一直認為母親生活得極好,更自然而然滅了對「家」的美好幻想。

一個優良的情婦就是不要把居住弄得像個溫馨的家。一個男人倘若真心戀家。豈還會在外頭養情婦?這情況也許不適用於未婚的樓逢棠,但因為「溫馨美滿」的氣氛向來不為我所營造,也所以,這個公寓內從不曾傳出飯菜香。

抓住一個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可是我不要哇,不要他的心、他的人、他的愛,當然也就不必施展任何以愛情為名的手段。

今天的破例,只是我心血來潮的餞別宴罷了。老天,看來我潛意識中有些許罪惡感吧!居然會覺得愧對他了些什麼。

隨著開門聲,我轉身笑迎進門的樓逢棠,不多不少,正好七點整。他手上那束「虞美人」令我眼睛一亮,跳過去道:「好樸素的花,怎麼可能會是樓大少會買的種類呢?」現在不是流行紫色花系嗎?玫瑰、百合、桔梗、海芋的,居然送我一把虞美人,真是奇異地深得我心。

「在百花爭豔中,它不美豔也不是最搶眼,卻也不是最樸素,本來想送蓮,又覺褻瀆,想來虞美人最適合你。」他坦白的言詞像裡了寵溺的蜜,居然能讓這樣的話一如愛語。

我欣喜地找來一隻裝飾用的水晶花瓶,不管它造價多少,派得上用場時,黃金打造的身價也只不過是花瓶而已。我插好花,立在一邊向他道:

「是不是相得益彰:」真正花瓶與花瓶女,可不是。

他將手提包擱在架上,走過來勾住我的腰,低沉地逸出笑語:

「你總是這麼可愛。」

「我需要明白它的花語嗎?」我抬頭向他。

他搖頭:

「不,我買它,是因為它的本身吸引我,不為花語或其它。」

那真是好。我一直不認為硬是給花朵接上一個花語有什麼意思,讓花兒只是單純的美麗不更好?

「可是你以前常訂紅玫瑰送別人。」我故意找他的碴。

「那只是一種禮貌,並且她們相信花語。恰巧你完全不信那一套。你不懂什麼叫因人而異嗎?」他笑得無辜又狡猾。

我點著他胸膛:「投機分子。」

領他坐到餐桌前,事先說明:

「即使差強人意,也請你多吃飯少批評,因為沒有下一次了。」

他瞥了眼滿桌菜色:

「看起來還不錯。不過我怎麼覺得像是一場鴻門宴?你真的只是心血來潮嗎?」

這種犀利令我心顫了下,坐在他對面,替他添了碗飯:「放心,我不是朱元璋,不會趁你酒足飯飽時誅殺你,你只需擔心胃痛而已。」

舉杯與他幹了下,我仰頭飲盡。

「來吧,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少見的豪氣與熱情讓他配合地與我攪和,邊吃邊喝,並且還放了張音樂,拉他跳起舞。仗著微醺,我幾乎沒跳起脫衣舞,只一逕狂放地笑著,一杯一杯的酒飲下腹,逼出了幾滴淚,淌入他懷中。輕喃著:

「樓逢棠,我真是喜歡你。」

「我也喜歡你。」

他的回應令我欣喜,伸手按滅燈光,我拉他一同站在落地窗前,外邊華燈正閃爍,映入五彩虹光在我們這方黑暗視窗。

「怎麼了?」他托起我下巴,輕輕問著。

「沒什麼,慶祝我們互相喜歡。」我甩著發,緩緩壓他一同坐在地毯上,他索性背靠著牆,拉我靠在他懷中,兩人一同面向外邊,任由閃爍的霓虹燈在我們的臉上變幻顏色。

「我們這樣的人,能互相喜歡也真是奇蹟了。」我嘆息,酒精使得我聲音更加低沉,我沒有醉,只是薄醺。喜歡這飄飄忽忽的感覺,並且在他懷中。

「不。這是必然的結果。」

「這樣就是「結果」了嗎?」

「當然還有下文。只是你不願去想更多,對不對?你怕死了會有人綁住你。」

真是瞭解啊!不愧是我生平第一個喜歡上的男人,但又因為他太聰明,致使我否決了與他瞎混下去的想法。有些男人只會愈相處愈難割捨,如果不是他放不開我;便可能是我離不開他,多悲慘的情況。

我沒有回應他的話,而他低沉迷人的嗓音又由我頭上傳來:「你一向不會任自己太去喜歡某些事物,沒有特定喜愛的飾物,也沒有特別偏愛的穿著,沒有所謂的知己好友,我想,連你的父親也不曾探得你心吧?」

「我愛我母親。」我輕喃著。

「那是必然。由畫壇上訊息得知,任冰晶女士是一名瀟灑如吉普賽的女性。你的性子是她培育出來,也給了你所有自由,令你很安心地去愛她。如果她不是那種母親,即使是血親,你也不會深愛吧!一如你對你父親的看法。大多時候,你都在敷衍他,含著禮貌的笑,拒人於千里之外。」

我在他懷中側了身,背貼著他胸膛,讓頭枕在他肩上,雙手往後伸長,環住他脖子。

「是的,我堅決不讓自己太去重視「我」以外難以掌控的東西。「喜歡」是一種執念,不必產生太多。能力有限,偏又佔有慾強,那會活得快樂嗎?從物質到人類難以捉摸的情感,我皆冷淡不強求,世間沒有理所當然的事,不過我母親比較倒楣,她生了我,因為是骨肉,所以理所當然必須愛我。我就比較沒心少肺了,給我生命的雙親,若沒有令我深愛的特質,我仍會視為陌路。」今夜是我的告解日嗎?我竟不由自主地將話成籮筐地傾倒出來。啊,也許我是醉了,

「你是寡情還是太多情?」

「都不是,我只是沒心肝而已,你也相同的,不是嗎?」我笑嘻嘻地回敬他:「你只是多了一點高高在上的霸道。其它的,你自制且絕情,能夠派得上用場的人,你有法子將那人利用得淋漓盡致。「樓氏」中有菁英、有庸才、有花瓶、有三姑六婆,以前我還道人事部辦事不彰,人員素質才會良莠不齊至此,誰知道你根本是存心的,因為你知道怎麼利用他們的特點去辦事。利用完了,沒用了,也毫不留情地甩掉;一如你對女人……唔,我順便告訴你,與我同居真的是失策的一步。」

沒有預期中的怒氣,他居然哈哈大笑,狂放地摟緊我腰身。

「任穎,你說對了大部分,但唯一錯的是,與你同居並不失策。我們註定了是絕配。」他吻我頸側,呼著熱氣:「我們甚至差點結婚了。」

「你怎麼還記得那一項兒戲約定?利用你精明的大腦合算看看,娶我並不能為你帶來什麼財富利益。你一向不做賠本的事,可別在婚姻這一項失足。」我往地毯上滑去,躲他搔癢似的親吻。不久整個人已趴在地毯上了。

他壓了過來:

「財富易得,無須以婚姻去換取更多,叫我為利益去娶一個看了生厭的女人,還不如找你這種有趣女子來調劑我僵硬的身心:生活的舒適重於一切,我不會本末倒置。只是,你何時才願意為我停留呢?」

我沒回答,不肯回答,以一記深吻讓他忘掉問題。他想留住我,沒什麼好訝異的,男人總愛留住令他驚奇的東西,但我不會為任何人停留。

不必多久,他就會明白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