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情史 (明)馮夢龍 第1頁,共2頁

嫗沽酒與乙為別。乙涕泣不已,去,遂自縊。天下事盡有不可解者。

○蜀王衍

衍好裹小巾,其尖如錐。宮妓多衣道服,簪蓮花冠,施脂粉夾臉。號「醉妝」。衍作《醉妝詞》雲:

「這邊走,那邊走,只是尋花柳。那邊走,這邊走,莫厭金盃酒。」

衍好私行,往往宿娼家酒樓,索筆題曰:「王一來去。」恐人識之,乃禁百姓不得戴小帽。

人主何色不可致,而眷一婦。即眷之,亦豈不可召納,而宿於娼樓,痴甚矣。從來人主宿娼樓者,惟獨王衍、宋道君二人。衍是流水闝,道君是爭風闝。然兩人皆致喪國,可不戒哉!

○宋子京

宋子京嘗宴於錦江,偶微寒,命索半臂,諸妓各送一枚。公慮有厚薄之嫌,訖不服,忍冷以歸。

使諸妓相愛,聞其負冷,反傷其心。萬一致疾,當如之何!

○荀奉倩

荀奉倩與婦至篤。冬月,婦病熱,乃出中庭,自取冷還,以身熨之

○韋生

吳下韋生,貌劣而善媚。於冬月宿名妓金兒家。妓每欲用餘桶,韋輒先之,候桶暖,方使來坐。

○陳體方

吳中陳體方,以詩名。有妓黃秀雲,性黠慧,喜詩。謬謂體方曰:「吾必嫁君。然君家貧,乞詩百首為聘。」體方信之,苦吟至六十餘章,神竭而歿。其詩情致清婉。方苦吟時,人多笑其老髦被紿,而欣然每誇於人,以為奇遇。

體方死而有知,猶必吟完百首。秀雲死亦必相從。不然,體方亦必以賴婚訟於地下主者。

○洛陽王某

王某,洛陽人,寓祥符,以販木為業,與妓者唐玉簪交狎。唐善歌舞雜劇,事其曲盡殷勤,為之迷戀,歲遺白金百兩。周府郡王者,人稱鼓樓東殿下,以居址得名。雅好音樂。聞玉簪名,召見,試其技而悅之。以厚價畀其姥,遂留之。某悲思成疾,賂府中出入之嫗,傳語妓雲:「倘得一面,便死無恨,盍亦求之。」妓乘間為言,殿下首肯。且戲雲:「須淨了身進來。」嫗以告某,某即割勢,幾絕,越三月始痊。上謁殿下,命解衣視之,笑曰:「世間有此風漢。既淨身,就服事我。」某拜諾。遂使玉簪立門內見之,相向嗚咽而已。殿下與貲千金,歲收其息焉。事見《說聽》。

相愛,本以為歡也。既淨身矣,安用見為?噫!是乃所以為情也。夫情近於淫,而淫實非情。今縱慾之夫,獲新而置舊;妒色之婦,因婢而虐夫。情安在乎?惟淫心未除故耳。不留他人餘歡之地,而專以一見為快。此一見時,有無窮之情。此一見後,更無餘情。情之所極,乃至相死而不悔,況淨身乎!雖然,謂之情則可,謂之非痴則不可。

○樂和

南宋時,臨安錢塘門外樂翁,衣冠之族。因家替,乃於錢塘門外開雜貨鋪。有子名和,幼年寄養於永清巷舅家。舅之鄰喜將士,有女名順娘,少和一歲。二人因同館就學。學中戲雲:「喜樂和順,合是天緣。」二人聞之,遂私約為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