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遼王案番外篇新政的威力(一)

錦衣鎮山河 肥胖的可樂 第2頁,共2頁

李太后道:「張先生不愧為心懷百姓的賢臣。准奏。」

張居正又道:「另外,戶部十三清吏司的郎中,再加上吏部十個司官,每人負責一個縣,監督賑災事宜。錦衣衛亦要派二十三個人,隨戶部、吏部的人,到各縣去!凡發現有地方官賑災不利,或將賑災糧款中飽私囊者,錦衣衛可先斬後奏!」

李太后轉頭,對賀六道:「張先生的話,你都聽見了?」

賀六拱手道:「稟太后,聽見了。一會兒臣就回錦衣衛安排此事。」

張居正當著李太后的面,放了狠話:「太后,臣願立下軍令狀。餓死一個災民,縣令免職!餓死十個災民,知府免職!餓死一百個災民,巡撫免職!餓死三百個災民,臣與內閣其他四位閣員,會集體遞辭官摺子!」

李太后讚賞張居正道:「好!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張先生,你剛才立下的軍令狀,哀家收下了!正值大災,呂調陽、潘季馴、王國光、張四維,你們四人,要與張先生同舟共濟!」

呂調陽等人連忙叩首:「臣遵太后懿旨。」

李太后又對賀六說道:「非常時期,非常手段!救災期間,恢復洪武年間的六十兩斬首法!膽敢有貪汙賑災糧款六十兩以上者,下到縣令,上到臬臺、藩臺、巡撫,錦衣衛都可以先斬後奏!」

賀六道:「臣遵太后懿旨!」

坤寧宮議事結束,賀六趕回錦衣衛衙門,調撥人手,隨同吏部、戶部的司官,到各縣監督賑災事宜。

賀六將自己安排到了宛平縣,與他一起去宛平的,是吏部文選清吏司郎中,王錫爵。

王錫爵,嘉靖十三年生人。今年不過三十九歲。他是名門望族出身。嘉靖四十一年,二十八歲的他會試高中會元,殿試得中榜眼。同年,他十四歲的兒子王衡得中順天鄉試解元。這父子二人,被稱為是「父子兩元」。

王錫爵是肯幹事,敢幹事,能幹事的人才。張居正十分器重他,今年秋將吏部最為重要的一個司,文選清吏司交給了他。

賀六回家裡簡單收拾了幾件行禮,便去吏部找了王錫爵,二人帶了十個隨從,騎著兩匹快馬,趕往宛平縣。

在路上,賀六感慨道:「王大人,我忘不了嘉靖四十四年北直隸的那場雪災啊。那可真是千里餓殍,百姓易子而食,慘不忍睹啊!」

王錫爵道:「六爺,那時候吏治腐敗。上樑不正下樑歪。地方官貪汙成性,誰也沒把老百姓的命當回事!現在不同了!有考成法這把刀懸在官員們頭上,就算他們不為了百姓,只為了自己個官位,也要全力去救災!」

賀六道:「考成法是否有效,等咱們到了宛平縣就知道了!」

幾個時辰後,二人趕到了宛平縣。宛平縣城外,空無一人。

賀六和王錫爵大惑不解!

通常出了大災,老百姓都會到縣城躲災。城門外,應該裡三層外三層的圍滿了災民。可如今宛平縣城外,連個人影都沒有。

賀六道:「走,去宛平縣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