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1章

五胡烽火錄 赤虎 第2頁,共2頁

那一部契丹撤退後,缺衣少食,頻頻受到其他部落的攻擊,陳浩希望我們幫助他,讓他在契丹部站穩腳跟。我決定,懲罰契丹的入侵,主攻方向選在遼北平原。出鐵嶺往北攻擊,掃清遼北。不會說漢語的,都是我們的敵人。若有可能,我還會將兵鋒深入嫩江平原,在那裡建立一個前哨基地。

而後,我會在遼北留下部分輜重,然後給陳浩傳訊息,讓他取走那部分輜重以補給他所在的部族,今後……」

高翼才說到這兒,馬努爾立刻打斷了高翼的話:「陛下,不能這麼做,無論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給別人留下:我們的財產可以任意被侵佔的印象。即使是戰略,也不行。因為部族無法分辨,他們只會知道,我們的財產有時可以任意取用,有時不能。

這是鼓勵他們冒險。不,我們的財產在任何時候,都是不容侵犯的。這是鐵律,這是盧比孔河,決不能隨意跨越。」

不等高翼反應,王祥在黑影中幽幽地說:「擅改計劃,陳浩那邊,恐怕不好交待。」

高翼緩緩地回答:「馬努爾說得對,是我失誤了。我們不能犧牲律法的尊嚴,連換取契丹的覆滅。契丹,它不值我們的律法……馬努爾,你認為該如何處置?」

「交易」,馬努爾回答:「陛下,自從人類發明貨幣以後,世界上一切難題都有了同一個衡量標準。契丹想獲得我們的資助,它就必須拿出同等價值的東西交易。他沒有糧食,可以用戰馬、戰刀交換;沒有戰馬戰刀,可以用士兵交換。

陛下,流別人的血,總好過流自己的血。我們的軍隊初次進入遼北,我們需要嚮導,需要熟悉地形的戰士。陛下,讓他們出人,不帶鎧甲、不帶戰馬、不帶糧食,哪怕他們空著手來,我們也接納。

武裝他們,發給他們糧食,發給他們軍餉,但要他們聽我們的指揮,為我們流血。收購他們的戰利品——全部收購,准許他們購買任何所需要的東西,讓他們親戚能夠吃得飽,能夠有力氣鄙視那些頑固者。讓這些傾向我們的人,能以為我們流血為榮。

陛下,錢不夠,讓他們去搶,用我們的刀槍,用自己的血,去削弱我們的敵人。他們流的每一磅鮮血,都能換來對我們的仰慕,對敵人的仇恨,以及草原上不斷的仇殺。我們的敵人將一天天削弱下去,而他們的戰利品卻沒有壯大自己,這一些,我們只需付出幾個金幣。

陛下,請你開啟金庫,讓你的金子流向草原,讓我們的鮮血流淌在自己血管裡,讓我們的敵人倒在我們的金幣上。然後,您的榮光將照耀整個草原,那些金幣還是您的,因為草原是您的土地,您的臣民將替您保管金幣,並用它來向您納稅。」

馬努爾有這樣的想法,並不奇怪。羅馬已這樣做了一千年,阿克蘇姆帝國、波斯帝國、印度笈多帝國都是這樣配合武力擴張的。不過,這種說法連高翼聽了都很新鮮。

「全部收購戰利品,好啊,別給他們任何壯大的機會,別吝惜錢財,讓心向漢國,仰慕漢國文化,願意替漢國流血的人,變成富足的上層力量。那麼,推行儒化會更加順利。數百年後,契丹都成了一群溫文爾雅、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儒士,還任勞任怨,她怎能在危脅漢民?」高翼嘟囔道。

這是投資,這正是「萬惡」的投資學理論,把自己的金幣投下去,換來的利息將在數百年的時間裡,細水長流地進入國庫,成為永久的投資收益。

王祥自陰影中走出來,簡短地回答:「可行!」

高翼順坡下驢:「你負責跟陳浩解釋。對了,就假裝我們不知道這部契丹也參與了侵略,告訴他們,這是懲罰之戰,讓他們表達對我們的友善,指明那些攻擊我的人,我會給與他們相應的……不妥,很不妥。」

馬努爾附和說:「當我們展示了武力,那些部族就會恐慌,他們會擔心遲早我們能知道他們也是攻擊者,所以……」

「所以,他們很可能在最後關頭倒戈一擊,把我們出賣」,高翼接過話頭,繼續說:「可是,不懲罰侵略者,又違揹我們的宗旨,這又成了你說得‘鼓勵冒險’。」

「有條件原諒,陛下,您應該展示您的寬容」,馬努爾俯身鞠躬,建議說:「我們首先攻擊的目標,正應該是這支部族,在陳外交官的配合下,我們很容易把他們逼上絕路,然後,您可以降下您的震怒,要求他們自己按‘十一抽殺律’懲罰入侵者。

做出侵略決定的是部族酋長,但他們決不會殺了自己,所以,他們只會尋找替罪羔羊。

一個不敢承擔責任的領袖,從此不再被人民信任,只有依靠您的慈悲才能生存,你隨時可以抽走他腳下的木梯,讓他粉身碎骨;而一個失去領袖的部族,就沒有了靈魂,您的光輝將取而代之,成為他們新的信仰。您的旨意,就是他們的命令。

陛下,骰子已經擲下,請您下令。」

高翼拍著大腿,連聲說:「馬努爾,我本以為我就夠壞的了,沒想到你比我還壞;我本以為就我像個商人,沒想到你比我還像;奸詐、狡猾、狠毒……哈哈,這些字眼用來誇你,實不為過。行,就這樣通知陳浩配合,告訴陳浩,掃蕩完遼北,我准許他們部族在遼北平原牧馬,替我看守北方門戶。」

王祥應了聲「諾」,而後小心翼翼地問:「主公,燕國怎麼辦?我國主力盡出,萬一燕國乘勢攻我,我們國內空虛……你看,是不是命令警察戒備,或者轉入戰備狀態。」

「警察……」,高翼沉吟片刻,說:「馬努爾今天教了我一招,就是嚴格遵守規則。警察的職責只能限定在維護治安上,叫未經訓練的他們上陣,那是對他們的屠殺,也是對律法的踐踏。不,警察安守崗位。

至於燕國嗎……」五胡烽火錄第二卷艱辛時代第114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