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會為了你的幸福,而放棄他的仇恨時,你會怎麼做?是心安理得的接受,還是……——韓雨丹當你願意去接受一個人時,你就會發現自己的全身心都是放鬆的,然後就會發現那個人身上其實都是優點,根本就沒有缺點!韓雨丹美滋滋的想著。。
不過一個星期,韓雨丹卻清楚的感覺到,這段日子比之前的半年,甚至是更久前還要幸福!不用考慮其他的愛恨情仇,只需把自己最真的東西顯現出來即可。
任何一個人看到她,都知道她在戀愛中,而戀愛中的女人是最漂亮的。
很諷刺,早在很久前,她就已經是他的女人了,可卻一直到現在才有——她真的是他的女人了這種想法和幸福感。以前,是被迫而痛苦,如今,卻是主動而喜悅。
所以,當韓雨丹再出門逛街時,她不會再討厭身邊的兩個保鏢,只會覺得傅伯易對她真的是寵上了天,而且是疼在心裡!
傅伯易的說辭是,他們即將結婚,就他暗帝的身份而言,想要從她身上下手的敵人會很多,為確保安全,他只能放兩個保鏢在她身邊。
韓雨丹所不知道的是,傅伯易再也不信任她,他不過是變相的找人監視她。只是陷入戀愛中的韓雨丹根本就無法察覺到這些,反而覺得他很體貼。
當韓雨丹路過上次她和古帥齊第一次見面的那家咖啡廳時,她停下了腳步,她要不要將這件事告訴傅伯易呢?想了想,還是不要吧。狡兔三窟,古帥齊才不會那麼傻還待在那裡,而且傅伯易那陰森的性子,若是知道她曾和古帥齊單獨見過面,指不定會引發什麼事情呢。
一個轉身,也許就註定了某些事的發生。
她發誓,她絕對沒有眼花!就在她轉身時,她分明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背影。
韓雨丹異常激動,朝那個讓她激動的背影的方向跑去,身後的保鏢不明所以,只能跟著一起跑。
不見?還是看不見!韓雨丹急得團團轉,在這茫茫人海中,要尋一個人有多困難是可想而知的,可若是一個印在心尖的人呢?
韓雨丹流下淚水,她忍不住身子的顫抖,捂住雙眼,蹲在了地上,口中低喃著:「夜歌……」
那個不過一面之緣,卻將自己帶回家中;那個不過相處幾日,卻為了自己出賣尊嚴;那個與己無關,卻將她的母親視為生母而照顧的人。夜歌!除了夜歌還能有誰?
即便沒有看到他的臉,但僅憑背影,她就能認出來!因為,夜歌早已印在她心中。
她抹乾眼淚,站了起來,朝那片人群大喊著:「夜歌!你為什麼要躲著我?」
鬧市中突然有個女人在大叫,所有人都回過了頭看個究竟。可韓雨丹根本就不管別人異樣的眼光,仍是大喊著:「夜歌——」
夜歌!你是否聽到我在叫你?夜歌!你是否知道我有多想你!夜歌!你是否知道?是否知道!為什麼不出來見我?為什麼?
嘶聲裂肺的喊叫,讓韓雨丹的嗓子沙啞,全身抽搐的痛,可她仍不顧這些,還是在喊著,任憑誰見到這種情景都會忍不住嘆息。
「韓小姐,您究竟是要找誰。」身邊的保鏢也不免擔心,「我們幫您找吧。」
「不……」韓雨丹淚眼汪汪,看著那片人群沙啞的說道:「你們找不到的,你們誰都找不到他……只有我……」
是的,只有她能找得到他!可她卻該死的陷入了那自設的幸福,竟將夜歌給忘了!所以,夜歌生氣了,他不願來見自己了!所以,即使夜歌已經在這座城市裡,他仍然不願意來見她,因為她竟然將他忘記了,所以他才會躲著自己。可是……
夜歌,你可知道。曾經以為你就是我的幸福,因為我是個很容易滿足的人,不需要轟轟烈烈的愛情,只愛細水長流的感情,你能給我平靜,給我想要的生活。所以,我曾經以為你就是我的唯一。可知道自己對傅伯易動心後,才知道原來有種感情真的叫愛情!那是不同與往的感覺,那是種可以讓你心臟跳動加速,可以讓你坐立不安,可卻又是愛得要死的感覺。原來,愛情和友情、親情總歸不一樣……
但這又如何?就因為我愛上了傅伯易,你就要躲著我嗎?你要把我拋棄了嗎?我不許!我決不允許!
韓雨丹像是下了極大的決心,她在保鏢的錯愕中,從保鏢身上找到小刀。她就知道,身為保鏢,身上是既帶槍又帶刀的。只是苦了保鏢,看著幾近瘋癲的韓雨丹,自己又不能反抗,還只能不斷安慰著:「韓小姐,你……你要找什麼?」
好在韓雨丹很快就找到了小刀,她握著小刀手竟然有些抖,但很快下定了決心。她拿著小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嚇得保鏢就要奪下,卻被韓雨丹呵斥道:「你們統統給我退下!」
她望著那片茫茫人海,不知身在何處的夜歌,痛苦著流著淚,「夜歌——我知道你就在附近!如果你不出來,我……」
韓雨丹卻再也說不出話來,她只能嗚咽著,當手上的動作卻一點都含糊,一點點深入脖子上的肌膚。夜歌,你說我卑鄙也好,說我無恥也好,我就是要用自己的性命逼你出來!如果你連我的命也不顧,我……也就認了!就讓這血流光,也算是還你的!
她好傻,也好蠢!每當沒辦法時,她就只能用自己的性命相要挾,上次她離開暗門時也是如此,如今為了逼夜歌出來,也要如此!原來,她是如此無用!只能用傷害自己的方法去逼迫他人。那如果對方再不在意自己呢?
她淚流滿面,手雖在顫抖著,可力氣卻一點都不含糊。血順著脖子流了下來,四周的人對這一幕都驚呆了,有開始尖叫的,有罵神經病趕忙離開的。韓雨丹身邊的兩個保鏢卻不知所措,他們奉命保護韓雨丹,可如今這情景也不是他們的錯啊!要他們怎麼出手?萬一處理不當,真的傷到韓雨丹,可不是他們能擔當得起的。畢竟,韓雨丹自殘與他們無關,可若是他們插手不小心傷了她的話,又另當別論了。
你見,或則不見我,我就在那裡,不悲不喜。你念,或則不念我,情就在那裡,不來不去。你愛,或則不愛我,愛就在那裡,不增不減。你跟,或則不跟我,我的手在你手裡,不捨不棄……
無論別人怎麼看我,只要你願意重新出現在我面前,我願意當一回瘋子!
「夜歌……」韓雨丹幾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就是她朝思暮想的人。
依舊纖長瘦弱的身子,可卻能給人帶來無盡的安全感,仿若只要有了他,一切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
那壓得極低的鴨舌帽,雖然已在竭盡遮蓋臉上的傷疤,可那猙獰的相貌,卻又怎是一個小小鴨舌帽能遮蓋得住的?曾經暗夜裡被譽為第一美男的夜歌,曾經引起無數女人尖叫男人嫉恨的英俊相貌,如今卻沒有了。只留下那道道難以去除的醜陋傷痕!
縱使容顏禁燬,可韓雨丹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甚至只是背影,她就能認出他!這該是有多深的感情才能做得到啊!否則茫茫人海中,怎能僅憑一個背影就確認是他,從而做出這種大膽行徑呢?
此時的夜歌,就站在她面前,就好像是一場夢似的。曾經她花盡心思去尋他,卻無法找到時,今天卻能突然遇上,這讓她的心情怎能平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