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平衡點,先從最基本的需求——睡覺開始。
我們畢竟剛生活在一起,心理上還是有很多顧慮。第二個夜晚我曾試著去睡那張豪華大床,把矮榻讓給他。可是我們倆在各自的床上翻來覆去折騰了大半夜都沒睡著,最後還是我掙扎不過,鬼使神差躺到了他的榻上。從那以後,我們就不再做無謂的掙扎,心照不宣地躺到了一起。
所以,roundone:愛情wins!
我們都是初嘗禁果滋味,對彼此的身體都無限渴望。可是,他入佛門二十八年,色戒是佛門第一大戒的觀念根深蒂固。就算我們躺在一張床上,他仍然心有愧疚,矛盾著,掙扎著。理智最終還是向身體屈服,而他抵擋的時間也越來越短。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屈服,在我們共同生活了十天後,他終於,起碼在我看來,在心理上以他自己的理解方式接受了。
所以,roundtwo:愛情wins!
纏綿過後,他並沒有太多溫存。這我能理解。畢竟他對女人從沒有花過心思揣度,不知道女人最喜歡的不是過程,而是身心相連的感覺。這些,我都可以慢慢告訴他。可奇怪的是,他要與我分開毯子睡,這就讓我有些生氣了。他說他三十多年一直獨眠,現在多了一個我,怕自己睡相不好,會驚擾到我。於是我耐心跟他解釋,兩人相愛,並頭而臥,也是一種幸福感。我也是獨睡了二十多年,我的睡相也不好,可是,我喜歡生同衾死同穴這句話,這讓我感覺自己能真正融入他的生活,跟他唇齒相依。
所以,roundthree:艾晴wins!
從那一次小得不能再小的爭執後,我們每晚相擁而眠。可是,另一個問題出現了。他的睡相果真不好。他喜歡蜷著身子睡,那麼高的個,卻蜷成一團,像個蝦米。而我最喜歡緊貼著他,感覺他的溫暖。於是,不算太大的榻,我們也只佔一個小角落,往往深更半夜我被凍醒,原來他把毯子全捲走了。我扯毯子,睡夢中的他還緊抓著不放。這種毯子爭奪戰發生了幾次,他終於用另一種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他儘量仰躺著睡,這樣我既可以美美地靠在他肩上,也避免了毯子被捲走。只是苦了他,每天早上起來都要揉一揉肩膀,活動一下脖子。我於心不忍,可他卻只是溫柔一笑,說習慣就好。
所以,roundfour:艾晴wins!
要改變的,還有睡眠時間。
我在現代,跟很多年輕人一樣習慣晚睡晚起。有時為了趕論文,通宵熬夜也是常事。來到古代自然改變了作息,每晚十點就睡。不過睡懶覺的毛病一點沒改。早上七八點在這裡已經是非常晚的上午時間了,我卻還是能賴則賴能拖則拖。
跟他在一起後,他每晚七八點就睡,早上四點就起來。最初幾夜,他先睡,我在几案旁寫日記到十點多。可是卻發現每次等我上床,他還沒睡著。在我拷問下終於說出他對光線和聲音都很敏感,一定要等我睡著了,他才能安睡。唉,為了不影響他的睡眠質量,我只好跟著他一起,天摸黑就睡。然後悲哀地發現,我睡不成懶覺了。他四點起來時在我額頭輕吻一下,我也自然醒來,再睡下去就會頭疼。於是他在庭院裡做早課時,會詫異地盯著我怪模怪樣地做普拉提,繞著庭院滿場呼哧呼哧的跑步。
我也開始跟古人一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告訴自己,習慣就好。
所以,roundfive:羅什w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