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觀苦品第十二(十偈)
有人說曰
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
如是說諸苦於果則不然
有人言。苦惱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無因作。於果皆不然。於果皆不然者。眾生以眾緣致苦。厭苦欲求滅。不知苦惱實因緣有四種謬。是故說於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則不從緣生
因有此陰故而有彼陰生
若苦自作。則不從眾緣生。自名從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陰有後五陰生。是故苦不得自作。問曰。若言此五陰作彼五陰者。則是他作。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謂此五陰異彼五陰者
如是則應言從他而作苦
若此五陰與彼五陰異。彼五陰與此五陰異者。應從他作。如縷與布異者。應離縷有布。若離縷無布者。則布不異縷。如是彼五陰異此五陰者。則應離此五陰有彼五陰。若離此五陰無彼五陰者。則此五陰不異彼五陰。是故不應言苦從他作。問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答曰
若人自作苦離苦何有人
而謂於彼人而能自作苦
若謂人自作苦者。離五陰苦。何處別有人。而能自作苦。應說是人。而不可說。是故苦非人自作。若謂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與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而與此人者
若當離於苦何有此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