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6

24個比利 丹尼爾·凱斯 第1頁,共2頁

2月21日,西南心理復健中心的柯絲薇醫師是譚如茜的同事,她通知公設辯護律師,說明那位曾經治療一位具有十六種不同分裂人格的病患而舉世聞名的吳可妮博士,已經同意在3月10日從肯塔基州前來探望比利。

為了要讓亞瑟、雷根和其他人同意讓另外一個人分享他們的秘密,譚如茜與茱迪負責跟他們進行溝通,這次她們又花費了好幾個小時分別與每一個人交談;到目前為止,她們已經聽到了九個名字──亞瑟、亞倫、湯姆、雷根、大衛、丹尼、克里斯朵夫,但還未見到克麗斯汀,她是克里斯朵夫三歲大的妹妹;另外,他們未見到原始的核心人物──比利,他一直被安排在沉睡中。當譚如茜和茱迪最後獲得允許讓其他人知悉秘密時,她們安排了一群人,其中包括檢察官,好讓檢方在一旁觀察吳可妮博士與比利在監獄的會面情形。

茱迪和史凱瑞會同比利的母親桃樂絲、妹妹凱西、哥哥傑姆面談,雖然無人能提供比利所聲稱遭到虐待的第一手資料,但他母親曾談到她自己遭丈夫米查鞭打的經驗。老師、朋友和親戚談到的則是比利的怪異行徑、他過去的自殺企圖以及昏迷的狀況等等。

茱迪和史凱瑞已確信蒐集到了應具有的資料;有了這些證據──加上俄亥俄州的法律明文規定,證明比利沒有能力接受審判。但是,他們也知道目前還有個障礙,如果佛傑法官接受西南心理復健中心提出的報告,比利將會被送到心理機構接受治療觀察。事實上,他們並不希望比利被送往那間專為刑事罪犯設立的州立利瑪醫院。從幾個犯人口中得知,如果他被送到那兒就準死無疑。

雖然吳可妮博士訂在星期五與此利會面,但由於私人原因而改變了計劃。茱迪從家裡打電話給史凱瑞告訴他這件事。

「今天下午你到辦公室來一趟。」他提出要求。

「我原本是不來的。」她說。

「我們必須先搞定這件事,」他說,「西南心理復健中心不斷催說,唯一可送去的地方就只有利瑪醫院,但我總認為還有其他地方。」

「聽著,辦公室的調溫器溫度調低不少,辦公室裡太冷了,」她說,「我老公正好外出,屋裡已經升了壁火,我看你就到我家來好了,我幫你衝杯愛爾蘭咖啡,靜下來好好討論。」

他笑了起來。「看來是你贏了!」

半小時後,他們兩人坐在壁爐前。

史凱瑞手握熱杯取暖。「告訴你,當雷根出現時,我真的是給嚇呆了。」他說,「不過……真正令我吃驚的是,他給人的印象非常好。」

「這也正是我所想的。」茱迪說。

「我的意思是,亞瑟稱雷根是「憎恨的管理者」,所以在我心中預期他可能是個可怕的傢伙,但事實上他的確是個既可愛又有趣的人,我完全相信他並未強暴八月份的那位受害者。現在,我正在思考他聲稱並未強暴另外三位女士的話是否屬實。」

「第一個案子的看法我也同意,那完全是不同的作案手法,但後來的三件犯案確實是綁架、搶劫和強暴案。」茱迪這麼說道。

「我們所得到的資料只是他犯罪過程的記憶片段而已,其中透露出一些詭異。你知道嗎?雷根說他認得第二位受害者,這表示他們之中一定有人見過她。」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湯姆記得自己出來過,當時是在溫蒂漢堡店,他與第三位受害者點了幾份漢堡,因此,湯姆認為有另外一個人出現與她約會。」

「倪波莉的證詞確認了在漢堡店停留一事,而且還是她自己說他的眼光很怪異,在兩分鐘後就停止性行為,並且說他已經不行了。當時他似乎是自言自語,說道:「比利,你怎麼了?打起精神吧!」然後告訴她,他想衝個冷水澡好冷靜一下。」

「但他曾說過一些奇奇怪怪的言論,像什麼恐怖份子、駕駛瑪莎拉蒂汽車之類的。」

「他們當中有人在吹牛。」

「這樣吧!就先當做我們並不知道發生過什麼事,而且也不是我們曾談過話的人做的。」

「雷根承認自己搶劫。」茱迪說。

「是啊!但他否認強暴對方。我的意思是,整個事情很奇怪。讓我們再想想,兩個星期中有三次,雷根喝了酒、吸食安非他命之後,一大清早穿過中心慢跑十一哩路,到達俄亥俄州立大學,這種說法可信嗎?然後在校園裡鎖定攻擊目標,接著就不省人事……」

「聚光燈從他身上撤離。」茱迪提出糾正。

「這就是我的意思,」他將杯子舉起要求再加滿,「因此,當他每次要作案前便退了下去,接下來就是發現自己在市中心,口袋裡有錢,心想自己一定搶劫了,卻又不記得曾經做過什麼事,三件案子都是如此。正如他所言,一定有人偷了時間。」

「對呀!我總覺得其中少了一些東西。」茱迪說,「有人把罐子扔到池裡,做射擊練習。」

史凱瑞點點頭。「這證明不是雷根乾的,依受害者指稱,他並無法在幾秒鐘內掏槍射擊,我的意思是,他無法在短時間內開啟保險擊發子彈,而且又無法射中兩隻啤酒罐,像雷根這樣的專家是不會失手的。」

「但亞瑟說其他人並不被允許碰雷根的槍。」

「我可以想象到時候我們如何向佛傑法官解釋。」

「我們該怎麼做?」

「我不知道,」他說,「為一個多重人格者提出精神異常的申辯是行不通的,因為這種情形通常都被歸納為神經症,而不是精神異常。換句話說,他們認為多重人格者根本不是瘋子。」

「好吧!」茱迪說,「何不直接申請無罪而不去談到精神異常這個字眼?就像加州多重人格的案例一樣,我們直接提出行為本身的企圖就成了。」

「那只是個小案子罷了。」史凱瑞說道,「在我們這件惡名遠播的重大案件中,多重人格的抗辯是無效的,世界是很現實的。」

她嘆了一口氣,兩眼直盯爐火。

「我還要告訴你另外一件事,即使佛傑法官暸解我們的作法,他也會將比利送到利瑪醫院。比利在監獄時已經知道利瑪醫院是個什麼地方了,你還記得雷根說安樂死嗎?如果送他去那兒,他會殺死那些小孩的,我相信他會這麼做。」

「我們得把他送去別的地方!」茱迪說道。

「西南心理復健中心說過,在審判之前唯一的醫療地點就是利瑪醫院。」

「只要我還活著,就絕不允許這樣的事發生!」茱迪說。

「更正,」史凱瑞一邊說一邊舉起杯子,「只要我們還活著。」

兩人杯子互敬了一下,然後由茱迪加滿了咖啡。「我無法接受沒有選擇餘地的說法。」

「我們來找找看,是不是還有其他方法。」他說。

「好主意!」她回應道,「我們會找到的!」

「以前從未有人做過。」他將泡沫從鬍子上拭去。

「這又怎麼樣?以前俄亥俄州也從未出現過比利.密里根這號人物呀!」

她從書架上取下《俄州刑法手冊》,然後一起翻閱,輪流大聲念出來。

「還要不要愛爾蘭咖啡?」她問。

他搖搖頭。「只要純咖啡就行了,濃一些。」

兩個小時後,他要她再念一次書中的一段文字,她用手指著第2945.38項。

……如果法庭或陪審團發現當事人精神異常時,必須立即遣送當事人至醫院,在法院的允許下進行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礙的治療。另外,該醫院必須在法院管轄範圍內。如果法庭認為可採納,可將當事人送往州立利瑪醫院,直到當事人恢復理智為止,此時再依法律規定進行審判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