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十三 【元紀二十一】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揚州、崇明州大風雨,海水溢,溺死者給棺斂之。

九月,庚申,帝還大都。

壬戌,以察納領度支事。

戊辰,中書省言:「今國用不給,陛下當法世祖之勤儉以為永圖。臣等在職,

苟有濫承恩賞者,必當回奏。」帝嘉納之。

汾州平遙縣汾水溢。

冬,十月,辛未朔,發卒四千治通州道。

庚辰,享太廟。

辛巳,天壽節,遣道士祀衛輝太一萬壽宮,敕中書省遣官從行,備供億。

癸未,河水溢汴梁路,樂利堤壞,役丁夫六萬四千人築之。

京師飢,發粟八十萬石,減價糶之。

賜大天源延聖寺鈔二萬錠,吉安、臨江二路田千頃。

中書省言:「養給軍民,必藉地利。世祖建大宣文弘教等寺,賜永業,當時已

號虛費。而成宗復構天壽萬寧寺,較之世祖,用增倍半。若武宗之崇恩福元,仁宗

之承華普慶,租榷所入,抑又甚焉。英宗鑿山開寺,損民傷農,而卒無益。夫土地

祖宗所有,子孫當共惜之。臣恐茲後藉為口實,妄興工役,徼福利以逞私慾,惟陛

下察之。」帝嘉納焉,然不能用也。

江西行省平章巴延遷河南行省平章政事。舊有賜田五千頃在河南,以二千頃奉

帝師祝釐,八百頃助給縮衛,自取不及其半。

十一月,庚子朔,陝西行臺中丞姚煒,請集世祖嘉言善行,以時省覽,從之。

宣撫使瑪莫哈、李讓劾浙西廉訪使鄂勒哲布哈受賄,對簿不服,詔遣刑部郎

中索珠鞫其侵辱使者,笞之。

賑遼陽等路飢。

癸卯,中書省言西僧每假元辰疏釋重囚,有乖政典,請罷之,詔:「自今當釋

者,令宗正府審覆。」

己酉,作鹿頂棕樓。

辛亥,追復前平章政事李孟官。

乙卯,廣西透江團猺為寇,宣慰使邁努諭降之。扶靈、青溪、櫟頭等洞蠻為寇,

湖南道宣尉司遣使諭降之。

戊午,造中統、至元鈔各十萬錠。

封諸王特穆爾布哈為鎮南王,鎮揚州。

播州蠻宋王保來降。

己巳,徙上都清寧殿於巴伊勒行宮。

錦州水溢,壞田千頃,漂死者百人,人給鈔一錠。崇明州海溢,漂民舍五百家,

賑糧一月,死者鈔二十貫。

十二月,壬午,監察御史賈垕,請祔武宗皇后於太廟,不報。

敕以來年元夕構燈山於內庭,御史趙師魯以水旱請罷其事,從之。

丙戌,以回回陰陽家言天變,給鈔二千錠,施有道行者及乞人、繫囚,以禳之。

丁亥,寧夏路地震,有聲如雷,連震者四。

庚寅,赦天下。

左丞相都爾蘇與平章政事額卜德寽勒,以私意欲因赦酬累朝賈胡所獻諸物之

直,及擢用英廟至今為憲臺奪官者,以詔稿示左司都事宋本,本曰:「今警災異而

畏獻物未酬直者憤怨,此有司細故,形諸王言,必貽笑天下。司憲褫有罪者官,世

祖成憲也。今上御位,累詔法世祖,今擢用之,是廢成憲而反汗前詔也。後復有邪

佞贓穢者,將治之耶,置不問耶?」明日,宣詔竟,本遂稱疾不出。

召江浙行省右丞趙簡為集賢大學士,領經筵事。

癸巳,作鹿頂殿。

己亥,命帝師修佛事,釋重囚三人。

置大承華普慶寺總管府。

御史言:「比年營繕,以衛軍供役,廢武事不講,請遵世祖舊制,教習五衛親

軍,以備扈從。」不報。

是歲,亳州河溢,漂民舍八百餘家,壞田二千三百頃,免其租。大寧路大水,

壞田五千五百頃,漂民舍八百餘家。死者人給鈔一錠。

○泰定帝泰定四年(丁卯,一三二七年)

春,正月,乙巳,御史臺請親祀郊廟。先是監察御史趙師魯,以大禮未舉,言:

「天子親祀郊廟,所以通精誠,逆福釐,生蒸民,阜萬物,百王不易之禮也。宜講

求故事,對越以格純嘏。」至是臺臣復以為言,帝曰:「朕遵世祖舊制,其命大臣

攝之。」

庚寅,監察御史辛鈞,言西商鬻寶,動以數十萬錠,今水旱民貧,請節其費,

不報。

壬子,以中政院金銀鐵冶歸中書。

甲寅,鷹師托克托病,賜鈔千錠。

戊午,命市珠寶首飾。

庚申,皇子允坦臧布受佛戒於智泉寺。

鹽官州海水溢,壞捍海堤二千餘步。

丁卯,浚會通河。築漷州護倉堤,役丁夫三萬人。

賑遼陽諸路飢。

辛未,祀先農。

二月,甲戌,祭太祖、太宗、睿宗御容於大承華普慶寺,以翰林院官執事。

乙亥,親王額森特穆爾出鎮北邊。

壬午,狩於漷州。

丙戌,詔同籤樞密院事雅克特穆爾教閱諸衛軍。

戊子,進襲封衍聖公孔思晦階嘉議大夫。時山東廉訪副使王鵬南,言思晦襲爵

上公而階止四品,于格弗稱,且失尊崇之意,故有是命。

思晦以宗祀責重,恆懼弗勝,每遇祭祀,必敬必慎。先是廟毀於兵,後雖苟完,

而角樓圍牆未備,思晦竭力營度以復其舊;金絲堂壞,一新之,祭器禮服,悉加整

飭。又以尼山乃毓聖之地,有廟已毀,民冒耕田且百年,思晦復其田,且請置尼山

書院以列於學官,朝廷從之。三氏學舊有田三千畝,佔於豪民,子思書院舊有營運

錢萬緡,貸於民,取子錢以供祭祀,久之民不輸子錢,並負其本,思晦皆理而復之。

五季時,孔末之後方盛,欲以偽滅真,害宣聖子孫幾盡,至是其裔復欲冒稱宣聖後。

思晦以為:「不早辨,則真偽久益不可明,彼與我不共戴天,乃列於族,與共拜殿

庭,可乎?」遂會族人,稽典故,斥之。既又重刻宗譜於石,而孔氏族裔益明。

庚寅,八百媳婦蠻酋來獻方物。

三月,辛丑,皇子允坦臧布出鎮北邊。

以納哈齊為惠國公,商議內史府事。

癸卯,和寧地震,有聲如雷。

丙午,廷試進士,賜阿拉齊、李黼等八十五人及第、出身。

潮州路判官錢珍,挑推官梁楫妻劉氏,不從,誣楫不獄,殺之。事覺,珍飲藥

死,詔戮屍傳首。海北廉訪副使劉安仁,坐受珍賂除名。

庚申,遣使往江南求奇花異果。

辛酉,召翰林學士承旨張珪,集賢大學士廉恂,太子賓客王毅,悉復舊職,陝

西行臺中丞敬儼為集賢大學士,並商議中書省事,珪仍預經筵事。遣使召儼,儼令

使者先返,而挈家歸易水。

壬戌,帝如上都。

渾河決,發軍民萬人塞之。

夏,四月,辛未,盜入太廟,竊武宗金主及祭器。以典守宗廟不嚴,罷太常禮

儀院官。壬申,作武宗主。

太常博士東明李好文言:「在禮,神主當以木為之,金玉祭器,宜貯之別室。」

又言:「祖宗建國以來七八十年,每遇大禮,皆臨時取具,博士不過循故應答而已。

往年有詔為《集禮》,而乃令各省及各郡縣置局纂修,宜其久不成也。禮樂自朝廷

出,郡縣何有哉!」白長院者,選僚屬數人,乃請出架閣文牘以資採錄,三年書成,

凡五十卷,名曰《太常集禮》。

甲戌,作棕毛鹿頂樓。

己卯,道州永明縣猺為寇。

癸未,鹽官州海水溢,侵地十九里,命都水少監張仲仁及行省闢發工匠二萬餘

人,以竹落木柵實石塞之,不止;尋命天師張嗣成修醮禳之。

癸巳,高州猺寇電白縣,千戶張額力戰,死之。邑人立祠,敕賜額曰旌義。

乙未,禜星於回回司天臺。

湖廣猺寇泉州義寧屬縣,命守將捕之。

賑河南、奉元諸路飢。

五月,己未,占城來貢。

丁卯,罷諸王分地州縣長官世襲,俾如常調官,以三載為考。

元江路部管普雙坐贓免,遂結蠻兵作亂,敕復其舊職。未幾復叛。

是月,睢州河溢;衛輝路大風九日,禾盡偃;河南路洛陽縣有蝗四五畝,群鳥

食之既,數日蝗再集,又食之。

六月,辛未,翰林侍講學士阿嚕衛、直學士雅克齊等進講,仍命譯《資治通鑑》

以進。

中書參知政事史惟良請解職歸養,不允。

都爾蘇等以災變乞罷,詔留之。罷兩都營繕工役;錄諸郡繫囚。

辛巳,造象輿六乘。

甲申,廣西花腳蠻為寇,命所部討之。

乙未,汴梁路河決。

秋,七月,己亥,御史臺言內郡、江南旱、蝗洊至,非國細故,丞相達實特穆

爾、都爾蘇,參知政事布哈、史惟良,參議邁努,並乞解職。帝曰:「朕當自儆,

卿等亦宜各欽厥職。」

修大明殿。

建橫渠書院於郿縣,祀宋儒張載。

丁未,敕:「經筵講讀官,非有代不得去職。」

詔諭宗正府,決獄遵世祖舊制。

庚戌,遣翰林侍讀學士阿魯衛還大都,譯《世祖聖訓》。

乙丑,周王和實拉及諸王雅濟格臺等來貢,賜金銀、鈔幣有差。

是月,雲州黑水河溢。

八月,戊辰,滹沱河水溢,發丁浚冶河以殺其勢。

奉元路治中單鵠,言令民採捕珍禽異獸不便,請罷之,敕:「應獵者其捕以進。」

乙亥,苗人寇李陁寨,命湖廣行省捕之。

庚辰,運粟十萬石貯瀕河倉,備內郡飢。

田州洞猺為寇,遣湖廣行省捕之。

壬辰,御史李昌,言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童童,世官河南,大為奸利,請徙它鎮,

不報。

癸巳,諡武宗皇后曰宣慈惠聖,英宗皇后曰莊靜懿聖,升祔太廟。

發衛軍八千,修白浮、甕山河堤。

是月,崇明州海門縣海水溢,扶溝、蘭陽二縣河溢,沒民田廬,並賑之。通渭

縣山崩。碉門地震,有聲如雷,晝晦。天全道山崩,飛石斃人。鳳翔、興元、成都、

峽州、江陵地同日震。

九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敕:「國子監仍舊制歲貢生員業成者六人。」

禁僧道買民田,違者坐罪,沒其直。

壬寅,寧夏地震。

甲子,御史言廣海古流放之地,請以職官贓汙者處之以示懲戒,從之。

帝特署敬儼為中正院使,復遣使召之,乃輿疾入見,賜食慰勞,親為差吉日視

事,朝會日無下拜。是月,拜中書平章政事,復以老疾辭,不從。

閏月,己巳,太白經天。

帝至自上都。壬申,以災變赦天下,詔問所以弭災者。禮部尚書曹元用,言:

「應天以實不以文,修德明政,應天之實也。宜撙浮遇,節財用,選守令,恤貧民,

嚴禋祀,汰佛事,止造作以紓民力,慎賞罰以示勸懲」,皆切中時弊。又論科舉取

士之法,當革冒濫,嚴考核,俾得真才之用。

廣西兩江猺為寇,命所部捕之。

甲戌,命祀天地,享太廟,致祭五嶽、四瀆、名山、大川。

賑建昌諸路飢。

冬,十月,丙申,享太廟。

己亥,御史德珠請擇東宮官。

己酉,以治書侍御史王士點為參知政事。

癸丑,江浙行省左丞相托歡達喇罕,平章政事高昉,以海溢病民,請解職,不

允。

丁巳,以御史中丞趙世延為中書右丞,以中書參議傅巖起為吏部尚書。御史韓

鏞言:「吏部掌天下銓衡,巖起從吏入官,烏足知天下賢才!尚書三品秩,巖起累

官四品,於法亦不得升。」制可。鏞,濟南人也。

壬戌,開南州土官阿只弄率蠻兵為寇,雲南行省招捕之。

大都路諸州縣霖雨,水溢,壞民田廬,賑糧二十四萬九千石。

是月,中書平章政事致仕尚文卒,年九十二。追封齊國公,諡正獻。文為劉秉

忠所薦,受知世祖,歷事五朝。才識弘遠,嘗曰:「天下無難事,第恐處之失其要

耳。」累召,必勇退。家居,縉紳造之,隨其器量大小,必使受益。聞者稱之。

十一月,丙子,平樂猺為寇,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辛卯,雲南蒲蠻來附,置順寧府寶通州慶甸縣。

以歲飢,開內郡山澤之禁。

永平路飢,蠲其賦三年。

陽曲縣地震。

十二月,庚子,發米三十萬石賑京師飢。

定捕盜令,限內不獲者,償其贓。

癸丑,命中憶右丞趙世延、參議韓讓、左司郎中姚庸提調國子監。

乙卯,翰林學士承旨蔡國公張珪卒於家。

是歲,汴梁諸屬縣霖雨,河決。揚州路通州、崇明州大風,海溢。

平樂、梧州、靜江諸猺併為寇,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前江南行臺御史大夫哈喇托克托卒。延祐末,托克托為江西行省左丞相,英宗

嗣位,召拜御史大夫。特齊爾先為大夫,陰忌之,奏改江南行臺御史大夫;復嗾言

者劾其擅離職守,將徙之雲南,會特齊爾伏誅,乃解。家居不出者五年,及是卒。

後追封和寧王,諡忠獻。

托克托嘗即宣德別墅延師以訓子,鄉人化之,皆向學。朝廷賜其精舍額曰景賢

書院,為設學官。其沒也,即於中祀焉。

前翰林學士承旨耶律希亮卒。希亮性至孝,困厄遐方,家貲散亡已盡,僅藏

祖考畫像,四時就穹廬陳列致奠,盡誠盡敬。朔漠之人,鹹相聚來觀,嘆曰:「此

中土之禮也!」雖疾病,不廢書史。卒年八十一。追封漆水郡公,諡忠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