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十一 【元紀十九】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君以正天下。除患不可猶豫,猶豫恐生它變;服用不可奢僭,奢僭則害及於身。」

拜珠深是之。

治書侍御史索諾木罷,為翰林侍講學士;特克實奏復其職,帝不允。

十一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己亥,以立右丞相,詔:「天下流民復業者,免差稅三年;站戶貧乏鬻賣妻子

者,官贖還之。凡差役造作,先科商賈末技富貴之家,以優農力。免陝西明年差稅

十之三,各處官佃田明年租之十二,江淮創科包銀全免之。」

監察御史李端,言近者京師地震,日月薄蝕,皆臣下失職所致,帝自責曰:

「是朕思慮不及致然。」因敕群臣亦當修飭以謹天戒。

罷世祖以後冗置官。

括江南僧有妻者為民。

癸卯,地震。

甲辰,罷徽政院。

丙午,造龍船三艘。

御史李端言:「朝廷雖設起居注,所錄皆臣下聞奏事目。上之言動,亦宜悉書

之以付史館。世祖以來,所定製度,宜著為令,使吏不得為奸,治獄者有所遵守。」

並從之。

乙卯,宣德縣地震。

初,浙民吳機,以累代失業之田賣於司徒劉夔,夔賂宣政使巴喇吉斯買置諸寺,

以益僧廩,矯詔出庫鈔六百五十萬貫酬其直。田已久為它人之業,特們德爾父子及

特克實等,上下矇蔽分受之,為贓鉅萬。真人蔡道泰,以姦殺人,獄已成,特們德

爾納其金,令有司變其獄。拜珠舉奏二事,命臺察鞫之,盡得其情,以田歸主、夔、

道泰、巴喇吉斯等皆坐死,並籍其家。刑部尚書布達實哩坐受道泰金,範德鬱坐詭

隨,並杖免。特赦特克實。

十二月,甲子朔,南康、建昌大水,山崩,死者四十七人;民飢,命賑之。

丁卯,中書平章政事瑪嚕罷,為大司農,廉恂罷,為集賢大學士。以集賢大學

士張珪為平章政事。

珪家居已久,帝召見於易水之上,曰:「四世舊臣,朕將畀卿以政。」珪辭歸,

遣近臣設醴。拜珠問珪曰:「宰相之體何先?」珪曰:「莫先於格君心,莫急於廣

言路。」時拜珠方欲召用致仕老臣,優其祿秩,議事中書,遂首薦珪,起為集賢大

學士。至是復拜平章,侍宴萬壽山,賜以玉帶。

戊辰,以掌道教張嗣成、吳全節、藍道元各三授制命、銀印,敕奪其二。

癸未,以地震、日食,敕廷臣集議弭災之道。中書平章政事張珪抗言於坐曰:

「弭災當究其所以致災者。漢殺孝婦,三年不雨。蕭、楊、賀冤死,獨非致沴之端

乎?死者固不可復生,而情義猶可昭白,毋使朝廷終失之也。」

禁近侍奏取沒入錢物。

丙戌,賜淮安忠武王巴延祠祭田二十頃。

西僧灌頂疾,請釋囚,帝曰:「釋囚祈福,豈為師惜!朕思惡人屢赦,反害善

良,何福之有!」

宣徽院言,世祖時輝吉喇歲輸尚食羊二千,成宗時增為三千,今請增五千。帝

不許,曰:「天下之民,皆朕所有,如有不足,朕當濟之。若加重賦,百姓必致困

窮,國亦何益!」命遵世祖舊制。

是月,兩江來安路總管岑世興,葛蠻安撫司副使龍仁貴,皆以其地作亂,柔遠

州洞蠻把者為寇;並遣兵討捕之。

是歲,山北廉訪司經歷許有壬,遷江南行臺監察御史,行部廣東,以貪墨劾罷

廉訪副使哈質蔡衍。至江西,會廉訪使苗好謙監焚昏鈔,檢視鈔者日至百餘人,好

謙恐其有弊,痛鞭之,人畏罪,率剔真為偽以迎其意。管庫吏而下,搒掠無全膚,

訖莫能償。有壬覆視,率真物也,遂釋之。凡勢官豪民,有壬悉擒治以法,部內肅

然。

甘肅歲糶糧於蘭州,多至二萬石,距寧夏各千餘裡至甘州,自甘州又千餘裡始

達伊集納路,而寧夏距伊集納僅千里。至是行省平章奈瑪臺令挽者自寧夏徑趨伊集

納,歲省費六十萬緡。奈瑪臺,穆呼哩五世孫也,性明果善斷,所至有治聲。

◎至治三年

春,正月,癸巳朔,以禹城縣去秋霖雨,縣人邢著、程進出粟以賑饑民,命旌

其門。

己亥,思明州盜起,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庚子,刑部尚書烏訥爾,坐贓杖免。

壬寅,以行省平章政事復兼總軍政,軍官有罪,重者以聞,輕者就決。

罷上都、雲州、興和、宣德、蔚州、奉聖州及雞鳴山、房山、黃蘆、三叉諸金

銀治,聽民採煉,以十分之三輸官。

起前樞密院副使吳元珪、王約為集賢大學士,翰林侍講學士韓從益為昭文館大

學士,並商議中書省事。丞相拜珠又言前集賢侍講學士趙居信,直學士吳澄,皆有

德老儒,請徵用之,帝喜曰:「卿言適副朕心,更當使訪山林隱逸之士。」遂以居

信為翰林學士承旨,澄為學士。王約年老,俾以其祿家居,每日一至中書,政多聽

參酌。

帝嘗謂臺臣曰:「朕深居九重,臣下奸貪,民生疾苦,豈能周知!筆用卿等為

耳目。曩者特們德爾貪蠹無狀,汝等拱默不言。其人雖死,宜籍其家以懲後也。」

辛亥,申命御史大夫特克實振興臺綱,詔諭中外。

壬子,遣回回砲手萬戶赴汝寧、新蔡,遵世祖舊制教習砲法。

靜江、邕、柳諸郡獠為寇,命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丙辰,泉州民留應總作亂,命江浙行省遣兵捕之。

辛酉,禁故殺子孫誣平民者。

初,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為其弟訟不法事,繫獄待對,其弟逃去,特們

德爾必欲殺之,有司承望風旨,數脅令自裁,世延終不為動。至是丞相拜珠為言其

無罪,詔釋之。仍著令:「原告逃百日不出,則釋待對者。」

二月,癸亥朔,作上都華嚴寺、帝師帕克斯巴寺及丞相拜珠第,役軍六千二百

人。

定軍官襲職,嫡長子孫幼者,令諸兄弟攝之,所受制敕書權襲,以省爭訟。

丙寅,翰林國史院進《仁宗實錄》。進前數日,監修拜珠詣國史院聽讀首卷,

書大德十年事,不書左丞相哈喇哈斯定策功,惟書越王圖喇勇決。拜珠從容謂史官

曰:「無左丞相,雖百越王何益!錄鷹犬之勞而略發蹤指示之人,可乎?」立命書

之,其它筆削未盡然者,一一正之。人皆服其卓識。

己巳,修廣惠河閘十有九所,治野狐、桑乾道。

癸酉,畋於柳林。帝顧謂拜珠曰:「近者地道失寧,風雨不時,豈朕纂承大寶

行事有闕歟?」對曰:「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責固宜,亦由臣等失職,不能燮理。」

帝曰:「朕在位三載,於兆姓萬物,豈無乘戾之事!卿等宜與百官議,有便民利物

者,朕即行之。」

拜珠患法制不一,有司無所守,請詳定舊典以為通制。於是命樞密副使完顏納

坦、集賢學士侍御史曹伯啟纂集累朝格例而損益之。書成,辛巳,奏上,凡二千五

百三十九條,名曰《大元通制》,頒行天下。伯啟言:「五刑者,刑異五等。今黥、

杖、徒役於千里之外,百無一生還者,是一人身備五刑,非五刑各底於人也,法當

改易。」丞相雖是之而不果行。

丙戌,雨土。

造五輅旗。

丁亥,敕金書《藏經》二部,命拜珠等總之。

戊子,封鷹師布哈為趙國公。

辛卯,以太子賓客巴圖廉貧,賜鈔十萬貫。

三月,壬辰朔,帝如上都。

丁酉,平江路嘉定州飢,發粟六萬石賑之。

丁未,西番參卜郎諸族叛,敕鎮西武靖王綽斯監等發兵討之。

戊申,祔太皇太后於順宗廟室,上尊諡曰昭獻元聖皇后。

辛亥,以圓明、王道明之亂,禁僧、道度牒符弦。

丙辰,敕:「醫、卜、匠官,居喪不得去職,七十不聽致仕,子孫無廕敘,能

紹其業者量材錄用。」

監察御史拜珠、嘉琿坐舉巴斯爾濟蘇失當,並黜免。

夏,四月,壬戌朔,敕天下諸司命僧誦經十萬部。

丁卯,旌內黃縣節婦王氏。

己巳,浚金水河。

甲戌,敕都功德使庫爾嚕至京師。釋囚大辟三十一人,杖五十七以上者六十九

人。放籠禽十萬,命有司償其直。

己卯,詔行助役法。遣使考視稅籍高下,出田若干畝,使應役之人更掌之,收

其歲入以助役費,官不得與。

五月,庚子,大風,雨雹,柳林行宮大木盡拔。

辛丑,以特克實獨署御史大夫事。

戊申,監察御史善繼元、宋翼言「特們德爾奸貪負國,生逃顯戮,死有餘辜。」

乃命毀所立父祖碑,並追官爵及封贈制書,籍沒其家資,告諭中外。

帝御大安閣,見太祖、世祖遺衣,皆以縑素木棉為之,重加補綴,嗟嘆良久,

謂侍臣曰:「祖宗創業艱難,服用節儉乃如此,朕焉敢頃刻忘之!」

戊午,奏元行宮正殿災,上都利用監庫火,帝命衛士撲滅之。因語群臣曰:

「也皇始建宮室,於今安焉,至朕而毀,實朕不能圖治之故也。」奇御衛兵戍邊,

有卒累功,請賞以官,帝曰:「名爵豈賞人之物!」賜鈔三千貫。

六月,寇圍寧都,州民孫王臣出糧餉軍,旌其門。

丁卯,西番參卜郎諸寇未平,遣徽政使醜嚕往督師。

壬申,將作院使哈撒佈哈,坐罔上營利,杖流之,籍其家。

留守司以雨請修都城,詔以不宜大興土功,其略完之。

癸酉,太常請纂修累朝儀禮,從之。

乙酉,諸王錫濟伯數寇邊,至是遣使來降,帝曰:「朕非欲彼土地人民,但吾

民不罹邊患,軍士免於勞役,斯幸矣。今既來降,當厚其賜以安之。」

秋,七月,辛卯朔,宣政使奇徹臺自偉旨署事,中書以體制非宜,請通行禁止,

從之。

癸卯,太廟成。前殿十有五間,東西二門為夾室,南向。

知樞密院事拜坦,坐贓杖免。

乙巳,招諭左右兩江黃勝許、岑世興。

己酉,丞相拜珠,以海運糧視世祖時頓增數倍,今江南民力困極而京倉充滿,

請歲減二十萬石;帝遂並特們德爾增科江淮糧免之。

丙辰,御史臺請降旨開言路,帝曰:「言路何嘗不開,但卿等選人未當耳。朕

知向所劾者,率由宿怨羅織成獄,加之以罪,遂玷其人,終身不復伸。御史嘗舉巴

爾濟蘇可任大事,未幾,以貪墨伏誅。言路選人,當乎否乎?」時特們德爾兩子俱

獲罪,毀碑籍資,明致其罰。帝方委任拜珠,以進賢退不肖為急務。特克實以奸黨

不自安,而帝又屢飭臺臣以阿位元們德爾之事,特克實由是益懼。

是月,冀寧、興和、大同三路隕霜。

帝在上都,夜寐不寧,命作佛事,拜珠以國用不足諫止之。既而奸黨懼誅者,

復陰誘群僧,言國當有厄,非作佛事而大赦,無以禳之。拜珠叱曰:「爾輩不過圖

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耶?」奸黨聞之,知必不免,遂萌逆圖。

八月,辛酉,晉王獵於圖喇之地,特克實遣烏魯斯告曰:「我與哈克繖、額森

特穆爾、實達爾謀已定,事成,推立王為皇帝。」又令烏魯斯以其事告晉王之內史

都爾蘇,且言:「汝與巴蘇呼知之,勿令舒瑪爾節得聞也。」晉王命囚烏魯斯,遣

巴勒密實特等赴上都,以逆謀告。

帝南還。癸亥,駐蹕南坡,晉王之使未至。是夕,特克實、額森特穆爾、實達

爾與前中書平章政事齊勤特穆爾、前雲南行省平章政事鄂勒哲、特們德爾之子前治

書侍御史索諾木、特克實之弟宣徽使索諾木、典瑞院使託和齊、樞密院副使阿薩爾、

籤書樞密院章岱、衛士圖們及諸王額特布哈、博囉、伊嚕特穆爾、庫庫布哈、烏魯

斯布哈等,以特克實所領阿蘇衛兵為外應,殺右丞相拜珠,而特克實直犯禁幄,手

弒帝於臥所。年二十一,從葬諸帝陵。

帝性剛明,嘗以地震,減膳,徹樂,避正殿,有近臣稱觴以賀,問:「何為賀?

朕方修德不暇,汝為大臣,不能匡輔,反為陷耶?」斥出之。嘗戒群臣曰:「卿等

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

巴爾濟蘇下獄,謂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巴爾濟蘇雖事朕日久,

今有罪,當論如法。」嘗御鹿頂殿,謂拜珠曰:「朕以幼衝,嗣承大業,錦衣玉食,

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櫛風沐雨,戡定萬方,曾有此樂耶?卿元勳之裔,當體朕至懷,

毋忝爾祖!」拜珠頓首謝曰:「創業維艱,守成不易,陛下言及此,億兆之福也。」

又謂大臣曰:「中書選人署事未旬日,御史臺即改除之。臺除亦然。今山林之士,

遺逸良多,卿等不能盡心求訪,惟以親戚故舊更相引用耶?」其明斷如此。然以果

於刑戮,奸黨懼誅,遂構大變雲。

張珪在大都,聞南坡之變,密言於監省魏王庫庫圖曰:「我世為國忠臣,不敢

愛死。事已如此,大統當在晉邸。我有密書陳誅逆定亂之宜,非王莫敢致。」庫庫

圖曰:「公誠忠,萬一事洩,得無危乎?」珪曰:「事成,王之功,不成,吾家甘

齏粉萬死,不敢以言累王。」庫庫圖乃遣人達珪書於晉王,且勸進。

諸王額特布哈及額森特穆爾奉皇帝璽綬北迎晉王於鎮所。癸巳,晉王即皇帝位

於龍居河,大赦天下。

是日,以知樞密院事額森特穆爾為中書右丞相,以內史都爾蘇為中書平章政事,

奈曼臺為中書右丞,御史大夫特克實知樞密院事,博囉為宣徽院使,舒瑪爾節為宣

政院使。

乙未,以樞密副使阿薩爾為御史中丞,內史善僧為中書左丞。

丁酉,以鄂勒哲知樞密院事,圖們同籤樞密院事。

戊戌,以薩迪密實知樞密院事,章臺同知樞密院事。

己亥,敕諭百司:「凡銓授官,遵世祖舊制,惟樞密院、御史臺、宣政院、宣

徽院得自奏聞,餘悉由中書。」

辛丑,以瑪謨錫知樞密院事,實達爾為大司農。

召諸王屬流徙遠地及還元籍者二十四人還京師。

冬,十月,癸亥,修佛事於大明殿。

特克實之變,諸王邁努逃赴潛邸,願效死力,且言於帝曰:「不誅元兇,則陛

下善名不著,天下後世何從而知!」帝深然之。甲子,以舒瑪爾節為中書右丞相,

陝西行省左丞圖魯、通政院使寧珠併為御史大夫,蘇蘇為御史中丞。遣使至大都,

以即位告天地、宗廟、社稷。命舒瑪爾節、寧珠誅逆賊特克實、實達爾、齊勤特穆

爾、託和齊、章岱等於大都,並戮其子孫,籍沒家產;惟特們德爾子索諾木議遠流,

張珪曰:「索諾木從逆賊,親斫丞相拜珠,乃欲活之耶?」

初,特克實使齊勤特穆爾遽至京師,趣召兩院學士北上,翰林學士曹元用獨不

行,曰:「此非常之變,吾寧死,不可曲從也。」未幾,賊伏誅,人服其先見之明。

壬申,以內史諸達庫為太師、知樞密院事。

癸未,以舒瑪爾節兼阿蘇衛達嚕噶齊。

八番、順元及靜江、大理、威楚諸路猺兵為寇,丙戌,敕湖廣、雲南二省招諭

之。

十一月,己丑朔,帝次於中都,修佛事於昆剛殿。

辛丑,車駕至大都。丁未,御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初,特克實遣使至大都,封府庫,收百司印。監察御史許有壬知事急,即往告

中丞董守庸。守庸謂:「宮禁事非子所當問。」有壬即疏守庸及經歷多爾濟班、監

察御史郭額森呼都附特克實之罪以俟,及御史大夫寧珠至,有壬即袖疏上之。辛亥,

守庸坐黨特克實免官。

壬子,敕營繕不急者罷之。

癸丑,遣使詣曲阜,以太牢祀孔子。

敕會福院奉北安王納穆罕像於高良河寺。

祭遁甲五福神。

丙辰,御史中丞蘇蘇,坐貪婬免官。

丁巳,廣州路新會縣民頮長弟作亂,廣東副元帥烏訥爾率兵捕之。

詔:「凡有罪自首者,原其罪。」

十二月,己未,御史臺經歷多爾濟巴勒、御史御裡達漢、烏圖曼、郭額森呼圖,

並坐黨特克實免官。

監察御史許有壬言:「曩者特們德爾專政,誣殺楊多爾濟、蕭拜珠、賀勝、觀

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黥竄成珪、李謙享,罷免王毅、高昉、張志弼,而趙世

延受禍尤慘,天下鹹知其冤。請昭雪之,存者召還錄用,死者贈官有差。」

壬戌,浚鎮江路漕河及練湖。江浙行省言:「鎮江運河,全藉練湖之水為上源,

官司漕運及商賈、農民來往,其舟楫莫不由此。宋時專設人夫,以時修浚,瀦蓄潦

水,若運河淺阻,開放湖水一寸,則可添河水一尺。近來淤淺,舟楫不通,凡有官

物,差民運遞,甚為不便。委官相視,疏治運河,自鎮江路至呂城壩長百三十一里,

計役夫萬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畢;又用三千餘人浚滌練湖,九十日可完。人日支

糧三升,中統鈔一兩。」詔從之,以來春興工。

戊辰,追尊皇考晉王噶瑪拉曰光聖仁孝皇帝,廟號顯宗,妣晉王妃鴻吉哩氏曰

宣懿淑聖皇后。

庚午,盜入太廟,竊仁宗及莊懿慈聖皇后金主。時參知政事瑪喇兼領太常禮儀

使,當遷左丞,集賢大學士張珪曰:「太常奉祭祀不謹,當待罪,而反遷官,何以

謝在天之靈?」命遂格。

甲戌,命道士吳全節修醮事。

乙亥,太常院言:「世祖以來,太廟歲惟一享,先帝始復古制,一歲四祭,請

裁擇之。」帝曰:「祭祀,大事也,朕何敢簡其禮!命仍四祭。

監察御史托克托、趙成慶等言:「特們德爾在先朝,包藏禍心,離間親籓,誅

戮大臣,使先帝孤立,卒罹大禍。其子索諾木,親與逆謀,久逃天憲,宜正其罪,

以快元元之心。伊魯托克托、呼薩敦,皆特克實之黨,不宜寬宥。」遂並伏誅。

丙子,命嶺北守邊諸王修佛事以卻寇兵。

己卯,命僧作佛事於大內以厭雷。

癸未,流諸王伊嚕特穆爾於雲南,額特布哈於海南,庫魯克布哈於尼嚕罕,博

囉及烏魯斯布哈於海島,並坐與特克實逆謀也。

乙酉,諭百司惜名器,各遵世祖定製。

丙戌,舒瑪爾節言:「宗戚之中,能自拔逆黨,盡忠朝廷者,惟有諸王邁努,

請加封賞,以示激勸。」遂以泰寧縣五千戶封邁努為泰寧王。

丁亥,議賞討逆功,賜舒瑪爾節金銀鈔,都爾蘇為中書左孫相,瑪謨錫、寧珠、

索多並加授光祿大夫。

詔改明年元曰泰定。

雲南花腳蠻為寇,詔招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