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十二 【元紀二十】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閼逢困敦正月,盡旃蒙赤奮若八月,凡一年有

奇。

諱伊蘇特穆爾,顯宗噶瑪拉之長子,裕宗珍戩之嫡孫也。初,北安王那木罕薨,

世祖以噶瑪拉封晉王,代鎮北邊,至元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帝生於晉邸。大德六

年,晉王薨,帝襲封,是為嗣晉王。

◎泰定元年

春,正月,乙未,以柰曼岱為平章政事,善僧為右丞相。

帝以元夕,命有司于禁中張燈山為樂。監察御史趙師魯上言:「燕安怠惰,肇

荒婬之基;奇巧珍玩,發奢侈之端。張燈雖細事,而縱耳目之欲,則上累日月之明。」

帝遽命罷之,仍賜上尊酒,以嘉其忠直。

辛丑,諸王、大臣請立皇太子。

壬寅,以故丞相拜珠子達勒瑪實哩為宗仁衛親軍都指揮使,徹爾哈為左右衛阿

蘇親軍都指揮使。

自延祐末,水旱相仍,民不聊生。及拜珠入相,振立綱紀,裁不急之務,杜僥

幸之門。英宗倚之,相與勵精圖治,故天下晏然有樂生之心。奸臣畏之,卒構鍋難。

特克實等既伏誅,帝乃詔有司備儀衛,百官、耆宿前導,輿拜珠畫像於海雲寺,大

作佛事,觀者萬數,無不嘆惜泣下。中書言:「拜珠盡忠效節,殞於群兇,宜賜褒

崇,以光後世。」制贈清忠一德功臣、太師、上柱國,追封東平王,諡忠獻。復官

其二子,以長宿衛。

拜珠母齊喇氏,年二十二,寡居守節。初,拜珠為太常禮儀使,方弱冠,吏就

第請署事,適在後圃閱群戲,母厲聲呵之曰:「官事不治,若所為,豈大臣事耶?」

拜珠深自克責。一日,入內侍宴,英宗素知其不飲,是日,強以數杯。既歸,母戒

之曰:「天子試汝量,故強汝飲。汝當日益戒懼,無酣於酒。」又嘗代祀睿宗原廟,

歸,母問之曰:「真定官府待汝若何?」對曰:「所待甚重。」母曰:「彼以天子

威靈,汝先世勳德故耳,汝何有焉!拜珠之賢,母之教也。後封東平王夫人。

命僧諷西番經於天光殿。

甲辰,敕譯《列聖制誥》及《大元通制》,刊本賜百官。

戊申,八番生蠻來附,置長官司以撫之。

己酉,命諸王遠徙者悉還其部。召親王圖卜特穆爾於瓊州,阿穆爾克於大同。

初,英宗在上都,謂拜珠曰:「朕兄弟實相友愛,曩以小人譖訴,俾居遠方,當亟

召還,明正小人離間之罪。」未及召而遇弒,至是帝悉召之。

甲寅,敕高麗王王璋歸國。璋嘗請於仁宗,降御香,南遊江、浙,至寶陀山而

還。及英宗即位,復請降香於江南,許之。行至江南,遣使急召,令騎士擁逼以行,

璋侍從皆奔竄。還至京師,命中書省護送本國安置。璋遲留不即發,英宗下璋於刑

部。既而祝,置之石佛寺,尋又流璋於吐番。帝即位,以大赦得還。至是命璋還本

國,仍歸其沈王印。

丙辰,賜故監察御史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妻子鈔各千錠。

敕封解州鹽池神曰靈富公。

賑廣德諸州飢。

虞集赴召至京師,除國子司業,尋遷秘書少監。

翰林侍講學士袁桷辭歸,許之。桷嘗請購求遼、金、宋三吏遺書,為議以上,

所列應採之書,最為該博,時不能用。

二月,丁巳朔,作顯宗影堂。

己未,修西番佛事於壽安山,僧四十人,三年乃罷。

庚申,監察御史傅巖起、李嘉賓言:「遼王托克托,乘國有隙,誅屠骨肉,其

惡已彰,恐懷疑貳。如令歸籓,譬之縱虎出柙。請廢之,別立近族以襲其位。」不

報。

甲子,作佛事,命僧八百人及倡優百戲,導帝師遊京城。

先是英宗在上都,使左丞蘇蘇召翰林吳澄撰《金字藏經序》,澄曰:「主上寫

經祈福,甚盛舉也。若用以追薦,臣所未知。蓋福田利益,雖人所樂聞,而輪迴之

事,彼習其學者,猶或不言。不過謂為善之人,死則上通高明,其極品與日月齊光;

為惡之人,死則下淪汙穢,其極下則與沙蟲同類。其徒遂為薦拔之說以惑世人。今

列聖之神,上同日月,何庸薦拔!且國初以來,寫經追薦,不知幾舉,若未效,是

無佛法矣;若已效,是誣其祖矣。撰為文辭,不可以示後世,請俟駕還奏之。」會

南坡之變,事得寢。及帝即位,佛事益盛。

舊制,臺憲歲各舉守令、推官二人,有罪連坐。至是言其不便,庚午,命中書

復於常選擇人用之。

壬申,上大行皇帝尊諡曰睿聖文孝皇帝,廟號英宗,國語曰格根皇帝。

甲戌,浙江行省左丞趙簡,請開經筵及擇師傅,令太子及諸王大臣子孫學。遂

命平章政事張珪、翰林學士承旨呼圖嚕圖爾密實、學士吳澄、集賢直學士鄧文原,

以《帝範》、《資治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進講,復敕右丞相

額森特穆爾領之。文原尋以疾致仕歸。

丁丑,監察御史宋本言:「逆賊特克實等雖伏誅,其黨樞密副使阿薩爾,身親

弒逆,以告變得不死,竄嶺南,請早正天討。」先是太廟仁宗室主為盜竊去,久而

未獲,本言:「在法,民間失盜,捕之違期不獲猶治罪。太常失典守及在京應捕官,

皆當罷去。」又言:「中書宰執日趨禁中,固寵苟安,兼旬不至中堂,壅滯機務。

宜戒飭臣僚,自非入宿衛日,必詣所置治事。」皆不報。

戊寅,監察御史李嘉賓劾逆黨左阿蘇衛指揮使圖特穆爾,罷之。

賑紹興諸路飢。

先是至治末,詔作太廟,議者習見同堂異室之制。乃作十三室,未及遷奉而國

有大故。有司疑於昭穆之次,命集議之。吳澄議曰:「世祖混一天下,悉考古制而

行之。古者天子七廟,廟各為宮,太祖居中,左三廟為昭,右三廟為穆,神主各以

次遞遷。其廟之宮,頗如今之中書六部。夫省部之設,亦仿金、宋,豈以宗廟敘次

而不考古乎?」時有司以急於行事,竟如舊制雲。

國學舊法,每以積分次第,貢以出官。執政用監丞張起巖議,欲廢之,而以推

擇德行為務,中書左司員外郎許有壬折之曰:「積分雖未盡善,然可得博學能文之

士。若曰惟德行之擇,其名固嘉,恐皆厚貌深情,專意外飾,或懵不能識一丁矣。」

三月,丁亥朔,罷徽政院,立詹事院。

以同知宣政院事楊庭玉為中書參知政事。

以秘書少監虞集為禮部考試官。初,集與元明善劇論以相切劘,明善言集治諸

經,惟程、硃諸儒傳注耳,自漢以來先儒所嚐盡心者,考之殊未博。集初不相下,

後以明善之言為然,每見明經之士,即以其言告之。至是謂同列曰:「國家科目之

法,諸經傳注各有所主者,將以一道德,同風俗,非欲使學者專門擅業,如近代

《五經》學究之固陋也。聖經深遠,非一人之見可盡。試藝之文,惟其高者取之,

不必先有主意;若先定主意,則求賢之心狹,而差自此始矣。」後兩為考官,率持

是說,故所取每稱得人。

戊戌,廷試進士,賜巴喇、張益等八十四人及第、出身;會試下第者亦賜教官

有差。

庚子,以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囊嘉岱兼宣政院使,往徵西番。

丙午,御大明殿,冊巴拜哈斯氏為皇后,皇子喇實晉巴為皇太子。

己酉,以皇子巴的瑪伊爾克布嗣封晉王。

泰寧王邁努卒,以其子策璘沁多爾濟嗣。

庚戌,監察御史宋本、李嘉賓、傅巖起言:「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之職,

濫假僧人,及會福、殊祥二院,並辱名爵,請罷之。」不報。

以臨洮諸縣旱飢,賑之。

廣西橫州猺寇永淳縣。

夏,四月,戊午,廉恂罷,為集賢大學士,食其祿終身。

己未,以硃字詔賜帝師所居薩斯嘉部。

庚申,詔整飭御史臺。

作昭聖皇后御容殿於普慶寺。

親王圖卜特穆爾還,至潭州,有詔止之。居數月,乃行。辛酉,至上都,賜車

帳、駝馬。

甲子,帝如上都。以講臣多高年,命虞集與侍讀學士王結執經以從,集自是歲

常在行經筵之制,取經史中切於心德治道者,用國語、漢文兩進讀。潤譯之際,患

夫陳聖學者未易盡其要,指時務者難於極其情,每選一時精於其學者為之,猶數日

乃成一篇。集為反覆古今名物之辨以通之,然後得以無訛。其辭之所達,萬不及一,

則未嘗不退而竊嘆也。

發兵民築渾河堤。

辛未,月食既。

癸酉,以太子詹事圖們特爾為中書平章政事。

甲戌,命咒師作佛事以厭雷。

庚辰,以風烈、月食、地震,手詔戒飭百官,並令大都守臣集議以聞。王結昌

言於朝曰:「今朝廷君子小人混淆,刑政不明,官賞太濫,故陰陽錯謬,咎徵荐臻,

宜修政事以弭天變。」

時宿衛士自北方來者復遣歸,乃百十為群,剽劫殺人桓州道中。既逮捕,舒瑪

爾節奏釋之。蒙古千戶使京師,宿邸中,適民間硃甲妻女車過邸門,千戶悅之,並

從者奪以入。硃泣訴於中書,舒瑪爾節庇不問。於是國子監丞宋本復抗言:「特克

實餘黨未誅,仁廟神主盜未得,桓州盜未治,硃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憤天怨,

災異之見,職此之由。」辭氣激奮,眾皆聳聽。

辛巳,太廟新殿成。

五月,丁亥,監察御史董鵬南、劉潛等以災異上言:「平章柰曼臺,宣政院使

特穆爾布哈,詹事圖們達爾,黨附逆徒,身虧臣節,太常守廟不謹,遼王擅殺宗親,

布哈實裡矯制亂法,皆蒙寬宥,甚為失刑,宜定其罪以銷天變。」不允。

己丑,帝諭都爾蘇曰:「朕即位以來,無一人能執法為朕言者。知而不言則不

忠,且陷人於罪。繼自今,凡有所知,宜悉以聞,使朕明知法度,斷不敢自縱。非

獨朕身,天下一切政務能守法以行,則眾皆乂安,反是則天下罹於憂苦矣。」又曰:

「凡事防之於小則易,救之於大則難。爾其以朕言明告於眾,俾知所慎。」

壬辰,御史臺圖呼魯、寧珠言:「御史奏災異屢見,宰相宜避位以應天變,可

否仰自聖裁。顧惟臣等為陛下耳目,有徇私違法者,不能糾察,慢官失守,宜先退

避以授賢能。」帝曰:「御史所言,其失在聯,卿等何必遽爾!」圖呼魯又言:

「臣已老病,恐誤大事,乞先退。」於是中書省臣烏溫都爾、張珪、楊庭玉皆抗疏

乞罷。丞相舒瑪爾節、都爾蘇言:「比者災異,陛下以憂天下為心,反躬自責,謹

遵祖宗聖訓,修德慎行,敕臣等各勤乃職,手詔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臣

等為左右相,才下識昏,當國大任,無所襄贊,以致災祲,罪在臣等,所當退黜,

諸臣何罪!」帝曰:「卿若皆辭避而去,國家大事,朕孰與圖之!宜各相諭,以勉

乃職。」

癸巳,前翰林學士小云石哈雅卒,贈集賢學士,追封京兆郡公,諡文靖。初,

議科舉事,小云石哈雅多所建明,忽喟然嘆曰「辭尊居卑,昔賢所尚也。今禁林清

選,與所讓軍資孰高?人將議吾後矣。」乃稱疾,辭還江南,賣藥於錢塘市中;詭

姓名,易服色,人無有識之者。

戊午,遷列聖神主於太廟新殿。

辛丑,循州猺寇長樂縣。

丙午,御史高奎上書,請求直言,辨邪正,明賞罰,帝善其言,賜以銀幣。

己酉,賓州民方二為寇,有司捕擒之。

癸丑,詹事丞回回請如裕宗故事,擇名儒輔太子,敕中書省臣訪求以聞。回回,

博果密之子,庫庫之兄也,敦默寡言,嗜學能文,歷山南、淮西、河南廉訪使,皆

有政聲。

中書平章政事張珪與樞密院、御史臺、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世得失,與左

右司員外郎宋文纘詣上都奏之,其略曰:

「前宰相特們德爾,奸狡險深,陰謀叢出,專政十年,始以贓敗。諂附權奸實

勒們及嬖倖額勒實班之徙,苟全其生,尋任太子太師。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

再入中書。當英廟之初,與實勒們等恩義相許,表裡為奸,誣殺蕭、楊等以快私怨。

天討元兇,實勒們之黨既誅,坐要上功,遂獲信任,諸子內布宿衛,外據顯要,蔽

上抑下,杜絕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由是群邪並進,如逆賊特克實之徒,名

為義子,實其心腹,構成弒逆;其子索諾木,親與逆謀,雖剖棺戮屍,誅滅其家,

猶不足以蔽罪;今復回給所籍家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衛。世祖時,阿哈

瑪特貪殘敗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特們德爾之奸惡者哉!宜遵成憲,仍籍特們德

爾家產,遠竄其子孫外郡,以懲大奸。特克實之黨,結謀弒逆,天下之人,痛心疾

首。比奉旨:‘諸王額特布哈等亦已流竄,逆黨脅從者眾,何可盡誅!後之言事者

其勿復舉。’臣等議:古法,弒逆,凡在官者殺無赦。聖朝立法,強盜劫殺庶民,

其同情者,猶且首從俱罪。況弒逆之黨,天地不容,宜誅額特布哈之徒以謝天下。

遼王托克托,位冠宗室,居鎮遼東,乘國家有變,報復仇忿,殺親王、妃、主百餘

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聞者切齒。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臣恐國之綱

紀,由此不振。且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托克托久居,彼既縱肆,將無忌憚。

況令死者含冤,感傷和氣。宜削奪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武備卿濟裡,前太尉布哈,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補報,專務奸

欺,矯制令鷹師強收鄭國寶妻古哈,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夫匹婦含冤,三年

不雨,以此論之,即非細務。宜以濟裡、布哈仍付刑曹,鞫正其罪。

「賈胡中賣寶物,始自成宗,分珠寸石,售直萬金。以經國有用之鈔,而易此

不濟飢寒之物,大抵皆時貴與中貴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價直,且至十倍,

蠶蠹國財,暗行分用。宜下令禁止,其累朝未酬寶價,俟國用饒給日議之。比者建

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近詔雖罷之,又聞奸人乘間奏請,復欲興修。宜

守前詔,示民有信。

「蕭拜珠、楊多爾濟等,枉遭誣陷,籍其家以分賜人,比奉明詔,還給元業,

子孫奉祀,家廟修葺苟完,未及寧處,復以其家財仍賜舊人,止酬以直,即與再罹

斷沒無異。宜如前詔以元業還之,量其直以酬後所賜者,則人無冤憤矣。額森特穆

爾之徒,遇硃太醫妻女過省門外,強拽以入,奸宿館所。有司以扈從上都為解,竟

勿就鞫。宜遵世祖成憲,以奸人付有司鞫之。

「廣州東莞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奸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蜑戶

七百餘家,官給之糧,三年一採,僅獲小珠五兩、六兩,入水為蟲魚傷死者眾,遂

罷珠戶為民。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齊爾等又獻利於實勒們,創設提舉司監採;廉訪

司言其擾民,復罷歸有司。既而內正少卿魏溫都爾冒啟中旨,馳驛督採,耗廩食,

疲民驛,非世祖舊制,請悉罷之。

「特克實弒逆之變,學士布哈、指揮布延呼裡、院使圖古思,皆以無罪死;特

們德爾專權之際,御史徐元素以言事瑣項死東平,及賈圖沁布哈之囑,皆未申理。

宜追贈死者,優敘其子孫。

「內外增置官署,員冗俸濫,白丁驟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軍民俱蒙其害。

宜悉遵世祖成憲,凡至元三十年以後,改升創設,員冗者悉減併除罷之。

「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未嘗徼福於僧道也。至元三

十年,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餘。僧徒又復

營幹近侍,買作佛事,歲用鈔數千萬錠。僧徒貪慕貨利,養妻子,彼行既不修潔,

適足褻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速,事無應驗,

斷可知矣。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

政院主領修舉,餘悉罷。遊惰之徒,妄投宿衛部屬及宦者、女紅、太醫、陰陽之屬,

不可勝數。一人收籍,一門蠲復;一歲所請衣馬芻糧,數十戶所徵入不足以給之,

耗國損民為甚。宜如世祖時支請之數給之,餘悉簡汰。

「參卜郎盜,始者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傷我士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