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八 【元紀六】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強圍大淵獻正月,盡著雍困敦十二月,凡二年。

◎至元二十四年

春,正月,戊辰,浚河西務漕渠。

丙戌,以程鵬飛為中書右丞,阿爾為中書左丞。丁亥,以布顏裡哈雅參知政事。

發新附軍千人,從阿巴齊討安南。

復改江浙行省為江淮行省。

辛卯,詔發江淮、江西、湖廣三省蒙古、漢券軍七萬人,船五百艘,雲南兵六

千人,海外四州黎兵萬五千,命海道運糧萬戶張文虎、費拱辰、陶大明運糧十七萬

石,分道以進。置徵交趾行省,鄂囉齊平章政事,烏納爾、樊楫參知政事,總之,

並受鎮南王節制。

二月,甲午,畋於近郊。

乙未,以敏珠爾卜丹為平章政事。

甲辰,以范文虎為中書右丞,商議樞密院事。

壬子,中書省言:「自正旦至二月中旬,費鈔五十萬錠。臣等兼總財賦,自今

侍臣奏請賜齎,請令臣等預議。」帝曰:「此朕所當慮。」仍諭伊實特穆爾、伊徹

察喇知之。

戊午,以趙與芮子孟桂襲平原郡公。

宗王納顏遣使徵東道兵,諭棟摩特穆爾毋輒發。初,納顏鎮遼東,北京宣慰使

伊列薩哈察其有異志,密請備之。帝素然其言,故有是諭。

閏月,癸亥,敕:「春秋二仲月上丙日,祀帝堯祠。」

西京等處管課官馬合謀,自言歲以西京、平陽、太原課存額外羨錢,市馬駝千

頭輸官,而實盜官錢市之。按問有跡,伏誅。

乙丑,復立尚書省,以僧格、特穆爾併為平章政事,鄂爾根薩里為右丞,葉李

為左丞,馬紹參知政事。

是月,帝畋於近郊,召敏珠爾卜丹、特穆爾、楊居厚等,與葉李、程文海、趙

孟頫論鈔法。敏珠爾卜丹言:「自制國用使司改尚書省,頗有成效,今仍分兩省為

便。」詔從之。安圖諫曰:「臣力不能迴天,但乞不用僧格,別選賢者,猶或不至

虐民誤國。」不聽。鄂爾根薩里雖與僧格同事,然數切諍之,以廉正自持。葉李固

辭左丞之命,言:「臣資格未宜遽至此。」帝曰:「商起伊尹,周起太公,豈循資

格耶?尚書系天下輕重,朕以煩卿,卿其勿辭。」賜大小車各一,許乘小車入禁中,

仍給扶升殿。

辛未,以復置尚書省詔天下。除行省與中書議行,餘並聽尚書省從便以聞。詔,

趙孟頫所草也,帝覽之,喜曰:「得朕心之所欲言者矣。」

初,太宗設總教國子之官,逮至元初,以許衡為祭酒,而侍臣子弟就學者才十

餘人。衡既去,教益廢而學舍未建,師生寓居民舍,司業耶律有尚屢以為言。至是

乃立國子監,設監丞、博士、助教,增廣弟子員至百二十人,蒙古、漢人各半,官

給紙答刂、飲食,遂以有尚為祭酒。

設江南各路儒學提舉司。時江南諸縣各置教諭二人;又用廷臣請,諸道各置提

舉司,設提舉儒學二人,統諸路、府、州、縣學祭祀、錢糧之事。學校已廢而復興,

實葉李之言有以導之也。

乙酉,鎮南王託歡徙鎮南京。

范文虎改尚書右丞,商議樞密院事。

改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六部為尚書六部。以吏部尚書實都為尚書省參知政事。

庚寅,帝如上都。

達嚕哈齊、哈喇哈斯等言:「去歲錄囚南京、濟南兩路,應死者已一百九十人。

若總校諸路,為數必多,宜遣入分道行刑。」帝曰:「囚非群羊,豈可遽殺!即宜

悉配隸淘金。」

以禮部主事王約為監察御史。約疏請建儲及修史,又言前中丞郭佑以奏誅盧世

榮為僧格所嫉,誣以他罪,宜白其冤,不報。

三月,甲午,行至元鈔。

僧格以交鈔及中統元寶行之既久,物重鈔輕,建議更造至元鈔行之。自一貫至

五十文,凡十有一等,每一貫視中統鈔五貫,子母相權,要在新者無冗,舊者無廢。

凡歲賜、周乏、餉軍,皆以中統鈔為準。詔官百於刑部集議,趙孟頫亦與焉。眾欲

計至元鈔二百貫贓滿者死,孟頫曰:「始造鈔時,以銀為本,虛實相權。今二十餘

年間,輕重相去至數十倍,故改中統為至元;又二十年後,至元鈔必復如中統。使

民計鈔抵法,疑於太重。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須,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

謂之二虛;四者為直,雖升降有時,終不大相遠也。以絹計贓,最為適中。況鈔乃

宋時所創,施於邊郡,金人襲而用之,皆出於不是已,乃欲以此斷人死命,似未可

也。」或以孟頫年少,初自南方來,譏國法不便,意頗不平,責之曰:「今朝廷行

至元鈔,故犯法者以是計贓論罪。汝以為非,豈欲沮格至元鈔耶?」孟頫曰:「法

者,人命所亻系,議有重輕,則人不得其死。孟頫奉詔與議,不敢不言。今中統鈔

虛,故改至元鈔,謂至元鈔終無虛時,豈有是理?公不揆於理,欲以勢相陵,可乎?」

其人有愧色。

丙辰,命都水監開汶、泗水以達京師。

汴梁河水泛溢,役夫七千修完故堤。

夏,四月,宗王納顏反,諸王諾延等皆應之。帝問侍衛士阿實克布哈:「計將

安出?」對曰:「臣愚以為莫若先安撫諸王,乃行天討,則叛者勢自孤矣。」帝曰:

「善!卿試為朕行之。」阿實克布哈即北說諾延曰:「大王聞納顏反耶?」曰:

「不知也。」曰:「聞大王等皆欲為納顏外應,今納顏既自歸矣,是獨大王與主上

抗,幸主上聖明,亦知非大王意,置之不問,然二三大臣不能無惑。大王何不往見

上自陳,為萬全計!」諾延悅,許之。於是諸王之謀皆解。

阿實克布哈還報,帝乃議親征,命徵兵遼陽,以千戶帥錫保齊之眾從行。阿實

克布哈以大同、興和兩郡,當車駕所經有帷臺嶺者,數十里無居民,請詔有司作室

嶺中,徙邑民百戶居之,割境內錫保齊牧地,使耕種以自養,帝從之。阿實克布哈

既領錫保齊,帝夏欲盡徒興和、桃山數十村之民,以其地為錫保齊牧地,阿實克布

哈固請存三千戶以給鷹食,帝皆聽納,民德之,飲食必祭。錫保齊,鷹房之執投者

也。

五月,乙亥,遣額森諭北京等處宣尉司:「凡隸納顏所部者,禁其往來,毋令

乘馬、持弓矢。」

壬寅,誅御史臺吏王良弼。

僧格嘗奉旨檢核中書省事,凡校出虧欠鈔四千七百七十錠,昏鈔一千三百四十

五錠,平章敏珠爾卜丹即自伏。參政楊居寬微自辨,以為實掌銓選,錢穀非所專,

僧格令左右拳其面,因問曰:「既典選事,果無黜陟失當者乎!」尋亦引伏。參議

伯降以下,凡鉤考違惰耗失等事,及參議王臣濟嘗言新鈔不便忤旨,各款伏。帝令

丞相安圖與僧格共議,且諭:「毋令敏珠爾卜丹等它日得以脅問誣服為辭,此輩故

狡獪人也。」數日,僧格又奏:「鞫中書參政郭佑,多所逋負,尸位不言,以疾為

託。臣謂‘中書之務隳惰如此,汝力不能及,何不告之蒙古大臣?’故毆辱之,今

已款服。」帝命窮詰之。良弼嘗與人言:「尚書鉤校中書不遺餘力,它日我留,得

發尚書奸利,其誅籍無難。」僧格聞之,捕良弼,鞫問,款服。謂此曹誹謗,不誅

無以懲後,遂誅良弼,籍其家。

又有吳德者,嘗為江寧縣達嚕噶齊,求仕不遂,私與人非議時政,且言:「尚

書今日核正中書之弊,他日復為中書所核,汝獨不死也耶!」或以告僧格,即捕德

按問,殺之,沒其妻子入官。

用僧格言,置上海、福州兩萬戶府,以維制錫布鼎、烏納爾等海運船。戶、工

兩部各增尚書二員。初立行泉府司,專掌海運,遂罷東平河運糧;尋又於河西務置

漕運司,領接運海道糧事。

帝自將徵納顏,發上都,括江南僧、道馬匹。詔范文虎將衛軍五百鎮平灤,以

奇徹為親軍都指揮使,伊蘇岱爾、右衛籤事王通副之。

同知留守兼少府監事王思廉,謂留守丹津曰:「籓王反側,地大故也。漢晁錯

削地之策,實為良圖,盍為上言之。」丹津以聞,帝曰:「汝何能出此言也?」丹

津以思廉對,帝嘉之。

壬子,行尚書省平章政事、高麗國王王暙請益兵徵納顏,以五百人赴之。

行尚書省左丞相阿珠受命西征,至哈喇霍州,以疾薨。阿珠繼其祖蘇布持、欠

烏蘭哈達為將帥,沈幾有智略,臨陣勇決,三世皆以功名顯。後追封河南王。

六月,庚申朔,百官以職守不得從徵納顏,獻馬以給衛士。

壬戌,帝至薩爾都嚕之地,納顏率所部六萬,逼行在而陣,遣左丞李庭等將漢

軍,用漢法以戰。既而納顏之黨金嘉努、塔布岱擁眾號十萬,進逼乘輿,帝親麾諸

軍圍之,納顏堅壁不出。司農卿特爾格曰:「彼眾我寡,當以疑退之。」於是帝張

曲蓋,據胡床坐,特爾格進酒,塔布岱按兵覘之,不敢進。李庭曰:「彼至夜當遁

耳。」乃引壯士十餘人,持火砲夜入其陣,砲發,果自潰散。帝問:「何以知之?」

庭曰:「其兵雖多而無紀律,見車駕駐此而不戰,必疑有大軍繼之,是以知其將遁。」

遂命庭將漢軍,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將蒙古軍並進。追至實列門林,擒納顏以獻,

遂伏誅。

初,潞州靳德進,精於星曆之學,所言休咎輒應,時用天象以進規諫,多所裨

益,累遷秘書監,掌司天事。及是從徵納顏,揆度日時,率中機會。諸將欲剿滅其

黨,德進獨陳天道好生,請緩師以待其降,帝嘉納之。

李庭之討納顏也,將校多用國人或其親暱,立馬相向語,輒釋仗不戰,逡巡退

劫,帝患之。葉李密啟曰:「兵貴奇不貴眾,臨敵當以計取。彼既親暱,誰肯盡力!

徒費陛下糧餉,四方轉輸甚勞。臣請用漢軍列前步戰,而聯大車斷其後以示死鬥。

彼嘗玩我,必不裝置;我以大眾踣之,無不勝矣。」帝用其謀,果奏捷。

自是益奇李,每召見論事。尋詔以為御史中丞,商議中書省事。李辭曰:「臣

本羈旅,蒙眷使備顧問,固當竭盡愚衰。御史臺總察中外機務,臣愚不足當此任;

且臣昔竄瘴鄉,素染足疾,比歲尤劇。」帝笑曰:「卿足艱於行,心豈不可行耶?」

李固辭,得許,因叩首謝曰:「臣今雖不居是職,然御史臺天子耳目,常行事務,

可以呈省。至若監察御史奏疏,西南兩臺諮稟,事關軍國,利及生民,宜令便宜聞

奏以廣視聽,不應一一拘律,遂成文具。請詔臺臣言事,各許實封。」又曰:「憲

臣以繩愆糾謬為職,苟不自檢,於擊搏何有!其有貪婪敗度之人,宜付法司增條科

罪,以懲欺罔。」帝然之。由是臺臣得實封言事。

帝初欲大用趙孟頫,議者難之。是月,授孟頫兵部郎中。兵部總天下諸驛,時

使客飲食之費,幾十倍於前,吏無以供給,強取於民,不勝其擾,遂請於中書,增

鈔給之。

至元鈔法滯澀不能行,詔遣尚書劉宣與孟頫馳驛至江南,問行省慢令之罪,左

右司官及諸路官得徑笞之。孟頫還,不笞一人,僧格大以為譴。

時有王虎臣者,言平江路總管趙全不法,即命虎臣往按之,葉李執奏不宜遣虎

臣,帝不聽。孟頫進曰:「趙全故當問,然虎臣前守此郡,多強買人田,縱賓客為

奸利,全數與爭,虎臣怨之,往必將陷全。事縱得實,人亦不能無疑。」帝悟,乃

遣它使。

僧格鍾初鳴時,即坐省中,六曹後至者笞之。孟頫偶後至,斷事官遽引孟頫受

笞,孟頫入訴於右丞葉李白:「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養其廉恥,教之節義。且辱

士大夫,是辱朝廷也。」僧格亟慰孟頫使出,自是所笞惟曹吏以下。它日,行東御

牆外,道隘,孟頫馬跌,墮於河;僧格聞之,言於帝,移築御牆稍西二丈許。

帝聞孟頫素貧,賜鈔五十錠。

初,納顏將叛,陰遣使結額布罕、騰勒噶,奇徹親軍衛指揮使托克托呼執之,

盡得其情以聞。詔騰勒噶入朝。將由東道進,托克托呼言於北安王曰:「彼分地在

東,脫有不虞,是縱虎入山林也。」乃命從西道。既而有言額布罕叛者,眾欲先聞

於朝,然後發兵,托克托呼曰:「兵貴神速,若彼果叛,我軍出其不意,可即圖之,

否則與約而還。」即日起行,疾驅七晝夜,渡圖呼喇河,戰於託集嶺,大敗之,額

布罕僅以身免。

秋,七月,癸巳,納顏餘黨犯鹹平,遼東道宣慰使達春,從皇子愛額齊合兵出

瀋州進討。

初,帝命達春領軍一萬,與愛額齊同力備禦納顏。女真、碩達勒達官民與納顏

連結,達春遂棄妻子,與麾下十二騎直抵建州,距鹹平千五百里,與納顏黨達薩巴

圖爾等合戰,兩中流矢。繼知其黨特爾格、素爾齊等欲襲皇子,乃以數十人退,戰

千餘人,扈從皇子渡遼水,納顏軍來襲,達春轉鬥而前,射其酋特古岱,墮馬死,

追兵乃退。遂軍懿州。州老幼千餘人,焚香羅拜道旁,泣曰:「非宣慰公,吾屬無

遺種矣。」

達春軍至遼西羆山北小龍泊,得叛酋史圖凌岱、盧全等納款書,期而不至,達

春即遣將討擒之,又獲其黨王薩布。復與庫錫爾等戰,破之。將士欲俘掠,達春一

切禁止,與籤院漢瓜、監司托克托岱追納顏餘黨,北至金山,悉平之。

丁酉,弘州匠官以犬、兔毛制如西錦者以獻,授匠官知弘州。

戊戌,樞密院奏籤徵緬行省事哈薩爾哈雅言:「比至緬國,諭其王赴闕,彼言

鄰番數叛,未易即行,擬遣使奉表齎土貢入覲。」

八月,乙丑,帝至自上都。

以託曼達爾為都元帥,將四川兵五千赴緬省,仍令其省駐緬近地,以俟進止。

己巳,謫從叛諸王,赴江南諸省從軍自效。諭鎮南王託歡,禁戢從徵諸王及省

官與鄂囉齊等:「毋縱軍士焚掠,毋以交趾小柄而易之。」

九月,庚子,禁市毒藥者。

丁未,安南國遣使貢方物。

戊申,鹹平、懿州、北京,以納顏叛,民廢耕作,又霜雹為災,告飢;詔以海

運糧五萬石賑之。

壬子,禁沮撓江南茶課。

冬,十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甲子,僧格言:「中書省舊在大內,前阿哈瑪特移置於此,請仍舊為宜。」從

之。

丙子,僧格奏參知政事郭佑、楊居寬坐虧負中書錢穀,並棄市,人皆冤之。當

僧格之誣殺佑與居寬也,刑部尚書博果密爭之不得,僧格深忌之,嘗指博果密謂其

妻曰:「它日籍我家者,此人也。」因其退食,責以不坐曹理務,欲加之罪,遂以

疾免。帝還自上都,其弟額埒璘班侍坐輦中,帝曰:「汝兄必以某日來迎。」博果

密果以是日至。帝見其癯甚,問其祿幾何,左右對以滿病假者例不給,帝念其貧,

命盡傍之。

僧格威焰方熾,參議尚書省事唐仁祖議論不同,屢忤僧格,人皆危之,仁祖自

若也。遷工部尚書,僧格以漕務煩劇,特重困之,仁祖處之甚安。尋出使雲中,僧

格考工部織課稍緩,怒曰:「誤國家歲用。」遣騎追還,命直吏拘往督工,且促其

期曰:「違期,必置汝於法。」左右皆為之懼。仁祖退,召諸直長,從容諭之曰:

「丞相怒在我,不在爾也。汝等勿懼,宜力加勉。」眾皆感激,晝夜倍其功,期未

及而辦,僧格不能加罪。

乙酉,帝諭翰林諸臣:「以丞相領尚書省,漢、唐有此制否?」鹹對曰:「有

之。」翌日,左丞葉李以所對奏聞,且言:「前省闢不能行者,平章僧格能之,宜

為右丞相。」帝然之。

丙戌,范文虎言:「豪、懿、東京等處人心未安,宜立省以撫綏之。」詔立遼

陽等處行尚書省。

十一月,壬辰,以僧格為尚書省右丞相兼統制院使,領功德使司事。於是,僧

格請以平章特穆爾代其位,阿喇根薩里為平章政事,葉李遷右丞,參政馬紹為左丞。

紹為參政時,有信州三務提舉杜璠者,言至元鈔公私未便,僧格怒,欲當以重罪。

紹從容言曰:「國家導人使言,可採,用之,不可採,亦不之罪。今重罪之,豈不

與詔書違戾乎!」璠得免罪,至是親王戍邊,其士卒有過支廩米者,有司以聞,帝

欲究問加罪,紹言:「方邊庭用兵,罪之,懼失將士心。所支逾數者,當後年之數

可也。」從之。

辛丑,改衛尉院為太僕寺,仍隸宣徽院。

己酉,詔議弭盜。僧格、伊蘇特穆爾言:「江南歸附十年,盜賊迄今未靖,宜

立限招捕,而以安集責州縣之吏,其不能者黜之。」葉李言:「臣在漳州十年,詳

知其事,大抵軍官嗜利與賊通者,尤難弭息。宜令各處鎮守軍官,例以三年轉徒,

庶革斯弊。」帝皆詔行之。

江淮行尚書省參知政事高興,討婺州盜柳分司,擒斬之。會丁母擾,詔起復,

討處州盜詹老鷂、溫州盜林雄。興潛出青田,搗其巢穴,戰於葉山,擒老鷂及雄等

二百餘人,斬於溫州市。又奉省檄平徽州盜汪千十等。

廣東盜起,寇肇慶,其魁鄧太獠居前寨,劉太獠居後寨,相依以為固。湖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