墜父業,即為克家子。況社稷任重,尤宜畏慎。常時觀汝甚謹,今日能紓朕憂,乃
見中心考也。」太子對曰:「臣在東宮二十餘年,過失甚多,陛下以明德皇后之故,
未嘗見責。臣誠愚昧,不克負荷,乞備扈從」。金主曰:「凡人養子,皆望投老得
力。朕留太尉、左右丞相輔汝,彼皆國家舊人,可與商議。且政事無難,但用心公
正,無納讒邪,久之自熟。」太子流涕,左右皆為之感動。太子乃受寶。
丁酉,金主如山陵,己亥,還都。
壬寅,如上京,太子允恭守國。癸卯,宰執以下奉辭於通州,金主謂樞密使圖
克坦克寧曰:「朕巡省之後,脫或有事,卿必親之。毋忽細微,大難圖也。」又顧
六部官曰:「朕聞省部文字,多取小不合而駁之,苟求自便,致累年不能結絕,朕
甚惡之。自今可行則行,可罷則罷,毋使在下有滯留之嘆。」
時諸王皆從,以趙王永中留輔太子。初,太子在東宮,或攜諸侍中步於芳苑,
諸侍中出入禁中,未嘗限沮;及太子守國,諸從遊者皆自得意。太子知之,謂諸侍
中曰:「我向在東宮,不親國政,日與汝輩語。今既守國,汝等有召然後得入。」
乙巳,詔知福州趙汝愚除敷文閣待制,再任,以汝愚在福州甚宣力也。
丙午,詔知泉州司馬亻及除龍圖閣待制,再任;兩浙運判張枃除直徽猷閣、擢
副使,再任。
丁未,禁淮民招溫、處州戶口。
除職田、官田八年逋租。
知太湖縣趙傑之,有言其不丁繼母憂者,帝諭宰臣曰:「士大夫一被此名,終
身不可贖。行遣中稍為宛轉,不須明言其罪。」乃降一官,放罷。
夏,四月,己未朔,金鹹平尹伊喇道薨。金主道過鹹平,遣使致祭,擢其子光
祖為閤門祗候。
辛酉,詔:「金州依見行鹽法,聽從便買賣,不得依前置場拘榷。」
甲子,以興元義勝軍移戍襄陽。
丙寅,金主次東京;丁卯,朝謁孝寧宮。東京百里內給復租稅一年,曲赦徒以
下罪,賜高年爵。
戊辰,賜禮部進士衛涇以下三百九十四人及第、出身。
癸酉,詔:「廣西經略詹儀之、運判胡庭直,開具到見行鹽鈔,已為詳細,可
恪意奉行。」
先是知容州範德勤奏廣西賣鹽不便,詔儀之、庭直共詳議具奏。於是儀之等條
析奏議:「靜江府等一十六州,官賣鹽以救一十六州之害,住罷高、化等五州敷賣
二分食鹽,令轉運司置鋪出賣,從便請買,以為五州之利,所有五州歲計,令轉運
司計度抱認應副。如是,則一路二十五州,無不均被聖澤,折苗科敷之弊,可以永
革,而民力裕。」又言:「淳熙十年七月改行客鈔,至今年三月已招賣過鹽鈔六萬
二千籮,見今客人不住搬販,措置自有次序。」故有是詔。
高、化、雷、廉、欽五州產鹽地,客鈔不行,尋又奏:「欽州白皮鹽場,事體
與雷、廉、高、化一同,請依舊興復,以備本司取撥作鈔鹽支付客旅搬請。」
丙子,定進士習射日分。
王淮曰:「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觀者如堵牆。古人以射為重,後世乃廢而不講。」
帝曰:「古者有文事必有武備,後世不知其意,所以朕舉行之。」
癸未,重頒《紹興申明刑統》。
乙酉,權知均州何惟清言:「解鹽除京西客販外,更有均、房界入川者甚多,
皆是取馬官兵附帶,請嚴約束。」從之。
金主觀漁於混同江。
五月,己丑,金主至上京,居於光興宮;庚寅,朝謁慶元宮。
辛卯,知龍州張熹以廉吏見舉,帝曰:「廉吏最難得,屢有懲戒而貪黷其多。
張熹果如何?」王淮等對曰:「蜀士皆稱其操履。」帝曰:「可與提刑差遣,乃報
行所薦札子以厲士俗。」
乙未,權知和州錢之望奏屯田事,辛謂王淮等曰:「之望言課耕無法,士卒惰
者無以勵而勤者無所勸,卿等可詳議。」旋令淮西總漕同建康副統制詳議以聞。
戊戌,金主宴於皇武殿,賜諸王、妃、主、宰執、百官、命婦各有差。宗戚皆
沾醉起舞,竟日乃罷。
右正言蔣繼周言:「比朝議監司、守倅接送等物,嚴為限制,所以節浮費,寬
民力也。其有諸路籓府及列郡暫差監司或它州通判等兼攝,上下馬饋送並借諸公用,
亦已約束。而偏方小壘,間有違戾,或權官被差而不就,或已權不便而求歸,須申
上司又別差官;年歲之間,接送數次,郡計有限,誠何以堪!請詔遠郡闕守處,令
監司選差,以次官兼權,庶免將迎之責,以蘇郡計。」從之。
丙午,蔣繼周言:「溫、處流民,丁籍尚存,諸縣催科,無人供納;或其家丁
壯既去,老弱獨留,監繫輸填,急如星火;因而多糾未成丁人,名為充代,追擾不
能安居。請令溫、處守臣,將屬縣流移人戶核實,除落丁籍,不得存留抑勒陪頓,
如違,監司覺察以聞。」從之。
甲寅,詔:「四川駐答刂御前諸軍將士,戍邊滋久,常軫朕懷,可令總領所管
特與犒設一次。傅鈞、彭杲,守邊累年,軍政修舉,鈞與升都統制,杲可帶吉州刺
史。」
乙卯,以建康、太平、寧國、池、饒、廣德、南康、建昌被水,各地常平錢米
賑恤之。
金太子謂圖克坦克寧曰:「車駕巡幸,以國事見屬,刑名事重,人之死生系焉。
凡有可議,當盡至公,比主上還都,勿有廢事。」自是凡啟稟刑名,太子自披閱,
召都事委曲辨正,常至移晷。
六月,戊午朔,詔:「諸軍升差,蓋擇將之根本,必有智勇勞效,乃能服眾,
今後宜精選,毋得循習苟且。仍令樞密院,自準備將以上至統制官,每全軍各為一
籍,逐月揭帖進入,朕當間點二三人,審觀識略事藝,隨其能否,議主帥之賞罰。」
從知樞密院周必大之請也。
臣僚言:「諸州軍受納夏稅,聞官吏邀阻,間有將好絹強退卻置場,用低價收
買,不恤民病,利其贏餘,望與嚴禁。」從之。
蠲建寧府二稅逋緡。
庚申,以周必大為樞密使。帝謂必大曰:「若有邊事,宣撫使惟卿可耳,它人
不能也。」
辛酉,敕令所上《編類寬恤詔令》,乞頒降,帝曰:「凡事在人,斟酌輕重,
盡之矣。」
金主幸安春水臨漪亭。
壬戌,校書郎奚商衡,請制科取士勿拘三歲之制,帝曰:「賢良得人,國家盛
事。可令學士院降詔,有合召試人,舉官即以名聞。」
金主閱馬於綠野澱。
甲子,王淮奏小路蠻擊虛恨事,帝論及恩威之意,且曰:「國家兵威,不及漢、
唐遠甚,所恃者其天乎!澶淵之役,辛巳之役,匪天而何!」王淮曰:「人君平時
仁心厚澤,固結民心,我無失德,而天之所助者順,蓋以理勝,不以力勝。」帝曰:
「漢武帝時,兵威震懾萬里之外,又何可當!但失之已甚。」
丙寅,詔:「諸路總領各密舉偏裨將校可為將帥者,不限員數,列其所長,密
院籍記考察,不如所舉,坐繆舉之罰。」
是日,趙汝誼言屯田事,遇一圩水退,諸圩兵卒併力耕種,秋成谷熟,施工力
者皆預分谷之數。帝曰:「若將來所收不多,朕不惜給米,使之亦如豐年,則更相
勸勉。」
己巳,詔:「雨澤稍愆,屢降寬恤指揮,其人戶夏稅,和買,催納起綱,自有
條限。聞官司趣辨追擾,致傷和氣,監司嚴行禁止;尚或違戾,御史臺彈劾。」
丙子,鄂州江陵都統制郭杲言:「昨蒙降錢措置屯田,除節次收買牛具,創造
寨舍,請於上件錢記憶體留三分之一,付牛僎準備接續,餘錢回納。」詔:「郭杲將
回納會子付牛僎貼充犒軍,餘錢就行樁留,準備屯田支用。」
庚辰,知臨安府張枃請蠲浙西、江東諸縣錢米,從之。
癸未,戶部韓彥質言:「各郡財賦場務、縣道所入財谷,皆有名色,在法不得
移易。而守臣不憚竭公帑之儲以快私慾,至於終更席捲而去,不恤後人。請今後守
臣任滿,將所留諸色錢穀交割,不正其數,申戶部置籍。」帝曰:「須今後政限一
月具數申戶部照會。」王淮言:「前政只言數贏,後政只言數縮,合令前後政各具
數申。」帝曰:「過限不申,令戶部以聞。」
是夏,知婺州洪邁言:「負郭金華縣,田土多沙,勢不受水,五日不雨,則旱
及之,故境內陂湖最當繕治。而本縣丞江士龍,獨能以身任責,深入阡陌,諭使修
築,令耕者出力,而田主出谷以食之。凡為官私壙堰及湖,總之為八百三十七所,
田之被澤者二千餘頃,皆因其故跡,葺而深之,於官無所費,於民不告勞,三二十
年之中,度亦未至隳廢。士龍上不因官司之督責,下不因邑民之訴請,自以職所當
為,勇於立事,乞加獎激,以為州縣小吏赴功趨事之勸。」從之。
秋,七月,戊子,右正言蔣繼周言諸軍將佐屯駐,宜禁其私置田宅、房廊、質
庫、邸店及私自興販營運,從之。
己丑,郭杲言:「木渠下荒田,實有堪耕種者百餘頃,已差撥官兵開荒。自餘
不通水利高低田,亦令耕種官兵差去。合諸錢米,就屯田官所管稻穀內借支,將來
收子課折還。」詔:「郭杲將高低田段更切措置開耕,毋致荒閒,餘依所乞。」
校書郎羅點言:「比年以來,所在流配人甚眾,強盜之獄,每案必有逃卒,積
此不已,為害不細。欲戢盜賊,不可不銷逃亡之卒,欲銷逃亡之卒,不可不減刺配
之法。望詔有司,於見行刺配情輕者,從寬減降,別定居役或編管之令。其應配者,
檢會淳熙元年五月指揮,其強壯刺充屯駐大軍,庶幾州郡黥配之卒漸少。」帝曰:
「近歲配隸稍多,後當如何?」王淮等曰:「如雜犯死罪,猶可從輕,至如劫盜六
項,指揮之行,為盜者莫不知之。故將為盜,必先虛立為首之名,殺人奸濫之罪皆
歸之,以故為首者不獲而犯者免死,盜何由懲!」帝令刑寺集議。
既而刑部、大理寺奏上,帝曰:「朕夜來思配法,雜犯死罪只配本州守城;犯
私茶鹽之類,不必遠配,只刺充本州廂軍,令著役;若是劫盜已經三次,便可致之
死。可以此諭刑寺官。」
乙未,金主謂宰臣曰:「巡狩所至,當舉善罰惡。凡有孝弟珪睦者舉用之,無
行者教戒之,不悛則加懲罰。」
丙午,金主獵於勃野澱。
乙卯,金主謂宰臣曰:「今時之人,有罪不問,則謂人不及知;有罪必責,則
謂尋求其罪。風俗之薄如此,不以文德感之,安能復於古也。」
甲寅,築黎州要衝城。
是月,以泉、福、興化飢,興元旱,並賑之。
金太子遣子金源郡王瑪達格,奉表請金主還都。
八月,辛酉,詔:「浙西諸州府,各將管下圍田明立標記,仍諭官民不得於標
記外再有圍裹。」
戊辰,趙汝誼奏販米不得阻遏,其以喝花為名,故作留滯者,許赴監司、臺部
越訴,重置典憲,從之。
帝聞隴、蜀軍陳,向用純隊,近易為花裝,令利州三路都統制條具二者孰便。
既而興州吳挺奏:「行軍用師,惟尚整肅,其花裝隊,未戰先已錯雜。」興元府彭
杲奏:「四川諸軍,昨自紹興之初,團結皆為純隊,以五十六人為隊,止是教習純
隊事藝,兵刃相接,取便應用。」金州傳鈞奏:「隴、蜀山川,平陸少而險阻多,
兩軍相遇,或我高而彼下,必須純用弓弩;狹隘相遇,則純用幹戟。遇有緩急,全
隊呼索,易於應集。」九月,戊子,詔並依舊純隊。
辛丑,帝諭宰臣曰:「每月財賦冊,今後便令進入,欲加增減。」
戊申,勘會諸路州軍義倉米,合隨正苗交納,詔:「諸路提舉常平官行下所部,
隨鄉分豐歉,依條收納入倉,不得侵隱它用。歲終,具數申尚書省。」
是月,敷文閣學士致仕李燾卒。
燾性剛大,特立獨行,著書外無嗜好。帝聞其卒,嗟悼,謂侍臣曰:「朕嘗許
燾大書‘續資治通鑑長編’七字,且用神宗賜司馬光故事,為序冠篇,不謂其遽亡。」
冬,十月,甲子,初舉改官人犯贓者,舉主降二官。
乙丑,侍讀張大經等言:「陛下因講《泰》之九二,有曰:‘君子以其類進而
為善,小人以其類進而為惡。未有無助也。’講《萃》之上六,有曰:‘盛極則衰,
亂極則治。’皆深得《大易》之旨,乞宣付史館。」
丙寅,吏部奏賓州三縣請通差文武臣,帝曰:「武臣中極難得人,小使臣尤不
歷練,委以一縣,是害及一縣也。」
丙子,盱眙軍言得金人牒,以上京地寒,來歲正旦、生辰人使權止一年。
時金主保境息民,非有它意,而一時聞金人卻使,人情大駭。邊境奸民,因妄
傳國報以覬多得金帛,或雲金人內亂,或雲有邊部之擾,或又云繕汴京城,開海州
漕渠,河南、北籤兵且南下矣。朝野自相恫嚇,迄無定論,而金人晏然不知也。及
次年,金主還都,浮言始息。
辛巳,詔:「宇文虛中特更與恩澤二人,令曾孫承受。」
太常博士歸安倪思言:「舉人輕視史學,今之論史者,獨取漢、唐混一之事,
以三國、六朝、五代為非盛世而恥談之。然其進取之得失,守禦之當否,籌策之疏
密,區處兵民之方,形勢成敗之跡,若加討究,有補國家。請諭春官,凡課試命題,
雜出諸史,無所拘忌,考核之際,請以論策為重,毋止以初場定去留。」從之。
十一月,丙戌朔,宰執謝賜太上皇《稽山詩》石刻。帝曰:「太上詩‘屬意種、
蠡臣’,卿等當仰體此意,勿分別文武,當視之如一,擇才行兼備者用之。」
戊子,知婺州洪邁請蠲豐儲倉積欠米,從之。
利州路帥奏知鳳州餘永弼、知文州鄧樞政績,帝曰:「邊郡政要得人,永弼、
樞各轉一官,候任滿與再任。」
辛卯,置萬州南浦縣漁陽井鹽官一員。初以主簿兼監,於是始專置宮。
辛亥,淮西總領趙汝誼奏和州屯田所收物斛未曾均給,帝曰:「司可總領所、
都統司將屯田力耕官兵,斟量工力多寡,拘今年收物斛實數,分作三等,次第均給。」
是月,兩浙運副劉敏士,運判姚憲,交降官落職;新江東提刑王彥洪,別與差
遣;並以溫、臺二州災澇,失於按劾守臣也。
十二月,丁巳,修湖南府城。
兩浙運判錢衝之言:「奉詔相視開浚常、潤等運河,請令諸州將運河兩岸支港
地勢卑下洩水之處,牢築堰壩,仍申嚴啟閉之法,令守臣措置。」從之。
己未,詔秘閣修撰、知隆興府程叔達除集英殿修撰,再任。
丁卯,帝閱知府軍除目,謂宰臣曰:「選擇人才,治道之急者;州郡若不得人,
雖諄諄日降詔令,亦是徒然。卿等今後每遇一闕,須是遍選,終竟有得。」因言:
「今之議者,多言邊郡太守須是久任,今邊郡無兵,雖久任何益!大軍皆在江南,
若是創置,又費衣糧。卻是萬弩手、民兵,無養兵之費,有養兵之實,緩急亦可用。」
己卯,解元振乞令光州依舒州、蘄州置監鑄錢,帝不許,命俟鑄到鐵錢時,令
分二三萬與光州。
是月,知台州熊克上《九朝通略》。
是歲,知鎮江耿秉奏:「三縣歲額畸零欠錢,今以公庫所節浮費代解,若非得
旨,恐後人斂之於民。」帝曰:「以寬剩錢為民代納,固善;後人若無餘,則必別
作名色科配。此事州郡自行則可,朝廷難為施行。」
金主欲甓上京城,右丞相烏庫哩元忠諫曰:「此邦遭正隆軍興,百姓凋弊,陛
下休養二十餘年,尚未完復。況土性疏惡,甓之恐難經久。風雨摧壞,歲歲繕完,
民將益困矣。」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