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昭陽單閼七月,盡閼逢執徐十二月,
凡一年有奇。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年(金大定二十三年)
秋,七月,乙丑,知廣州鞏湘以任帥閫,備著效勞,除龍圖閣,令再任。
庚午,禮部太常寺言:「開寶通禮,州縣水旱則祈社稷,典禮具存。見今朝廷
或遇水旱,亦行祈禱。今欲依臣僚所陳,遇有水旱,令州縣先祈社稷,請朝廷指揮
行下。」詔從之。
先是臣僚言:「州縣遭水旱,神祠、佛宮,無不遍走,而社稷壇遺,闃然莫
或顧省。彼五土、五穀之神,百代尊奉,豈應祈報獨不得與群祀同享精純!」於是
下禮寺看詳而有是命。
甲戌,以旱,詔求直言。
尤袤上言:「天地之氣,宣通則和,壅遏則乖;人心舒暢則悅,抑鬱則憤。催
科峻急而農民怨,關征苛察而商旅怨,差法留滯而士大夫有失職之怨,廩給朘削而
士卒有不足之怨,奏讞不時報而久系者怨,幽枉不獲伸而負罪者怨。強盜殺人多特
貸命,使已死者怨,有司買納不即酬價,使負贓者怨。人心抑鬱,所以感傷天和者,
豈特一事而已!方今救荒之策,莫急於勸分,輸納既多,朝廷吝於推賞,乞詔有司
檢舉行之。」
戶部尚書韓彥直請廣糴為備,且言冤濫為致旱之由,乞追究部曲曾誣陷岳飛者
以慰忠魂。
乙亥,詔:「曾任知州而為郎官、卿監,曾任卿監、郎官而復出為監司之人,
陳乞關升者,依兩任無人薦舉條例,特與免用舉主,理為資序。」
丁丑,詔除災傷州縣淳熙八年稅。
癸未,宰相王淮、梁克家,知樞密院事周必大,籤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施師
點,以旱乞避位,不許。帝曰:「數日群臣應詔言事,並無及朕過失,但多言刑獄
事;然刑獄自有成法也。」
甲申,雨。
乙酉,金平章政事伊喇道、參知政事張仲愈並罷。
以道為鹹平尹。金主曰:「數年前嘗乞致仕,朕不許卿。卿今老矣,卿故鄉地
涼事少,老者所宜。」賜通犀帶,復遣近侍慰勞之。
金御史大夫張汝霖,坐失糾舉,降棣州防禦使。
八月,乙未,金以女直字《孝經》千部分賜護衛親軍。
甲辰,帝與宰臣論人才曰:「平平無才略者不難得,須有材而不刻,慈善而不
謬。」王淮對曰:「大抵有材者多失之刻,慈善者多失之謬。」
乙巳,楊安誠答刂言:「請尊仁宗之制,採用司馬光之言,核實浮費,量加撙
節。」帝曰:「近日臣僚言,多用司馬光撙節之說,蓋仁宗時亦自乏用,故司馬光
有是言。朕嘗見老內臣雲:‘哲宗極愛惜錢物,不肯多賞。’」王淮等曰:「節用,
裕民之本。陛下常以祖宗為法,天下之幸也。」
金以戶部尚書程煇為參知政事。金主諭之曰:「卿年雖老,猶可宣力,事有當
言,毋或隱默。」
一日,煇侍朝,金主曰:「人嘗謂卿言語荒唐,今遇事輒言,過於王蔚。」顧
謂宰臣曰:「卿等以為何如?」皆曰:「煇議政無隱情。」煇曰:「臣年老耳聵,
第患聽聞不審,或失奏對。苟有所聞,敢不盡心!」
戊申,詔:「侍從、兩省、管軍、知閤、御帶及內觀密使以上,於武官中各舉
有威儀、善應對、堪充奉使、接送伴者一人聞奏;其已被差人,不許薦舉。」
以施師點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以御史中丞黃洽參知政事。
庚戌,以史浩為太保、魏國公,致仕。
庚申,詔:「左藏南庫撥隸戶部,提領所事務,限五日結局。」
先是戶部具南庫收支專案,帝謂輔臣曰:「見在錢三十五萬餘貫,盡撥付戶部。
其餘金銀等物,令陳居仁點檢,具數以聞。」帝又曰:「欲並南庫歸左藏,令版曹
自理會,朕亦省事。卿等可細具南庫五年間出入帳,親自檢點。故有是詔。
南庫者,本御前樁管激賞庫也。休兵後,秦檜取戶部窠名之所取者盡入此庫,
戶部闕乏則予之,檜死,屬之御前,由是金帛山積。帝即位之始,納右正言袁孚之
請,遂改為左藏南庫,專一樁管應副軍期,然南庫移用,皆自朝廷,非若左帑直隸
於版曹而為經費也,至是始並歸戶部。
既而尚書王佐言:「南庫歸版曹,無益而有損,請就撥歸封樁庫支,朝廷年例
合還戶部錢,卻於封樁庫支。」不從。
佐又言:「經總制錢歲額一千五百萬貫,年來浸生奸弊,或偶無收,則便於帳
內豁除,而創生窠名,更不入帳分隸,遞年積壓,直待赦放,恐暗失經費。」詔:
「淳熙八年以前,並特除放,自今收起虧額,其知、通並提刑司官屬,委本部覺察,
依條施行。」
是月,宰執奏封樁庫見管錢物已及三千餘萬緡,帝曰:「朕創此庫以備緩急之
用,未嘗敢私也。」
封樁庫者,帝所創也;其法,非奉親,非軍需不支。先是六年夏四月,提領本
庫言共管見錢五百三十貫,其後往往以犒軍或造軍器為名,撥入內庫或睿思殿或御
前庫或修內司,有司不敢執。
尋又奏內外樁積緡錢四千七百餘萬,帝曰:「《易》曰‘何以聚人曰財’,周
以冢宰制國用,《周禮》一書,理財居其半。後世儒者尚清談,以理財為俗務,可
謂不知本矣。祖宗勤儉,方全盛時,財賦亦自不足,至變更鹽法,浸及富商。朕奉
親之外,未嘗一毫妄取,亦無一毫妄費,所以帑藏不至空虛,緩急不取之民,非小
補也。」
先是帝以諸路財賦浩煩,令兩侍郎分路管認,王佐請於次年四月,將諸路監司、
守卒所起上供錢比較,以定賞罰,自是罕有逋欠。
九月,己巳,金譯經所進所譯《易》、《書》、《論語》、《孟子》、《老子》、
《揚子》、《文中子》、《劉子》及《新唐書》。金主謂宰臣曰:「朕所以令譯
《五經》者,正慾女直人知仁義道德所在耳。」命頒行之。
辛未,金主秋獵。
壬午,詔:「諸路州軍拖欠內藏庫諸色窠名錢物,自淳熙九年以前併除放,以
後常切催納,不得違慢。」遂蠲六十萬緡。
癸未,興元都統制吳挺上言:「同安撫司增置賞錢,募人告捉盜賊、解鹽入界,
見系出戍官兵把截搜捕。其不繫戍地,請令沿邊州郡督捕盜官司搜捕。」詔:「利
路安撫、提舉,各申嚴階、成、西和、鳳州,毋得透漏」。
丁亥,禁內郡行鐵錢。
冬,十月,癸巳,金主還都。
乙未,右正言蔣繼周言:「自范成大倡為義役之說,處州六邑之民,擾擾十有
六年。夫使鄉民貧富相助,以供公上之役,是特鄉里長厚之情。成大張大其事,標
以義民,且欲改賜縣名,行之諸路,朝廷固已察其情狀不可行矣;成大再有所陳,
囑其代者使遂其說。至陳孺知處州,親受其弊,乃始備言其實,陛下即可其奏,於
是處州之民始獲息肩。三兩年來,舊說復作,一二布衣之上書,未必公言,朝廷令
省臣李翔看詳,蓋欲其詳酌可否;翔不能參照案牘,博詢民言,辨范成大、陳孺所
奏之虛實,乃從而附會其說,斷以己見。官民僧道,出田一等,它日貧富,置之不
問,人以為重擾。望特降旨,將處州及兩浙有見行助役去處,聽從民便,官司不得
干預其間。仍乞罷翔以謝處州、兩浙十五六年義役之擾。」從之。
丁未,大理寺奏,內侍之子賈俊民等代筆事覺,俊民當降一官勒停。帝初欲貸
其勒停而更降一官,又恐餘人亦援此為比,乃曰:「人有私心,法便不行。」遂令
如奏。次日,王淮等言:「陛下用法至公。」帝曰:「不怕念起,惟恐覺遲。然所
以念起者,正以行有未到。」淮曰:「陛下每言‘唐太宗未嘗無過,只是覺得早’,
陛下可謂早覺矣。」帝曰:「凡事順其自然,無容私其間,豈不心逸日休!」
先是詔廣鹽復行鈔法,罷官搬官賣。是月,廣東提舉常平茶鹽韓璧奏:「廣西
民力至貧,歲入至薄,官兵備邊之費,盡取辦於搬賣,猶懼弗給。今一年住賣,束
手無策,全仰給於漕司。往年改行鈔法,自是有漕司應副,逐州取撥,窠名數目,
可舉而行。又,朝廷頒降祠部及會子錢計四十萬,下西路漕司,通融為十年支遣,
及諸州各有漕司寄樁錢,以此隨其多寡,應副諸州闕乏之數,使足以供公上,贍官
吏,養兵備邊,則可以堅客鈔之行,上副陛下改法裕民之意。」尋詔於支降四十萬
數內權支二萬貫,付靜江府五萬貫,分給諸州軍,充淳熙十一年歲計支遣一次。續
又從諸司申請,撥廣東增賣鹽鈔剩錢五萬貫及令封樁庫支會五萬貫,充廣西十二年
分歲計。
十一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敷文閣學士兼侍講李燾條上古今日食於是月者三十四事,因奏曰:「心,天王
位,其分為宋;十一月,於卦為《復》;方潛陽時,陰氣乘之,故比它月為重。宜
察小人害政,兼修邊備。」
丙寅,金平章政事富察通罷。壬申,以樞密副使崇伊為平章政事。
癸酉,帝閱犒賞例,命就內庫支錢,諭廷臣曰:「士氣須激厲,朕嘗戒主將雲:
‘卒伍遇戰,未可便用大陳,且以小陳試之。每一捷,即加實賚,將見人人自奮。’」
甲戌,帝幸龍山教場,大閱,厚犒之。
是月,賑京西飢。
閏月,甲午,金以尚書左丞襄為平章政事,右丞張汝弼為左丞,參知政事鈕祜
祿額特喇為右丞,禮部尚書張汝霖為參知政事。
金主謂宰臣曰:「帝王之政,固以寬慈為德,然如梁武帝專務寬慈,以至綱紀
大壞。朕嘗思之,賞罰不濫,即寬政也,餘復何為!」
乙未,帝曰:「諸軍近日教閱,間得錢甚喜,多買柴作歲計。」王淮等曰:
「緣此街上見錢甚多」。帝曰:「聞外間米麵甚平,街上多有醉人。朕得百姓歡樂,
雖自病亦何害!所謂吾雖瘠,天下肥矣。」
壬寅,廣西經略安撫使奏安南進象,帝曰:「象乃無用之物,經由道路,重擾
吾民,其弗受。」
戊午,金主謂宰臣曰:「女直進士,可依漢兒進士補省令史。夫儒者操行清潔,
非禮不行。以吏出身者。自幼為吏,習其貪墨,至於為官,性不能遷改。政道興廢,
實由於此。」又曰:「起身刀筆者,雖有才力可用,其廉介之節,終不及進士也。」
十二月,丙子,車駕詣德壽宮,行慶壽禮。大赦。
丁亥,金召真定尹烏庫哩元忠,復為右丞相。
是月,敷文閣直學士致仕李椿卒。
椿嘗為樞密院檢討文字,時張說為籤書,會小吏有持南丹州莫酋表來,求自宜
州市馬者,因說以聞,椿曰:「邕遠宜近,人所知也,故迂之者,豈無意哉!莫氏
方橫,奈何道之以中國地理之近!請治小臣引致邊事之罪。」說又建議募民為兵,
以所募多寡定賞罰格,以勸沮州郡,椿白說:「若此,則恐有以捕為募而致驚擾者,
願毋限額。」為司農卿日,嘗言於制國用者曰:「今倉庾所用,一月營一月之聚;
帑藏所給,一旬貸一旬之錢。朝廷之與戶部,遂分彼此;告借之與索價,有同市道;
此陽城所以惡裴延齡者,願革而正之。」
椿又論渡江以來茶法之弊,謂官執空券,市之園戶,州縣歲額,配之於民,卒
有賴文政之寇。
初,廣西鹽法,官自鬻之,後改鈔法,漕計大窘,乃盡以一路田租之米,二十
二萬斛令民戶折,而輸錢至五倍。其估米既為錢,二十餘州吏祿兵稍無以給,則又
損其估以市於民,曰「和糴」,曰「招糴」,民愈病而鈔亦弗售。椿請改法從舊,
除民折苗,和糴、招糴,官民俱便。
權知和州錢之望言:「歷陽含山縣有麻、澧二湖,灌溉民田,為利甚溥。乾道
二年,守臣胡昉鑿千秋澗以設險,澗既開通,而二湖之水始洩入江,積十餘年,澗
水日洩,灌溉之利遂廢。今欲於千秋置斗門以防湖水之洩,遇大浸則啟之以出外,
遇旱則用之以瀦水,俾二湖可資灌溉,又不妨千秋澗之險。」從之。
是歲,知遂寧府李燾上《續資治通鑑長編》,至靖康,全書共九百八十卷,
《舉要》六十八卷。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十一年(金大定二十四年)
春,正月,辛卯朔,雨土。
戊戌,金主如長春宮春水。
辛丑,詔:「浙東提舉司將開過白馬湖田,並立板榜,每季檢舉,自後不得侵
佔,監司仍加覺察。」
安化蠻蒙光漸等犯宜州思立砦,廣西兵馬鈐轄沙世堅討之,獲光漸。
丙午,監察御史謝諤言:「去年臣僚因處州守臣不合將義役置冊,假以藉手幹
求差遣,力陳其弊,得旨依奏。其所奏系兩事:一雲‘將處州及兩浙有見行助役去
處,聽從民便,官司不得干預’;二雲‘其民間自難久行,不能息爭訟者,州縣依
見行條法,照民力資次從公差募’。其一項是行義役,其二項是行差役也。言者之
意,欲差役、義役二者並行,原不曾言盡罷義役;亦但言兩浙之弊,不曾言及別路
也。近聞江東、西諸路,民間有便於義役之處,官司乘此頗有搖動。蓋民間舊因差
役,吏緣為奸,當差之時,列舉數名,廣行追擾,望其脫免,邀求貨賂,使之爭訟,
至有累月而不定者,緣行義役,遂頗便之。自此法之行,胥吏縮手無措,日夕伺隙,
思敗其謀,近日饒州德興縣、吉州吉水縣人戶,赴臺探訴。請飭諸路監司州縣,應
有義役當從民便外,其不願義役及自有爭訟,乃行差役。兩項併合遵守,違者許提
舉司按奏。其德興縣人戶並齎到本縣舊刊義役石碑,可見經久之計,民情所甚便,
正不必撓其成法也。」帝曰:「前蔣繼周言處州專行義役之弊,今謝諤欲義役各從
民便,法意更為完善。」
是月,戶部上去歲旱傷減放之數,帝初欲下漕臣核實,既而曰:「若爾,則來
年州郡必懷疑,不與檢放矣。」
二月,甲子,宰臣進卿寺差除,帝曰:「今後有正卿不除少卿,有少卿不除正
卿,所謂官不必備。」又諭:「今後蜀中監司,不可專差蜀人,恐人情宛轉,甚非
法度。」
壬申,金主還都。
癸酉,帝謂宰臣曰:「熊克赴臺州,卿等當以朕意宣諭。克為人性緩,古人有
韋弦之戒,緩者勉之,急者緩之,全在抑揚之道。」
詔:「前以溫、臺被水,守臣王之望、陳巖肖不即聞奏,賑恤遲緩,之望特降
一官,巖肖落職放罷;近台州獲海賊首領,溫州獲次首領,王之望、陳巖肖各有捕
賊之勞,以功補過,之望放罷,巖肖與宮觀。」
甲申,樞密院奏:「兩淮、京西湖北路民兵萬弩手,始自淳熙七年,後不曾拘
集教閱。請令逐路安撫司行下所部州軍,常令不妨本業,在家閱習,俟農隙,照年
例拘集比試。其有材武者,每州許解發一二人,從帥司津發赴樞密院,依四川義士
條例試授,以示激勸。」從之。
三月,辛卯,耿延年進鑄錢樣,帝曰:「且用舊樣,不必頻改。」
刑部侍郎曾逮,請依乾道九年指揮,令刑部長貳、郎官及監察御史每月通輪錄
囚,具名件聞奏,庶得糾察之職。帝曰:「可令每仲月錄囚。」
甲午,金尚書省以金主將如上京,奏定太子守國儀;其遣使祭享,五品以上官
及利害重事,遣使馳奏;六品以下官,其餘常事,悉聽裁決,每三日一次於集賢殿
受尚書省啟事。京朝官遇朔望,具朝服問候。車駕在路,每二十日一遣使問起居;
已達上京,每三十日一問起居。
丙申,尚書省進太子守國寶。金主召太子授之,且諭之曰:「上京,祖宗興王
之地,欲與諸王一到,或留二三年,以汝守國。譬之農家種田,商人營財,但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