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二 【宋紀一百四十二】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三月,己亥朔,趙雄至金,所請皆不許。雄辭還,金主遣人宣諭曰:「汝國既

知鞏、洛陵寢歲久難遷,而不請天水郡公之柩,於義安在?朕念天水郡公嘗為宋帝,

尚爾權葬,深可矜憫。汝國既不欲請,當為汝國葬之。」無一語及受書事。雄歸,

奏:「金主庸人耳,於陛下無能為役。中原遺黎,日望王師,必有簞食之迎。」帝

甚悅。時金國大治,民安其業,而雄虛詞相飾如此。

詔訓習水軍。

丙子,立恭王夫人李氏為皇太子妃。妃,慶遠軍節度使道之女也,相士皇甫坦

言其當母天下,聞於太上皇,遂為恭王聘之,至是立為妃。妃性妒悍,嘗訴太子左

右於太上皇,太上皇意不懌,謂太上後曰:「是婦將種,吾為皇甫坦所誤。」

己卯,以知閤門事張說籤書樞密院事。

說妻,太上後女弟也,說攀援擢拜樞府。時起復劉珙同知樞密院事,珙力辭不

拜。命下,朝論譁然,未有敢訟言攻之者,左司員外郎兼侍講張栻上疏切諫,且詣

朝堂責虞允文曰:「宦官執政,自京、黼始;近習執政,自相公始。」允文慚憤不

堪。栻復奏曰:「文武誠不可偏。然今欲右武以均二柄,而所用乃得如此之人,非

惟不足以服文吏之心,正恐反激武臣之怒。」帝雖感悟,尚未寢成命。時范成大當

制,久不視草,忽請對,乃出詞頭納榻前,帝色遽厲,成大徐曰:「臣有引喻,閤

門官日日引班,乃郡典謁吏耳。執政大臣,倅貳比也。苟州郡驟拔客將使為通判,

官屬縱俛首,吏民觀聽謂何?」帝霽威,沈吟曰:「朕將思之。」明日,說罷為安

遠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

說語人曰:「張左司平時不相樂,固也;範致能亦奚為見攻?」指所坐亭材植

曰:「是皆致能所惠也。」後月餘,成大求去,帝曰:「卿言事甚當,朕方聽言納

諫,乃欲去耶?」成大竟不安其位,以集賢修撰知靜江。致能,成大字也。

辛巳,帝曰:「戶部所借南庫四百萬緡,屢諭曾懷,不知何以撥還?」虞允文

曰:「不過措准折帛爾。」梁克家言:「今左帑無兩月之儲。」帝曰:「戶部有擘

畫否?」允文言:「其一給典帖,其二賣鈔紙,眾論未以為然。」帝曰:「此兩事

既病民,且傷國體,俱不可行。」

是日,金命有司葬欽宗於鞏、洛之原,以一品禮。

戊戌,虞允文言:「胡銓蚤歲節甚高,今縱有小餅,不宜遽去朝廷。」帝曰:

「朕昨覽臺章,躊躇兩日,意甚念之。但以四人同時論列,不欲令銓獨留。」梁克

家曰:「銓流落海上二十餘年,人所甚難。」帝曰:「銓固非它人比。」乃除寶文

閣待制兼侍講。銓求去益力,以敷文閣直學士與外祠。

庚子,徽猷閣待制、知處州胡沂言盜馬者,帝曰:「治以罪。」虞允文因言帥

臣有誘山寨人盜馬,已而殺其人者,人情甚不安。梁克家曰:「邀功生事邊臣,不

可輕貸。且如知沅州孫叔傑,以兵攻徭人,致王再彤等聚眾作過,驚擾邊民,幾成

大患。前日放罷,行遣太輕。」帝曰:「可更降兩官。」

是月,復將作監。

申嚴閉糴。

夏,四月,乙巳朔,詔:「春季拍試,藝高者特與補轉兩資。」虞允文言本司

兵民須略與推恩,帝曰:「軍中既有激賞,人人肯學事藝,何患軍政不修!若更本

官亦復推賞,尤見激厲。」

丁未,金歸德民臧安兒謀反,伏誅。

金駙馬都尉圖克坦貞為鹹平尹,貪汙不法,累贓鉅萬;徙真定,事覺,金主使

大理卿李昌圖鞫之,貞即引伏。昌圖還奏,金主問之曰:「停職否?」對曰:「未

也。」金主怒,杖昌圖四十。復遣刑部尚書伊喇道往真定問之,徵其贓還主。有司

徵給不以時,詔:「先以官錢還其主而令貞納官。凡還主贓,皆準此例。」降貞為

博州防禦使,降貞妻為清平縣主。

戊申,擢曾覿為安德軍承宣使。時太子新立,謂其有伴讀勞也。

庚戌,帝謂宰執曰:「朕於聽言之際,是則從之,非則違之,初無容心其間。」

梁克家言:「天下事,唯其是而已。是者,當於理之謂也。」帝曰:「然。太祖問

趙普雲:‘天下何者最大?’普曰:‘惟道理最大。’朕嘗三復斯言。」

癸亥,金參知政事魏子平罷,為南京留守,未幾致仕。

甲子,詔皇太子判臨安府。

己巳,詔舉任刑獄、錢穀及有智略、吏能者。

庚午,有告統兵官掊克不法者,帝令付大理寺治之。虞允文言恩威相須乃濟,

帝曰:「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蘇軾乃謂堯、舜務以愛勝威,朕謂

軾之言未然。」梁克家曰:「先儒立論,不可指為一定之說,如崔實著《政論》,

務勸世主馭下以嚴。大抵救弊之言,各因其時爾。」帝曰:「昔人以嚴致平,非謂

深文峻法也,紀綱嚴整,使人不敢犯耳。譬如人家,父子、兄弟,森然法度之中,

不必須用鞭撲然後謂之嚴也。」

辛未,皇太子領臨安尹,以晁公武為少尹,李穎彥、劉焞兼判官。

先是高麗使人告於金,謂王晛讓國於弟晧。金主曰:「讓國,大事也,其再詳

問。」是月,高麗以王晛讓國表來上,金主疑之,以問宰執。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

「此不可信。晛有子生孫,何故讓弟?晧嘗作亂而晛囚之,何以忽讓其位?且今茲

來使,乃晧遣而非晛遣,是晧實篡兄,安可忍也!」右丞孟浩曰:「詢彼國士民,

果推服,當遣封。」金主命卻其使。旋遣吏部侍郎靖往問其故。

五月,丁亥,劉珙起復同知樞密院事,為荊襄宣撫使。

珙凡六疏辭,引經據禮,詞甚切至,最後言曰:「三年通喪,先王因人情而節

文之,三代以來,未之有改。至於漢儒,乃有金革無避之說,此固已為先王之罪人

矣。然尚有可諉者,曰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今以陛下威靈,邊陲幸無犬吠之警,

臣乃欲冒金革之名以私利祿之實,不又為漢儒之罪人乎?」

帝以義當體國責之,珙乃手疏別奏,略曰:「天下之事,有其實而不露其形者,

無所為而不成;無其實而先示其形者,無所為而不敗。今德未加修,賢不得用,賦

斂日重,民不聊生,將帥方割削士卒以事苞苴,士卒方飢寒窮苦而生怨謗,凡吾所

以自治而為恢復之實者,大抵闊略如此。而乃外招歸正之人,內移禁衛之卒,規算

未立,手足先露,其勢適足以速禍而致寇。且荊襄,四支也;朝廷,腹心元氣也。

誠使朝廷施設得宜,元氣充實,則犁庭掃穴,在反掌間耳,何荊襄之足慮!如其不

然,則荊襄雖得臣輩百人,悉心經理,顧足恃哉!臣恐恢復之功未易可圖,而意外

立至之憂,將有不可勝言者,唯陛下圖之。」帝納其言,為寢前詔。

遣知閤門事王抃點閱荊襄軍馬。

梁克家言:「近諸將御下太寬,今統制官有敢鞭統領官以下者否?太祖皇帝設

為階級之法,萬世不可易也。」帝曰:「二百年來,軍中不變亂,蓋出於此。」虞

允文曰:「法固當守,主兵官亦要以律己為先。」帝曰:「誠然。前日一二主軍官

不能制其下,反為下所告者,端以不能律己故耳。」

癸巳,金以南京留守伊喇成為樞密副使。

辛丑,帝語及臨安事,因曰:「韓彥古在任時,盜賊屏跡;比其罷也,群盜如

相呼而來。以此知治盜亦不可不嚴。惜乎彥古所以治民者,亦用治盜之術!治盜當

嚴,治民當寬,難以一律。」

六月,丙午,復主管馬軍司公事李顯忠為太尉。

己酉,金主詔曰:「諸路常貢數內,同州沙苑羊非急用,徒勞民耳,自今罷之。

朕居深宮,勞民之事,豈能盡知!似此,當具以聞。」

乙卯,張權言淮西麥熟,秋成可望,帝謂宰相曰:「時和歲豐,卿等協贊之力。

朕當與卿等講求其未至者。」虞允文言聖德無闕。帝曰:「君臣之間,正要更相儆

戒,朕有過,卿等悉言之;卿等有未至者,朕亦無隱。庶幾君臣交修,以答天貺。」

丙辰,太常寺丞蕭燧論人君聽言必察其可用之實,所言與所行相副,然後可信,

帝曰:「所論甚當,人誰不能言!但徒能言之而已,要當觀其所行。《書》所謂

‘敷奏以言,明試以功’是也。」

甲子,金平章政事圖克坦喀齊喀卒。金主方擊球,聞訃,遂罷,厚賻之,錄其

孫。

秋,七月,甲申,金參知政事宗敘卒,遺表言朝政得失及邊防利害。金主傷悼,

謂宰臣曰:「宗敘勤勞國家,它人不能及也。」輟朝,遣宣徽使敬嗣暉致祭賻。

乙未,梁克家言:「近時兩事,皆前世不及。太上禪位,陛下建儲,皆出於獨

斷。」帝曰:「此事誠漢、唐所無。朕常恨功業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漢文、景耳。」

虞允文曰:「陛下以儉為寶,積以歲月,何患不及文、景!如太宗功業,則在陛下

日夜勉之而已。」帝曰:「朕思創業、守成、中興,三者皆不易,蚤夜孜孜,不敢

迨遑,每日昃無事,則自思曰,豈有未至者乎?反覆思慮,惟恐有失。」又曰:

「朕近於几上書一‘將’字,往來尋繹,未得擇將之道。」虞允文曰:「人才臨事

方見。」帝曰:「然。唐太宗安市之戰,始得薛仁貴。」

庚子,以王炎為樞密使、四川宣撫使。

興元府有山河堰,世傳漢蕭何所作。嘉祐中,提舉史照上修堰法,降敕書刻之

堰。紹興以後,戶口凋敝,堰事荒廢,炎委知興元府吳拱修復,發卒萬人助役,盡

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里,南鄭、褒城之田大得沃溉。詔獎諭拱。

是月,免兩淮民戶丁錢,兩浙丁鹽絹。

帝諭輔臣曰:「范成大言處州丁錢太重,遂有不舉子之風,有一家數丁者,當

重與減免。」尋又蠲早傷路戶稅。

八月,癸卯朔,金主詔朝臣曰:「朕嘗諭汝等,國家利便,治體遺闕,皆可直

言。外路官民亦嘗言事,汝等終無一語。凡政事所行,豈能皆當?自今直言得失,

無有所隱。」

乙巳,金主謂宰臣曰:「隨朝之官,自謂歷三考則當得某職,歷兩考則當得某

積,第務因循碌碌而已。自今以外路官與內除官,察其奮勤則並用之;但苟簡於事,

不須任滿,便以本品出之。賞罰不明,豈能勸勉!」

丙午,殿司左軍劫馬軍司使臣家被獲,帝曰:「不當以治百姓之法治之。」虞

允文曰:「劫盜已不可貸,況軍人乎!」

庚戌,金主詔曰:「應因斡罕被掠女直及諸色人,未經刷放者,官為贖放。隱

匿者,以違制論。其年幼不能稱說住貶者,從便住。」

己未,進呈兩浙漕臣糴樁積米,帝因宣諭曰;「《洪範》八政,以食為先,而

世儒乃不言財谷。邦之有儲蓄,如人之有家計,欲不預辦,得乎!」

庚午,帝謂宰執曰:「朕近日無事時過德壽宮,太上頤養愈勝,天顏悅好。朕

退,輒喜不自勝。」虞允文曰:「神器之重,得所付託,聖懷無事,自應如此。」

金主謂宰臣曰:「五品以下,闕員甚多,而難於得人。三品以上,朕則知之,

五品以上,不能知也,卿等曾無一言見舉者。欲畫久安之計,興百姓之利,而無良

輔佐,所行皆尋常事耳,雖日日視朝何益!卿等宜勉思之。」

九月,壬申朔,帝曰:「江西、湖南旱歉,宜可募兵兩路,各且募千人。」梁

克家言外路募兵,多憚所費,虞允文曰:「撥截上供亦可。」帝曰:「然。所募之

人,發赴三衙恐太遠,當與分撥。」允文言:「江西去江、池為近,湖南去鄂渚為

近。」帝曰:「可便降指揮,仍與分撥。」

戊寅,帝謂宰臣曰:「漢高祖初年,專意馬上之事;世祖增廣郊祀,亦在隴、

蜀既平之後。昔人規恢遠略,罔不在專,繁文末節,蓋未暇問。」梁克家曰:「高

帝創業,世祖中興,今日之事,乃兼守成。祖宗二百年來典禮畢備,當以時舉。」

帝曰:「典禮何可盡廢!抑其浮華而已。自今卿等每事當先務實,稍涉浮文,必議

蠲省。」

壬午,湖北、京西總領兼措置屯田呂遊問,言本所管營田、屯田內官兵闕人耕

種之處,請依舊頃畝,出榜召百姓依元額承佃,從之。

癸未,金主獵於橫山。

丁亥,命措置襄陽寨屋,梁克家曰:「將徙荊南之屯否?」帝曰:「欲令移去,

如何?」虞允文曰:「荊南之人,歲歲更戍,自此可免道塗往返之勞。然有二不便。」

帝曰:「襄陽極邊,驟添人馬,對境必致驚疑。」允文曰:「此正是一不便。又,

自荊南至襄陽,水運千餘裡,河道淺狹,難於饋糧,此二不便。以臣愚見,不如先

移軍馬,餘續議之。」帝稱善。

庚寅,金主還都。

是月,進呈六部長貳歲舉改官人,皆是後來許依職司收使,今合依舊法,帝然

之。梁克家言在京選人,無外路監司薦舉,若六部長貳又不許作職司,必不得改官,

帝曰:「舊法既然,當使人從法,不可以法從人也。」虞允文曰:「舊法,京局不

以選人為之,故六部長貳不作職司亦可。今皆用選人,後來磨勘不行,必重申請,

卻須更改。」帝曰:「此事續議施行。」

冬,十月,壬寅朔,金以左宣徽使敬嗣暉參知政事。

甲寅,金主謂宰臣曰:「朕已行之事,卿等以為成命不可復更,但承順而已,

一無執奏。且卿等凡有奏,何嘗不從!自今朕旨雖出,宜審而行,有未便者,即奏

改之。或在下位,有言尚書省所言未便,亦當從而改之。」

壬戌,金主使烏凌阿天錫來賀會慶節,要帝降榻問金主起居,帝不許。天錫跪

不起,虞允文請帝還內,命知閤門事王抃諭之曰:「大駕已興,難再御殿,使人以

明日見。」天錫沮退。癸亥,隨班入見。

甲辰,虞允文言:「兩司增加斗力事藝,升進者千餘人,費不過千餘貫。昨有

錫金碗者,軍中歡呼,無不欣豔。」帝曰:「聞其載碗乘馬而歸,道路聚觀,如此,

見者必勸矣。」

丙寅,金左丞相赫舍哩良弼進《睿宗實錄》。

戊辰,金主謂宰臣曰:「衍慶宮圖畫功臣,已命增為二十人。如丞相韓企先,

自本朝興國以來,憲章法度,多出其手,至於關決大政,但與大臣謀議,終不使外

人知覺,漢人宰相,前後無比。若褒顯之,亦足以示勸,慎勿遺之。」

是月,賑饒州飢。

帝因覽知州王秬賑濟畫一,曰:「飢歲民多遺棄小兒,已付諸路收養。如錢不

足,可於內藏支降。」

罷紹興府宗正行司,以其事歸大宗正司。

故事,宗室皆聚於京師,熙、豐間始許居於外,崇寧間始即河南、應天置西、

南二敦宗院。靖康之禍,在京宗室無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建炎初,將南幸,

於是大宗正司移江寧,而西、南外初寓於揚州及鎮江,復移於泉、福二州。而居會

稽者,乃紹興初以行在未有居第,權分宗室居之。及恩平郡王璩出居會稽,遂以為

判大宗正司,至是省之。

十一月,戊寅,金主幸東宮,謂太子曰:「朕為汝措天下,當無復有經營之事。

汝惟無忘祖宗仁厚之風,以勤修道德為孝,明信賞罰為治而已。昔唐太宗曰:‘吾

伐高麗不克終,汝可繼之。’如此之事,朕不以遺汝。如遼之海濱王,以國人愛其

子,嫉而殺之,所為如此,安得不亡!唐太宗又嘗謂高宗曰:‘爾於李勣無恩,今

以事出之。我死,宜即授以僕射,彼必致死力矣。’君人者安用偽為!受恩於父,

焉有忘報於子者乎!」

丙戌,金主享太廟;丁亥,有事於圜兵,大赦。

是日,臣僚請改和州西路花裝隊,帝曰:「三衙舊亦結花裝隊,昨已更改。與

其臨敵旋行抽摘,不若逐色團結之有素也。」

癸巳,金群臣加上尊號曰應天興祚欽文廣武仁德聖教皇帝。

甲午,虞允文言:「舊法,黃甲不曾到部人,在銓試下等人之上。」帝曰:

「可依舊法。」又曰:「改法不當,終有窒礙,不如詳審於初,則免改更於後也。」

是月,策制科眉山布衣李垕入第四等,賜制科出身。

十二月,癸卯,金主冬獵。乙卯,還宮。

丙辰,金參知政事敬嗣暉卒。

先是軍人王俊,自稱八廂,詐取軍中錢物,配廣南,帝曰:「御前從來無八廂

差出,可擬指揮行下諸路,如有自稱八廂之人,即收捉根勘。」戊午,詔行之。帝

顧虞允文曰:「卿昨言,若真八廂,對人自稱,亦所當罪,此言甚當。」

庚申,詔:「閤門舍人依文臣館閣,以次輪對。」王抃用事故也。

辛酉,金進封皇子永中為趙王,永成為豳王,永升為虞王,永蹈為徐王,永濟

為滕王。乙丑,永中與曹王永功俱授明安,仍命永功親治事以習為政。

丙寅,詔:「都統制歲舉所知二人,統制歲舉一人,以智勇俱全為上,善撫士

卒為次,專有膽勇又為次,將校士卒惟其所舉。」從臣僚之請也。

金吏部侍郎靖之使高麗也,欲宣金主詔於王晛,而晛已為晧囚於海島,託言:

「晛已避位,出居它所,病有加無損,不能就位拜命,往復險遠,非使者所宜往。」

靖竟不得見晛,乃以詔授晧,轉取表附奏,仍以讓國為言。

靖還,金主問大臣,皆曰:「晛表如此,可遂封之。」赫舍哩良弼、完顏守道

曰:「待晧祈靖,未晚也。」

是月,晧遣其禮部侍郎張翼明等請封於金。

是歲,移馬軍司屯於建康府。

金河決王村,南京、孟、衛州界多被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