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三 【宋紀八十三】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眾莫敢救。範純仁從容言曰:「武帝雄才大略,史無貶辭,轍以比先帝,非謗也。

陛下親政之初,進退大臣當以禮,不可如呵斥奴僕。」鄧溫伯越次進曰:「先帝法

度,為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無弊,弊則當改。」帝曰:

「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也,非人也。」帝為之少霽。轍

平日與純仁多異,至是乃服,退,舉笏謝曰:「公,佛地位人也。」歸家,亟具奏,

乞賜屏逐,詔以轍為端明殿學士、知汝州。中書舍人吳安詩草制,有「風節天下所

聞」及「原誠終是愛君」之語,帝怒,命別撰詞。轍止散官知汝州,安詩尋亦罷為

起居舍人,從虞策、郭知章等言也。

河內尹焞應舉,見發策黜元祐之政,乃嘆曰:「尚可以幹祿乎!」不對而出。

焞少師事程頤,謂頤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頤曰:「子有母在。」焞歸,告

其母陳,母曰:「吾知汝以善養,不知汝以祿養。」頤聞之曰:「賢哉母也!」於

是終身不就舉。

夏,四月,甲辰,命中書舍人蔡卞同修國史,以國子司業翟思為左司諫,左朝

奉郎上官均為左正言,右朝散郎周秩、左朝散郎劉拯併為監察御史。

召淮南轉運副使張商英為右正言。商英在外久不召,積憾元祐大臣,攻之不遺

餘力,上疏言:「神宗盛德大業,跨絕今古,而司馬光、呂公著、劉摯、呂大防,

援引朋儔,敢行譏議。凡詳定局之見明,中書之勘會,戶部之行遣,言官之論列,

詞臣之誥命,無非指擿決揚,鄙薄嗤笑,翦除陛下羽翼於內,擊逐股肱於外,天下

之勢,岌岌殆矣!今天清日明,誅賞未正,乞下禁省檢索前後章牘,付臣等看詳籤

揭以上,陛下與大臣斟酌而可否焉。」又指呂大防、梁燾、範祖禹為奸邪,以司馬

光、文彥博為負國,言呂公著不當諡正獻,甚者至以宣仁雙呂、武。始,商英在元

祐時,作《嘉禾頌》,以文彥博、呂公著比周公,又作文祭司馬光,極其稱美,至

是乃追論其罪。又言:「願陛下無忘元祐時,章惇無忘汝州時,安燾無忘許昌時,

李清臣、曾布無忘河陽時。」其以險語激怒當世概類此。

遼主駐春州北平澱。

乙巳,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緒,帝曰:「止用元豐法而減去寬剩錢,百姓何有不

便邪?」範純仁曰:「四方利害不同,須因民立法,乃可久也。」帝曰:「令戶部

議之。」

阿里骨遣使來獻獅子。

丙午,以旱,詔恤刑。

庚戌,以知江寧府曾布為翰林學士。布自瀛州徙江寧,詔許入覲,遂有是命。

布言先帝政事,當復施行,且乞改元以順天意。

以龍圖閣直學士蔡京權戶部尚書。

臺臣共言蘇軾行呂惠卿制詞,譏訕先帝:壬子,詔軾落職,如英州。

範純仁上疏曰:「熙寧法度,皆呂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先帝愛民求治之

意。至垂簾時,始用言者,特行貶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御史,何故畏避不

即納忠,而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

遼自準布侵邊,諸屬國多從之叛。邊臣間有斬獲,諸部亦有降者。而瑪古蘇猖

獗太甚,遼主乃以耶律額特勒為都統,耶律圖多為副都統,耶律圖魯為都監,往討

之。

癸丑,詔改元紹聖。

白虹貫日。

以侍講學士範祖禹為龍圖閣直學士、知陝州。先是帝欲以祖禹代蘇轍,而沮之

者甚眾。祖禹力求出,乃有是命。

太子少師致仕馮京卒。帝臨奠,蔡確之子渭,京婿也,於喪次闌訴父冤。甲寅,

詔復確右正議大夫。

詔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

以吏部尚書胡宗愈為通議大夫、知定州。

壬戌,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章惇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惇赴召,沙

縣陳瓘隨眾道謁。惇素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訪當世之務,瓘曰:「請以所乘舟喻,

偏重其可行乎?或左或右,其偏一也。明此,則行可矣。」惇默然。瓘復曰:「天

子待公為政,敢問將何先?」惇佇思良久,曰:「司馬光奸邪,所當先辨。」瓘曰:

「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也。果爾,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

「光輔母后,獨掌政柄,不務纂紹先烈,肆意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奸邪而何?」

瓘曰:「不察其心而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奸邪,又復改作,則誤國益甚矣。」

乃為惇極論熙、豐、元祐之事,以為:「元豐之政,多異熙寧,則先志固已變而行

之。溫公不明先志,而用母改子之說,行之太遽,所以紛紛至今。為今日計,唯當

消朋黨,持中道,庶可救弊。若又以熙、豐、元祐為說,無以厭服公論。」瓘辭辨

忼慨,議論勁正,惇雖迕意,亦頗驚異,遂有兼收元祐之語,留瓘共飯而別。

範純仁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帝既親政,言者急論垂簾時事。純仁數

稱疾求罷,最後出居慈孝寺,請降詔以禁約言者,帝不從。純仁連章求罷,許之。

陛辭日,命坐,賜茶,慰勞甚渥。帝曰:「卿耆德碩望,朝廷所倚賴,今雖在外,

凡時政有可裨益者,但入文字言之,無事形跡。」純仁頓首受命。

命曾布修《神宗正史》。

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

丁卯,詔諸路使:「免役法依元豐八年見行條約施行。」

鄧溫伯言:「舊名潤甫,昨避高陳王諱,今請復舊名。」從之。

戊辰,同修國史蔡卞上疏言:「先帝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而《實錄》

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重行刊定,使後世無所迷惑。」詔從之,以卞

兼國史修撰。

己巳,遼除玉田、密雲流民租賦一年。

是月,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徙知袁州。責詞略曰:「垂簾之初,老

奸擅國,置在言路,使詆先朝,反以君父為仇,無復臣子之義。」中書舍人林希所

草。老奸,蓋陰斥宣仁也。希典書命,自司馬光、呂大防、公著、劉摯等數十人之

制,極其醜詆。一日,草制罷,擲筆於地曰:「壞盡名節矣!」

閏月,壬申,以陸師閔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提舉常平官。

癸酉,罷十科舉士法,從井亮採言也。

翟思言:「先帝正史,將以傳示萬世。訪聞秉筆之臣,多刊落事蹟,變亂美實,

以外應奸人誣詆之說。今既改命史官,須別起文,請降旨取《日曆》、《時政記》

與今《實錄》參對。。」從之。

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

以禮部侍郎孔武仲為寶文閣待制、知宣州。

乙酉,以工部尚書李之純為寶文閣待制、知單州,御史劉拯言其為中丞時阿附

蘇軾故也。

丙戌,虞策請復置天下義倉,每苗稅一石,出米五升,自來年為始,專充賑濟;

從之。

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也。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癸巳,命知蘇州呂惠卿改知江寧府。

乙未,章惇入見,遂就職,命提舉修《神宗實錄》、《國史》。

戊戌,詔改隆祐宮曰慈德宮,前殿曰慈德,中曰仁明,後曰壽昌。

以黃履為御史中丞。元豐末,履嘗為中丞,與蔡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

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於履,履即排擊之,時謂之「四凶」,為劉安世所論而

出。至是驚復引用,俾報復仇怨,元祐正臣,無一得免矣。

帝之初即位也,程顥知扶溝縣,以檄至河南府,留守韓宗師問:「朝事如何?」

顥曰:「司馬君實、呂晦叔作相矣。」又問:「果作相,當如何?」曰:「當與元

豐大臣同。若先分黨與,它日可憂。」宗師曰:「何憂?」曰:「元豐大臣皆嗜利

者,使自變其已甚害民之法,則善矣。不然,衣冠之禍未艾也。」至是其言乃驗。

宗師,絳之子也。

庚子,遼賜西北路貧民錢。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專治二經。

遼主駐赤勒嶺。

己酉,詔以王安石《日錄》參定《神宗實錄》、《正史》。

初,安石將死,悔其所作,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它書代。至是蔡卞即防家取

以上之,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偽,盡澳元祐所修。

辛亥,劉奉世罷。

奉世為人,簡重有法度,常雲:「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作士大夫公論而已。

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病,正須安以處之。」時以章惇

用事,力乞外。乃罷為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癸丑,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

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先帝闢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

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衝。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寨而棄之,外示以弱,

實生戎心。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

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惇奏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於內,

趙昪、範純粹成之於外,故眾論莫能奪。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邊計

者。至於趙昪、範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夫妄

議者猶可恕,挾奸者不可不深治。」帝以為然。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以右正言上官均為工部員外郎。章惇方欲擅權,惡均異論,故罷均言職。尋以

均權發遣京東西路刑獄。

戊午,遼有司言:「德勒諸部侵邊,統軍使出戰不利,招討使以兵擊破之。

敦睦宮太師耶律安努及其子歿於陣。」

己未,以禮部侍郎楊畏為吏部侍郎。

初,呂大防既超遷畏,畏知章惇心複用,時惇居蘇州,有張擴者,惇妻之侄,

畏託擴致意雲:「畏度事勢輕重,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輩;又欲並逐大

防及轍,而二人覺之,遽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寧、元豐,首為公闢路者

也。」及惇赴召,百官郊迎,畏獨請間,語多斥大防。有直省闢聞之,嘆曰:「楊

侍郎前日諂事呂相公,亦如今日見章相公也。」惇信畏言,故又遷吏部。

乙丑,尚書左丞鄧潤甫卒。潤甫首陳紹述,遂登政府。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

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無何,暴卒。

丁卯,嗣濮王宗暉卒。

是月,高麗國王運殂,遣使告於遼,遼遣蕭遵列等賻贈。

六月,知永興軍呂大防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隨州,知青州劉摯落職,降授左朝

議大夫、知黃州,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以臺諫交章論列故也。

來之邵等言知英州蘇軾詆斥先朝,甲戌,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禮部言太學博士詹文奏乞除去王安石《字說》之禁,從之。

乙酉,詔知鄆州梁燾改知鄂州,知成德軍劉安世改知南安軍,管句西京崇福宮

吳安詩監光州鹽酒稅,知虢州韓川改知坊州,權知應天府孫升改知房州,並落職降

官;從左司諫翟思言也。

乙酉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侍郎、新除廬州王欽臣,傅會呂大防以致進用,

豈可以侍從職名,寄之方面!所有制詞,未敢撰進。」詔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和

州。

詔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守本官、知懷州,以劉拯言公著父子世濟奸邪故也。

丙戌,詔蔡確追復觀文殿學士,贈特進。

戊子,詔翰林學士兼侍講蔡卞充國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辛卯,三省以監察御史周秩所上二章進呈。讀至「曏者有御批,欲增隆皇太妃

儀物,又如治平中議濮事。呂大防所以求去」,帝曰:「大防何嘗有言!今秩越次

及之,是迎合也。」又讀至「邪說甚行,使天子不得尊其母」,帝曰:「此言,激

怒也。如秩趨操甚狂,若置之言職,朝廷無安靜之理。」遂罷秩知廣德軍。

己亥,遼禁邊民與蕃部為婚。

秋,七月,庚子朔,遼主獵於赤山。

丙辰,張商英言呂希純於元祐中嘗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帝曰:

「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系外廷利害,而範祖禹、豐稷、文

及甫並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安燾對曰:

「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為人所使。」帝曰:「必蘇轍也。」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

純嘗草宣仁皇后族人遷官誥,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

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詔落希純職,知亳州如故。

丁巳,三省言:「範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毀訕先帝,變亂法度,純仁復首

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詔純仁特降一官。

初,章惇請謫純仁,帝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為朕留耳。」惇

曰:「不肯留,即黨也。」帝勉從惇請。

是日,追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諡,貶呂大防、劉摯、蘇轍等官,詔諭天下。

元豐末,神宗嘗謂輔臣曰:「明年建儲,當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及公

著卒,呂大防奉敕撰《神道碑》,首載神宗語,帝又親題其額。及章惇、蔡卞欲起

史禍,先於《日曆》、《時政記》刪去「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語,又請發光、

公著冢,斫棺暴屍。三省同進呈,許將獨不言。惇等退,帝留將問曰:「卿不言,

何也?」將曰:「發冢斫棺,恐非盛德事。」帝曰:「朕亦以為無益公家。」遂寢

其奏。會黃履、張商英、周秩、上官均、來之邵、翟思、劉拯、井亮採,交章言光

等畔道逆理,未正典刑,大防等罪大罰輕,未厭公論,凡十九疏。章惇悉以進呈,

遂詔追光、公著贈諡,毀所立碑,奪王巖叟贈官,貶大防郢州居住,摯蘄州,轍筠

州。曾布密疏請罷毀碑事,不報。

蘇頌方執政時,見帝年幼,諸臣太紛更,常曰:「君長,誰任其咎邪?」每大

臣奏事,但取決於宣仁,帝有言,或無對者。惟頌奏宣仁,必再稟帝,有宣諭,必

告諸臣以聽聖語。及言者劾頌,帝曰:「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也。」又曰:「梁

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由是頌獲免,而燾與外祠。

初,李清臣冀為相,首倡紹述之說,以計去蘇轍、範純仁、亟復青苗、免役法。

及章惇相,心甚不悅,復與為異。惇貶司馬光等,又籍文彥博以下三十人,將悉竄

嶺表。清臣進曰:「更先帝法度,不能無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

聽。」帝然之。戊午,詔曰:「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各以等第行遣

責降訖。至於射利之徒,脅肩成市,盍從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開爾自

新之路。今後一切不問,議者亦勿復言,所有見行取會《實錄》修撰官以下及廢棄

渠陽砦人,自別依敕處分。」

來之邵、劉拯等乞復免役錢法。

是月,準布諸部侵遼之倒塌嶺,盡掠西路群牧馬去,東北路統軍使耶律實埒以

兵追及,盡獲所掠而還。

遼太子洗馬劉輝上書言:「西邊諸蕃為患,士卒遠戍,中國之民疲於飛挽,非

長久之策。為今之務,莫若城於鹽濼,實以漢戶,使耕田聚糧,以為西北之費。」

言雖不行,識者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