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上章涒灘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元豐三年(遼太康六
年)
春,正月,乙丑朔,以太皇太后在殯,不視朝。
癸酉,升許州為潁昌府。
遼主如鴛鴦濼。
癸未,審官東院言:「大理寺丞申天規昨乞長告,訪求其父。今已迎歸侍養,
乞許天規不候歲滿朝見。」從之。天規少失其父,至是訪得之,年百歲矣。
己丑,高麗國遣使來貢。
白虹貫日。
辛卯,于闐來貢。
遼耶律伊遜以改封王爵,赴闕入謝。遼主即日遣還,改知興中府事。
二月,丙午,以翰林學士章惇參知政事。
丙辰,始御崇政殿視朝。
丁巳,命輔臣禱雨。
三月,乙丑,工部侍郎、平章事吳充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
癸酉,葬慈聖光獻皇后於永昭陵。
甲戌,命王珪提舉修兩朝國史。
丙子,南丹州人入貢。
庚辰,復置晉州趙城縣。初,熙寧中,廢入洪洞縣為鎮,至是知州王說言百姓
輸納詞訴回遠,歲輸稅課不便,兼考趙城乃是國家得姓始封之地,不與他縣邑比,
故復之。
乙酉,祔慈聖光獻皇后神主於太廟。
己丑,以慈聖光獻皇后弟昭德軍節度使曹佾為司徒兼中書侍郎、護國軍節度使,
餘親屬加恩有差。
庚寅,遼主出皇侄淳于外,立皇孫延禧為梁王,加守太尉兼中書令,時年六歲。
以忠順軍節度使耶律頗德為南院大王,以廣德軍節度使耶律仲禧為南院樞密使,以
戶部使陳毅參知政事。
夏,四月,乙未,觀文殿大學士吳充卒,年六十。贈司空兼侍中,諡正憲。充
為相,務安靜。將終,戒妻子勿以私事幹朝廷。世謂充心正而力不足,譏其弗能勇
退雲。
丁酉,封宗暉為濮陽郡王,濮安懿王子孫皆進官一等。
乙巳,以瀘州夷乞弟侵擾,詔邊將討之。戊申,乞弟寇戎州,兵官王宣等戰歿。
御史臺言:「奉詔復置六察,察在京官司。今請以吏部及審官東、西院、三班
院等隸吏察;戶部、三司及司農寺等隸戶察;刑部、大理寺、審刑院等隸刑察;兵
部、武學等隸兵察;禮、祠部、太常寺等隸禮察;少府、將作等隸工察。」從之。
甲寅,罷群牧行司,復置提舉買馬監牧司。
乙卯,遼主獵於炭山。
五月,甲子,翰林學士兼詳定禮文張璪言:「伏見天地合祭,議者不一。臣竊
謂陽生於十一月,陰生於五月。先王順陰陽之義,以冬至日祀天於地上之圓丘,夏
至日祭地於澤中之方丘,以至牲幣、器服、詩歌、樂舞、形色、度數,莫不仿其象
類,故天地神祇可得而禮。由此觀之,夏日至祭地於方丘,而天子親蒞之,此萬世
不可易之理也。議者以為當今萬乘儀衛加倍於古,方盛夏之時,不可以躬行,乃欲
改用它月;不惟無所據依,又失所以事地順陰之義。必不得已,宜即郊祀之歲,於
夏至之日,盛禮容,具樂舞,遣冢宰攝事;雖未能皆當於禮,庶幾先王之遺意猶存
焉。」詔禮院速詳定以聞。禮官請如璪議,設宮縣樂、文武二舞,改制樂章,用竹
冊、匏爵,增配帝犢及捧俎分獻官,廣壇遺、齋官,修定儀注上之。
而判太常寺王存、知禮院曾肇言:「古之祭祀,或天子親行,或有司攝事,不
過此二者而已;今於攝事之中又分隆殺,蓋古所未有也。且遣官雖重,終非親祀,
恐於天地父母之義有所未順。璪本以合祭非禮,欲革去之;然其所陳,於禮亦未見
其可。今夏至日逼,即乞且依舊制。其親祀之禮,仍乞詔詳定郊廟禮文所精加講求,
裁定其當,以正後世之失,庶合先王之意。」判太常寺李清臣亦言:「天地之祀,
萬國觀法,未易輕言。今夏至已近,而樂舞未修,樂章未制,八變之音未及習,齋
祭之服未及成,齋宮未及立,壇遺未及廣,牲犢未嘗在滌,竊慮有司速於應辦,
或致滅裂,有失嚴恭。伏乞更加詳酌。」御批:「張璪之議,在今固無以易。可如
清臣言,逡巡以盡眾說。」遂詔禮院更加講求。
陸佃言:「竊觀張璪所請,陛下親郊,夏日至祀地,自如璪議。其冬至祀天之
明日,準古方望之事,因令祀地北郊,而以海嶽、四瀆、山林、川澤之神,凡在圓
丘遺陛舊從祭者,皆得與享;亦遣冢宰攝事,並如夏至祀儀。是則親行大禮,合
祭雖革,而天地之神自得用類以禮從祀,以昭陛下尊天親地之義。然而郊後必有方
望之事,經證明白,固當考復。至於祀地雖未有顯據,而以倫類求之,方望且祀,
則地祇助天布功,又其大者,安得而遺也!謹案《舜典》,類有上帝而無日月星辰,
禋有六宗而無太祖,望有山川而無大祇,《周官》大宗伯祀有上帝而無五帝,有司
中、司命而無司祿,祭有社稷、五祀而無大祇,有嶽而無四瀆,有山林川澤而無丘
陵墳衍,享有先王而無先公,則祀所秩上下,比義皆從可知故也。」詳定所以佃所
稱未有顯據,難以施行。
乙丑,閤門言:「每歲盛暑御後殿,便於決事。乞自五月一日至七月終,當御
前殿日,閤門取旨。如得旨御後殿,即放朝參。」詔:「今三伏內,五日一御前殿。」
荊湖南路安撫司言知邵州關杞,議於溪峒徽、誠等州鎮立城寨屯兵及守禦招納
之策,乞下轉運使相度。詔謝景溫、硃初平、趙楊相度利害,及處置後經久不致生
事,保明以聞。其後建置如杞議。
壬申,遼以平州民初復業,免其租稅一年。
己卯,蜀國長公主薨。主下嫁王訁先,事訁先母至孝,中外稱賢。主疾甚,太
後、皇后臨問,帝繼至,見主羸瘠,伏席而泣,親持粥食之,主為帝強食。翼日,
不起。帝未朝食,即駕往,望第門而哭。賜主家錢五百萬,轟朝五日,追封越國,
諡賢惠。訁先以侍主疾與婢奸,落駙馬都尉,責授昭化軍節度行軍司馬,均州安置。
甲申,覆命韓存寶經制瀘夷。
詔改都大堤舉導洛通汴司為都提舉汴河堤岸司。
庚寅,詳定朝會儀注所言:「今定大慶殿之後門內,東西設幄為閤,又於殿扆
左右設帟於東西房,以為乘輿出入所由之地。」又言:「朝會所陳平輦逍遙,舊設
於西朵殿,今宗室坐西朵殿賜酒,欲移平輦等陳於東西龍墀上。」並從之。
遼主以旱禱雨,令左右以水相沃,俄而雨降。
六月,戊戌,禮院言:「越國長公主薨在慈聖光獻喪制之內。按禮,重喪未終
遭輕喪,自當易服以示恩意,卒事則復常。真宗諒陰,為乳母秦國夫人服緦,禫未
除,亦為許國長公主成服。今為慈聖光獻太后服,已在易月之外,宜為越國長公主
舉哀成服。」從之。
是日,遼主駐納葛濼。
庚子,同判太常寺王存言:「近詔秘書監劉幾赴詳定郊廟禮文所議樂。伏見禮
部侍郎致仕范鎮,嘗論雅樂,乞召鎮與幾參考得失。」從之。初,鎮致仕,居都城
外之東園,每遇同天節,即乞隨散官班上壽。尋有詔:「鎮班見任翰林學士上,仍
自今致仕官遇誕節及大禮,許綴舊班。」後鎮遷居潁州,於是入對,閤門奏鎮失儀,
有詔放罪。仍詔:「自今致仕官造朝失儀勿劾,著為令。」
詳定禮文所言:「請自今皇帝親祠郊廟,搢大圭,執鎮圭。每奉祀之時,既接
神,再拜,則奠鎮圭為摯,執大圭為笏。當時搢笏,君尊則不搢,別於臣下也。所
有儀注皇帝搢鎮圭,皆沿襲之誤,乞從改正。」詔:「候制到大圭日施行。」又言:
「自今親祠郊廟,群臣冕服助祭執笏,或當事則搢笏,陪位官亦合冕服助祭。」從
之。
丙午,詔中書詳定官制,罷兵部句當公事官。
詔:「河北、河東、陝西路各選文武一員,提舉義勇保甲。」
戊申,遼以度支使王績參知政事。
庚戌,女真貢於遼。
壬子,詔罷中書門下省主判官,歸其事於中書。
乙卯,參知政事章惇上《導洛通汴記》,以《元豐導洛記》為句,刻石於洛口
廟。
己未,詳定禮文所言:「皇地祇、神州地祇、大社、大稷,其祝版與牲幣、饌
物,瘞於塪坎。」又言:「郊廟明堂告神冊,使中書侍郎讀之,非是,請改命太祝。」
又言:「親祠郊廟,執事之官,皆一切臨時取充位而已;宗室及陪祠官則無預於執
事,不應古義。請親祠南郊,薦徹籩豆、簠簋、俎饌,以朝臣充;太廟,以宗室遙
郡刺史以上充。」又言:「今禘祫以功臣配享,而冬烝不及,與經不合。請每遇冬
烝,以功臣配享,其禘祫饗皆罷。」詔:「讀冊以史官攝太祝;郊廟執事官選無過
人,冬享禘祫及親祠並以功臣配享。」餘皆從之。
秋,七月,戊辰,遼主觀市。
庚午,河決澶州,澶州孫村、陳埽及大吳、小吳埽決,詔外監丞司速修閉。初,
河決澶州也,監丞陳祐甫謂:「商胡決三十餘年,所以河道,填淤漸高,堤防歲增,
未免氾濫。今當修者有三:商胡一也,橫壠二也,禹舊跡三也。然商胡、橫壠故道,
地勢高平,土性疏惡,皆不可復,復亦不能持久。惟禹故瀆尚存,在大伾、太行之
間,地卑而勢固。秘閣校理李垂與今知深州孫民先皆有修復之議,望召民先同河北
漕臣一員自衛州王供埽按視,訖於海口。」從之。
丁丑,詳定禮文所言:「明堂儀注,設御位於中階下之東南,西向。謹案古者
人君臨祭,立於阼。其臨祭就位於阼階下,大夫士禮也。自曹魏以來,有司失之。
伏請設皇帝版位於阼階之上,西向;太廟、景靈宮亦如之。」從之。
癸未,遼主為皇孫梁王延禧設旗鼓伊喇六人衛護之。
甲申,遼主獵於沙嶺。
丙戌,以彗星見,避殿,減膳,詔求直言。
丁亥,詔中書曰:「朕惟先王制行以赴禮,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
配天一也,而屬有尊親之殊,禮有隆殺之別。故遠而尊者祖,則祀於郊之圓丘而配
天;邇而親者禰,則祀於國之明堂而配上帝。天足以及上帝,而上帝未足以盡天,
故圓丘祀天則對越諸神,明堂則上帝而已。故其所配如此,然後足以適尊親遠邇之
義。而歷代以來,合宮所配,既紊於經,乃至雜以先儒六天之說,皆因陋昧古,以
失情文之宜,朕甚不取。其將來祀英宗皇帝於明堂,惟以配上帝,餘從祀群神悉罷。」
戊子,太白晝見。
戶部侍郎致仕范鎮言:「乞下京東、京西、河東、河北、陝西轉運司,量立賞
格,求訪真黍,以審音樂。」
己丑,詳定禮文所言:「請自今乘輅不執圭,及乘大輦亦不執。」又言:「古
者宗廟室中為石以藏主,謂之宗祐。請遷廟主藏於太祖太室北壁中,帝后之主各共
一石室。《禮記》曰:‘天子之席五重。’今太廟几筵皆不應禮,請改用筦筵,紛
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黻純左右玉幾。祭祀皆繅、次各加一重,並筦筵為五重。」
並從之。
庚寅,熙河路經略司言西界首領禹臧結逋藥、蕃部巴鞫等以譯書來告夏國集兵,
將築撤逋達宗城於河州界黃河之南、洮河之西。帝曰:「若如所報,乃屬河州之境,
豈可聽其修築!深慮經略司不詳上件所指地分,都無為備,驅逐約闌次第,可速下
本司多備兵馬禁止之。」
八月,辛卯朔,詳定禮文所言:「明堂吳天上帝禮神之玉,當用蒼璧。今用四
圭有邸,請改用蒼璧禮天。其有司攝事五帝,亦乞依大宗伯禮神之制,陳玉各仿其
方之色。」從之。
戊戌,詔:「兩制、臺諫至總管、監司,各舉堪應武舉進士一人,以名聞。」
庚子,檢正中書戶房公事畢仲衍上所修《備對》,言:「周家冢宰,歲終令百
官府正其治,受其會;小宰以敘受群吏之要。所謂會要者,正今中書之所宜有也。
自漢至唐,曠千百年,莫知議此,故有決獄、錢穀之問而不克對者。創自睿意,俾
加纂集。臣捃遮故實,僅就卷秩,凡為一百二十五門,附五十八件,為六卷,事多
者分上中下,共為十卷。」詔中書、門下各錄一本納執政,仍分令諸房揭帖。初,
書成,仲衍欲求上覽以冀功賞,帝以為此書乃臣備君問之書,不當奏御,故有是詔。
乙巳,詔中書:「朕嘉成周以事建官,以爵制祿,萬事條理,監於二代,為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