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昭陽單閼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八年(遼清寧九年。癸卯,
一零六三年)
春,正月,己西,翰林學士范鎮知貢舉。
辛亥,遼主如鴛鴦濼。立皇子浚為梁王。浚為皇后所生,幼而能言,好學知書。
遼主嘗曰:「此子聰慧,殆天授與!」時年六歲,封為王。
癸丑,詔夏國主諒祚:「所遣進奉人石方,稱宣徽南院使,非陪臣官號;自今
宜遵用誓詔,無得僭擬!」
丙寅,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審官院韓贄兼判都水監。初,置都水監,欲重其事,
以知雜御史判。至是知雜趙抃辭以不知水事,故命贄焉。
戊辰,宰相韓琦言:「秦州永寧寨,舊以鈔市馬,自修古渭寨,在永寧之西,
而蕃、漢多互市其間,因置買馬場,凡歲用緡錢十餘萬,實耗國用。」詔復置場永
寧,罷古渭寨所置場,蕃部馬至,徑鬻於秦州。
己巳,以充儀俞氏為昭儀,婕妤楊氏為修儀,周氏為婉容。
辛未,遼禁民鬻銅。
二月,癸未,帝不豫。甲申,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乙酉,太子少傅致仕田況卒,贈太子太保,諡宣簡。況明敏有文武才,其論天
下事甚多,如並樞密院於中書以一政本,日輪兩制館閣一員於便殿備訪問,以錫慶
院廣太學,興鎮戎軍、原、渭等州營田,汰諸路宣毅、廣捷等冗軍,策元昊勢屈納
款,必令盡還延州侵地,無過許歲幣,併入中青鹽,請戮陝西陷沒主將隨行親兵。
其論甚偉,然不盡行也。
始,遼侵澶州,略得數百人,以屬況父延昭,延昭哀之,悉縱去,因自脫歸中
國,生八子,多知名。況,長子也。保州之役,況殺降卒數百人,朝廷壯其決,後
大用之。然卒無子,以兄子為後。
丙戌,中書、樞密院奏事於福寧殿之西閤,見帝所御幄亦、裀褥皆質素暗弊,
久而不易。帝顧韓琦等曰:「朕居宮中,自奉正如此耳。此亦生民之膏血也,可輕
費之哉!」
三月,甲辰,詔前鄆州觀察推官孫兆、邠州司戶參軍單驤診御脈。帝初不豫,
醫官宋安道等進藥,久未效,而兆與驤皆以醫術知名,特召之。丙午,詔中書劾宋
安道等罪以聞。
戊申,太子太保致仕龐籍卒。時帝不豫,廢朝、臨奠皆不果,第遣使吊賻其家,
贈司空兼侍中,諡莊敏。籍長於吏事,持法深峭。軍中有犯者,至或斷斬刳磔,或
累笞至死,以故土卒畏服;而治民有惠愛。及為相,議者以為聲望減於治郡時去。
甲寅,昭德軍節度使、同平章事李昭亮卒,贈中書令,諡良僖。昭亮為人和易,
諳習近事,於吏治頗通敏,善委任僚佐,故數更籓鎮無它過。
壬戌,孫兆為殿中丞,單驤為中都令,仍令校正醫書。封神應侯扁鵲為神應公。
皇城使宋安道等皆降官。
癸亥,御內東門幄殿。
甲子,御延和殿,賜進士閩人許將第一百二十七人及第,六十七人同出身,諸
科一百四十七人及第、同出身,又賜特奏名進士、諸科一百人及第、同出身、諸州
文學、長史。
乙丑,以聖體康復,宰臣詣東上閤門拜表稱賀。
辛未晦,帝崩於福寧殿。是日,帝飲食起居尚平寧,甲夜,忽起,索藥甚急,
且召皇后。皇后至,帝指心不能言。召醫官診視,投藥、灼艾,已無及。丙夜,遂
崩。左右欲開宮門召輔臣,皇后曰:「此際宮門豈可夜開!且密諭輔臣黎明入禁中。」
又取粥於御廚。醫官既出,復召入,使人禁守之。
夏,四月,壬申朔,輔臣入至寢殿。後定議,召皇子入,告以帝晏駕,使嗣立。
皇子驚曰:「某不敢為,某不敢為!」因反走。輔臣共持之,或解其發,或被以御
服,召殿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及宗室刺史以上至殿前諭旨。又召翰林學
士王珪草遺制,珪惶懼不知所為,韓琦謂珪曰:「大行在位凡幾年?」珪悟,乃下
筆。至曰昳,百官皆集,猶吉服,但解金帶及所佩魚,自垂拱殿門外哭而入,班福
寧殿前,器止,韓琦宣遺制。
皇子即皇帝位,見百官於東楹。百官再拜,復位哭,乃出。帝欲亮陰三年,命
韓琦攝冢宰,輔臣皆言不可,乃止。
癸酉,大赦。優賞諸軍,如乾興故事。時禁衛或相告,乾興內給食物中有金。
既而宮中果賜食,眾視食中無有,紛紛以為言。殿前副都指揮使李璋呼什長謂曰:
「爾曹平居衣食縣官,主上未臨政,已優賞,爾何功,復云云?敢諠者斬!」眾乃
定。
判吏部南曹王端言:「公卿子弟襁褓得官,未嘗蒞事,而錫服與年勞者等,何
以示勸!請從蒞日始。」遂著為令。端,質之弟也。
遣使告哀於遼及夏國。
三司奏乞內藏庫錢百五十萬貫,絹二百五十萬匹,銀五萬兩,助山陵及賞賚,
從之。
帝初即位,與輔臣言,皆不名。及將責降醫官,有欲為孫兆、單驤地者,言於
帝曰:「先帝初進兆等藥,皆有驗,不幸至此,乃天命也,非醫官所能及。」帝斂
容曰:「聞兆等皆兩府所薦,信乎?」對曰:「然。」帝曰:「然則朕不敢與知,
唯公等裁之!」皆惶恐。甲戌,兆編管池州,驤峽州,同時責降者十二人,獨兆、
驤得遠地雲。
乙亥,群臣表請聽政,不從。
詔:「天下官名,地名、人姓名與御名同者改之;改部署曰總管。」
命韓琦為山陵使。
先是輔臣奏事,帝必詳問本末,然後裁決,莫不當理,中外翕然皆稱明主。是
日晚,忽得疾,不知人,語言失次,復召已責降醫官宋安道、甄立裡、奏宗一、王
士倫等人侍疾。
丙子,尊皇后曰皇太后。
丁丑,群臣三上表請聽政。戊寅,詔許之,既而以疾不果。有司請改日大斂,
司天監言卜近日則不利帝及太后,帝令避太后而已。己卯、大斂,帝疾增劇,號呼
狂走,不能成禮。韓琦亟投杖褰簾,抱持帝,呼內人,屬令加意擁護。又與同列入
白太后下詔,候聽政日,請太后權同處分。禮院奏請:「其日皇帝同太后御內東門
小殿,垂簾,中書、樞密院合班起居,以次奏事。或非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皇
太后處分稱‘吾’,群臣進名起居於內東門。」從之。
辛巳,命遼賀乾元節使、保靜軍節度使耶律谷等進書奠梓宮,見帝於東階,令
閤門以書幣入。始,遼使至德清,廷臣有欲卻之者,有欲俟其至國門諭使之還者,
議未決。太常丞、集賢校理邵亢,請許其使者奉國書置柩前,俾得見帝,以安遠人,
詔從其言。時龍圖閣直學士周沆館伴遼使者,初未許見,先詔取書置柩前。使者固
請見,曰:「取書,非故事也。」帝以方衰絰,辭焉。使者執書不肯授閤門,沆曰:
「昔北朝有喪,吾使至柳河而還。今朝廷重鄰好,聽北使至京師,達命於几筵,恩
禮厚矣,奈何更以取書為嫌乎!」使者立授書,然帝亦卒見谷等。朝廷未知遼主之
年,沆乘間雜它語以問,使者出不意,遽對以實。既而悔之,相顧曰:「今復應兄
事南朝矣。」
壬午,輔臣入對於柔儀殿西閤,皇太后御內東門小殿,垂簾聽政。初議帝與太
後同御東殿垂簾,輔臣合班以次奏事。及是帝方服藥,權居柔儀殿東閤之西室,太
後居其東室。輔臣既入西室,候問聖體,因奏軍國事,太后及獨御東殿,輔臣以政
事復奏於簾前雲。
癸未,內出遺留物賜兩府、宗室、近臣、主兵官有差。富弼、文彥博時居喪,
皆遣使就賜之。知諫院司馬光言:「國家用度素窘,復遭大喪,累世所藏,幾乎掃
地。傳聞外州、軍官庫無錢之處,或借貸民錢以供賞給,一朝取辦,逼以棰楚。當
此之際,群臣何心以當厚賜!」因固辭,卒不許。光乃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以
金遺其舅氏焉。
甲申,宰相韓琦加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進封衛國公,曾公亮加中書侍郎兼禮
部尚書,樞密使張昪、參知政事歐陽修、趙概並加戶部侍郎,樞密副使胡宿、吳奎
並加給事中。
知諫院司馬光上皇太后疏曰:「殿下初攝大政,四方之人,莫不觀聽以佔盛德。
臣以為凡名物禮數所以自奏者,皆當深自抑損,不可盡依章憲明肅皇后故事,以成
謙順之美。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
之用之,與共謀天下之事。鄙猥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當疏之遠之,不可寵
以祿位,聽採其言也。臣聞婦人內夫家而外父母家,況后妃與國同體,休慼如一,
若趙氏安則百姓皆安,況於曹氏,必世世長享富貴明矣。為政之道,莫若至公。願
殿下熟察群臣中有賢才則舉之,有功則賞之,職事不修則廢之,有罪則刑之。俟皇
帝聖體平寧,授以治安之業,自居長樂之宮,坐享天下之養,則聖善之德冠絕前古,
雖周之文母,漢之明德,不足比也。」
乙酉,作受命寶,命歐陽修篆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寶」。
發諸路卒四萬六千餘人修奉山陵。
丙戌,以國子監所印《九經》及《正義》、《孟子》、醫書賜夏國從所乞也。
丁亥,以皇子右千牛衛將軍仲針為安州觀察使、光國公,右內率府副率仲糾為
和州防禦使、樂安郡公,仲恪為博州防禦使、大寧郡公。
翰林學士王珪上言:「聖體已安,皇太后乞罷權同聽政。」即命珪草還政書。
既而不行。
熒惑自去年八月庚辰夕伏,積二百四十九日。命輔臣祈禳於集英殿;己丑晨,
見東方。
癸巳,權三司使蔡襄奏大行山陵一用永定製度,於是右司諫王陶上言:「民力
方困,山陵不當以永定為準。」其後京西轉運使吳充、楚建中、知濟州田棐相繼上
言:「請遵先帝遺詔,山陵務從儉約,皇堂、上宮除明器之外,金玉珍寶一切屏去。」
建中,須城人也。禮院編纂蘇洵亦貽韓琦書切諫,至引華元不臣以責之,琦為變色。
乃詔禮院與少府監議,唯省乾興中所增明器而已,其它猶一用定陵制度。
右司諫、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鄭獬上言:「今國用空乏,財賦不給,近者賞
軍,已見橫斂,富室嗟怨,流聞京師。竊惟先帝節儉愛民,出於天性,無珠玉奇麗
之好,無犬馬遊觀之樂,服御至於浣濯,器玩極於樸陋,此天下所共知也。今山陵
制度,乃取乾興最盛之時為準,獨不傷先帝節儉之德乎?臣以為宜敕有司條具名數,
再議減節。」
帝自不豫以來,喪皆禮官執事,群臣奉慰,則垂簾不坐。乙未,大祥,始親行
禮,又捲簾坐受慰,人心少安。
丁酉,起復文顏博,固辭;表三上,乃聽終喪。尋有詔給俸賜比宰臣之半,顏
博又辭,許之。
戊戌,司馬光上疏曰:「竊惟大行皇帝春秋未甚高,以宗廟社稷之重,超然遠
覽,確然獨斷,知陛下仁孝可守大業,擢於宗室之中,建為嗣子,授以天下,其恩
德隆厚,固非微臣所能稱述。今不幸奄棄萬國,陛下哀慕過禮,以至成疾,中外聞
者,莫不感泣,知大行皇帝能為天下得人,治平之期,企踵可待。
「今者聖體痊平,初臨大政,舉措云為,不可不審。為政之要,在於用人,賞
善罰惡而已。願陛下難之重之,精心審慮,如射之有的,必萬全取中,然後可發也。
「陛下思念先朝,欲報之德,奉事皇太后孝謹,撫諸公主慈愛,此誠仁孝之至,
過人遠甚。臣願陛下雖天性得之,復加聖心,夙夜匪懈,謹終如始,以結億兆之心,
形四方之化,則福祚流於子孫,令聞垂於無窮矣。
「古者人君嗣位,必逾年然後改元。願陛下一循典禮,勿有變更於中年也。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一也。自漢氏以來,始從權制,以日易月。臣願
陛下雖仰遵遺詔,俯徇群情,二十七日而釋服,至於宮禁之中,音樂、遊燕、吉慶
之事,皆俟三年然後復常,以盡送終追遠之義焉。
「禮,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為其父母齊衰期,為所後者
之親皆如子,而為己之親皆降一等,蓋以持重於大宗,則宜降其小宗,所以專志於
所奉而不敢顧私親也。漢宣帝自以為昭帝后,終不敢加尊號於衛太子、史皇孫。光
武起於布衣,親冒矢石以得天下,自以為元帝后,亦不敢加尊號於鉅鹿都尉、南頓
君。此皆循大義,明至公,當時歸美,後世頌聖。至於哀、安、桓、靈,鹹自旁親
入繼大統,皆追尊其祖父,此不足為孝,而適足犯義侵禮,取譏當時,見非後世。
願陛下深以為鑑,杜絕此議,勿復聽也。」
己亥,群臣上表請臨朝聽政。表三上,乃許之。
庚子,立京兆郡君高氏為皇后,北作坊使遵甫之女。遵甫,繼勳子也。母曹氏,
皇太后親姊。後四歲,與帝同育于禁中,仁宗常謂太后,它日必以相配,太后許諾。
既長,出宮;慶曆七年,歸於濮邸,封京兆郡君,於是正位。
五月,癸卯,以太常少卿李受為左司郎中,屯田員外郎王獵為刑部員外郎,並
充天章閣待制,受兼侍讀,獵兼侍講。昭宣使、端州刺史、右班副都知石全育領原
州團練使,充入內副都知。故事,都知四人,至是並全育而五,詔後有闕勿外。
遼尼嚕古、蕭呼敦謀逆日甚。呼敦欲速發,尼嚕古說其父重元可詐稱疾,欲俟
遼主臨問,即圖弒逆;既而忌耶律仁先在朝,謀不果發。尼嚕古、呼敦合言於遼主
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討使。」遼主將從之,北院樞密使耶律伊遜諫曰:「仁先,
先帝舊臣,德冠一時,不可遽離朝廷。」遼主悟,丙午,以仁先為南院樞密使,徒
封許王。
庚戌,封長女為德寧公主,第二女為寶安公主,第三女為壽康公主。
詔:「山陵所用錢物,並從官給,毋以擾民。」詔雖下,然調役未嘗損也。三
司計山陵當用錢糧五十萬貫石而不能備,或請移陝西緣邊入中鹽於永安縣。轉運副
使薛向陳五不可,且乞如其數以獻,許之。
以右司諫王陶為戶部員外郎、直史館,充皇子位伴讀,屯田員外郎周孟陽、秘
書丞孫思恭充皇子位說書。孟陽自以王官教授,與帝有潛龍之舊,而李受、王獵皆
非帝故識,顧先得待制,由是觖望,固辭說書不拜。
丁巳,賜鄭州公使錢五百貫,以靈駕所過故也。富弼既除喪,戊午,授樞密使、
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庚申,翰林學士王珪奏:「謹按《曾子問》曰:‘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
惟天子稱天以誄之。’《春秋公羊》說:‘讀誄,制諡於南郊,若雲受之於天。’
然乾興元年夏既定真宗皇帝諡,其秋始告天於圓丘。史臣以為天子之諡,當集中書、
門下、御史臺五品以上、尚書省四品以下、諸司三品以上於南郊告天,議定,然後
連奏以聞。近制唯詞臣擢議,即降詔命,庶僚不得參聞,頗違稱天之義。臣奉命撰
上先帝尊諡,慾望明詔有司稽詳舊典,先之南郊而後下臣之議,庶先帝之茂德休烈,
有以信萬世之傳。」詔兩制詳議。翰林學士賈黯等議如珪奏,從之。
戊辰,皇子仲針、仲糾始就東宮聽讀。是日,初御延和殿。帝疾猶未平,命輔
臣祈福於天地、宗廟、社稷及景靈宮、寺觀,又遣使禱嶽、瀆、名山。
六月,癸酉,帝復以疾不出。是時唯兩府得入對柔儀,退,詣內東門小殿簾帷
之外,復奏政事於皇太后如初。
先是禮院言大行祔廟,而太廟七室皆滿,請增置一室,詔兩制及待制以上與禮
官考議。觀文殿學士孫抃等議曰:「謹按《禮》曰:‘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曰世為昭穆雲者,據父子之正而言也。若
兄弟則昭穆同,不得以世數數之矣。商祖丁之子曰陽甲,曰盤庚,曰小辛,曰小乙,
四人皆有天下,而商之廟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若以一君為一世,則
小乙之祭不及其父祖丁,是古之兄弟相及,昭穆同而不以世數數之明矣。故晉之廟
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廟十一室而九世。中宗、睿宗之於高宗,恭宗、文宗之於穆宗,
同居穆位。國朝太祖為受命之祖,太宗為功德之宗,此萬世不遷者也。故太祖之室,
太宗稱孝弟,真宗稱孝子,太行皇帝稱孝孫。而《禘祫圖》,太祖、太宗同居昭位,
南向,真宗居穆位,北向。蓋先朝稽用古禮而著之於祀典矣。大行皇帝神主祔廟,
請增一室為八室,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詔從之。
於是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盧士宗、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司馬光議曰:「臣等謹按
《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太祖之廟,百世不毀。其餘昭穆,
親盡則毀,示有終也。自漢以來,天子或起於布衣,以受命之初。太祖尚在三昭三
穆之數,故或祀四世,或祀六世,其太祖以上之主,雖屬尊於太祖,親盡則遷。故
漢元帝之世,太上廟王瘞於寢園。魏明帝之世,處士廟主遷於園邑。晉武帝祔廟,
遷徵西府君;惠帝祔廟,遷豫州府君。自是以下,大抵過六世則遷其神主。蓋以太
祖未正東向之位,故止祀一昭一穆;若太祖已正東向之位,則並三昭三穆為七世矣。
唐高祖初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及太宗祔廟,則遷洪農府君;高宗祔廟,又遷宣
帝;皆祀六世,此前世之成法也。惟明皇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經見,難可依據。
今若以太祖、太宗為一世,則大行皇帝祔廟之日,僖祖親盡,當遷於西夾室。祀三
昭三穆,於先王典禮及近世之制,無不符合,太廟更不須添展一室。」詔抃等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