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 【宋紀六十】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重光赤奮若九月,盡玄黓攝提格十二月,凡一年有

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六年(遼清寧七年)

九月,癸丑,詔三司,以河北秋稼甚登,其出內藏庫緡錢一百萬,助糴軍儲。

壬戌,知諫院楊畋、司馬光等言:「故事,凡臣僚上殿奏事,悉屏左右內臣,

不過去御座數步,恐漏洩機事,非便。」詔:「自今止令御藥使臣及扶侍四人立殿

角以備宣喚,餘悉屏之。」

司馬光復奏請早定繼嗣曰:「臣不敢望陛下便正東宮之名,但願陛下自擇宗室

仁孝聰明者,養以為子,官爵居處,稍異於眾人,天下之人,皆知陛下意有所屬,

以系遠近之心,願果斷而速行之。」

初,韓琦既默喻光所言,後十日,有詔令與殿中侍御史裡行陳洙同詳定行戶利

害,洙與光屏人語曰:「日者大饗明堂,韓公攝太尉,洙為監察,公從容謂洙曰:

‘聞君與司馬君實善,君實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書,欲發此議,無自發

之。’行戶利害,非所以煩公也,欲洙見公達此意耳。」於是光復具奏,且面言:

「臣曏者進說,陛下欣然,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

何遽為此不詳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所厚善者耳。‘定策國老’、

‘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帝大感悟,曰:「送中書。」光至中書,見琦等

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矣。」琦

等皆拱手曰:「敢不盡力!」

洙尋具奏,乞擇宗室之賢者立以為後。既發奏狀,謂家人曰:「我今日入一文

字,言社稷大計,若得罪,大者死,小者貶竄,汝輩當為之備。」下奏狀者未返,

洙得病暴卒。御史中丞王疇等乞優加賻贈,與一子官,賜錢十萬。

時知江州呂誨亦上言曰:「臣竊聞中外臣僚以聖嗣未立,屢有密疏,請擇宗人。

伏望陛下念根本之重,為宗廟之計,檢會前後臣僚奏議,廷對大臣,審擇宮邸,以

親以賢,稽合天意。萬一奸臣陰有附會,陽為忠實以緩上心,此為患之最大者,不

可不察也。」

冬,十月,壬午,樞密院請「自今前後省內臣人仕,並理三十年磨勘;已經磨

勘者,理二十年;其以勞得減年者,毋得過五年。」

初,沙苑闕馬,秦州置場,以券市之。內侍李繼和初領其職,不數月,得馬千

數。梁適薦之,詔減磨勘三年。舊制,內侍入仕,二十年始得磨勘;自是有以勞進

官者,皆引繼和為例,故有是奏。詔從之。

詔太常禮院修《諡法》。初,本院言:「今所用《諡法》,乃雍熙年中所定,

其間字數,比賀琛、沈約、王彥威所錄多舛誤,請別編修。」從之。

丙戌,詔京西、淮、浙、荊湖增置都同巡檢。

壬辰,起復前右衛大將軍、嶽州團練使宗實為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

初,司馬光既以所上章送中書,內復出知江州呂誨章。宰相韓琦與同列奏事垂

拱殿,讀光、誨二章,未及有所啟,帝遽曰:「朕有此意久矣,但未得其人。」因

左右顧曰:「宗室中誰可者?」琦曰:「此事非臣等所可議,當出自聖擇。」帝曰:

「宮中嘗養二子,小者甚純,近不惠;大者可也。」琦請其名,帝曰:「宗實,今

三十許歲矣。」議定,將退,琦復奏曰:「此事甚大,臣等未敢施行。陛下今夕更

思之,來日取旨。」明日,奏事垂拱殿,又啟之,帝曰:「決無疑矣。」琦曰:

「事當有漸,容臣等商量所除官。」時宗實猶居父喪,乃議起復秦州防禦使、知宗

正寺。帝喜曰:「甚善!」琦又曰:「事不可中止,陛下斷以不疑,乞從內批出。」

帝曰:「此豈可使婦人知之,只中書行可也。」遂降此詔。

帝自至和末得疾,廷臣多請早立嗣,帝悉未許,如是五六年,言者亦稍怠。琦

嘗獨請建學內中,擇宗室之謹厚好學者升於內學,冀得親賢。因屬大事,欲以此感

動帝意,乘間即言宜早立嗣。帝曰:「後宮一二將就館,卿且待之。」後皆生皇女。

一日,琦取《漢書·孔光傳》懷之以進,曰:「漢成帝無嗣,立弟之子。彼中才之

主,猶能如是,況陛下乎!願以太祖之心為心,則無不可者。」於是因光等言,卒

成帝意。

癸巳,以諸王宮侍講、屯田員外郎、編校書籍長垣王獵為宗正寺伴讀。獵為宮

僚凡十三年,於宗實有輔導功,故首用之。

初,吳奎在翰林,薦獵可任經筵、文館之職。宰相韓琦指獵名謂執政曰:「惟

此人與孟恂不通私謁,足見其有守。」恂時為都官郎中,遂與獵併除編校書籍。

戊戌,以太廟南舊府司為知宗正寺廨宇。

十一月,丁巳,起復右衛大將軍、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宗實上表請終喪,帝

以問韓琦,琦曰:「陛引既知其賢而選之,今不敢遽當者,蓋器識遠大,所以為賢

也。願固起之。」表四上,乃從其請。

庚申,左騏驥使、入內都知史志聰,落都知,提點集禧觀。志聰市後苑枯木,

私役親從官,木僕,折足而死。殿中侍御史韓縝言:「親從佈列宿衛,所以奉至尊,

戒不虞也。使主者得私役,則禁衛之嚴馳矣。」事下開封府。故事,有獄,司錄參

軍必白知府乃敢鞫治。於是多為志聰地者,司錄參軍南宮呂璹獨窮竟之。志聰卒坐

此黜。

癸亥,以壽星觀新作真宗神御殿為永崇殿。先是上清宮災而壽星殿獨存,遂建

為壽星觀。或言壽星殿像則真宗御容也,於是別建神御殿。天章閣侍講呂公著言:

「都城中,真宗既有三神御殿矣,營創不已,非祀無豐暱之義,請罷其役。」不許。

己巳,夏國主諒祚言:「本國竊慕漢衣冠,今國人皆不用蕃禮,明年欲以漢儀

迎待朝廷使人。」許之。

乙亥,樞密院上所編《機要文字》一千一百六十一冊,自初纂集訖成書,凡四

年餘。

戊寅,許康州刺史李樞以己官封贈父母。

是月,遼以知黃龍事阿里質為南院大王。

十二月,丙戌,復豐州。

庚寅,命諸路總管集隨軍功過簿,以備遷補。

以周敦頤為國子博士、通判虔州。初,敦頤為合州判官,部使者趙抃惑於譖口,

臨之甚威,敦頤處之超然。至是抃守虔,熟視敦頤所為,乃大悟,執其手曰:「吾

幾失君矣!今日乃知周茂叔也。」

太常禮院言:「明年正旦,大慶殿當受朝賀,其三日上辛,祈谷於上帝,前三

日不作樂,請如慶曆元年故事用次辛。」從之。

甲午,殿前都指揮使、建雄節度使許懷德卒,贈侍中,諡榮毅。懷德年八十,

猶筋力過人,在宿衛十四年,數乞身,帝不許。懷德曰:「臣年過矣,倘為御史所

彈,且不得善罷。」即詔減數歲。懷德自擢守邊,連以畏懦被謫,已而與功臣並進

典軍;及坐請託得罪,去而復還。遭時承平,保寵終祿,蓋有天幸雲。

辛丑,三館、秘閣上所寫黃本書六千四百九十六卷,補白本書二千九百五十四

卷。遣中使詔中書、樞密院合三館、秘閣官,即崇文院賜宴以獎其勤。仍詔兩制看

詳所獻遺書,擇可取者,令編校官覆校,寫充定本。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七年(遼清寧八年)

春,正月,癸丑,遼主如鴨子河。

壬戌,帝御宣德門觀燈,顧從臣曰:「此因歲時與萬姓同樂耳,非朕獨肆遊觀

也。」先是諫官楊畋、司馬光等以去年水災,乞罷上元觀燈,故特宣諭之。

辛未,覆命皇侄宗實力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

乙亥,詔太常禮院:「自今南郊以太祖皇帝定配,改溫成皇后廟為祠殿,歲時

令宮臣以常饌致祭。」

先是詔太常禮院檢詳郊廟未順之事,乃言:「自皇祐五年,詔書以三聖並侑為

定製,雖出孝思,然其事頗違經禮。又,溫成皇后廟四時祭奠,並同太廟之禮,蓋

當時有司失於講求。昔高宗遭變,飭己思咎,祖己訓以祀無豐丁暱。況以嬖寵列於

秩禮,非所以享天心,奉祖宗之意也。」翰林學士王珪等議曰:「追尊尊以享帝,

義之至;推親親以享親,仁之極。尊尊不可以瀆,故郊無二主;親親不可以僭,故

廟止其先。今三後並侑,欲以致孝也,而適所以瀆乎享帝;後宮有廟,欲以廣恩也,

而適所以瀆乎享親。請如禮官所議。」故降是詔。

二月,己卯朔,更江西鹽法。

初,江、湖運鹽既雜惡,官估復高,故百姓利食私鹽,由是盜販者眾,捕之急,

則起為盜。江、淮間,雖衣冠士人,狃於厚利,或以販鹽為事。江西則虔州地連廣

南,而福建之汀州亦與虔接,虔鹽弗善,汀筆不產鹽,二州民多盜販廣南鹽以射利。

每歲秋冬,田事才畢,往往數十百為群,持甲兵、旗鼓,往來虔、汀、漳、潮、循、

梅、惠、廣八州之地,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婦女,與巡捕吏卒鬥格。至殺傷吏卒,

則起為盜,依阻險要。捕不能得,或赦其罪招之,歲月浸婬滋多。朝廷以為患,嘗

遣職方員外郎黃炳乘驛會所屬鹽司及知州、軍、通判議。於是炳等合議,以謂:

「虔州食淮南鹽已久,不可改,第損近歲所增官估,斤為錢四十,以十縣五等戶夏

稅率百錢,令糴鹽二斤,隨夏稅入錢償官。」繼命提點鑄錢沈扶覆視可否。扶及江

西、福建、廣東轉運司、虔州官吏,又請選江西漕船,團為十綱,以三班使臣部之,

直取通、泰、楚都倉鹽。既又命比部員外郎曾楷詣廣南與監司複議通廣南鹽,而轉

運判官陳從益、請惠、循、梅、潮置五都倉貯鹽,令虔州募鹽鋪戶,入錢二州,趣

五倉受鹽,還二州貿易。所謂變私鹽為官鹽,易盜賊為商旋。廷議難之,卒用炳、

扶等策;然歲才增糴六十餘萬斤。

辛巳,以知蘄州張田提舉荊湖南路刑獄。諫官司馬光再疏言田傾邪險薄,不可

任以監司,尋改知湖州。

癸卯,詔兗國公主入內,安州觀察使、駙馬都尉李瑋知衛州。瑋所生母楊氏歸

其兄璋,公主乳母韓氏出居外,公主宅句當內臣梁懷吉歸前省,諸色祗應人皆散遣

之。

懷吉等既坐責,公主恚懟,欲自盡,或縱火欲焚第,以邀帝必召杯吉等還,帝

不得已,亦為召之。諫官楊畋、司馬光、龔鼎臣等皆諫,帝弗聽。然公主意終惡瑋,

不肯復入中閤,狀若狂易,欲自盡數矣。苗賢妃與俞充儀謀,使內臣王務滋管句駙

馬宅以伺瑋過。瑋素謹,務滋不得其過,乃告苗、俞曰:「但得上旨,務滋請以卮

酒了之。」苗、俞白帝,帝不答。頃之,帝與皇后同坐,俞又白之,皇后曰:「陛

下念章懿太后,故瑋得尚主,今奈何欲為此?」都知任守忠在旁曰:「皇后之言是

也。」務滋謀訖不行,尋有是命。

權陝西轉運副使薛向言:「陝西之兵,廂禁軍凡二十五萬,其間老弱、病患、

技巧佔破數乃過半,請下諸路,揀其不任徵役者汰之,敢佔技巧者論如法。」從之。

是月,遼主駐納葛濼。

三月,戊申朔,遼樞密使楚王蕭革致仕。革以諂佞結主知,怙權黷貨,戕害忠

直。遼主漸悟其奸,寵遇日衰,故罷,然猶進封鄭國王。

辛亥,詔禮部貢舉。

壬子,兗國公主降封沂國公主,安州觀察使李瑋為建州觀察使,落駙馬都尉。

自公主入禁中,瑋兄璋上言:「瑋愚騃,不足以承天恩,乞賜離絕。」帝將許之。

司馬光又言:「陛下始者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瑋尚主,欲以申固姻戚,常貴其家。

今瑋母子離析,家事流落,大小憂愁,殆不卿生,豈陛下初意哉!近者章懿太后忌

日,陛下閱奩中故物,思平生居處,獨能無雨露之戚、悽愴之心乎!瑋既蒙斥,公

主亦不得無罪。」帝感悟,遂並責公主,待李氏恩禮不衰,且賜瑋黃金二百兩,謂

曰:「凡人富貴,亦不必為主婿也!」

癸丑,大宗正司言右衛大將軍、嶽州團練使宗實乞還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告

敕,不許。

乙卯,以禮部侍郎、參知政事孫抃為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同群牧制置

使。抃居兩府,年益耄,無所可否,又善忘,好事者至傳以為口實。時樞密使張昪

請老,朝議以抃當次補,必不勝任;殿中侍御史韓縝因進見,極言抃不材,雖無顯

過,乞置諸散地,監察御史裡行傅堯俞亦以為言。抃遂稱疾求免,許之。

以樞密副使、禮部侍郎趙概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吳奎為右諫議

大夫、樞密副使。

丙辰,召右正言、知蔡州王陶赴諫院供職。陶言:「臣與唐介、範師道、呂誨、

趙抃同出為郡,今獨召臣與師道,非是。請還介等職任。」時師道亦自福州召為鹽

鐵副使,誨、抃及介皆未遷故。

丁巳,詔:「審刑院奏補京朝官,初該磨勘者,自今須有舉主一員,方聽改官。」

庚申,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錢象先為右諫議大夫、知蔡州。象先善講說,語

約而義明。帝有所顧問,必依經以對,反覆諷諭,遂及當世之務,號知經術。留侍

經筵前後十五年,時被恩禮。故事,講官分日迭進,象先已得請補外,帝曰:「大

夫行有日,且講徹一編。」於是同列罷進者浹日。

以天章閣侍講、崇文院檢討呂公著為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公著初召試中書,將

除知制誥,三辭不就,故有是命。

辛酉,命參知政事歐陽修提舉三館、秘閣寫校書籍。

壬申,徐州言彭城縣白鶴鄉地生面,凡十餘頃,民皆取食。帝遣內侍竇承秀往

視之。佔曰:「地生面,民將飢也。」既而濠州亦言鍾離縣地生面,民取食之。

夏,四月,壬午,宰臣韓琦等上所修《嘉祐編敕》,起慶曆四年,盡嘉祐三年,

凡十二卷。其元降敕但行約束而不立刑名者,又析為《續附令敕》,凡五卷。詔頒

行。

己丑,夏國主諒祚上表求太宗御製詩草隸書石本,欲建書閣寶藏之,且進馬五

十匹,求《九經》、《唐史》、《冊府元龜》及本朝正至朝賀儀。詔賜《九經》,

還其馬。諒祚又求尚主,詔答以昔嘗賜姓,不許。

壬辰,改命起居舍人、知制誥兼侍講司馬光為天章閣待制。先是光與呂公著並

召試中書,光已試而公著終辭。及除知制誥,光乃自言:「拙於文詞,本當辭召,

初疑朝廷不許,故黽勉從命,繼聞公著終辭得請,臣始悔恨曏者之不辭而妄意朝廷

之不許也。」章九上,卒改它官。

五月,丁未朔,命起居舍人、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司馬光仍知諫院。光上疏曰:

「陛下有中宗之嚴恭,文王之小心,而小大之政多廉讓不決,委之臣下。誠所委之

人常得忠賢則可矣,萬一有奸邪在焉,豈不危甚!迸人所謂委任而責成效者,擇人

而授之職業,叢脞之務,不身親之,至於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不由己出不可

也。

「又,頃以西鄙用兵,權置經略安撫使,一路之兵得以便宜從事,及西事已平,

因而不廢。其河東一路,總二十二州軍。曰時節度使之權,不過如是而已。」

又謂:「大臣典諸州者,多以貴倨自恃,轉運使欲振舉職業,往往故違戾而不

肯從。夫將相大臣,在朝廷之時,則轉運使名位固相遠矣;及在外為知州,則轉運

使統諸州職也,烏得以一身之貴庇一州之事,而令轉運使不得回哉?」

「自景祐以來,國家怠於久安,樂因循而務省事,執事之臣,頗行姑息之政。

於是胥吏訁雚譁而斥逐御史中丞,輦官悖慢而廢退宰相,衛士凶逆而獄不窮奸,其

餘有一夫流言於道路而為之變令推恩者多矣。凡此數者,殆非所以習民於上下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