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六 【宋紀五十六】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圉作噩七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祐元年(遼清寧二年。丙申,

一零五六年)

春,正月,甲寅朔,帝御大慶殿受朝。前一夕,大雪,帝在禁庭,跣足禱天,

及旦而霽。百官就列,帝暴感風眩,冠冕欹側,左右或以指抉帝口出涎,乃小愈,

趣行禮而罷。

丙辰,遼主命諸郡長吏如諸部例,與僚屬同決罪囚,無令瘐死獄中。詔曰:

「先時諸路死刑,皆待決於朝,故獄訟留滯;自今凡強盜得實者,聽即決之。」

戊午,宴遼使於紫宸殿,宰相文彥博奉觴詣御榻上壽。帝顧曰:「不樂邪?」

彥博知帝有疾,錯愕無以對;然尚能終宴。己未,遼使入辭,置酒紫宸殿,使者入

至庭中,帝疾作,扶入禁中。彥博以上旨諭遼使,遣大臣就驛賜宴,仍授國書。彥

博與兩府俟於殿閣,久之,召入內副都知史志聰等問帝起居狀,志聰等對以禁中事

不敢洩,彥博怒叱之曰:「上暴疾,惟汝曹得入禁闥,不令宰相知天子起居,欲何

為邪?自今疾勢小有增損必白。」仍命引至中書取軍令狀,志聰等皆聽命。及夕,

皇城諸門白當下鎖,志聰曰:「汝白宰相,我不任受其軍令。」由是禁中事,宰相

無不知者。庚申,詣內東門小殿問起居,帝自禁中大呼而出。宮人扶侍者皆隨出,

謂彥博等曰:「相公且肆赦消災。」彥博等退,始議降赦。

帝既不省事,兩府但相與議定,稱詔行之。兩府欲留宿禁中而無名,辛酉,彥

博與富弼建議,設醮祈福於大慶殿,兩府監之,晝夜焚香,設幄宿於殿西廡。志聰

等白故事兩府無留宿殿中者,彥博曰:「此豈論故事時邪!」遣近臣禱於在京寺觀,

天下長吏禱於嶽瀆諸祠。

壬戌,帝疾小間,暫御崇政殿以安眾心。

癸亥,兩府求詣寢殿見帝,史志聰難之。富弼責之曰:「宰相安可一日不見天

子!」志聰等不敢違。是日,兩府始入福寧殿臥內奏事,兩制近臣日詣內東門問起

居,百官五日一入。

甲子,大赦,蠲被災田租及倚閣稅。

戊辰,罷上元張燈。自是帝神思漸清,然不能語,輔臣奏事,大抵首肯而已。

己巳,命輔臣禱天地、宗廟、社稷。

壬申,罷醮,兩府始分番歸第,不歸者各宿於其府。

知開封府王素嘗夜叩宮門,求見執政白事。彥博曰:「此際宮門何可夜開!」

詰旦,素入白,有禁卒告都虞候欲為變者,欲收捕治狀,彥博曰:「如此則張皇矣。」

乃召殿前都指揮使許懷德,問都虞候某者何如人,懷德稱其良謹可保。彥博曰:

「此卒有怨,誣之耳,當亟誅以靖眾。」眾以為然。時富弼以疾謁告,彥博請劉沆

判狀尾,斬于軍門。彥博初欲自判,王堯臣捏其膝,彥博悟,因請沆判之。及帝疾

愈,沆譖彥博曰:「陛下違豫時,彥博斬告反者。」彥博以沆判呈帝,帝意乃解。

壬午,大雨雪,木冰。

遼主如魚兒濼。

二月,乙酉,遼以左伊勒希巴蕭瑪嚕知西南面招討都監事。

甲午,詔兩制以上問候於內東門,餘皆罷之。

甲辰,帝疾愈,御延和殿。丙午,宰臣率百官拜表稱賀。

三月,丁巳,詔禮部貢舉。

遼以應聖節曲赦百里內囚。

辛未,司天監言,自至和元年五月,客星晨出東方,守天關,至是沒。

己卯,遼主制《放鷹賦》賜群臣,示委任臣僚之意。先是興宗以耶律伊遜為護

衛太保。伊遜,本窶人子,嘗牧羊,自言夢中食月啖日,方半而寤,頗以自負。比

長,美風儀,外和內狡。初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從入宮,仁懿皇后見其詳雅如

素宦,令補筆硯吏;興宗亦愛之。遼主即位,以伊遜先朝所任,使同知點檢司事,

常召決疑議。伊遜被委任自此始。

閏月,癸未朔,以樞密副使王堯臣為戶部侍郎、參知政事,參知政事程戡為戶

部侍郎、樞密副使,以戡與文彥博姻家故也。

詔閤門,自今前後殿間日視事。

辛卯,以翰林學士王洙為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出知制誥劉敞知揚州。敞,

王堯臣姑子;洙,堯臣從父。堯臣執政,兩人皆避親也。

知諫院范鎮言:「洙在太常,壞陛下禮樂,為學士時,進不由道,資性奸回,

恐終累堯臣。」章六上,卒不報。

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程琳既歸本鎮,上書言:「臣雖老,尚能為國守邊。」

未報,得疾,遽卒。丁酉,贈中書令,諡文簡。

遼自聖宗時鑄太平錢,新舊互用,由是錢法演迤域中。開泰中,每歲春秋以官

錢宴享將士,錢不勝多。己亥,始行東京所鑄錢。

乙巳,遼南京獄空,進留守以下官。

夏,四月,壬子朔,六塔河複決。

丙辰,召知鄭州曾公亮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公亮治郡有能名,盜賊悉竄它

境,至外戶不閉,民呼為「曾開門」。

甲子,遼主詔曰:「方夏長養鳥獸孳育之時,不得縱火於郊。」

己卯,以右司諫、知制誥賈黯知陳州,以父疾自請也;尋改許州。

五月,甲申,詔以九月於大慶殿行恭謝禮。

初,左千牛衛大將軍宗實,幼養於宮中,帝及皇后鞠視如子。既出,還第,問

勞賞賜不絕。及帝得疾,不視朝,中外憂恐。宰相文彥博、劉沆、富弼勸早立嗣,

帝可之。參知政事王堯臣之弟純臣為王府官,數與堯臣言宗實之賢,堯臣以告彥博

等。彥博等亦知宗實帝意所屬,乃定議,乞立宗實為嗣;既具稿,未及進,而帝疾

有瘳,其事中輟。

知諫院范鎮疏曰:「昔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天下之大公也。真宗以周王薨,

養宗子於宮中,天下之大慮也。願陛下以太祖之心行真宗故事,拔近族之尤賢者,

優其禮秩,置之左右,與圖天下事,以系億兆人心。」疏奏,文彥博使提點開封府

界諸縣公事蔡挺問鎮何所言,鎮以實對。明日,挺謂鎮曰:「言如是事,何不與執

政謀?」鎮曰:「鎮自分必死,乃敢言;若謀之執政,或以為不可,豈得中輟乎?」

戊戌,遼主謁慶陵;甲辰,有事於興宗廟。

丙午,以龍圖閣直學士夏安期知延州。州東北阻山,無城,敵騎嘗乘之。安期

至,即命大築城。方暑,諸將白士卒有怨言,安期益廣計數百步,令其下曰:「敢

有一言動眾者斬!」躬自督役,不逾月而就,袤延六里。

六月,辛亥朔,詔雙日不御殿,伏終如舊。

丁巳,遼命宰相舉才能之士。

戊午,遼命有司籍軍補邊戍。

己未,殿中侍御史趙抃疏曰:「今上有謫見之文,下有妖言之俗,天其或者以

皇嗣未立,人心未有所繫,丁寧警戒,欲陛下深思遠圖,亟有所為而然也。願陛下

擇用宗室賢善子弟,或教育宮闈,或封建任使,左右以良士,輔導以正人,磐石維

城,根本深固,惟陛下以至公而裁擇焉。」

辛酉,準布部長朝於遼,貢方物。

癸亥,中丞張昪等言:「臣等累次奏乞許臺諫官依例上殿,聞已降付中書;至

今逾月,未蒙施行,乃是執政大臣不欲臣等進對,故為沮遏。伏望陛下指揮中書,

許令臺諫官上殿,臣等必不敢以瑣細事務上煩聖聽。」尋有詔,許中丞上殿。

丁卯,高麗遣使貢於遼。

庚午,集賢校理、通判幷州司馬光上疏曰:「儲貳者,天下之根本,根本未定

則眾心未安。夫細民之家,有百金之寶,猶擇親戚可信任者,使謹守之,況天下之

大乎?今陛下未有皇嗣,人心憂危。伏望斷自聖志,遴選宗室之中聰明、剛正、孝

友、仁慈者,使攝儲貳之位,以俟皇嗣之生,退居籓服。倘未欲然,且使之輔政,

或典宿衛,或尹京邑,亦足以鎮安天下之心。」帝在位久,國嗣未立,及不豫,天

下寒心,而莫敢言。惟諫官范鎮首發其議,光繼之,又與鎮書言:「此大事,不言

則已,言一齣豈可復反顧!願公以死爭之。」於是鎮言益力。

遼舊制,史官得與聞朝議;辛未,遼主命罷之,俾史官問宰相而後書。

時京師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系

伐渡人,命輔臣分行諸門。而諸路亦奏江河決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令所有賑

救之。水始發,馬軍都指揮使範恪受詔障硃雀門,知開封府王素違詔止之,曰:

「方上不豫,軍民廬舍多覆壓,奈何障門以惑眾,且使後來者不入邪!」

知諫院范鎮言:「臣伏見諸路州郡俱奏水災,京師積雨,社稷壇遺輒壞,其

為災變,可謂大矣。伏乞陛下問大臣災變所起之因及所謂消伏之術,仍詔兩制、臺

閣常參官極言得失,躬親裁擇,以塞天變。」

乙亥,遼南京蝗蝻為災。

丁丑,遼以南院樞密使趙王扎拉為上京留寧、同知南京留守事,吳王耶律仁先

為南院樞密使,秦王蕭孝友為北府宰相。遼主親制誥詞,褒賜孝友。

己卯,詔群臣實封言時政闕失。范鎮又言:「《傳》曰:‘簡宗廟,不禱祀,

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陛下恭事天地神祇,肅祀祖宗,山川之祠,罔不

秩舉;至於號令,必順天時。然而上天出此變者,蓋曉諭陛下以簡宗廟也。宗廟以

承祧為重,故古先帝王,即位之始,必有副貳,以重宗廟也。陛下即位以來,虛副

貳之位三十五年矣。臣近奏,擇宗子賢者,優其禮數,試之以政,俟有聖嗣,復遣

還邸,及今兩月餘而不決,此天變所以發也。伏惟陛下深念宗廟之重,以臣前一章

降付執政大臣,速為裁定。」

秋,七月,辛巳朔,詔三司、開封府、臺諫官、審刑院覆上殿奏事,仍日引一

班。自帝不豫,惟兩府得奏事,至是始引對群臣。

乙酉,詔京東、西、荊湖北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公事,分行賑貸水災州軍,若

漂盪廬舍,聽於寺院及官屋寓止;仍遣官體量放今年稅,其已倚閣者勿複檢覆。

遼遣使分道平賦稅,繕戎器,勸農桑,禁盜賊。

丙戌,賜河北路諸州軍因水災而徙它處者米,一人五斗。其壓溺死者,父、母、

妻賜錢三千,餘二千。

文彥博、富弼等之共議建儲,未嘗與兩府謀也,樞密使王德用聞之,合掌加額。

於是翰林學士歐陽修上疏曰:「陛下臨御三十餘年,而儲副未立,臣僚多以此事為

言,大臣亦嘗進議,聖意久而未決,而庸臣愚士,遂生嫌疑之論,此不思之甚也。

《禮》曰:‘一人元良,萬國以正。’蓋謂定天下之根本,上承宗廟之重,亦所以

絕臣下之邪謀。伏望擇宗室之賢者,依古禮文,且以為子,既可徐察其賢否,亦可

俟皇子之生。臣又見樞密使狄青,出自行伍,遂掌樞密,三四年間,雖未見過失,

而不幸有得軍情之名。武臣掌國機密而得軍情,豈是國家之利?欲乞且罷青樞務,

任以一州,既以保全之,亦為國家消未萌之患。」疏凡再上,留中不出。

知制誥吳奎言:「王者以社稷為本,宗廟為重。社稷必有奉,宗廟必有主。

《禮》:大宗無嗣,則擇支子之賢者。以昭穆言之,則太祖、太宗之曾孫,陛下所

宜建立,用以系四海之心者也。況陛下春秋猶盛,俟有皇子,則退所為後者,頗優

其禮數,使不與它宗室等,亦何為而不可?」

殿中侍御史呂景初亦言:「商、周之盛,並建同姓,國朝二宗,相繼尹京,是

欲本支盛強,有磐石之安,而天下有所繫望矣。願擇宗子之賢者,使得問安侍膳於

宮中,以消奸萌,或尹京典郡,為夾輔之勢。」

景初又數詣中書白執政,請出狄青。文彥博以青素忠謹,外言不足置意,景初

曰:「青雖忠,如眾心何?大臣為朝廷慮,毋牽閭里恩也!」

己丑,出內藏庫銀絹三十萬賑貸河北。

辛丑,三司使、戶部侍郎楊察卒,贈禮部尚書,諡宣懿。察勤於吏職,癰方作,

猶入對,商榷財利,歸而大頓,人以為用神太竭雲。

癸卯,以武康節度使、知相州韓琦為工部尚書、三司使。唐制,節度使納節,

不降麻。本朝丁謂自節度使為參知政事,止舍人院命詞。今除琦三司使降麻,非故

事也。

乙巳,貸被水災民麥種。

是月,彗出紫微垣,歷七星,其色白,長丈餘。

八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司馬光又上疏請早擇宗室之賢,使攝居儲位,不報。

癸丑,復知池州包拯為刑部郎中、知江寧府,江南東路轉運使唐介為戶部員外

郎。時侍御史裡行吳中復乞包拯、唐介還朝,宰臣文彥博因言:「介頃為御史,言

事多中臣病,其間雖有風聞之誤,然當時責之太深,請如中復所奏用之。」故有是

命。

詔:「大臣自今無得乞子弟及親舊賜進士出身。」

知諫院范鎮言:「近日彗出東方,孛於七星,其色正白。七星主急兵,色白亦

主兵。陛下宜與大臣相敕警以求消復之術。」且曰:「陛下以臣言為然,乞以臣前

所上章與大臣速定大議;以臣言為不然,乞加臣萬死之罪。」甲寅,鎮復與執政書,

言:「古之人三諫而不從則去,今鎮已六諫矣。願諸公攜鎮之書言於上前,速定大

計;如其不然,即賜鎮歸田,若解鎮之職而置之散外,皆諸公之賜。」鎮又兩個疏

言早定大計。庚申,以鎮為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鎮固辭不受。

癸亥,樞密使、護國節度使狄青,罷樞密使,加同平章事、判陳州。青在西府

四年,京城小民推其材武,青每出入,輒聚觀,至壅路不得行。帝自正月不豫,青

益為都人所指目。又,青家犬生角,數有光怪。知制誥劉敞請出青以保全之,未聽;

敞出知揚州,又言及之。及京師大水,青避水,徙家於相國寺,行止殿上,都下喧

然;執政聞之始懼,以熟狀出青判陳州。

以三司使、工部尚書韓琦為樞密使,召端明殿學士、知益州張方平為三司使。

自西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方平還自益州,奏免橫賦四十萬貫匹,及減興、嘉、

邛州鑄錢十餘萬,蜀人便之。

始,方平主計京師,有三年糧,而馬粟倍之,至是馬粟僅足一歲,而糧亦減半,

因建言:「今之京師,古所謂陳留,天下四衝八達之地,非如雍、洛有山河形勢足

恃也,特依重兵以立國耳。兵恃食,食恃漕運,汴河控引江、淮,利盡南海,天聖

以前,歲發民浚之,故河行地中。有張君平者,以疏導京東積水,始輟用汴夫,其

後淺妄者爭以裁減費役為功,河日以湮塞。今仰而望河,非祖宗之舊也。」遂畫漕

運十四策。宰相富弼讀方平奏帝前,晝漏盡十刻,侍御皆跛倚;帝太息稱善。弼曰:

「此國計之大本,非常奏也。」悉如所欲施行。其後未期年,京師有五年之蓄。

先是樞密直學士、權知開封府王素,數與歐陽修稱譽富弼於帝前,弼入相,素

頗有力焉,意弼引己登兩府,既不如志,因求外官,於是改龍圖閣學士、知定州。

是夕,彗星滅。

翰林學士胡宿知審刑院,詳議官闕,判院者當擇人薦於帝,宿與同列得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