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八 【宋紀四十八】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旃蒙作噩十月,盡強圉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

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曆五年(遼重熙十四年)

冬,十月,乙卯,遼遣使來致元龍車及所獲夏國羊馬。

辛酉,祔章獻明肅皇后、章懿皇后神主於太廟,大赦天下。

「諸路轉運使昨帶案察之名,比聞過為煩苛,吏不安職,至有曉諭州縣,俾互

相告論;有傷風化,無益事體,其並罷之。」時執政沮改范仲淹、富弼所行事,因

肆赦,遂有此命。初,議者請覃恩百官,且優賜軍士。參知政事吳育曰:「無事而

啟僥倖,誰為陛下建此議者?請治之。」已而帝語輔臣曰:「外人怨執政,宜防喧

譁。」育曰:「此必建議者欲以動搖上聽,願毋慮。臣既以身許國,何憚此邪?」

帝遣中使察視山東盜賊,還奏:「盜不足慮,而兗州杜衍,鄆州富弼,山東尤尊愛

之,此為可憂。」帝欲徙二人淮南。育曰:「盜賊無足慮。然小人乘時以傾大臣,

非國家之福。」議遂格。

甲子,遼主望祀木葉山。

己巳,詔送伴遼使劉湜:「北界近築寨於銀坊城,侵漢界十里,其以誓約諭使

人,令毀去之。」

庚午,帝御內東門,賜從官酒三行,奏鈞容樂。幸瓊林苑門,賜從官食。遂獵

於楊邨,宴幄殿,奏教坊樂,遣使以所獲麞兔馳薦太廟。既而召父老臨問,賜以飲

食茶絹,及賜五坊軍士銀絹有差。

辛未,始班歷於夏國。

庚辰,罷宰臣兼樞密使。時賈昌朝、陳執中言:「國初以兩司對持大柄,向以

關陝未寧,兵議須一,復茲兼領。今西夏來庭,邊防有序,當還使印,庶協邦規,

臣等願罷兼樞密使。」既降詔許之,又詔樞密院:「凡軍國機要,依舊同商議施行。」

十一月,壬午朔,回鶻遣使貢於遼。

樞密院請自今進退管軍臣僚、極邊長吏、路分兵馬鈐轄以上,並與宰臣同議,

從之。

丁亥,冬至,宴宗室於崇政殿。

辛卯,詔提點京東路刑獄司體量石介存亡以聞。先是介受命通判濮州,歸家待

次。是歲七月,病卒。夏竦銜介甚,且欲傾富弼,會徐州孔直溫謀叛,搜其家,得

介書,竦因言:「介實不死,弼陰使入契丹謀起兵,弼為內應。」執政入其言,故

有是命,仍羈管介妻子於它州。

初,徐州人告直溫等挾妖法誘軍士為變,而轉運使不受,亟詣提點刑獄呂居簡。

居簡令無言有不受者,復與轉運使合謀捕直溫等。既就誅,濮州復有謀叛者,民相

搖驚潰。居簡馳往,得其首惡,誅之,閱兵享士,奸不得發。居簡,蒙正之子也。

時亦有詔下兗州核介死虛實,知州杜衍會官屬語之,眾莫敢對。泰寧節度掌書記高

苑龔鼎臣獨曰:「介平生直諒,寧有是邪!願以合族保其必死。」衍悚然,探懷中

奏稿示之,曰:「老夫既保介矣,君年少,見義必為,安可量哉!」

國子監直講孫復責監虔州稅。孔直溫敗,索其家,得遺復詩故也。

詔以邊事寧息,盜賊漸衰,知鄆州富弼、知青州張存,並罷安撫使,知邠州範

仲淹,罷陝西四路安撫使,其實讒者謂石介謀亂,弼將舉一路兵應之故也。仲淹先

引疾求解邊任,是日,改知鄧州。

初,翰林學士葉清臣居父喪,言者嘗請起復為邊帥,既而不行。至是免喪,宰

相陳執中與清臣有隙,不欲清臣居內,乃申用其言。庚子,改除翰林侍讀學士、知

邠州。

壬寅,以殿中侍御史劉湜為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議者謂湜探宰相意深

致尹洙罪,故得優擢。

甲辰,遼以同知北院宣徽事蕭阿刺為北府宰相。

十二月,癸丑,以知潞州郭承佑為並代副部署,兼知代州。始,杜衍奏罷承佑

軍職,至是復之。及包拯還自契丹,言:「河北邊帥宜精選,而代州尤不可輕授。

今朝廷委任郭承佑,恐必敗事。乞早令召還,別用能者。沿邊守將畏懦不勝任者,

亦乞速賜移易。」

遼主觀漢軍習砲射擊刺。癸亥,遼主決滯獄。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曆六年(遼重熙十五年)

春,正月,乙酉,遼主如混同江。

禁遼人以奴婢鬻與漢人。

戊子,王堯臣罷三司使,為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群牧使、堯臣主計凡

三年,前使姚仲孫借內藏錢數百萬,久不能償,堯臣悉案籍償之,而軍國之費猶沛

然有餘,未嘗加賦於民也。益、梓、夔三路轉運使皆乞增鹽井課,歲可得錢十餘萬,

堯臣固不從。帝問其說,對曰:「庸蜀僻遠,恩澤鮮及,而貢入常倍,民力由此困。

朝廷既未有以恤之,而又牟利焉,是重困也,雖有小益,將必大損矣。」帝善其對。

然權幸因緣多見裁抑,京師數為飛語,及帝之左右往往有讒其短者,帝一切不問,

而堯臣為之自若。已而言於帝曰:「臣母老,願解煩劇。」既罷,帝慰勞之,堯臣

頓首曰:「非臣之能,惟陛下信用臣耳。」

禮部尚書、知河南府範雍卒,贈太子太師,諡忠獻。雍好謀而少成,頗知人,

喜薦士。狄青初為小校,坐法當斬,雍貸之,卒為名將。

甲午,命翰林學士孫抃權知貢舉。

丙申,以翰林學士、知制誥蘇紳知河陽。紳銳於進取,善中傷人,衣冠憚疾之。

言者斥其狀,故命出守,紳自揚州復入翰林未三月也。是歲,卒於河陽。紳與梁適

同在兩禁,人以為險詖,語曰「草頭木腳,陷入倒卓。」

戊申,徙廣南戍兵善地,以避瘴毒。

二月,壬子朔,賜太傅致仕張士遜月俸百千。

乙卯,遼主如長春河。

癸亥,荊湖南路轉運使周沆言:「本路蠻寇未息,而官軍久戍,請負給公使錢

一千貫以犒設將校。」從之。沆又言:「蠻驟勝方驕,未易懷服,宜須秋冬進兵。

蠻地險氣毒,其人驍悍,善用鋋盾,北軍不能與之角。請選邕、宜、融三州澄海忠

敢,知其山川,習其伎藝者三千,搗巢穴,餘兵絡山足,出則獵取之,俟其勢窮力

屈,然後可撫也。」朝廷用其策,卒平蠻寇。

戊寅,青州地震。

詔陝西經略安撫及轉運司:「朝廷開納夏國,本欲寬財息民。自其受封進誓,

已及一年,而排程猶不減用兵時;其議裁節諸費及所增置官員、指使、使臣今無用

者,悉條奏之。」從樞密使龐籍言也。

權同知禮部貢舉張方平言:「今之禮部程式,定自先朝。由景祐之初,有以變

體而擢高等者,後進傳效,皆忘素習。邇來文格日失其舊,各出新意,相勝為奇。

至太學盛建,而講官百介益加崇長,因其好尚,浸以成風,以怪誕詆訕為高,以流

蕩猥瑣為贍,逾越繩墨,惑誤後學;朝廷累下詔書戒飭,而學者樂於放逸,罕能自

還。今貢院試者,間有學新體賦至八百字以上,每句或有十六字、十八字,而論或

千二百字以上,策或置所問而妄肆胸臆,條陳它事,豈國家取賢斂材以備治具之意

邪!其增習新體而澶漫不合程式者,悉已考落。請申前詔,揭而示之。」詔從其情。

時御史王平又請賦毋得過四百字。而禮部復謂才藝所取,一字之多,遂至黜落,殆

非人情。自是復以舊數為限。

三月,辛巳朔,日有食之。御崇政殿。錄繫囚,雜犯死罪以下遞降一等,杖以

下釋之。

乙酉,遼以太后應聖節,減死罪,釋徒以下。

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震不已,每歲震則海底有聲如雷。

丁酉,遼主詔諸道歲具獄訟以聞。

高麗貢於遼。

壬寅,賜進士穰人賈黯等及第、出身、同出身有差。癸卯,賜諸科及第並出身。

甲辰,賜特奏名諸科同出身及諸州長史、司馬、文學。

夏,四月,辛亥朔,遼禁五京吏民擊鞠。

甲寅,降河東轉運使李昭遘知澤州,坐使遼時其從者嘗盜遼之銀盃也。昭遘從

者既杖死,詔以銀盃送還遼。議者謂盜已正法,送杯於體有損。判大名夏竦亦奏乞

罷送,不聽。知雄州王仁旭直納軍資庫,人稱其得體。

戊午,遼罷遙輦帳戍軍。

壬戌,遼以北女真詳兗蕭杲陸為奚六部大王。

甲子,遼主清暑永安山。

甲戌,蒲盧毛朵曷懶河百八十戶附於遼。

遼主以左中丞蕭惟信為燕趙國王傅。遼主諭之曰:「燕趙左右多面諛,不聞忠

言,浸以成性。汝當以道規誨,使知君父之義;有不可使居王邸者,具以名聞。」

惟信性好學,長於辯論,及為王傅,能輔導以禮。

丙子,徙知定州王德基知雄州兼沿邊安撫使。初,守臣畏生事,未嘗出獵,德

基至,乃縱騎獵境上。關城居民甚眾,而故堞墮壞,久莫敢修,德基豫調兵夫築完

之。遼歲遣使貽果餌,前皆改服以見,德基接以常禮;及每移文至者,例以郡官主

勞,至是以指使代焉。

己卯,權御史中丞張方平言:「中書、樞密院比歲除授,多預批聖旨,俟半年

或一二年後與轉官或改職。夫遷除之體,率有常規,若因勞應賞而擢之不次,孰曰

不然!如其事出僥倖,縱賒日月,曷厭群議!譬之賈人交易於市,作為契卷,立期

待償。非唯滋長濫恩,實亦有虧治體。請自今文武官輒援前比而希遷改者,並明行

責降。」從之。

五月,甲申,雨雹,地震。

戊子,減邛州鹽井歲額緡錢一百萬。川、峽四路鹽課,縣官之所仰給,然井原

或發或微,而責課如舊,任事者多務增課以為功,往往貽患後人。朝廷切於除民疾

苦,尤以遠人為意,有司上言,輒為蠲減,前後不可悉數。

丙申,詔陝西市蕃部馬。

丁酉,京東人劉巹、劉沔、胡信謀反,伏誅。

六月,庚戌朔,降御前答刂子下夏安期等:「比令與陝西諸路經略安撫司議減

節邊費,其務悉心經畫,以成朝廷悠久之利。」

詔夏竦與河北監司察帥臣、長吏之不職者。

初,吳育在翰林,薦唐詢為御史;未至,母喪。服除,育方參政事,而宰相賈

昌朝與詢有親,育數為昌朝言,詢用故事當罷御史,昌朝不得已以詢知廬州。凡官

外徙者皆放朝辭,而詢獨許入見。中丞張方平因奏:「詢材質美茂,宜留備言職。」

詔許之,育爭不能得。詢由是怨育而附昌朝。

癸丑,遼以西京留守耶律瑪陸為漢人行宮都部署,參知政事楊佶出為武定軍節

度使。時武定亢旱,苗稼將槁,佶視事之夕,雨澤沾足,百姓歌頌之。

丁巳,流星出營室南,大如杯,其光燭地,隱然有聲,北行至王良沒。

辛酉,詔河東經略使鄭戩裁減本道邊費。

癸亥,帝謂輔臣曰:「比有上言星變者,國家雖無妖異,亦當修警,況因謫見

乎!夫天之譴告人君,使俱而修德,亦猶人君知臣下之過,先示戒飭,使得自新,

則不陷於咎惡也。」賈昌朝等皆引咎再拜。

戊辰,遼主御清涼殿,放進士王棠等六十八人。棠,涿州新城人,博古善屬文,

時稱得人。

辛未,知益州文彥博言:「益、彭、邛、蜀、漢五州,非用馬之地,而逐州共

屯軍馬凡二千餘人,請皆易以步軍。」詔易三之一。

參知政事吳育與宰相賈昌朝不相能,監察御史唐詢既怨育,遂希昌朝意上奏曰:

「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茂材異等料,由漢涉唐,皆不常置,若天見災異,政有闕失,

則詔在位薦之。本朝稽用舊文,訖真宗世,三建此科。陛下即位,增科為六,初應

詔才數人,後乃至十餘人,今殆至三十餘人。一中此科,曾未累歲,悉至顯官。請

自今,不與進士同時設科,若因災異非時舉擢,宜如漢故事親策,罷秘閣之試。」

疏上,帝刊其名付中書,育奏疏駁之。帝是育言,即詔禮部:「自今制科隨進士貢

舉,其著為今;仍須近臣論薦,毋得自舉。」帝因謂輔臣曰:「彼上言者乞從內批,

以今乃知其欺妄也。」育又奏:「陰邪沮事,正當明辯,願出姓名案劾,以明國法。」

育本由制策進,帝數稱其賢,以為得人,故詢力肆排詆,意在育,不在制科也。育

弟娶李遵勖妹,有六子而寡。詢又奏:「育弟婦久寡,不使改嫁,欲用此附李氏自

進。」大抵希昌朝意,且欲報怨;帝訖不聽。

秋,七月,三司使王拱辰言:「太祖時兵十二萬,太宗時十八萬,章聖時四十

萬,今倍之。兵在精不在眾,冗散坐食,非計也。三司雖總財用大計,而事實在外,

請諸道帥臣並任其責。」乙酉,詔判大名府夏竦、知幷州鄭戩、知永興軍程琳併兼

本路計置糧草,從拱辰言也。

遼豳王遂格卒。

庚寅,河東經略司言雨壞忻、代等州城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