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午,工部尚書、平章事張知白卒。知白在相位,慎名器,常以盛滿為戒,雖
顯貴,其清約如寒士。贈太傅、中書令。禮官謝絳議諡文節,御史王嘉言言:「知
白守道徇公,當官不撓,可謂正矣,請諡文正。」王曾曰:「文節美諡矣。」遂不
改。嘉言,禹偁子也。
知白九歲,其父終邢州,殯於佛寺;及遼師侵河北,寺宇多頹廢,殯不可辨。
知白既登第,徒行訪之,得佛寺殿基,恍然識其處;既發,其衣衾皆可驗。眾嘆其
誠孝。
戊子,遼燕京留守蕭孝穆,請於拒馬河接宋境上置戍長以巡察,遼主從之。
三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戊申,太后幸劉美第,左司諫劉隨奏疏勸止。太后納其言,自後不復再往。
壬子,以張士遜為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張知白既卒,帝謀代之者,宰相王曾薦呂夷簡,樞密使曹利用薦張士遜。太后
以士遜位居夷簡上,欲用之,曾言輔相當擇才,不當問位,太后許用夷簡。夷簡因
奏事,言士遜事帝於壽春府最舊,且有純懿之德,請先用之,太后嘉其能讓。
癸丑,以姜遵為樞密副使。遵長於吏事,其治尚嚴猛,所誅殘者甚眾,時人號
為「姜擦子」。太后遣內侍於永興軍營浮屠,遵希太后旨,悉毀漢、唐碑碣以代磚
甓,躬自督治,既成,乃得召用。
己未,以範雍為樞密副使,班姜遵上。
是月,遼主駐長春河。
夏,四月,戊辰,詔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軍頭司,各引對所理公事。
自帝為皇太子,輔臣參決諸司事於資善堂,至是始還有司。
丁丑,貸河北流民復業者種食,復是年租賦。
癸未,命龍圖閣待制燕肅、直史館康孝基同議蠲減三司歲所科上供物。凡中都
歲用百貨,三司視庫務所積豐約,下其數諸路,諸路度風土所宜及民產厚薄而率買,
謂之科率。諸路用度非素蓄者,亦科率於民。然用有緩急,則物有輕重,故上方所
須,輕者反重,賤者反貴,而民有受其弊者。肅等既受命,建言京師庫務所積可給
二年者,請勿復科買,詔從之。
庚寅,以星變,齋居不視事五日,降畿內囚死罪,流以下釋之,罷諸土木工,
賑河北流民過京師者。
時命僧道襘禳於文德殿,殿中侍御史李紘奏曰:「文德殿,佈政會朝之位,每
災異輒聚緇黃讚唄於間,何以示中外!」
右司諫劉隨,因星變言:「國家本支蕃衍,而定王之外,封策未行,望擇賢者,
用唐故事,增廣嗣王、郡王之封,以應祖宗意。」
監察御史鞠詠條上應變五事,又言:「太子少保致仕晁迥,雖老而有器識,宜
蒙訪對,其必有補。」
五月,乙未朔,交趾寇邊,詔廣南西路轉運司發谿峒丁壯捕之。時文思使焦守
節知邕州,遣人入交趾,諭以利害,李公蘊拜章謝罪。
遼主清暑永安山。
庚戌,詔:「溫、鼎、廣等州歲貢柑,不得以貢餘為名,餉遺近臣。」始,王
曾言於帝,請斷貢餘。帝曰:「貢且勞矣,況其餘乎!」亟命罷之。
樞密副使姜遵言:「鹹陽民元守亮歲貢梨,朝廷給賜,常倍其直,守亮恃此誇
其裡中,因以凌弱。請絕其獻。」帝曰:「朕不知守亮敢恃此以橫也。」辛亥,詔
罷之。
六月,丙寅,罷戎、瀘諸州谷稅錢。
周虢州防禦使柴貴,世宗弟也,其孫肅自陳求官。帝問王曾曰:「肅果柴氏之
後乎?」曾對曰:「得貴告身驗之,信然。」帝曰:「世宗開拓土宇,為吾國家也,
後裔其可忘哉!」命為三班奉職。
秋,七月,遼以南院大王耶律迪裡為上京留守。
戊戌,遼主獵於平地松林。
乙未,開封府推官、監察御史館陶王沿為河北轉運副使。沿上言:「本朝制兵
刑,未幾於古。自契丹通好三十年,二邊地常屯重兵,坐耗國用,而未知所以處之。
請教河北強壯,以代就糧禁卒之闕,罷招廂軍,以其冗者隸作屯田,行之數年,當
漸銷減,而強壯悉為精兵矣。
「古者刑平國,用中典,而比者以敕處罪,多重於律。律以絹估罪者,敕以緡
直代之;律坐髡釱而役者,敕黥竄以為卒。比諸州上言,謫卒太多,衣食不足,願
勿復謫者七十餘州。以律言之,皆不至是,是以繁文罔之而置於理也。誠願削深文
而用正律,以錢定罪者,悉從絹估,黥竄為卒者,止從髡釱;此所謂勝殘去殺,無
待百年者也。」
壬子,江寧府、揚、真、潤州江水溢,壞官民廬舍,遣使安撫賑恤。
八月,乙丑,詔免河北水災州軍秋稅。
初,帝謂輔臣曰:「比令內侍往緣邊視水災,如聞有龍堰於海口,故水壅而不
洩。可遣官致祭。」王曾曰:「邊郡數大水,蓋《洪範》所謂不潤下之證。海口恐
非龍可堰,宜寬民賦以答天災。」故有是詔。
甲戌,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張綸知秦州。綸,天禧末為發運副使。
時鹽課積虧者十年,綸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
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復置鹽場於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三百五十萬。居三
歲,增上供米八十萬。在江、淮逾六年,為民興利除害甚眾。性喜施與,漕卒多凍
餒道死者,綸見之,嘆曰:「此有司之過,非所以體上仁也。」推俸錢市絮襦千數,
衣其不能自存者。
乙亥,河決澶州王楚埽。
戊寅,翰林學士承旨兼龍圖閣學士劉筠知廬州。筠三入翰林,意望兩府,及為
承旨,頗不懌,嘗移疾不出。或戲筠曰:「服清涼散必愈。」蓋兩府乃得用清涼傘
也。筠前嘗知廬州,愛其土,遂築室城中,架閣藏前後所賜書,帝為飛白書,曰:
「真宗聖文秘奉之閣」。及再至,即營冢墓,作棺,自為銘刻之。後二歲,竟卒於
書閣。筠初為楊億所識拔,後遂與億齊名,時號楊、劉。性不苟合,臨事明達,而
其治尚簡嚴。然晚為陽翟同姓富人奏求恩澤,清議頗少之。
丙戌,錄唐張九齡後。九齡九代孫錫,以九齡告身及明皇批答來獻。帝謂輔臣
曰:「九齡,唐名相,宜旌其後。」即授國子四門助教。
九月,己亥,詔:「京朝官任內,五人同罪,奏舉者減一任。」
乙巳,遣使修諸路兵械。
丙午,太常少卿、直昭文館陳從易為左司郎中,兵部郎中、集賢院修撰楊大雅
並知制誥。
自景德後,文士以雕靡相尚,從易獨自守不變;與大雅特相厚,皆好古篤行,
無所阿附。天禧初,大雅提點淮南刑獄,案部過金陵境上,遇風舟覆,冠服盡喪。
時丁謂鎮金陵,遣人遺衣一襲,大雅辭不受。王欽若亦不喜之。時議欲矯文弊,故
並進用。大雅初名侃,避真宗舊諱,改焉。
壬子,遼主如中京,北德寽勒部節度使耶律延壽請視諸部,賜旗鼓,從之。
是月,準布諸部長多降於遼。
冬,十月,甲申,除福州民逋官莊錢十二萬八千緡。
初,王氏據福州時,有田千餘頃,謂之官莊。太平興國中,授券與民耕,歲輸
賦而已。天聖二年,發運使方仲荀言:「此公田也,鬻之可復厚利。」遣屯田員外
郎辛惟慶領其事,凡售錢三十五萬餘緡,詔減緡錢三之一,期三年畢償。監察御史
硃諫以為傷民,不可,詔復為貧弱者寬期。至是知州章頻復以為言,詔悉除之。
遼魏王耶律色軫之孫婦指斥乘輿,其夫為之容隱,事覺,連坐,並籍其家。
遼主諭燕城將士:「若有敵至,總管備城之東南,統軍使守西北,馬步軍備野
戰,統軍副使繕壁壘、課士卒,各練其事。」
十一月,丙申,遼太子宗真納妃蕭氏,駙馬都尉克迪之女也。
遼以耶律求翰為北院大王。
癸卯,翰林學士宋綬等上所撰《天聖鹵簿記》十卷。初,南郊,綬攝太僕卿,
陪玉輅,帝問儀物典故,佔對辨給,因使綬集官撰記,帝嘆其詳備。
十二月,丁卯,賜故杭州處士林逋諡曰和靖先生,仍贍其家。逋臨終賦詩,有
「茂陵它日求遺稿,猶喜曾無封禪書」之句。既卒,州以聞,帝嗟惜之。
初,逋嘗客臨江,李諮方舉進士,未有知者。逋曰:「此公輔器也。」及逋卒,
諮適為州守,為素服,與其門人葬之。
遼主詔:「兩國舅及南北王府乃國之貴族,賤庶不得任本部官。」
是歲,遼放進士張宥等五十七人。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天聖七年(遼太平九年)
春,正月,癸卯,樞密使曹利用罷,以侍中判鄧州。
初,太后臨朝,中人與貴戚稍能軒輊為禍福,而利用以勳舊自居,不恤也。凡
內降恩,力持不予,左右多怨。太后亦嚴憚利用,稱曰侍中而不名。利用奏事簾前,
或以指爪擊帶鞓,左右指以示太后曰:「利用在先帝時,何敢爾邪!」太后頷之。
利用奏抑內降恩,雖屢卻,亦有不得已從之者。人揣知其然,或紿太后曰:「蒙恩
得內降,輒不從。今利用家媼陰諾臣請,其必可得矣。」下之而驗,太后始疑其私,
頗銜怒。
內侍羅崇勳得罪,太后使利用召崇勳戒敕之。利用去崇勳冠幘,詬斥良久,崇
勳恨之。會從子汭為趙州兵馬監押,而州民趙德崇詣闕告汭不法事;奏上,崇勳請
往案之,遂罷利用樞密而窮治汭罪。汭坐被酒衣黃衣,令人呼萬歲,杖死。丙辰,
貶利用為左千牛衛上將軍,知隨州。
是月,遼主至自中京。
二月,庚申朔,參知政事魯宗道卒。宗道疾劇,帝臨問,賜白金三千兩。既卒,
太后臨奠,贈兵部尚書。宗道剛正疾惡,遇事敢言,不為小謹。初,太常議諡曰剛
簡,復改為隸簡,議者以為「肅」不若「剛」為得其實雲。
甲子,詔:「文臣歷邊任有材勇,武臣之子有節義者,與換官,三路任使。」
丙寅,張士遜罷。士遜以曹利用薦,得宰相,利用長樞密,憑寵自恣,士遜居
其間,未嘗有是非之言,時人目之為「和鼓」。及曹汭獄起,羅崇勳因譖利用,帝
以問執政,眾顧望,未有對者。士遜徐曰:「此獨不肖子為之,利用大臣,宜不知
狀。」太后怒,將罷士遜,帝以其東宮舊臣,加刑部尚書,知江寧府,解通犀帶賜
之。後領定國軍節度使,知許州。
以呂夷簡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始,王曾薦夷簡可相,久不用。士遜將免,曾因對言:「太后不相夷簡,以臣
度聖意,不欲其班樞密使張耆上爾。耆一赤腳健兒,豈容妨賢至此!」太后曰:
「吾無此意,行用之矣。」於是卒相夷簡。
丁卯,以夏竦、薛奎參知政事,陳堯佐為樞密副使。奎入謝,帝諭奎曰:「先
帝常以卿為可任,今用卿,先帝意也。」
癸酉,貶曹利用為崇信軍節度副使,房州安置。利用又坐私貨景靈宮錢貶,命
內侍楊懷敏護送,諸子各奪兩官,沒聽賜第,籍其資,黜親屬十餘人。宦者多惡利
用,行至襄陽驛,懷敏不肯前,以語逼之。利用素剛,遂投繯而絕,以暴卒聞。利
用性悍梗少通,力裁僥倖,而其親舊或有緣恩以進者,故及於禍。然在朝廷,忠藎
有守,始終不為柔屈,死非其罪,人多冤之。
乙酉,以河水災,委轉運使察官吏不任職者易之。
癸巳,募民入粟以賑河北水災。
閏月,戊申,禁京城創造寺觀。時都人厭土木之勞,及詔下,鹹喜。
壬子,詔曰:「朕開數路以詳延天下之士,而制舉獨久置不設,意吾豪傑或以
故見遺也。其復置此科。」於是稍增損舊名,曰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博通墳
典、明於教化科,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詳明吏理、可使從政科,識洞韜略、運
籌決勝科,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科,凡六,以待京朝官之被舉及應選者。又置書判
拔萃科,以待選人之應書者。又置高蹈丘園科,沉淪草澤科,茂才異等科,以待布
衣之被舉及應書者。又置武舉,以待方略智勇之士。其法,皆先上藝業於有司,有
司較之,然後試秘閣,中格,然後天子親策之;若武舉,則仍閱其騎射焉。
初,盛度建言於真宗,請設四科以取士。夏竦既執政,建請複製舉,廣置科目
以收遺才。帝從之,更採度前議而降是詔。
癸酉,置理檢使,以御史中丞為之。其登聞檢院匭函改為檢匣,如指陳軍國大
事,時政得失,並投檢匣,令畫時進入,常事五日一進。其稱冤濫枉屈而檢院、鼓
院不為進者,並許指理檢使審問以聞。
時上封者言:「自至道三年廢理檢院,而朝廷得失,天下冤枉,浸不能自達。」
帝讀唐史,見匭函故事,與近臣言之,夏竦因請復置使領,帝從其議。
乙卯,始命御史中丞王曙兼理檢使。
三月,乙丑,詔:「吏受賕自今毋用廕。」時三司吏毋士安坐受賕,法應徒,
而用祖廕以贖論,特決杖勒停,而降是詔。
辛巳,詔以遼饑民流過界河,令所過給米,分送唐、鄧等州,以閒田處之。
癸未,詔:「百官轉對,極言時政闕失,在外者實封以聞。」
時群牧判官夏縣司馬池因轉對,言:「唐制,門下省,詔書出有不便者,得以
封還。今門下雖有封駁之名,而詔書一切自中書下,非所以防過舉也。」內侍皇甫
繼明等三人給事太后閤,兼領估馬,自言估馬有羨利,迄千官。事下群牧司,閱實,
無羨利。繼明方用事,自制置使以下,皆欲附會為奏,池獨不可,吏拜曰:「中貴
人不可忤也。」池不聽,繼明等怒甚。會除開封府推官,敕至閤門,為繼明黨所沮
罷,乃以屯田員外郎出知耀州。
甲申,上封者言天下茶鹽課虧,請更議其法。帝以問三司使寇鹹,鹹曰:
「議者未知其要爾。河北入中兵食,皆仰給於商旅,若官盡其利,則商旅不行,而
邊民困於餽運矣。法豈可數更!」帝然之,因謂輔臣曰:「茶鹽,民所食,而強設
法以禁之,致犯法者眾。但緣經費尚廣,未能弛之,又安可數更其法也?」
泰州鹽課虧緡錢數十萬,事連十一州,詔殿中丞張奎往案之。還奏:「三司發
鈔稽緩,非諸州罪。」因言:「鹽法所以足軍費,非仁政所宜行。若不得已,令商
人轉貿流通,獨關市收其徵,則上下皆利,孰與設重禁壅閼之為民病!」有詔,悉
除所負。奎,臨濮人,全義七世孫也。
丙戌,遣官祈晴。帝因謂輔臣曰:「昨令視四郊,而麥已損腐,民何望焉!此
必政事未當天心也。古者大辟,外州三覆奏,京師五覆奏,蓋重人命如此。其戒有
司,審獄議罪,毋或枉濫。」又曰:「赦不欲數,然舍是無以召和氣。」夏,四月,
庚寅,赦天下,免河北被水民賦租。京師自三月朔雨不止,前赦一夕而霽。
辛卯,南平王李公蘊卒。其子德政遣人來告,以為交趾郡王。
五月,己未朔,詔禮部貢舉。
庚午,上封者言:「近邊內地州郡,多是儒臣知州,邊事武略,安肯留意!欲
望自今選有武勇謀略內殿崇班以上三二十人,於河北、河東、陝西及西川、廣南,
不以遠近,但路居衝要處充知州,得替日,具本處民間利害或邊事十件奏聞。或朝
廷要人驅使,詢之於朝,則曰某人曾在某處,知某處事宜,則是先試之以近邊之事,
後委之以臨邊之任,或為州郡之防,或為偏裨之將,不乏人矣。」樞密院請令武臣
閤門祗候以上知州軍,代還日,分件言事。
遼主清暑永安山。
六月,戊子朔,遼以長沙郡王色嘉努為廣德軍節度使,樂安郡王遂格為匡義軍
節度使,中山郡王查噶為保定軍節度使,進封潞王。
壬辰,置益、梓、廣南路轉運判官,與轉運使分部案巡,位諸州同判上;別給
印,分巡即用之;仍詔磨勘及一年者遷一官。議者以為自罷諸路提點刑獄,而益、
梓、廣南止一轉運使,不能周知民事故也。
丁未,大雷雨,玉清昭應宮災。宮凡三千六百十一楹,獨長生崇壽殿存。翼日,
太后對輔臣泣曰:「先帝力成此宮,一夕延燔殆盡,猶幸一二小殿存爾。」樞密副
使範雍,度太后有再興葺意,乃抗言曰:「不若燔之盡也!」太后詰其故,雍曰:
「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為灰燼,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將葺之,則民不堪
命,非所以祗天戒也。」宰相王曾、呂夷簡亦助雍言,夷簡又推《洪範》災異以諫,
太后默然。
太廟齋郎蘇舜欽,詣登聞鼓院上疏曰:「今歲自春徂夏,霖雨陰晦,未嘗少止,
農田被災者幾於十九,臣以為任用失人,賞罰弗中之所召也。而大臣歸咎於刑獄之
濫,肆赦天下以為禳救,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斷
決滯獄以平水旱,不聞用赦。故赦下之後,陰霾及今。前志曰:‘積陰生陽,陽生
則災見焉。’乘夏之氣,發洩於玉清宮,震雨雜下,烈焰四起,樓觀萬疊,數刻而
盡,非慢於火備,乃天之垂戒也。陛下當降服減膳,避正寢,責躬罪己,下哀痛之
詔,罷非業之作,拯失職之民,庶幾可變災為祐。浹日之間,未聞為此,而將計工
役以圖修復。都下之人,聞者駭惑,鹹謂章聖皇帝勤儉十餘年,天下富庶,及作斯
宮,海內虛竭。陛下即位未及十年,數遭水旱,雖徵賦鹹入而百姓睏乏。若大興土
木,則費用不知紀極,財力耗於內,百姓勞於下,內耗下勞,何以為國?今為陛下
計,莫若採吉士,去佞人,修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給而徵稅寬減,則可以謝天意
而安民情矣。夫賢君見變,修道除兇;亂世無象,天下譴告。今幸天見之變,是陛
下修己之日,豈可忽哉!」舜欽時年二十一,易簡之孫,耆之子也。
甲寅,王曾罷。始,太后受冊,將御天安殿,曾執以為不可。及長寧節上壽,
止供張便殿。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請謁,曾多所裁抑,太后滋不悅。會玉清昭應宮
災,累表待罪,乃出知青州。
以玉清昭應宮災,知宮李知損編管陳州;御史臺鞫火起,得知損嘗與其徒茹葷
聚飲宮中故也。
初,太后怒守衛者不謹,悉下御史獄。欲誅之。中丞王曙上言:「昔魯桓、僖
宮災,孔子以為桓、僖親盡當毀者也。遼東高廟及高園便殿災,董仲舒以為高廟不
當居陵旁,故災。魏崇華殿災,高堂隆以臺榭宮室為戒,宜罷之勿治,帝不聽,明
年復災。今所建宮,非應經義,災變之來,若有警者。願除其地,罷諸禱祠,以應
天變。」而右司諫範諷亦言:「此實天災,不當置獄窮治。」監察御史張錫言:
「若反以罪人,恐重貽天怒。」言者既眾,帝及太后皆感悟,遂薄守衛者罪。
議者尚疑將復修宮,諷又言:「山木已盡,人力已竭,雖復修,必不成。臣知
朝廷亦不為此,其如疑天下何!願明告四方,使戶知之。」秋,七月,己巳,下詔
以不復修宮之意諭天下。改長生崇壽殿為萬壽觀。
乙酉,罷諸宮觀使並輔臣所領諸宮觀使名,從呂夷簡、張耆、夏竦之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