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六 【宋紀二十六】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春,正月,遣工部尚書王化基乘驛詣河中祭后土廟,用大祀禮,告將朝陵也。

甲辰,以知樞密院事陳堯叟為東京留守。

乙巳,以權三司使丁謂為隨駕三司使,鹽鐵副使林特副之。謂機敏有智謀,善

附會而有心計,在三司,案牘填委,吏久難解者,謂一言判之,眾皆釋然。

己未,車駕發京師。庚申,次中牟縣,除逋負,釋囚繫,賜父老衣幣,所過如

之。甲子,次鞏縣,罷鳴鞭及太常奏嚴、金吾傳呼。或獻洛鯉,帝曰:「吾不忍食

也!」命放之。丙寅,齋於永安鎮行宮,太官進蔬膳。

丁卯,夜漏未盡三鼓,帝乘馬,卻輿輦傘扇,至安陵外次,易素服,步入司馬

門,行奠獻之禮。次詣永昌、永熙陵,又各詣下宮。凡上宮用牲牢祝冊,有司奉事;

下宮備膳羞,內臣執事百官皆陪位。又詣元德皇太后陵奠獻,又於陵南設幄奠祭,

如下宮禮。帝每至陵寢,望門而哭。初,有司具儀,止常服,帝特製素服。禮畢,

遍詣孝明、考惠、考章、懿德、淑德、明德皇后陵,又至莊懷皇后陵。遂單騎巡視

陵闕,以內臣從,及親奠夔王、魏王、岐王、恭孝太子、鄆王、周王、安王諸墳。

辰後,暫至幄次更衣,復詣陵奉辭。有司以朝拜無辭禮;帝感慕哀切,未忍去,故

復往焉。及午而還,左右進傘,帝卻之,渡昭應水,乃許進,至行宮,始御常膳。

又遣官祭一品墳、皇諸親墓。德音降西京及諸路,赦流罪以下囚;釋逋欠,賜畿縣

民租稅有差。建永安鎮為縣。

是月,遼建中京,即七金山土河地也。先是遼主過七金山土河,南望雲氣,有

郛郭樓闕之狀,因建都,至是始城之。

二月,戊辰朔,車駕遂如西京,夕次偃師縣,始復奏嚴;帝猶服靴袍,不舉樂。

己巳,至西京,始奏樂。道經漢將軍紀信冢、司徒魯恭廟,詔贈信為太尉,恭為太

師。

辛未,命吏部尚書張齊賢祭週六廟。詔從官先塋在洛者賜告祭拜。

壬申,謂輔臣曰:「前代內臣,恃恩恣橫,蠹政害物,朕常深以為戒,至於班

秩賜與,不使過分,有罪未嘗矜貸,此輩常亦畏懼。」王旦等曰:「前代事蹟昭然,

足為龜鑑。陛下言及此,社稷之福也。」內侍史崇貴嘗使嘉州還,上言:「知縣某

貪濁;有佐官某廉幹,乞擢為知縣。」帝曰:「內臣將命,能採善惡,固亦可獎;

然便爾賞罰,外人必未厭伏。當須轉運使深察之。」

甲戌,幸上清宮,詔賜酺三日。

乙亥,詔罷西京榷酤,官賣麴如東京之制。

丙子,加號列子為沖虛至德真人。

帝之次鞏縣也,太子太師呂蒙正輿疾來見,不能拜,命中使掖之以進,賜坐勞

問;壬午,幸其第,賜齎甚厚。

甲申,御五鳳樓觀酺,召父老五百人,賜飲樓下。

丁亥,幸元偓宮。

戊子,葺週六廟。增封唐孝子潘良瑗及其子季通墓。

庚寅,詔河南府置五代漢高祖廟。

辛卯,車駕發西京,謂輔臣曰:「歸途陵闕在望,雖已遣官祭告,朕豈安然而

過乎!」壬辰,帝乘馬至孝義,鎮吏訾邨復設次,與親王望陵祭奠,近臣於幄殿東

望拜。每進飲食,帝執爵舉匕箸,涕泗哀感。

甲午,次鄭州,遣使祀中嶽及周嵩、懿二陵。

丁酉,賜隱士楊璞繒帛。

遼主如鴛鴦濼。

三月,己亥,帝至自西京。

乙丑,以曹瑋為西上閤門使,賞其捍邊功也。瑋在鎮戎,嚐出戰少捷,偵虜去

已遠,乃驅所掠牛羊輜重而還,頗失部伍。其下憂之,言於瑋曰:「牛羊無用,不

若棄之,整眾而歸。」瑋不答。西蕃兵去數十里,聞瑋利牛羊而師不整,遽還襲之。

瑋行愈緩,得地利處,乃止以待之。西蕃軍將至,逆使人謂之曰:「蕃軍遠來,必

甚疲,我不欲乘人之怠,請憩士馬,少選決戰。」蕃人方苦疲,皆欣然,嚴軍而歇。

良久,瑋又使人諭之曰:「歇定可相馳矣。」於是各鼓軍而進,一戰,大破蕃師,

遂棄牛羊而還,徐謂其下曰:「吾知蕃已疲,故為貪利以誘之。比其復來,幾行百

裡矣。若乘銳便戰,猶有勝負;遠行之人,若少憩,則足痺不能立,人氣亦闌,吾

以此取之。」

夏,四月,辛巳,皇后郭氏崩。周悼獻王,後所生也,王薨,後悲感生疾,遂

不起。後性謙約,寬仁惠下。尤惡奢靡,族屬入謁禁中,或服飾華侈,必加戒勖。

有以家事求言於帝者,後終不許。兄子出嫁,以貧,欲祈恩齎,但出裝具給之。帝

嘗使觀宜聖殿諸庫,後辭曰:「國之寶庫,非婦人所當入。陛下欲惠賜六宮,願量

頒之,妾不敢奉詔。」帝尤加禮重焉。

宰相王旦言:「諸路各置轉運使,復遣官檢舉酒稅,競以增益課利為功,煩擾

特甚。」帝曰:「官吏務貪勞績,不恤民困,朕甚憫之。」乃詔三司:「取一年中

等之數,立為定額,自今中外勿得更議增課。」

五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帝與輔臣言及朝士有交相奏薦者,王旦曰:「人之情偽,固亦難知,或言其短

而意在薦揚,或稱其能而情實排抑。唐劉仁軌嘗忿李敬玄異己,將以計去之,乃稱

其有將師材,而敬玄卒敗軍事,此皆不以國家為慮者也。」帝曰:「若然,則險偽

之輩,世所不能絕也。」

戊申,詔以鼓司為登聞鼓院,登聞院為登聞檢院。命右正言鄒平周起、太常丞

祁陽路振同判鼓院,吏部侍郎張詠判檢院,檢院亦置鼓。先有內臣句當鼓司,自此

悉罷。諸人訴事,先詣鼓院;如不受,詣檢院;又不受,即判狀付之,許邀車駕;

如不給判狀,聽詣御史臺自陳。

先是帝謂王旦曰:「開廣言路,治國所先,而近日尤多煩紊。車駕每出,詞狀

紛紜,洎至披詳,無可行者。」故有此更置焉。

汀州黥卒王捷,自言於南康遇道人,姓趙氏,授以小鐶神劍,蓋司命真君也。

宦者劉承珪以其事聞,帝賜捷名中正。是月,戊申,真君降中正家之新堂,是為聖

祖,而祥瑞之事起矣。

戊午,增孔子守塋二十戶。

初置雜賣場。

閏月,戊辰,減劍、隴等三十九州軍歲貢物,夔、駕等二十七州軍悉罷之。

壬申,御崇政殿,試賢良方正著作佐郎陳絳、溧水縣令史良、丹陽縣主簿夏竦。

先是帝謂宰臣曰:「比設此科,欲求才識,若但考文義,則濟時之用,安得而知!

今策問宜用經義,參之時務。」因命兩制各上策問,擇而用焉。絳、竦所對入第四

次等,擢絳為右正言,竦為光祿寺丞。

是月,立中書、樞密院互報法,事關軍機、民政者,必互相關報。時中書命楊

士元通判鳳翔府,樞密院又令監香藥庫,兩府不相知,故有是命。

六月,壬子,司天言:「五星當聚鶉火,而近太陽,同時皆伏。案佔雲:‘五

星不敢與日爭光者,猶臣避君之明也’。歷千百載所未曾有,望付史官以彰殊事。」

從之。

乙卯,葬莊穆皇后於永熙陵之西北。初定諡,命宗正卿告廟,王欽若疑其事,

因對,具言。王旦曰:「國朝故事,昭憲之諡,太尉率百官告廟;孝明之諡,止宗

正卿告廟。今當以孝明為比。」帝顧欽若曰:「皆有故事,不足疑也。」

庚申,知樞密院王欽若以五星聚東井,慶雲見,奉表稱賀,詔付史館。

吏部侍郎張詠,以病瘍乞郡;辛酉,詔詠知升州。

徙向敏中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先是舊相出鎮者,多不出吏事為意,寇準

雖有重名,所至終日宴遊。張齊賢倜儻任情,獲劫盜,或時縱遣之,所至尤不治。

帝聞之,皆不喜。惟敏中勤於政事,所至著稱。帝曰:「大臣出臨方面,不當如向

敏中邪!」

遼賜皇太妃死於幽所。

秋,七月,丁卯,祔莊穆皇后神主於別廟,殿室在莊懷皇后之上。

高班內品裴愈,出隸唐州。

愈前監廣州綱,遇交州使,因言:「龍花蕊難得之物,宜以充貢。」至是,州

採之為獻,且言愈嘗道詔旨。帝曰:「朕懷撫遠俗,何嘗有所宣索!」即下愈御史

臺劾問,故有是責,仍以龍花蕊還交州。

帝謂輔臣曰:「近見詞人獻文,多故違經旨以立說,此所謂非聖人者無法也。

有太甚者,當黜以為戒。」

遼以西平王李德明母薨,遣使弔祭,旋命起復。

知宜州劉永規,馭下嚴酷,六月,乙卯,軍校陳進因眾怨鼓譟,殺永規,擁判

官盧成均為師,僭號南平王,據城反。甲戌,奏至,詔忠州剌史曹利用等領兵進討,

仍諭賊黨有來歸者,並釋罪。

權三司使丁謂言:「景德三年新收戶,比鹹平六年計增五十五萬有奇,賦入增

三百四十六萬有奇,望特降詔旨,自今以鹹平六年戶口賦入為額,歲較其數,具上

史館。」從之。

黎龍延自稱權安南靜海軍留後,遣其弟明昶等來貢,帝賜以《九經》及佛氏書。

辛巳,授龍延靜海節度使、交趾郡王,賜名至忠,給以旌節。

戊子,帝謂輔臣曰:「近日以來,殊無獻言者。卿等宜勤接士大夫,察問四方

事以聞。」

詔翰林遣畫工分詣諸路,圖上山川形勢、地理遠近,付樞密院,每發兵屯戍,

移徙租賦,以備檢閱。

癸巳,復置諸路提點刑獄官。先是帝出筆記六事,指其一謂王旦曰:「勤恤民

隱,遴柬庶官,朕無日不念也。所慮四方刑獄,官吏未盡得人,一夫受冤,即召災

沴。先帝嘗選朝臣為諸路提點刑獄,今可復置,仍以使臣副之。所至心察視囚禁,

審詳案牒,其官吏貪濁弛慢者,具名以聞。」

八月,乙巳,置群牧制置使,命知樞密院事陳堯叟兼之。尋又增置判官一員。

丁未,中書門下言:「莊穆皇后祥除已久,秋宴請舉樂。」不允。

以右監門衛上將軍錢惟治為右武衛上將軍,月給俸錢百萬,仍許在家養疾。時

惟治弟太僕少卿惟演上《聖德論》,帝覽之,謂宰臣曰:「惟演文學可稱,且公王

貴族,而能留意翰墨,有足嘉者,可記其名,並以論付史館。」因曰:「錢氏繼世

忠順,子孫可念,比聞惟治頗貧乏。」遂有是命。

己酉,益州地震。

出府庫錢五十萬貫付三司市菽麥。時宰相言今歲豐稔,菽麥甚賤,為富民所蓄,

請官為斂糴以惠農民。

辛亥,賜孔子四十六世孫聖佑同學究出身。聖佑,延世子,宜孫也。

翰林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邢昺,以羸老,自陳曹州故鄉,願給假歸視田裡;帝

命坐,慰勞之,壬子,拜工部尚書,知曹州。是日,特開龍圖閣,召近臣宴崇和殿,

帝作詩賜之。昺視壁間《禮記圖》,因陳《中庸》九經大義,帝嘉納焉。及行,又

命近臣祖送。侍講學士外使自昺始。

癸丑,帝謂王旦等曰:「前詔群臣言事,除機密外,不得用無名答刂子,非合

面奏公事,不得上殿,蓋防人之多言,浸成萋斐也。且必有顯狀,封章彈奏,有何

不可!近日戚綸面陳詔旨不便。」因出綸奏示旦等曰:「綸意以疏遠之人,難得面

奏,然自下詔以來,升殿奏事者未嘗有阻。」旦曰:「飛語譖言,聖慮固不為惑。

但近日論利害者差少,亦宜留意省察。」王飲若曰:「臣下升殿一二次,即希恩澤。

比來中外章疏,若以前詔條約,皆當付所司鞫問。」帝曰:「綸性純謹有學問,此

奏乃未諭詔旨耳。」

丁巳,詔修太祖、太宗正史,命王旦監修,王欽若、陳堯叟、趙安仁、晁迥、

楊億同修。

置龍圖閣直學士,以杜鎬為右諫議大夫,充其職,班在樞密直學士之下。

權三司使丁謂上《景德會計錄》六卷,詔獎之。

是月,諸路皆言大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