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璀璨 第27章

金玉王朝 風弄 第1頁,共2頁

宣懷風聽著身後的槍林彈雨,撒腿往林子跑。

到了林邊,一個人影猛地閃出來,張開雙臂,把他當撞進懷裡的小鳥一樣抱緊了。

宣懷風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一發覺被人抱住,頓時提起膝蓋狠狠撞往對方兩腿之間。

對方反應奇快,動作一晃,用大腿擋住了那記膝撞,雖沒有撞到命根子,也疼得糾了糾眉,苦笑著說:「就知道要挨你的打。」

這聲音一傳進耳裡,宣懷風渾身一鬆,沙啞地叫了一聲,「白雪嵐。」

便軟倒下來。

白雪嵐那要捱打的玩笑話,也是心急之下故作幽默之言,一見宣懷風軟倒,那幽默的面具就頓時維持不住了,登時把他放在地上,抱著上半身,一臉緊張地問:「怎麼了?哪裡受了傷?」

剛才宣懷風撞進懷裡時不曾細看,這一看,卻看到宣懷風右邊臉頰高高腫起,五道指痕清晰可見,襯衣被人扯得破破爛爛,白雪嵐心頭大怒,聲音卻越發溫柔,低聲問:「展露昭打的你?」

另一邊顯然還在較量,槍聲絡繹不絕。

一個護兵跑過來報告,「總長,找到宋頭兒了。人還活著,就是吃了兩顆槍子兒。」

白雪嵐說:「活著就好,派一輛車把他送醫院。其他人繼續給我圍著林子搜。是姓展的乾的,我猜得沒錯?」

後面那句,是問宣懷風的。

宣懷風說:「他們都穿著便裝,臉上蒙著黑布。不過,我確實見到姓展的。」

白雪嵐問:「有沒有別的認識的人?」

宣懷風想起他那不爭氣的三弟,猶豫片刻,搖了搖頭。

白雪嵐哼了一聲,說:「不用瞞我,我知道,至少宣懷抿是會摻和的。」

宣懷風被他揭破,也不說話,靠在白雪嵐懷裡那分安心舒適,和片刻前那驚魂恐懼是天差地別,他一點也不想和白雪嵐鬥嘴,只想捱得離白雪嵐更近一些。

緩緩地挪了挪身子,卻牽動身上痛楚,輕輕哼了一聲。

白雪嵐忙問:「你還是受傷了嗎?哪裡疼?」

宣懷風揚揚下巴示意。

白雪嵐趕緊把他襯衣掀起來,一看腹部,很深的瘀痕,一大片紫青。

白雪嵐又氣又心疼,罵道:「怎麼不早說?」

把他打橫抱起來往回走,說:「這就帶你去醫院。」

出了林子,果然瞧見邊上停了海關總署的幾輛車,其中一輛是白雪嵐常用的座駕。幾個護兵正押了幾個一身血跡,垂頭喪氣的男人過來,向白雪嵐請示,「總長,這幾個受了傷的,在林子邊上想逃,被我們抓了。要怎麼處置?」

宣懷風心忖,這幾個人應該是被自己逃跑時開槍打傷的。

白雪嵐眼睛掃也不掃那幾人,臉上沒有一絲表情,說:「這種流匪,政府一向是直接擊斃的。」

那被抓的幾人吃了一驚,抬頭叫起來,「我們不是流匪,我們是正經軍人。我們要求政府公正審判。」

白雪嵐冷笑著說:「你要公正,好,老子給你公正。」

宣懷風知道他膽子奇大,什麼都敢作,怕他放肆亂來,開口說:「總長,我看這件事……」

話未說完,白雪嵐已經一彎腰,把他平平穩穩地送到汽車後座上,直起身,掏出槍,砰砰砰砰砰砰,朝著俘虜胸膛,一人一槍。

宣懷風聽見震耳欲聾的槍聲,驀然一顫。

掙扎著從後座上探出身來,已經晚了。

他茫然看著地上橫七豎八的六具屍體,半晌說不出話來。

那鮮紅的血,潺潺地從屍體裡流出來,染紅了一片泥地。

好一會,宣懷風才抬頭看向白雪嵐。

白雪嵐仍是那波瀾不驚的臉,把槍緩緩收起來,對他一笑,說:「我這槍法,如今是比不過你吶。來,我們去醫院。」

低下頭,擠進汽車後座裡。

宣懷風被他擁著,只覺得脖子後面一陣發冷,低聲說:「你這是動用私刑,草菅人命。你會被追究的,民國法律有規定,殺人者償命。」

白雪嵐往他脖子裡呵了一口熱氣,沉聲說:「我白雪嵐的法律,動宣懷風者,償命。」

到了醫院,自然又是一番雞飛狗走。

自從上次宣懷風住院,護士們已經識得這位海關總長的威風了,這次見又是那位宣副官受傷,無須提醒,也比平日謹慎積極了些,來回奔走安置。

仍是外國大夫親自過來看視。

宣懷風已經換過一件乾淨襯衣,因為大夫要看傷處,只能掀開衣服。

大夫看了看,說:「是外傷。和人打架了嗎?」

宣懷風想說不是打架,但又不好解釋經過,只好點點頭。

白雪嵐說:「醫生,你可要瞧仔細了,可別留內傷。」

大夫挪過手來,按壓了一下肝臟位置,問了一番疼不疼之類的問題,然後說:「這個,不要緊。」

又問:「還有哪裡嗎?」

宣懷風說:「腳踝也疼。」

待要脫長靴,卻費好大一番力氣,那腳踝已經腫起來了。

白雪嵐性急,又心疼宣懷風痛苦,直接拿匕首割開靴子,把襪子也一併割了,見到扭傷腫脹的腳踝,又埋怨地瞅著宣懷風,「你怎麼不早說?」

宣懷風只是苦笑。

所幸都是皮外傷,大夫幫他上了藥,也不用包紮,叮囑了幾句,就走了。

白雪嵐還要求住院,宣懷風再三地說:「這點小傷,我不願住院。回公館去住,環境比這裡更好十倍。」

後來又說:「醫院裡很多病人,細菌也多,你是願意我待在這個細菌多的地方嗎?」

白雪嵐這才點頭,說:「好,照你說的,不住院也罷。」

兩人到了這時,才算有機會單獨面對面的說話,爭論一告停止,便似乎都意識到這個時刻的特殊意義了。

反而兩相安靜。

一時間默默無語。

人既是容易忘記的動物,又是最容易記起的動物。

剛才槍林彈雨中,他們把先前的爭吵鬥氣忘得一絲痕跡也不留,此刻默默相對,那過往的不愉快卻像經了發酵,不但回來了,而且很是鮮明。

為了林奇駿而打響的冷戰。

讓人心冷意冷的絕情話。

欲和好而被拒絕。

小花廳裡的喝酒調笑。

還有,昨夜那不倫不類,近乎無賴的大醉。

安靜就如無形的蜘蛛絲,纏繞著白雪嵐,儘管他的心如鋼鐵,能眼也不眨地連殺六人,但這一刻安靜,卻足以讓他鋼鐵般的心沉重,而且不安。

一瞬間他甚至有點臉紅,羞愧於驚覺自己做了許多不好的事。

費盡了心血去求一個人的愛情。

既然蒙天所賜,得到了,他應該小心翼翼的,應該如對待眼珠子一樣愛惜的。

那他為什麼要為了一個廢物般的林奇駿,去惱宣懷風?去讓宣懷風受委屈呢?

區區一個大興洋行,在他白雪嵐眼裡,算什麼玩意兒。

拿一萬個修理大興洋行的機會,也比不過宣懷風一刻的高興。

白雪嵐忽然明白自己是不會數學的,這多麼簡單的一道題,竟不會做了。

可是,他愛的人心思何等敏感,他說的那些汙人耳朵的話,恐怕宣懷風一輩子也不會忘記了。

白雪嵐正想得惶恐,卻感覺一隻手伸過來。

他抬起頭,看見宣懷風也正抬眼瞧著他。

宣懷風卻沒說出興師問罪的話來,握了他的手,微笑著問:「你還要生我的氣嗎?」

黑潤的眼珠,彷佛好強而美好的小鹿一樣晶瑩剔透,沒有一絲雜質。

白雪嵐的心一顫,陡然融化在這片清澈的眼神中了。

有什麼在他血液裡分離出來,那彷佛就是人靈魂中最輕最柔軟的部分,那部分帶著他飄開,遠離了亂世所有的冷硬和腥味。

不僅僅是快樂。

那是遠遠超出於快樂的東西。

他這些年要找的,就在那麼一句微笑著說出的話中找到了。

白雪嵐五指微微發顫,把臉靠過去。

宣懷風誤會了他的意思,紅著臉,把唇輕輕送上去。

這是極妙的誤會,白雪嵐也沒有解釋的打算,順理成章地唇貼上唇,溫柔、深入地吻著。

舌和舌之間敏感的摩擦,讓身體裡泛起一陣陣甜美盪漾。

於是,便了悟。

這人是他的。

就算和他吵嘴,和他生氣,仍是他的。

就像他當初那樣,氣憤著,痛恨著,咬牙啟齒著,甚至落了淚,卻仍是不離不棄。

這一刻,白雪嵐明白過來。

他再也,用不著嫉妒誰了。

◇◆◇

離開醫院前,宣懷風還特意要求去看看宋壬,對白雪嵐說:「別和我說什麼這是護兵的責任。我只知道他救了我的命,要是沒有他,你今天未必能見到我。」

白雪嵐說:「要見他也不是難事。不過你的腳腫成這樣,怎麼走路呢?真要見,我抱著你去吧。」

宣懷風臉皮頓時有些紅了,攔著說:「我還不至於不能走路。我求求你,給我留點面子,在人前只攙我一把就好。」

白雪嵐便笑了,說:「既然是求,那我答允了,回頭就要討謝禮了。」

果然攙了宣懷風,到另一間外科病房去看宋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