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本的傳記是一種歷史,卻是非常不同的歷史。我們可以好奇什麼樣利害關係的人會希望我們去了解某一個人的私生活,但我們不必指望真正瞭解這個人的私生活真相。在閱讀授權本的傳記時,這本書通常在告訴我們有關當時的時代背景,人們的生活習慣與態度,以及當時大家接受的行為模式——關於不可接受的行為也同時作了點暗示及推論。如果我們只讀了單方面的官方傳記,我們不可能真的瞭解這個人的真實生活,就像我們也不可能指望瞭解一場戰役的真相一樣。要得到真相,必須要讀所有正式的檔案,詢問當時在場的人,運用我們的頭腦從混亂中理出頭緒來。定案本的傳記已經做過這方面的工作了,授權本的傳記(幾乎所有活著的人的傳記都屬於這一種)還有很多要探索的。
剩下的是介於定案本與授權本之間的傳記。或許我們可以稱這種傳記是一般的傳記。在這種傳記中,我們希望作者是正確的,是瞭解事實的。我們最希望的是能超越另一個時空,看到一個人的真實面貌。人是好奇的動物,尤其是對另一個人特別的好奇。
這樣的書雖然比不上定案本的傳記值得信任,卻很適合閱讀。如果世上沒有了艾薩克·沃頓(izaakwalton)為他的朋友,詩人約翰·多恩(johndonne)與喬治·赫伯特(georgeherbert)所寫的《傳記》(lives)〔沃頓最著名的作品當然是《釣客清話》(thecompleatangler)],或是約翰·丁達爾(johntyndall)為朋友邁克爾·法拉第(michaelfaraday)寫的《發明家法拉第》(faradaythediscoverer),這世界將會遜色不少。
有些傳記是教誨式的,含有道德目的。現在很少人寫這類傳記了,以前卻很普遍。(當然,兒童書中還有這樣的傳記。)普魯塔克(plu-tarch)的《希臘羅馬名人傳》(livesofthenoblegreciansandromans)就是這種傳記。普魯塔克告訴人們有關過去希臘、羅馬人的事蹟,以幫助當代人也能有同樣的高貴情操,並幫助他們避免落入過去的偉人所常犯——或確實犯下的錯誤。這是一本絕妙的作品。雖然書中有許多關於某個人物的敘述,但我們並不把這本書當作收集資料的傳記來讀,而是一般生活的讀物。書中的主角都是有趣的人物,有好有壞,但絕不會平淡無奇。普魯塔克自己也瞭解這一點。他說他原本要寫的是另一本書,但是在寫作的過程中,他卻發現在「讓這些人物一個個進出自己的屋子之後」,卻是自己受益最多,受到很大的啟發。
此外,普魯塔克所寫的其他的歷史作品對後代也有相當的影響力。譬如他指出亞歷山大大帝模仿阿喀琉斯的生活形態(他是從荷馬的書中學到的),所以後代的許多征服者也模仿普魯塔克所寫的亞歷山大大帝的生活方式。
自傳所呈現的又是不同的有趣問題。首先要問的是,是否有人真的寫出了一本真實的自傳?如果瞭解別人的生活很困難,那麼瞭解自己的生活就更困難了。當然,所有自傳所寫的都是還未完結的生活。
沒有人能反駁你的時候,你可能會掩蓋事實,或誇大事實,這是無可避免的事。每個人都有些不願意張揚的秘密,每個人對自己都有些幻想,而且不太可能承認這些幻想是錯誤的。無論如何,雖然不太可能寫一本真實的自傳,但也不太可能整本書中都是謊言。就像沒有人能撒謊撒得天衣無縫,即使作者想要掩蓋一些事實,自傳還是會告訴我們一些有關作者的真面目。
一般人都容易認為盧梭的《懺悔錄》或同一時期的某部其他作品(約18世紀中葉),是真正稱得上自傳的開始。這樣就忽略了像奧古斯丁的《懺悔錄》(confessions)及蒙田的《散文集》(essays)。真正的錯誤還不在這裡。事實上,任何人所寫的任何主題多少都有點自傳的成分。像柏拉圖的《理想國》(republic)、彌爾頓的《失樂園》或歌德的《浮士德》(faust)中,都有很強烈的個人的影子——只是我們沒法一一指認而已。如果我們對人性感興趣,在合理的限度內,我們在閱讀任何一本書的時候,都會張開另一隻眼睛,去發現作者個人的影子。
自傳在寫得過火時,會陷入所謂「感情謬誤」(patheticfallacy)的狀態中,但這用不著過度擔心。不過我們要記得,沒有任何文字是自己寫出來的——我們所閱讀到的文字都是由人所組織撰寫出來的。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說過一些相似的事,也說過不同的事。但就算他們完全同意彼此的說法,他們也不可能寫出同樣的一本書,因為他們是不同的人。我們甚至可以發現在阿奎那的作品《神學大全》,這樣一部顯然一切攤開來的作品中,也有些隱藏起來的東西。
因此,所謂正式的(formal)自傳並不是什麼新的文學形式。從來就沒有人能讓自己完全擺脫自己的作品。蒙田說過:「並不是我在塑造我的作品,而是我的作品在塑造我。一本書與作者是合而為一的,與自我密切相關,也是整體生活的一部分。」他還說:「任何人都能從我的書中認識我,也從我身上認識我的書。」這不只對蒙田如此,惠特曼談到他的《草葉集》(leavesofgrass)時說:「這不只是一本書,接觸到這本書時,也就是接觸到一個生命。」
在閱讀傳記與自傳時還有其他的重點嗎?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提醒。無論這類書,尤其是自傳,揭露了多少有關作者的秘密,我們都用不著花上一堆時間來研究作者並未言明的秘密。此外,由於這種書比較更像是文學小說,而不是敘事或哲學的書,是一種很特別的歷史書,因此我們還有一點點想提醒大家的地方。當然,你該記得,如果你想知道一個人的一生,你就該儘可能去閱讀你能找到的資料,包括他對自己一生的描述(如果他寫過)。閱讀傳記就像閱讀歷史,也像閱讀歷史的原因。對於任何自傳都要有一點懷疑心,同時別忘了,在你還不瞭解一本書之前,不要妄下論斷。至於「這本書與我何干?」這個問題,我們只能說:傳記,就跟歷史一樣,可能會導引出某個實際的、良心的行動。傳記是有啟發性的。那是生命的故事,通常是成功者一生的故事——也可以當作我們生活的指引。h3如何閱讀關於當前的事件/h3我們說過,分析閱讀的規則適用於任何作品,而不只是書。現在我們要把這個說法作個調整,分析閱讀並不是永遠都有必要的。我們所閱讀的許多東西都用不上分析閱讀的努力跟技巧,那也就是我們所謂第三層次的閱讀能力。此外,雖然這樣的閱讀技巧並不一定要運用出來,但是在閱讀時,四個基本問題是一定要提出來的。當然,即使當你在面對我們一生當中花費很多時間閱讀的報紙、雜誌、當代話題之類的書籍時,也一定要提出這些問題來。
畢竟,歷史並沒有在一千年或一百年前停頓下來,世界仍在繼續運轉,男男女女繼續寫作世上在發生些什麼事情,以及事情在如何演變。或許現代的歷史沒法跟修昔底德的作品媲美,但這是要由後代來評價的。身為一個人及世界的公民,我們有義務去了解圍繞在我們身邊的世界。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要知道當前確實發生了些什麼事。我們用「確實」這兩個字是有用意的。法文是用「確實」(actualites)這兩個字代表新聞影片。所謂當前發生的事件(currentevents),也就是跟「新聞」這兩個字很類似。我們要如何獲得新聞,又如何知道我們獲得的新聞是真實的?
你會立刻發現我們面對的問題與歷史本身的問題是一樣的。就像我們無法確定過去的事實一樣,我們不能確定我們所獲得的是不是事實——我們也無法確定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是事實。但是我們還是要努力去了解真實的情況。
如果我們能同時出現在任何地方,收聽到地球上所有的對話,看穿所有活著的人的心裡,我們就可以確定說我們掌握了當前的真實情況。但是身為人類就有先天的限制,我們只能仰賴他人的報導。所謂記者,就是能掌握一小範圍內所發生的事,再將這些事在報紙、雜誌或書中報匯出來的人。我們的資訊來源就要靠他們了。
理論上,一位記者,不論是哪一類的記者,都該像一面清澈的玻璃,讓真相反映出來——或透射過來。但是人類的頭腦不是清澈的玻璃,不是很好的反映材料,而當真相透射過來時,我們的頭腦也不是很好的過濾器。它會將自認為不真實的事物排除掉。當然,記者不該報導他認為不真實的事。但是,他也可能會犯錯。
因此,最重要的是,在閱讀當前事件的報導時,要知道是誰在寫這篇報導。這裡所說的並不是要認識那位記者,而是要知道他寫作的心態是什麼。濾鏡式的記者有許多種型別,要了解記者心中戴著什麼樣的過濾器,我們一定要提出一連串的問題。這一連串的問題與任何一種報導現狀的作品都有關。這些問題是:
(1)這個作者想要證明什麼?
(2)他想要說服誰?
(3)他具有的特殊知識是什麼?
(4)他使用的特殊語言是什麼?
(5)他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嗎?
大體而言,我們可以假設關於當前事件的書,都是想要證明什麼事情。通常,這件事情也很容易發現。書衣上通常就會將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寫出來了。就算沒有出現在封面,也會出現在作者的前言中。
問過作者想要證明的是什麼之後,你就要問作者想要說服的是什麼樣的人了?這本書是不是寫給那些「知道內情的人」(intheknow)——你是其中一個嗎?那本書是不是寫給一小群讀過作者的描繪之後能快速採取某種行動的讀者,或者,就是為一般人寫的?如果你並不屬於作者所訴求的物件,可能你就不會有興趣閱讀這樣的一本書。
接下來,你要發現作者假設你擁有哪種特定的知識。這裡所說的「知識」含意很廣,說成「觀念」或「偏見」可能還更適合一些。許多作者只是為了同意他看法的讀者而寫書。如果你不同意作者的假設,讀這樣的書只會使你光火而已。
作者認為你與他一起分享的假設,有時很難察覺出來。巴茲爾·威利(basilwilley)在《17世紀背景》(theseventeenthcenturybackground)一書中說:
想要知道一個人慣用的假設是極為困難的,所謂「以教條為事實」,在運用形上學的幫助以及長期苦思之後,你會發現教條就是教條,卻絕不是事實。他繼續說明要找出不同時代的「以教條為事實」的例子很容易,而這也是他在書中想要做的事。無論如何,閱讀當代作品時,我們不會有時空的隔閡,因此我們除了要釐清作者心中的過濾器之外,也要弄清楚自己的想法才行。
其次,你要問作者是否使用了什麼特殊的語言?在閱讀雜誌或報紙時,這個問題尤其重要。閱讀所有當代歷史書的時候也用得上這個問題。特定的字眼會激起我們特定的反應,卻不會對一個世紀以後的人發生作用。譬如「共產主義」或「共產黨」就是一個例子。我們應該能掌握相關的反應,或至少知道何時會產生這樣的反應。
最後,你要考慮五個問題中的最後一個問題,這也可能是最難回答的問題。你所閱讀的這位報導作者真的知道事實嗎?是否知道被報導的人物私下的思想與決定?他有足夠的知識以寫出一篇公平客觀的報導嗎?
換句話說,我們所強調的是:我們要注意的,不光是一個記者可能會有的偏差。我們最近聽到許多「新聞管理」(managementofthenews)這樣的話題。這樣的觀念不只對我們這些大眾來說非常重要,對那些「知道內情」的記者來說更重要。但是他們未必清楚這一點。一個記者儘管可能抱持著最大的善意,一心想提供讀者真實的資料,在一些秘密的行動或協議上仍然可能「知識不足」。他自己可能知道這一點,也可能不知道。當然,如果是後者,對讀者來說就非常危險了。
你會注意到,這裡所提的五個問題,其實跟我們說過閱讀論說性作品時要提出的問題大同小異。譬如知道作者的特殊用語,就跟與作者達成共識是一樣的。對身為現代讀者的我們來說,當前事件的著作或與當代有關的作品傳達的是特殊的問題,因此我們要用不同的方法來提出這些疑問。
也許,就閱讀這類書而言,整理一堆「規則」還比不上歸納為一句警告。這個警告就是:讀者要擦亮眼睛(caveatlector)!在閱讀亞里士多德、但丁或莎士比亞的書時,讀者用不著擔這種心。而寫作當代事件的作者卻可能(雖然不見得一定)在希望你用某一種方式瞭解這件事的過程中,有他自己的利益考慮。就算他不這麼想,他的訊息來源也會這麼想。你要搞清楚他們的利益考慮,閱讀任何東西都要小心翼翼。h3關於文摘的注意事項/h3我們談過在閱讀任何一種作品時,都有一種基本的區別——為了獲得資訊而閱讀,還是為了理解而閱讀。其實,作這種區別還有另一種後續作用。那就是,有時候我們必須閱讀一些有關理解的資訊——換言之,找出其他人是如何詮釋事實的。讓我們試著說明如下。
我們閱讀報紙、雜誌,甚至廣告,主要都是為了獲得資訊。這些資料的量太大了,今天已沒有人有時間去閱讀所有的資訊,頂多閱讀一小部分而己。在這類閱讀領域中,大眾的需要激發了許多優秀的新事業的出現。譬如像《時代》(time)或《新聞週刊》(newsweek),這種新聞雜誌,對大多數人來說就有難以言喻的功能,因為它們能代替我們閱讀新聞,還濃縮成包含最基本要素的資訊。這些雜誌新聞寫作者基本上都是讀者。他們閱讀新聞的方法,則已經遠遠超越一般讀者的能力。
對《讀者文摘》(reader'sdigest)這類出版品來說,也是同樣的情況。這樣的雜誌聲稱要給讀者一種濃縮的形式,讓我們將注意力由一般雜誌轉移到一冊塞滿資訊的小本雜誌上。當然,最好的文章,就像最好的書一樣,是不可能經過濃縮而沒有遺珠之憾的。譬如像蒙田的散文如果出現在現代的期刊上,變成一篇精華摘要,是絕對沒法滿足我們的。總之,在這樣的情況下,濃縮的惟一功能就是激勵我們去閱讀原著。至於一般的作品,濃縮是可行的,而且通常要比原著還好。因為一般的文字主要都是與資訊有關的。要編纂《讀者文摘》或同類期刊的技巧,最重要的就是閱讀的技巧,然後是寫作要清晰簡單。我們沒幾個人擁有類似的技巧——就算有時間的話——它為做了我們自己該做的事,將核心的資訊分解開來,然後以比較少的文字傳達出主題。
畢竟,最後我們還是得閱讀這些經過摘要的新聞與資訊的期刊。如果我們希望獲得資訊,不論摘要已經做得多好,我們還是無法避免閱讀這件事。在所有分析的最後一步,也就是閱讀摘要這件事情,與雜誌編輯以緊湊的方式濃縮原文的工作是一樣的。他們已經替我們分擔了一些閱讀的工作,但不可能完全取代或解決閱讀的問題。因此,只有當我們盡心閱讀這些摘要,就像他們在之前的盡心閱讀以幫助我們作摘要一樣,他們的功能對我們才會真正有幫助。
這其中同時涉及為了增進理解而閱讀,以及為了獲得資訊而閱讀這兩件事。顯然,越是濃縮過的摘要,篩選得越厲害。如果一千頁的作品摘成九百頁,這樣的問題不大。如果一千頁的文字濃縮成十頁或甚至一頁,那麼到底留下來的是些什麼東西就是個大向題了。內容被濃縮得越多,我們對濃縮者的特質就更要有所瞭解。我們在前面所提出的「警告」在這裡的作用就更大了。畢竟,在經過專業濃縮過的句子中,讀者更要能讀出言外之意才行。你沒法找回原文,看看是刪去了哪些,你必須要從濃縮過的文字中自己去判定。因此,閱讀文摘,有時是最困難又自我要求最多的一種閱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