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外國語文翻譯成英文的過程,與我們所說的這個測驗有關。如果你不能用英文的句子說出法文的句子要表達的是什麼,那你就知道自己其實並不懂這句法文。就算你能,你的翻譯可能也只停留在口語程度——因為就算你能很精確地用英文複述一遍,你還是可能不清楚法文句子中要說明的是什麼。
要把一句英文翻譯成另一種語文,就更不只是口語的問題了。你所造出來的新句子,並不是原文的口語複製。就算精確,也只是意思的精確而已。這也是為什麼說如果你想要確定自己是否吸收了主旨,而不只是生吞活剝了字句,最好是用這種翻譯來測試一下。就算你的測驗失敗了,你還是會發現自己的理解不及在哪裡。如果你說你瞭解作者在說些什麼,卻只能重複作者所說過的話,那一旦這些主旨用其他字句來表達時,你就看不出來了。
一個作者在寫作時,可能會用不同的字來說明同樣的主旨。讀者如果不能經由文字看出一個句子的主旨,就容易將不同的句子看作是在說明不同的主旨。這就好像一個人不知道2+2=4跟4-2=2雖然是不同的算式,說明的卻是同一個算術關係——這個關係就是四是二的雙倍,或二是四的一半。
你可以下結論說,這個人其實根本不懂這個問題。同樣的結論也可以落在你身上,或任何一個無法分辨出用許多相似句子說明同一個主旨的人,或是當你要他說出一個句子的主旨時,他卻無法用自己的意思作出相似的說明。
這裡已經涉及主題閱讀——就同一個主題,閱讀好幾本書。不同的作者經常會用不同的字眼訴說同一件事,或是用同樣的字眼來說不同的事。一個讀者如果不能經由文字語言看出意思與主旨,就永遠不能作相關作品的比較。因為口語的各不相同,他會誤以為一些作者互不同意對方的說法,也可能因為一些作者敘述用語相近,而忽略了他們彼此之間的差異。
還有另一個測驗可以看出你是否瞭解句中的主旨。你能不能舉出一個自己所經歷過的主旨所形容的經驗,或與主旨有某種相關的經驗?你能不能就作者所闡述的特殊情況,說明其中通用於一般的道理?虛構一個例子,跟引述一個真實的例子都行。如果你沒法就這個主旨舉任何例子或作任何說明,你可能要懷疑自己其實並不懂這個句子在說些什麼。
並不是所有的主旨都適用這樣的測驗方法。有些需要特殊的經驗,像是科學的主旨你可能就要用實驗室來證明你是否明白了。但是主要的重點是很清楚的。主旨並非存在於真空狀態,而是跟我們生存的世界有關。除非你能展示某些與主旨相關的,實際或可能的事實,否則你只是在玩弄文字,而非理解思想或知識。
讓我們舉一個例子。在形上學中,一個基本的主旨可以這樣說明:“除了實際存在的事物,沒有任何東西能發生作用。”我們聽到許多學生很自滿地向我們重複這個句子。他們以為只要以口語完美地重複這個句子,就對我們或作者有交待了。但是當我們要他們以不同的句子說明這句話中的主旨時,他們就頭大了。很少有人能說出:如果某個東西不存在,就不能有任何作用之類的話。但是這其實是最淺顯的即席翻譯——至少,對任何一個懂得原句主旨的人來說,是非常淺顯的。
“口語主義”(verbalism)的弊端,可以說是一種使用文字,沒有體會其中的思想傳達,或沒有注意到其中意指的經驗的壞習慣。那只是在玩弄文字。就如同我們提出來的兩個測驗方法所指出的,不肯用分析閱讀的人,最容易犯玩弄文字的毛病。這些讀者從來就沒法超越文字本身。他們只能記憶與背誦所讀的東西而已。現代教育家所犯的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違反了教育的藝術,他們只想要背誦文字,最後卻適得其反。沒有受過文法和邏輯藝術訓練的人,他們在閱讀上的失敗——以及處處可見的“口語主義”——可以證明如果缺乏這種訓練,會如何成為文字的奴隸,而不是主人。h3
找出論述/h3我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來討論主旨。現在來談一下分析閱讀的第七個規則。這需要讀者處理的是一堆句子的組合。我們前面說過,我們不用“讀者應該找出最重要的段落”這樣的句子來詮釋這條閱讀規則,是有理由的。這個理由就是,作者寫作的時候,並沒有設定段落的定則可循。有些偉大的作家,像蒙田、洛克或普魯斯特,寫的段落奇長無比;其他一些作家,像馬基雅維裡、霍布斯或托爾斯泰,卻喜歡短短的段落。現代人受到報紙與雜誌風格的影響,大多數作者會將段落簡化,以符合快速與簡單的閱讀習慣。譬如現在這一段可能就太長了。如果我們想要討好讀者,可能得從“有些偉大的作家”那一句另起一段。
這個問題不只跟長度有關。還牽涉到語言與思想之間關係的問題。指導我們閱讀的第七個規則的邏輯單位,是“論述”——一系列先後有序,其中某些還帶有提出例證與理由作用的主旨。如同“意思”之於文字,“主旨”之於句子,“論述”這個邏輯單位也不會只限定於某種寫作單位裡。一個論述可能用一個複雜的句子就能說明。可能用一個段落中的某一組句子來說明。可能等於一個段落,但又有可能等於好幾個段落。
另外還有一個困難點。在任何一本書中都有許多段落根本沒有任何論述——就連一部分也沒有。這些段落可能是一些說明證據細節,或者如何收集證據的句子。就像有些句子因為有點離題比較遠而屬於次要,段落也有這種情況。用不著說,這部分可以快快地讀過去。
因此,我們建議第七個規則可以有另一個公式:如果可以,找出書中說明重要論述的段落。但是,如果這個論述並沒有這樣表達出來,你就要去架構出來。你要從這一段或那一段中挑選句子出來,然後整理出前後順序的主旨,以及其組成的論述。
等你找到主要的句子時,架構一些段落就變得很容易了。有很多方法可試。你可以用一張紙,寫下構成一個論述的所有主旨。通常更好的方法是,就像我們已經建議過的,在書的空白處作上編號,再加上其他記號,把一些應該排序而讀的句子標示出來。
讀者在努力標示這些論述的時候,作者多少都幫得上一點忙。一個好的論說性書籍的作者會想要說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隱藏自己的想法。但並不是每個好作者用的方法都一模一樣。像歐幾里得、伽利略、牛頓(以幾何學或數學方式寫作的作者),就很接近這樣的想法:一個段落就是一個論述。在非數學的領域中,大多數作者不是在一個段落裡通常會有一兩個以上的論點,就是一個論述就寫上好幾段。
一本書的架構比較鬆散時,段落也比較零亂。你經常要讀完整章的段落,才能找出幾個可供組合一個論述的句子。有些書會讓你白費力氣,有些書甚至不值得這麼做。
一本好書在論述進行時會隨時作摘要整理。如果作者在一章的結尾為你作摘要整理,或是摘在某個精心設計的部分,你就要回顧一下剛才看的文章,找出他作摘要的句子是什麼。在《物種起源》中,達爾文在最後一章為讀者作全書的摘要,題名為“精華摘要與結論”。看完全書的讀者值得受到這樣的幫助。沒看過全書的人,可就用不上了。
順便一提,如果在進行分析閱讀之前,你已經瀏覽過一本書,你會知道如果有摘要,會在哪裡。當你想要詮釋這本書時,你知道如何善用這些摘要。
一本壞書或結構鬆散的書的另一個徵兆是忽略了論述的步驟。有時候這些忽略是無傷大雅,不會造成不便,因為縱使主旨不清楚,讀者也可以藉著一般的常識來補充不足之處。但有時候這樣的忽略卻會產生誤導,甚至是故意的誤導。一些演說家或宣傳家最常做的詭計就是留下一些未說的話,這些話與他們的論述極為有關,但如果說得一清二楚,可能就會受到挑戰。我們並不擔心一位想要指導我們的誠懇的作者使用這樣的手法。但是對一個用心閱讀的人來說,最好的法則還是將每個論述的步驟都說明得一清二楚。
不論是什麼樣的書,你身為讀者的義務都是一樣的。如果這本書有一些論述,你應該知道是些什麼論述,而能用簡潔的話說出來。任何一個好的論述都可以作成簡要的說明。當然,有些論述是架構在其他的論述上。在精細的分析過程中,證實一件事可能就是為了證實另一件事。而這一切又可能是為了作更進一步的證實。然而,這些推理的單位都是一個個的論述。如果你能在閱讀任何一本書時發現這些論述,你就不太可能會錯過這些論述的先後順序了。
你可能會抗議,這些都是說來容易的事。但是除非你能像一個邏輯學家那樣瞭解各種論述的架構,否則當作者並沒有在一個段落中說明清楚這論述時,誰能在書中找出這些論述,更別提要架構出來?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顯,對於論述,你用不著像是一個邏輯學者一樣來研究。不論如何,這世上只有相對少數的邏輯學者。大多數包含著知識,並且能指導我們的書裡,都有一些論述。這些論述都是為一般讀者所寫作的,而不是為了邏輯專家寫的。
在閱讀這些書時用不著偉大的邏輯概念。我們前面說過,在閱讀的過程中你能讓大腦不斷地活動,能跟作者達成共識,找到他的主旨,那麼你就能看出他的論述是什麼了。而這也就是人類頭腦的自然本能。
無論如何,我們還要談幾件事,可能會有助於你進一步應用這個閱讀規則。首先,要記住所有的論述都包含了一些宣告。其中有些是你為什麼該接受作者這個論述的理由。如果你先找到結論,就去看看理由是什麼。如果你先看到理由,就找找看這些理由帶引你到什麼樣的結論上。
其次,要區別出兩種論述的不同之處。一種是以一個或多個特殊的事實證明某種共通的概念,另一種是以連串的通則來證明更進一步的共通概念。前者是歸納法,後者是演繹法。但是這些名詞並不重要。重點在如何區分二者的能力。
在科學著作中,看一本書是用推論來證實主張,還是用實驗來證實主張,就可以看出兩者的區別。伽利略在《兩種新科學》中,藉由實驗結果來說明數學演算早就驗證的結論。偉大的生理學家威廉·哈維(williamharvey)在他的書《心血運動論》(onthemotionoftheheart)中寫道:“經由推論與實驗證明,心室的脈動會讓血液流過肺部及心臟,再推送到全身。”有時候,一個主旨是有可能同時被一般經驗的推論,及實驗兩者所支援的。有時候,則只有一種論述方法。
第三,找出作者認為哪些事情是假設,哪些是能證實的或有根據的,以及哪些是不需要證實的自明之理。他可能會誠實地告訴你他的假設是什麼,或者他也可能很誠實地讓你自己去發掘出來。顯然,並不1是每件事都是能證明的,就像並不是每個東西都能被定義一樣。如果每一個主旨都要被證實過,那就沒有辦法開始證實了。像定理、假設或推論,就是為了證實其他主旨而來的。如果這些其他的主旨被證實了,就可以作更進一步論證的前提了。
換句話說,每個論述都要有開端。基本上,有兩種開始的方法或地方:一種是作者與讀者都同意的假設,一種是不論作者或讀者都無法否認的自明之理。在第一種狀況中,只要彼此認同,這個假設可以是任何東西。第二個情況就需要多一點的說明了。
近來,不言自明的主旨都被冠上“廢話重說”(tautology)的稱呼。這個說法的背後隱藏著一種對細微末節的輕蔑態度,或是懷疑被欺騙的感覺。這就像是兔子正在從帽子裡被揪出來。你對這個事實下了一個定義,然後當他出現時,你又一副很驚訝的樣子。然而,不能一概而論。
譬如在“父親的父親就是祖父”,與“整體大於部分”兩個主旨之間,就有值得考慮的差異性。前面一句話是自明之理,主旨就涵蓋在定義之中。那只是膚淺地掩蓋住一種語言的約定:“讓我們稱父母的父母為祖父母。”這與第二個主旨的情形完全不同。我們來看看為什麼會這樣。
“整體大於部分。”這句話在說明我們對一件事的本質,與他們之間關係的瞭解,不論我們所使用的文字或語言有什麼變遷,這件事都不會改變的。定量的整體,一定可以區分成是量的部分,就像一張紙可以切成兩半或分成四份一樣。既然我們已經瞭解了一個定量的整體(指任何一種有限的定量的整體),也知道在定量的整體中很明確的某一部分,我們就可以知道整體比這個部分大,或這個部分比整體小了。到目前為止,這些都是口頭上的說明,我們並不能為“整體”或“部分”下定義。這兩個概念是原始的或無法定義的觀念,我們只能藉著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係,表達出我們對整體與部分的瞭解。
這個說法是一種不言自明的道理——尤其當我們從相反的角度來看,一下子就可以看出其中的錯誤。我們可以把一張紙當作是一個“部分”,或是把紙切成兩半後,將其中的一半當作是“整體”,但我們不能認為這張紙在還沒有切開之前的“部分”,小於切開來後的一半大小的“整體”。無論我們如何運用語言,只有當我們瞭解定量的整體與其中明確的部分之後,我們才能說我們知道整體大於部分了。而我們所知道的是存在的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係,不只是知道名詞的用法或意義而已。
這種不言自明的主旨是不需要再證實,也不可否認的事實。它們來自一般的經驗,也是普通常識的一部分,而不是有組織的知識;不隸屬哲學、數學,卻更接近科學或歷史。這也是為什麼歐幾里得稱這種概念為“普通觀念”(commonnotion)。儘管像洛克等人並不認為如此,但這些觀念還是有啟迪的作用。洛克看不出一個沒有啟發性的主旨(像關於祖父母的例子),和一個有啟發性的主旨(像整體與部分關係的例子),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不同——後者對我們真的有教育作用,如果我們不學習就不會明白其中的道理。今天有些人認為所有的這類主旨都是“廢話重說”,也是犯了同樣的錯誤。他們沒看出來有些所謂的“廢話重說”確實能增進我們的知識——當然,另外有一些則的確不能。h3
找出解答/h3這三個分析閱讀的規則——關於共識、主旨與論述——可以帶出第八個規則了,這也是詮釋一本書的內容的最後一個步驟。除此之外,那也將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整理內容大綱)與第二階段(詮釋內容)連線起來了。
在你想發現一本書到底在談些什麼的最後一個步驟是:找出作者在書中想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如果你回想一下,這在第四個規則中已經談過了)。現在,你已經跟作者有了共識,抓到他的主旨與論述了,你就該檢視一下你收集到的是什麼資料,並提出一些更進一步的問題來。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哪些解決了?為了解決問題,他是否又提出了新問題?無論是新問題或舊問題,哪些是他知道自己還沒有解決的?一個好作者,就像一個好讀者一樣,應該知道各個問題有沒有解決——當然,對讀者來說,要承認這個狀況是比較容易的。
詮釋作品的閱讀技巧的最後一部分就是:規則八,找出作者的解答。你在應用這個規則及其他三個規則來詮釋作品時,你可以很清楚地感覺到自己已經開始在瞭解這本書了。如果你開始讀一本超越你能力的書——也就是能教導你的書——你就有一段長路要走了。更重要的是,你現在已經能用分析閱讀讀完一本書了。這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階段的工作很容易。你的心靈及眼睛都已經開啟來了,而你的嘴閉上了。做到這一點時,你已經在伴隨作者而行了。從現在開始,你可以有機會與作者辯論,表達你自己的想法。h3
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h3我們已經說明清楚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換句話說,我們已經準備好材料,要回答你在看一本書,或任何文章都應該提出來的第二個基本問題了。你會想起第二個問題是:這本書的詳細內容是什麼?如何敘述的?只要運用五到八的規則,你就能回答這個問題。當你跟作者達成共識,找出他的關鍵主旨與論述,分辨出如何解決他所面對的問題,你就會知道他在這本書中要說的是什麼了。接下來,你已經準備好要問最後的兩個基本問題了。
我們已經討論完分析閱讀的另一個階段,就讓我們暫停一下,將這個階段的規則複述一遍:
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或找出一本書到底在說什麼的規則(詮釋一本書的內容):
(5)詮釋作者使用的關鍵字,與作者達成共識。
(6)從最重要的句子中抓出作者的重要主旨。
(7)找出作者的論述,重新架構這些論述的前因後果,以明白作者的主張。
(8)確定作者已經解決了哪些問題,還有哪些是未解決的。在未解決的問題中,確定哪些是作者認為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