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lass=maintext卷第三百八十三再生九/b
索盧貞琅邪人胡勒顏畿餘杭廣曲阿人賀瑀食牛人丘友庾申李除張導石長和古元之
索盧貞
北府索盧貞者,本中郎荀羨之吏也,以晉太元五年六月中病亡,經一宿而蘇。雲,見羨之子粹,驚喜曰:「君算未盡。然官須得三將,故不得便爾相放。君若知有幹捷如君者,當以相代。」盧貞即舉龔穎。粹曰:「穎堪事否?」盧貞曰:「穎不復下己。」粹初令盧貞疏其名,緣書非鬼用,粹乃索筆,自書之,盧貞遂得出。忽見一曾鄰居者,死已七八年矣,為太山門主。謂盧貞曰:「索都督獨得歸耶?」因囑盧貞曰:「卿歸,為謝我婦。我未死時,埋萬五千錢於宅中大床下。我乃本欲與女市釧,不意奄終,不得言於妻女也。」盧貞許之。及蘇,遂使人報其妻。已賣宅移居武進矣。因往語之,仍告買宅主,令掘之。果得錢如其數焉。即遣其妻與女市釧。尋而龔穎亦亡,時輩共奇其事。(出《幽明錄》)
北府有位叫索盧貞的人,原是中郎將荀羨手下的官員,晉太元五年六月裡病故了,但過了一夜突然又復活。說他在陰間看見了荀羨已死去的兒子荀粹。荀粹看見盧貞後又驚又喜地說,「你的陽壽還沒到期,可是莫府需要選拔三名將軍,所以我不敢私自行方便放掉你。不過你如果能推薦一個像你一樣有才幹的人,我就可以讓他替換你,放你還陽。」盧貞就舉薦了龔穎。荀粹問:「龔穎這人的才幹怎麼樣?」盧貞說,「他一點也不比我差。」荀就讓盧貞把龔穎的名字寫下來,盧貞寫了以後,荀羨一看他寫的不是陰間通用的字,就要了筆親自寫下龔穎的名字,然後就放盧貞還陽了。盧貞剛走出冥府,忽然遇見一位已死了七八年的鄰居,現在是冥府太山門的門官。這鄰居對盧貞說,「索都督竟然獨自被放回陽世了嗎?」接著就拜託索盧貞說,「您還陽以後,請替我向我的妻子陪個罪,我生前曾偷偷在屋裡的大床下埋了一萬五千錢,想用這錢給女兒買副手鐲子。沒想到我突然死了,沒來得及告訴妻子和女兒。」盧貞就答應了。盧貞還陽以後,就派人去告訴鄰居的妻子,然而她已將原住的房子賣掉搬到武進去了。盧貞就親自找到買房子的主人,把這事告訴他,並讓他按說的地點挖掘,果然挖掘出了一萬五千錢,於是就把錢給了鄰居的妻子,給她女兒買了手鐲。不久,索盧貞向冥府推薦的那龔穎就死了。當時的人聽說這件事後,都覺得十分奇怪。
琅邪人
琅邪人,姓王,忘名,居錢塘。妻朱氏,以太元九年病亡,有三孤兒。王復以其年四月暴死。時有二十餘人,皆烏衣,見錄雲。到朱門白壁,狀如宮殿。吏朱衣素帶,玄冠介情。或所被著,悉珠玉相連線,非世中儀服。復將前,見一人長大,所著衣狀如雲氣。王向叩頭,自說婦已亡,餘孤兒尚小,無相奈何。便流涕。此人為之動容。雲:「汝命自應來,為汝孤兒,特與三年之期。」王訴雲:「三年不足活兒。」左右一人語云:「俗屍何痴,此間三年,是世中三十年。」因便送出,又活三十年。(出《幽明錄》)
有個姓王的琅邪人,住在錢塘,忘了他名字是什麼。王某的妻子朱氏在晉代太元九年病故,留下三個孤兒。這年的四月,王某又突然死亡。王某死後看見二十多個穿黑衣的人拿著生死簿把他帶到陰間一個白牆紅門的宮殿裡,宮殿裡的官員們穿著紅衣,繫著白腰帶,戴著黑帽扎著頭巾,有的還穿著用珠玉連綴而成的袍服,都不像人世間的服飾。王某被官員們領到殿前,看見一個身材高大的人,穿的衣服好像是雲霧似的,王某就向他磕頭,並訴說妻子已經先死了,留下年幼的孩子,實在是太悲慘了,說著就痛哭起來。那位穿雲衣的神被打動了,對王某說:「你的死是命中註定的,但念你的孤兒太可憐,我特別再多給你三年的陽壽吧。」王某仍然哭訴說:「三年的時間太短,我的孩子們仍然不能成人啊!」這時那位神旁邊有個人說,「你這個死鬼怎麼這樣痴?陰間的三年,就是陽世的三十年!」接著就把王某放回人間,王某果然又活了三十年。
胡勒
湖熟人胡勒,以隆安三年冬亡,三宿乃蘇。雲,為人所錄,赭土封其鼻,以印印之,將至天門外。有三人從門出曰:「此人未應到,何故來?且倮身無衣,不堪驅使。」所錄勒者雲:「下土所送,已攝來到。當受之。」勒鄰人張千載,死已經年,見在門上為亭長。勒告訴之,千載入內,出語勒:「已語遣汝,便可去。」於是見人以杖挑其鼻土印封落地,恍惚而還。見有諸府舍門,或向東,或向南,皆白壁赤柱,禁衛嚴峻。始到門時,遙見千載叔文懷在曹舍料理文書。文懷素強,聞勒此言,甚不信之。後百餘日,果亡。勒今為縣吏。自說病時,悉脫衣在被中。及魂爽去,實倮身也。(出《廣異記》)
湖熟有個叫胡勒的人,隆安三年的冬天死去,過了三天又復活了。他說被鬼抓去以後,用紅泥堵住了鼻子並蓋上了印記。胡勒被帶到天門外時,見門裡走出來三個人說,「這個人還不該來,怎麼把他給抓來了?而且還光著身子連件衣服都沒穿,能讓他乾點什麼呢?」抓胡勒的鬼說,「他是下面的土地神送來的,既然已經抓來了,就留下他。」這時胡勒看見已經死了一年的鄰居張千載也在這裡,而且現在是天門上的亭長,就向他苦苦哀訴。張千載聽後進了天門,不一會兒出來對胡勒說,「我已經替你求了情,現在答應放你回去,你可以去了。」於是鬼卒用棍子挑開封在胡勒鼻子上的紅泥印,胡勒就恍恍忽忽地往回走。臨走時看見天門附近有不少府宅,有的門朝東,有的門朝南,都是白牆紅柱,警衛森嚴。他快到家門時,遠遠看見鄰居張千載的叔叔張文懷在宅中的官房裡整理文書,心想莫非張文懷也死了?胡勒還陽後,就對張文懷說了在陰曹看見他的事。張文懷為人向來很倔犟,聽胡勒說後根本不信。然而過了一百多天,張文懷果然死了。胡勒現在是縣衙的官員,據他自己說,他生病時脫光了衣服躺在被子裡,所以鬼卒抓他到陰間去時,他才光著身子。
顏畿
晉咸寧中,琅邪顏畿,字世都,得病,就醫張瑳。死於瑳家。家人迎喪,旐每繞樹不可解。乃託夢曰:「我壽命未應死,但服藥太多,傷我五臟耳。今當復活,慎無葬我。」乃開棺,形骸如故,微有人色。而手爪所刮摩,棺板皆傷。漸有氣,急以綿飲瀝口,能咽,飲食稍多,能開目,不能言語。十餘年,家人疲於供護,不復得操事。其弟弘都,絕棄人事,躬自侍養。以後便衰劣。卒復還死也。(出《搜神記》)
晉代咸寧年間,琅琊有個姓顏名畿字世都的人,生病後請醫生張瑳治療,後來死在了張瑳家中。顏家的人到張瑳家迎喪時,招魂幡常常纏在樹上解不開。接著顏畿就給家人託夢說:「我壽數未到,本來不該死,由於吃藥太多傷了五臟。我會復活的,千萬別把我埋葬。」家人就開啟棺木,見顏畿屍體像活著時一樣,而且氣色也有些像活人,棺板上有被他手摳壞的手印。後來顏畿就漸漸能喘氣了,家人趕塊用絲綿沾了水潤他的嘴,顏畿也能把水嚥下去。後來就能睜眼了,吃東西也多一點了,只是不能說話。就這樣過了十多年,家裡人疲於供養護理,不能再做別的事。這時他的弟弟弘都毅然辭去了公私事務,親自來侍護他。然而顏畿卻一天比一天衰弱,終於又死去。
餘杭廣
晉升平末,故章縣老公有一女,居深山。餘杭廣求為婦,不許。公後病死,女上縣買棺,行半道,逢廣。女具(明抄本「女具」作「與女」)道情事。女因曰:「窮逼,君若能往家守父屍,須吾還者,便為君妻。」廣許之。女曰:「我欄中有豬,可為殺,以飴作兒。」廣至女家,但聞屋中有鼓掌欣舞之聲。廣披離,見眾鬼在堂,共捧弄公屍。廣把杖大呼,入門,群鬼盡走。廣守屍,取豬殺。至夜,見屍邊有老鬼,伸手乞肉。廣因捉其臂,鬼不復得去,持之愈堅。但聞戶外有諸鬼共呼雲,老奴貪食至此,甚快。廣語老鬼,殺公者必是汝,可速還精神,我當放汝。汝若不還者,終不置也。老鬼曰:「我兒等殺公耳。」即喚鬼子,可還之。公漸活,因放老鬼。女載棺至,相見驚悲,因取女為婦。(出《幽明錄》)
晉代昇平末年,故章縣一個老人有個女兒,他們一同住在深山裡。餘杭廣向老人的女兒求婚,老人沒有答應。後來老人病故,女兒到縣裡去買棺材時半路上碰見廣某,就把老人的死訊說了,並說,「我自己一個孤女跑到縣裡去買棺材,實在是沒有辦法。如果您能到我家去替我為父親守靈,我從縣裡回來後,就嫁給你。」廣某答應了,女子又說,「我家有一口豬,你可以把豬殺了,好招待幫忙辦喪事的人。」廣某來到女子家,聽見屋裡有拍手歌舞的聲音。扒開籬笆一看,只見一群鬼正在擺弄老人的屍體。廣某就抄起一根棍子大喊著進了門,那群鬼都逃掉了。廣某就守護著老人的屍體,並把豬殺了。到了夜裡,又見一個老鬼在老人的屍體旁邊,伸手向廣某討肉吃。廣某一把抓住老鬼的手臂,越抓越緊,老鬼想逃也逃不掉。這時就聽外面那群鬼喊道,「老傢伙太貪吃了,快點呀!」廣某對老鬼說,「這位老人一定是你殺的,你趕快讓他還陽,我就放了你,不然的話,你休想逃脫我的手!」老鬼求告說,「這老人不是我殺的,是我的兒子們殺的呀!」說罷就喊他的鬼兒子們,讓他們快快放了老人。老人果然漸漸活轉來了,廣某就把老鬼放了。老人的女兒拉了棺材回來,一見父親復活,又驚又悲。後來廣某就娶她為妻了。
曲阿人
景平元年,曲阿有一人病死。見父於天上。謂父曰:「汝算錄正餘八牛,若此限竟死,便入罪謫中。吾比欲安處汝,職局無缺者,唯有雷公缺,當啟以補其職。」即奏按入內,便得充此任。令至遼東行雨,乘露車,中有(「中有」原作「牛以」,據明抄本改)水,東西灌灑。未至,於中路覆被符至遼西。事畢還,見父苦求還。雲,不樂處職。父遣去,遂得蘇活。(出《幽明錄》)
景平元年,曲阿縣有個人病死了,在天上見到了他的父親。父親對他說,「你命中的陽壽還有八年,你卻提前死了,按規定你會獲罪受到處分的。我想給你安排一個好位置使你免於罪謫,但府衙裡沒有缺額,現在只有一個雷公的缺,我想向上面請求讓你補這個缺。」父親就向上司奏說,批准他擔任雷公,並派他到遼東行雨。這人就乘上裝滿了水的露車,在天上從東到西的向地下灑雨,還沒灑完,又傳來命令讓他到遼西行雨。行雨回來後,這人向你父親苦苦哀求放他回去,說實在不願意幹這個行雨的苦差使。他父親就放了他,於是這人就復活了。
賀瑀
會稽山陰賀瑀,字彥琚。曾得疾,不知人,惟心下尚溫,居三日乃蘇。雲,吏將上天,見官府。府君居處甚嚴,使人將瑀入曲房。房中有層架,其上有印及劍,使瑀取之。及雖意所好,短不及上層,取劍以出。問之:「子何得也?」瑀曰:「得劍。」吏曰:「恨不得印,可以驅策百神。今得劍,唯使社公耳。」疾既愈,每行,即社公拜謁道下,瑀深惡之。(出《錄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