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九十三 神三

太平廣記 宋太宗 第2頁,共2頁

王表

臨海羅陽縣有神,自稱王表。語言飲食,與人無異,然不見其形。又一婢,名紡績。是月,遣中書郎李崇,齎輔國將軍羅陽王印綬迎表。表隨崇俱出,所歷山川,輒遣婢與其神相聞。表至,權於蒼龍門外為立第舍。表說水旱小事,往往有驗。(出《吳志》。明抄本作出《異志》)

臨海郡羅陽縣有個神,自稱王表,說話吃飯和人沒什麼兩樣,但是卻看不見他的模樣。他還有一個婢女,叫紡績。這個月,皇帝派中書郎李崇把印綬送給輔國將這羅陽王迎接王表。王表隨李崇一起出行,所經歷的名山大川,江湖河流,他就派遣婢女與那裡的神通報一聲。王表到了之後,暫且在蒼龍門外為他建造了一套房舍。王表預言一些旱澇之類的小事情。往往很靈驗。

石人神

石人神,在豐城縣南。其石狀似人形。先在羅山下水中,流潦不沒。後有人於水邊浣衣,掛著左臂。天忽大雨,雷電霹靂,石人臂折,走入山畔。時人異之,共立為祠,每有靈驗,號曰「石人神」。(出《豫章古今記》)

石人神,在豐城縣南邊。這塊石頭酷似人形,先前在羅山腳下的河中,洪水也不能將其淹沒。後來,有人在河邊洗衣服。掛在了它的左臂。這時,天空忽然下起大雨,電閃雷鳴。石人的左臂被折斷。不久,它自己便從河中走到山邊。當時,人們都感到驚異,共同為它修起個祠堂,常常顯靈,於是大家便叫它石人神。

聖姑

吳興郡界首,有洞庭山,山中聖姑祠廟在焉。《吳志》曰:姑姓李氏,有道術,能履水行,其夫怒而殺之。自死至今,向七百歲,而顏貌如生,儼然側臥。遠近祈禱者,心至則能到廟;心若不至,風回其船,無得達者。今每月一日沐浴,為除爪甲。每日妝飾之,其形質柔弱,只如寢者。蓋得道歟。(出《紀聞》)

吳興郡的邊界上,有座洞庭山,山中有座聖姑祠廟。據《吳志》記載,聖姑原本姓李,有道術,能在水面上行走,她的丈夫一次發怒將她殺死了。從她死後到如今,已經七百年了,而容顏栩栩如生,很莊重地側身躺著。遠遠近近來祈禱的人,心誠者就可以到達廟前;心不誠者,大風便會使他的船頭調轉,怎麼也到不了廟前。現在,每月一日給聖姑沐浴,還要給她剪除指甲;每天都要為她化妝修飾一番。她體質極差,柔弱無骨,就像個正在睡覺的人。要知道,她已經真的成仙得道了呵。

陳敏

陳敏,孫皓之世為江夏太守。自建業述職,聞宮亭廟神靈,枉帆過之,乞在任安穩,當上銀杖一枝。限既滿,作杖,插竹為杆,以銀度之。尋徵為散騎常侍,還到江口,後宮亭送杖訖,即進路。日晚,降神巫宣教曰:「陳敏許我銀杖,今以度銀杖見與,使投水中,當送以還之。欺蔑之罪,不可容也。」乃置杖浮水上,從流而北,其疾如飛,徑到敏船前,徘徊不去。敏懼,取之,遣小吏到廟遜謝。小吏既發,驚風卒至,湧浪滔天,敏舟傾。唯小吏四人獨在。(出《神鬼傳》)

陳敏,在三國吳末帝孫皓當朝時任江夏郡太守。一次,他去京城建業述職回來,聽說宮亭廟的神仙十分靈驗,便專程驅船去了一趟,祈求任職期間平安無事,並許願說將來送上一支銀杖。任職期限已滿,他用竹杆做了支手杖,然後鍍上一層銀。不久,他被封為散騎常侍,又來到江口,去宮亭廟送手杖。當他們的船正行在途中,天黑下來,有位神巫自天而降,宣告般地說道:「陳敏當年許願說給我一支銀手杖,今天卻拿來一支鍍銀的竹杖送我,我要你把它投入水中,再復還給你。但是,你對我的欺騙和蔑視之罪,是不能容忍的!」說罷,他把那支鍍銀的竹手杖放在水面上,它便隨水向北漂去而且像飛一樣快。手杖徑直奔到陳敏船前,徘徊不去。陳敏害怕了,急忙取過手杖,派小吏到宮亭廟謝罪道歉。小吏們剛一齣發,狂風大作,波浪滔天,陳敏的大船翻入水中,只有那到廟上謝罪道歉的四名小吏倖免於難,其他人全死了。費長房

費長房能使鬼神。後東海君見葛陂君,淫其夫人。於是長房敕系三年,而東海大旱。長房至東海,見其請雨,乃敕葛陂君出之,即大雨也。(出《列異傳》)

費長房這個人能夠役使鬼神。後來,東海的神君去見葛陂湖的神君,姦汙了他夫人。於是,費長房下令將東海神君拘囚三年。這樣一來,東海一帶遭受了特大旱災。費長房來到東海,見百姓們紛紛求雨,就命葛陂神君出來施展威力,隨即就下了一場大雨。胡母班

胡母班曾至太山之側,忽於樹間。逢一絳衣騶,呼班雲:「太山府君召。」母班驚愕,逡巡未答,復有一騶出呼之。遂隨行數十步,騶母班暫瞑。少頃,便見宮室,威儀甚嚴。母班乃入閣拜謁。主為設食,語母班曰:「欲見君無他,欲附書與女婿耳。」母班問女郎何在?」曰:「女為河伯婦。」母班曰:「輒當奉書,不知何緣得達。」答曰:「今適河中流,便扣舟呼‘青衣’,當自有取書者。」母班乃辭出。昔騶復令閉目,有頃,忽如故道。遂西行,如神言而呼「青衣」。須臾,果有一女僕出,取書而沒。少頃復出雲:「河伯欲暫見君。」婢亦請瞑目,遂拜謁河伯。河伯乃大設酒食,詞旨殷勤。臨別,謂母班曰:「感君遠為致書,無物相奉。」於是命左右:「取吾青絲履來。」以貽母班。母班出,瞑然忽得還舟,遂於長安經年而還。至太山側,不敢潛過,遂扣樹,自稱姓名,「從長安還,欲啟訊息。」須臾,昔騶出,引母班如向法而進,因致書焉。府君請曰:「當別遣報。」母班語訖,如廁,忽見其父著械徒作,此輩數百人。母班進拜流涕,問大人何因及此。父雲:「吾死不幸,見譴三年,今已二年矣!困苦不可處。知汝今為明府所識。可為吾陳之,乞免此役,便欲得社公耳。」母班乃依教,叩頭陳乞。府君曰:「死生異路,不可相近,身無所惜。」母班苦請,方許之。於是辭出。還家歲餘,兒子死亡略盡。母班惶懼,復詣太山,扣樹求見。昔騶遂迎之而見。母班乃自說:「昔辭曠拙,及還家,兒死亡至盡,今恐禍故未已,輒來啟白,幸蒙哀救。」府君拊掌大笑曰:「昔語君,‘生死異路,不可相近’故也。」即敕外召母班父,須臾至庭中,問之:「昔求還里社,當為門戶作福,而孫息死亡至盡,何也?」答雲:「久別鄉里,自忻得還,又遇酒食充足,實念諸孫,召而食之耳。」於是代之。父涕泣而出。母班遂還,後有兒皆無恙。(出《搜神記》)

胡母班曾經到過泰山。他在山坡上的林木間遇見一位穿深紅色衣服的主駕車馬的官吏,召呼他說:「泰山府的神君要見你。」胡母班愕然一驚,他遲疑不決,未作回答。又有一個主駕車馬的官吏出來喊他,他只好跟著行進幾十步。那官吏請胡母班暫時閉上眼睛。一會兒,當他睜開眼睛的時候,便看見了宮殿,這裡的人都有嚴肅的容貌和莊重的舉止。胡母班就從側門入內拜見泰山神君,神君請他吃飯,並對他說:「我想見你沒有別的目的,只是求你捎封信給我的女婿。」胡母班問他的女兒在什麼地方?回答說:「我的女兒現在成了河神的妻子。」胡母班說:「放心吧,我應該送這封信,但不知道怎樣才能把它送到?」神君說:「現在,你到河的中流,就敲船喊婢女,便會有人主動把書信取走。」聽罷,胡母班就告辭出來。當初那位主駕車馬的官吏又讓他閉上眼睛。一會兒,忽然像回到來時的路上,向西行去,來到河中流,胡母班睜開眼睛,照神君說的那樣敲船喊婢女,果然,有一個女僕從水中走出來,接過書信便又回到水中。有頃,那女僕又鑽出水面說:「河神想見你一面。」她也讓胡母班閉上眼睛。入水之後,胡母班拜見河神,河神大擺酒筵招待他,顯得十分熱情、殷勤。臨別,河神對胡母班說:「感謝你遠道而來為我送信,我也沒有什麼好東西相送的。」於是,命手下人把他的青絲鞋取來,贈給胡母班。胡母班走出來的時候,眼睛一閉再一睜,便回到了船上。然後,他在長安住了一年才返回。到泰山的時候,他未敢悄然而過,走進那片林子敲擊樹幹,自報姓名後說:「我剛從長安回來,想向神君回稟一下音信。」一會兒,當初那個主駕車馬的官吏走出來,還像上次那樣把他帶進地府。因為他送信有功,神君又請他吃喝一頓,並說:「我將對你另有報答。」胡母班向神君述說完經過後,去廁所的時候,忽然看自己的父親戴著鐐銬在服刑做苦役。像他這樣的人有好幾百。胡母班撲向父親,跪拜,哭道:「您為什麼落到這步田地?」父親說:「我死之後便遭不幸,被判刑三年,今天已滿二年,整日苦不堪言,簡直沒法活了!聽說你受到神君的任用和讚賞,能不能為我陳述一下,並乞求免除我的苦役。這樣一來,我就能做土地神了。」胡母班便照父親說的那樣,再次拜見神君,並替父親陳述、乞求。神君說:「生死不是同道,你不能夠接近他呀。人的肉體是不值得憐惜的。」胡母班苦苦哀求,神君才答應下來。胡母班從地府中走出。回家一年多,孩子差不多死光了。他十分惶恐、懼怕,再次奔向泰山,敲樹求見。當年那位主駕車馬的官吏迎接他走進地府,見到了神君。他自述說:「當年離開這裡之後,我就回到家中,一年多來孩子們全死亡了,我擔心這禍事還沒有完結,所以來此請你說明並開導。如蒙相救,乃我們全家之大幸!」神君拍掌大笑道:「當初我就對你說,生死不是同道,你不能夠接近他。這下怎麼樣?」隨即下令召見胡父。一會兒,胡母班之父來到庭中,神君問他:「當初你請求回去當土地神,併為家裡人造福,而現在你的孫兒們全死了,這是為什麼?」胡父回答說:「久別鄉里,終於回到家中,自然十分欣喜;又見酒飯豐盛,實在想念孫兒們,便召他們一塊來吃,於是便都隨我而來……」因此,泰山府君就讓人代替了母班父親的職位,老人哭泣著走了出去。胡母班當即到家中,從此以後,他生下的孩子再也不鬧病鬧災了。

張誠之

吳縣張誠之。夜見一婦人。立於宅東南角。舉手招誠。誠就之。婦人曰。此地是君家蠶室。我即是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於上。以祭我。當令君蠶桑百倍。」言絕失之。誠如言,為作膏粥,自此年年大得蠶。世人正月半作膏粥,由此故也。(出《續齊諧記》)

吳縣的張誠之,夜裡看見一個女人,站在房頭東南角上,舉手招呼他,他便走過去。那女人說:「這裡是你家養蠶的房子吧?我是地神呵。明年正月十五,你應該做白米粥祭上,上面撒上肥肉來祭祀我,我就能讓你的蠶和桑葉增產一百倍。」說完,那女人就不見了。張誠之像她說的那樣,做了一碗帶肥肉的白米粥,從此年年的蠶繭都獲得大豐收。如今,人們正月十五做帶肥肉的粥,就是由這而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