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是在場見證人的姓名和簽字,然後是醫生的結論。結論表明,根據屍體解剖並記錄在案,死者胃部以及部分腸子和腎臟發生異變,使人有權以高度可能性肯定,斯梅里科夫之死實由於毒藥攙入酒內灌進胃裡所致。根據胃和部分腸子異變,難以斷定用的是什麼毒藥;但可以肯定毒藥是和酒一起進入胃裡的,因為胃裡有大量酒液。
「看來他喝得可兇了,」那個商人瞌睡剛醒,說。
這份報告宣讀了將近一小時,但還是沒有使副檢察官滿足。等報告宣讀完畢,庭長就對他說:
「我看內臟檢查報告就不用再念了。」
「我可要求念一念這個報告,」副檢察官稍稍欠起身子,眼睛不看庭長,嚴厲地說。他說話的口氣使人覺得,他有權要求宣讀,並且決不讓步,誰如果拒絕他的要求,他將有理由提出上訴。
那個生有一雙和善的下垂眼睛的大鬍子法官,因患有胃炎,覺得體力不支,就對庭長說:
「這個何必念呢?徒然拖時間。這種新掃帚越掃越髒,白白浪費時間。」
戴金絲邊眼鏡的法官一言不發,只是憂鬱而執拗地瞪著前方。不論對妻子還是對生活他都不抱任何希望。
宣讀檔案開始了。
「一八八×年二月十五日,本人受醫務局委託,遵照第六三八號指令,」書記官提高嗓門,彷彿想驅除所有在場者的睡意,又斷然念起來。「在副醫務檢察官監督下,作下列內臟檢查:
「(一)右肺和心臟(盛於六磅玻璃瓶內)。
「(二)胃內所有物(盛於六磅玻璃瓶內)。
「(三)胃(盛於六磅玻璃瓶內)。
「(四)肝臟、脾臟和腎臟(盛於三磅玻璃瓶內)。
「(五)腸(盛於六磅陶罐內)。」
這次宣讀一開始,庭長就俯身對一個法官低聲說了些什麼,然後又轉向另一個法官。在獲得他們肯定的回答後,他就打斷書記官說:
「法庭認為宣讀這個檔案沒有必要,」他說。
書記官住了口,收拾檔案。副檢察官怒氣衝衝地記著什麼。
「諸位陪審員先生可以檢查物證了,」庭長宣佈。
首席陪審員和其他幾個陪審員紛紛起立,手足無措地走到桌子旁邊。他們依次察看戒指、玻璃瓶和濾器。那個商人還把戒指戴到自己手指上試了試。
「嚯,手指好粗,」他回到他的座位,說。「活象一條粗黃瓜,」他補充說,津津有味地猜想那個中毒喪命的商人一定象個大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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