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宣讀驗屍報告。陪審員察看物證

復活 列夫·托爾斯泰 第1頁,共2頁

可是,彷彿有意跟他為難似的,審訊拖了很長時間。先是法庭逐一審問證人和鑑定人,接著副檢察官和辯護人照例煞有介事地提出種種不必要的問題,然後庭長請陪審員檢察物證,其中包括一個很大的戒指,顯然原來戴的手指很粗,戒指上面有鑽石鑲成的梅花。再有一個濾器,驗出來裡面有毒。

這些物證都蓋了火漆印,上面貼有標籤。

陪審員正要去檢視物證,不料副檢察官又站起來,要求在檢查物證以前先宣讀法醫的驗屍報告。

庭長一心想快點結束這個案子,好趕去同他的瑞士女人相會。庭長明明知道宣讀這種報告,除了惹人厭煩,推遲吃飯時間外,不會有別的結果,而副檢察官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無非因為他有權這樣做。庭長畢竟不能拒絕,只得同意。書記官取出檔案,又用他那舌尖音和捲舌音不分的聲調,沒精打采地念起來:

「外部檢查結果:

「(一)費拉朋特-斯梅里科夫身長二俄尺十二俄寸1。」——

11俄尺等於0.71米。2俄尺12俄寸約合1.95米。

「那漢子可真高大,」那個商人關切地湊著聶赫留朵夫的耳朵低聲說。

「(二)就外表推測,年約四十歲。

「(三)屍體浮腫。

「(四)全身皮膚呈淡綠色,並有深色斑點。

「(五)屍體表皮上有大小水泡,有幾處脫皮,狀如破布。

「(六)頭髮深褐色,很濃密,一經觸控,隨即脫落。

「(七)眼球突出眼眶之外,角膜渾濁。

「(八)鼻孔、雙耳和口腔有泡沫狀膿液流出,嘴微張。

「(九)由於面部和胸部腫脹,頸部幾乎不復能見。」

等等,等等。

就這樣在四頁報告紙上寫了二十七條,詳細敘述這個在城裡尋歡作樂的商人高大肥胖而又浮腫腐爛的可怕屍體的外部檢查結果。聶赫留朵夫聽了這個驗屍報告,原來那種說不出的嫌惡感越發強烈了。卡秋莎的一生、從屍體鼻孔裡流出來的膿液、從眼眶裡暴出來的眼球、他聶赫留朵夫對她的行為,這一切在他看來都是同一類事物。這些事物從四面八方把他團團圍住,把他吞沒了。等外部檢查報告好容易宣讀完畢,庭長長長地舒了一口氣,抬起頭,希望宣讀工作就此結束。不料書記官又立刻宣讀內部檢查報告。

庭長又垂下頭,一隻手托住腦袋,閉上眼睛。坐在聶赫留朵夫旁邊的商人好容易忍住睡意,身子間或晃了晃。被告們卻回他們後面的憲兵一樣,坐著一動不動。

「內部檢查結果:

「(一)頭蓋骨表皮極易從頭蓋骨分離,無一處瘀血可見。

「(二)頭蓋骨厚度中等,完整無損。

「(三)腦膜堅硬,有兩小塊已變色,長約四英寸,腦膜呈濁白色,」等等,另外還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