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評傳 第十一章

碧血劍 金庸 第2頁,共2頁

毛文龍在皮島,儼然是獨立為王的模樣,不接受朝廷派文官監察核數、濫殺難民冒功、侵吞軍糧、軍紀不肅,的確有罪。但袁崇煥以尚方劍斬他的方式,卻也未免太戲劇化了些。明朝賜尚方劍給主帥,用意是給主帥以絕對權威,部將如不聽指揮,立即可以誅殺。然而毛文龍的罪行都非緊急,也不是反叛作亂。何況毛文龍也是受賜尚方劍的。

毛文龍在皮島,畢竟曾屢次出兵,騷擾滿清後方,是當時海上惟一的一支機動游擊隊,滿清對他也一直頗為重視忌憚。

這十二條罪狀中,有幾條平心而論並不能成立。毛文龍說取登州、南京如反掌,只不過一時誇口,並非真的要造反,不過皇權專制時代,說這種話確是大逆不道;向外國買馬,當是軍中需要;擅自封官是得到朝廷授權的,部將喜歡姓毛,旨在拍主帥的馬屁,也沒有什麼大不了;不能恢復寸土,只能說他無能,卻非有罪,要打敗清兵,恢復失地,談何容易?在島上為魏忠賢塑像,更難以加他罪名。天啟年間,魏忠賢權勢熏天,各省督撫都為魏忠賢建生祠、塑像而向他跪拜。當時袁崇煥在寧遠也建了魏忠賢的生祠。時勢所然,人人難免。

毛文龍真正的重大過失,是不受節制,在他所控制的軍區中獨立行事,不聽上級指揮。在大戰之時,大將獨立自主,不奉命令,當然是違反軍紀的重大事件。

毛文龍死後,部將心中不服,頗有逐漸叛去的,其中重要的叛將有孔有德(後降清封定南王,鎮廣西)、耿仲明(降清封靖南王,鎮福建)、尚可喜(降清封平南王,鎮廣東)。這三人投降滿清,為清朝出了很大力氣,甚至把西洋火器帶了過去。清初四大降王,除吳三桂外,其餘孔、耿、尚三人都是毛文龍的舊部。不過這也不能說是袁崇煥的過失。

對於「殺毛事件」,當時輿論大都同情毛。一般朝臣認為,毛文龍即使有罪,他是一個大軍區司令,也只能由皇帝下旨誅殺。皇帝的統治手段,主要只是賞與罰。袁崇煥擅殺大將,是嚴重的侵犯了君權。

當時小說盛行,有人做了小說來稱譽毛文龍。一部是四十回的《遼海丹忠錄》,是杭州人陸雲龍所作,大捧同鄉毛帥。另一部是作者不署名的《鐵冠圖》(不是講李自成事蹟的那一部),以毛文龍為主角。

當時大名士陳眉公對「殺毛事件」抨擊甚烈。另一個大名士錢謙益是毛文龍的朋友,對朝野輿論當然也有影響。《明季北略》甚至說:袁崇煥捏造十二條罪名來害死了毛文龍,與秦檜以十二道金牌來害死了岳飛完全一樣。卻又是過份的批評了。

推測袁崇煥所以用這樣的斷然手段殺毛,首先是出於他剛強果決的性格。其次,文人帶兵,一定熟讀孫子兵法,對於孫武殺吳王愛姬二人、因而使得宮中美女盡皆凜遵軍法的故事,對於「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的軍法觀念,一定印象十分深刻。那時候寧遠、錦州、薊州各處軍事要地都曾發生兵變,如不整飭軍紀,根本不能打仗。袁崇煥明知這樣做不對,還是忍不住要殺毛,推想起來,也有自恃崇禎奈何他不得的成份。最後,毛文龍接近魏忠賢,袁崇煥接近東林清流,其中也難免有一些黨派成見。

袁崇煥殺毛文龍一事,論者多認為大招崇禎之忌,是袁崇煥被殺的主要原因之一。到底袁殺毛一事,真是合理而必要,還是犯了錯誤?這在袁崇煥的一生,是一個重要問題。

第一:袁崇煥有沒有殺毛之權?袁崇煥於崇禎元年受任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明朝兵部尚書相當於現代的國防部長兼總參謀長,有軍令權,可指揮陸軍、海軍,御史略等於現代的政治委員,是皇帝的代表,在部隊中監督統帥。「督師」是帶兵的最高階文官,袁當時官職相當於國務院副總理、國防部長兼野戰軍總司令兼政委,又兼陸海軍前敵總司令。毛文龍的皮島軍區歸他管轄。臨敵之時,麾下大將如果不聽指揮,主帥將之斬首,中國歷史上事所常有。例如諸葛亮斬馬謖,臨終時遺命斬魏延。尚方劍是「皇帝誅殺臣下之權力的象徵」。袁崇煥受賜尚方劍,即是崇禎賜給他專殺之權,他用尚方劍殺毛文龍,是代表皇帝殺的。

第二:毛文龍是否真的有罪?毛文龍先前抗清有功,在皮島起了一些牽制作用,但他立功升官之後,自大起來,皮島軍區只二萬多名官兵,他卻要領十萬名官兵的糧餉,不接受中央稽核,並自行設立市場做生意,派官兵去鄰國朝鮮挖人參,取貂皮。還收取海上過境稅,強迫朝鮮繳納糧米(侵犯中央的外交權)。後勤部建議皮島的糧餉由寧遠(袁的總司令部)轉發,以資核實,毛堅不接受。寧遠大戰時,局勢緊急,毛文龍部隊在清軍後方,卻不出兵應援或配合牽制。中央要求皮島餉銀由寧遠轉發,毛文龍不肯,雙方交涉得緊了,毛文龍威脅說:「我帶兵南下,攻打登州、萊州,取南京猶如反掌。」登州、萊州是袁崇煥直轄的軍區,南京是明朝的南都,明太祖的龍興之地。中央無奈,只好暫不堅持。袁崇煥受任之前,曾與首輔大學士(約相當於宰相)錢龍錫商量,要殺毛文龍以確立軍紀。錢龍錫不表反對,但勸他慎重。

第三:毛雖有罪,是否應殺?當時軍紀廢弛,兵士為了索取欠餉,常常譁變,殺害上官。軍紀不肅,無法打仗。袁崇煥曾向崇禎誇口,要五年復遼。如無一支紀律如鐵的精兵,怎能抗清復遼?要樹立軍紀,必須先整肅不守紀律、不服從命令的大將。毛文龍的軍階是總兵(還帶都督銜,約略相當於軍長、軍區司令),和祖大壽、滿桂等相同,統兵號稱十萬(實際約二萬八千名)。當時袁崇煥所指揮的部隊,全部約六萬名,如將毛部近三萬兵收過來統一指揮,對軍務有極大好處。袁與毛在島山見面,長談三日三夜,毛始終不聽指揮。袁勸他退休回去西湖享福。毛文龍誇稱熟悉朝鮮情形,滅清之後可順手取得朝鮮。在此情形下,不殺毛文龍無法抗清。打個比方,如果當年林彪統帶第四野戰軍,在東北要獨立自主,不服從中央命令,宣稱打垮國民黨部隊後要乘機攻取南北朝鮮(事實上林彪沒有這樣做,也未宣稱)。中共中央不殺林彪,這場仗就打不下去了。

第四:當時有人說,袁崇煥不應該當場殺了毛文龍,應將他逮捕,送到北京去請崇禎處理,或者先請皇帝批准而再殺他。當時大學者黃梨洲評論說:「文龍官至都督,掛平遼將軍印,索餉歲百二十萬緡(兩),不應則跋扈,恐嚇曰:‘臣當解劍歸朝鮮矣。’則其內懷異志非一日也。」梨洲又云:「參貂之賂貴近者,使者相望於道⋯⋯崇煥朝請,文龍夕知。」朝廷中的大官收受毛文龍賄賂甚多,袁崇煥一提出申請,毛文龍即刻知道,有了防備,極可能激得他起兵造反。如將他逮捕送去北京,他部下官兵很多是他義子義孫,有可能動武搶奪,引起內戰。就像《三國演義》中寫魏大將鄧艾在蜀被朝廷下令擒入囚車,鄧的部屬武力搶奪囚車。

第五:也有人說,袁崇煥去寧遠當統帥之前,決心整肅軍紀,要殺毛文龍,和首輔錢龍錫商議。其實他直接請示皇帝更好,因為崇禎先得到殺毛的訊息之後,袁再殺毛,崇禎就不會驚愕恐懼,害怕袁崇煥權太大。然而崇禎更信任宦官廠衛,而這些宦官廠衛都收受毛文龍的賄賂,袁崇煥對皇帝一說,毛文龍很快就知道了。

春秋時,《孫子兵法》的作者孫武向吳王表演治軍之法,要殺吳王的兩名愛姬,因二姬不奉軍令,嬉笑不絕。吳王大驚,派人去向孫子說:「寡人已知將軍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宜勿斬之。」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將法在軍,君雖有令,臣不受之。」還是斬了兩個愛姬,部隊肅然,奉命惟謹。吳王不悅,說:「我知道你善用兵了,將軍請下去休息罷,我不想再看了。」吳王雖然心痛愛姬之死,還是接受伍子胥的勸告,重用孫子帶兵,破楚、滅越、威齊,吳國霸於天下。

崇禎的度量,比之吳王闔閭是差得多了。見識也差得多了。

崇禎因袁崇煥殺毛文龍而殺袁,等於三國時蜀漢的劉禪因諸葛亮斬了馬謖,把諸葛亮殺了。

督師本來比總督略高,但在於謙的時候還沒有設督師,當時總督是地位最高的帶兵文官。見吳:〈明代的軍兵〉。

即今遼寧省丹東市之北的九連城,與朝鮮的義州隔鴨綠江相對。

皮島在朝鮮寫作椵島。這個「椵」字,漢文音「駕」,但朝鮮人讀作pi音,所以中國人就簡稱為皮島。有一本相當流行的講清史的通俗著作說皮島即海洋島,地理弄錯了。海洋島在皮島和大連之間,離皮島約一百海里。皮島是朝鮮地方,海洋島是中國地方。皮島在黃海中,身彌島之西,大和島之北。面積不大。

據朝鮮派去皮島的使者記載:毛文龍每天吃五餐,其中三餐有菜餚五六十品,寵妾八九人,珠翠滿身,侍女甚多。

一般書籍(包括《明史》)上記載,都說袁毛的會晤地是在雙島。《荊駝逸史》中輯有〈袁督師計斬毛文龍始末記〉一文,採用的是日記體,從五月廿二日袁崇煥出發到六月十一日回寧遠,逐日記錄海程、所經島嶼、風勢、船隻、兵員、官員姓名等等,十分詳盡,作者顯然是袁崇煥隨行的幕僚或部屬。他寫作態度異常忠實,對於袁毛密談三日三夜,因他沒有參與或聽到密談,所以只記兩人「二更後方散」、「密語三更方散」,記錄兩人密談後的神色,卻不記密語內容,全無憑空推測的言辭,合於現代要求最嚴格的報導體。該書記載袁毛相會的地點是在島山,離旅順陸路十八里,水路四十里,距雙島有半日水程,中間隔了松木島、豬島、蛇島、蝦蟆島等許多島嶼。我比較各種資料,覺得島山的說法似較可信。

〈始末記〉記載當時情形說:「酒敘至終,(袁)方有傲狀,毛帥有不悅意態。」

後來大大有名的孔有德、耿精忠、尚可喜都是毛文龍的義孫,那時叫做毛有德、毛精忠、毛可喜。

袁崇煥奏本:「⋯⋯臣於是悉其狼子野心終不可制,欲擒之還朝,待皇上處分。然一擒則其下必鬨然,事將不測。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法,誅之頃刻,則眾無得為。文龍死,諸冀惡者念便斷矣⋯⋯但文龍大帥,非臣所得擅誅。便宜專殺,臣不覺身蹈之。然苟利封疆,臣死不避,實萬不得已也。謹據實奏聞,席敝待誅,惟皇上斧鉞之,天下是非之,臣臨奏,不勝戰懼惶悚之至。」

崇禎二年六月十八日,奉聖旨:「毛文龍懸踞海上,糜餉冒功,朝命頻違,節制不受。近復提兵進登,索餉要挾,跋扈叵測。且通夷有跡,犄角無資,掣肘兼礙。卿能周慮猝圖,聲罪正法,事關封疆安全,閫外原不中制,不必引罪。一切處置事宜,遵照敕諭行,仍聽相機行事。」(《明清史料》第八編)

梁啟超在《袁崇煥傳》中說:「吾以為此亦存乎其人耳。毛文龍不死,安知其不執梃為諸降王長?」意思說,毛文龍如果不死,說不定他反而是投降清朝的第一大降王呢。然而這也是揣測之辭了。

陳玉樹《後樂堂集》〈袁崇煥殺毛文龍論〉:「崇煥以兵部尚書督師薊遼,兼登、萊、天津軍務,賜尚方劍,便宜從事。明制:督師賜尚方者,得斬總兵以下。是崇煥本有專殺之權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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