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評傳 第七章

碧血劍 金庸 第2頁,共2頁

對於明朝最重要的是,宋金議和,宋方絕對屈辱,每年片面進貢金帛,並非雙方互贈。宋朝皇帝對金稱臣。然而皇太極卻甘願低於明朝皇帝一級,只要求比明朝的諸臣高一級。皇太極一再表示,金國不敢與中國並列,只希望地位比察哈爾蒙古人高一點就滿足了。他和袁崇煥書信來往,態度上是很明顯的謙恭。

可見宋金議和與明金議和兩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皇太極明白明人的想法,所以後來索性改了國號,不稱金國,而稱「大清」,以免引起漢人心理上敵對性的連鎖反應。

袁崇煥和皇太極信使往來,但因朝中大臣視和議如洪水猛獸,談判全無結果。

當時主張和金人議和,非但冒舉國之大不韙,而且是冒歷史上之大不韙。中國過去受到外族的軍事壓力而議和,通常總是屈辱性的,漢人對這件事具有先天性的反感,非常方便的就將「議和」、「投降」、「漢奸」三件事聯絡在一起。後來袁崇煥被殺,「主張和議」是主要罪名之一。

當軍事上準備沒有充分之時,暫時與外敵議和以爭取時間,中國歷史上兩個最出名的英主都曾做過。漢高祖劉邦曾與匈奴議和,爭取時間來培養國力,到漢武帝時才大舉反擊。唐太宗李世民曾與突厥議和(那時是他父親李淵做皇帝,但和議實際上是李世民所決定),等到整頓好軍隊後才派李靖北伐,大破突厥。不過這不是中國歷史上傳統觀念的主流。主流思想是:「與侵略本國的外敵議和是投降,是漢奸。」

其實,同是議和,卻有性質上的不同,決不能一概而論。基本關鍵在於:議和是永久性的投降?還是暫時妥協、積極準備而終於大舉反攻、得到最後勝利?單是在現代史上,後者的例子就多得很。共產黨人尤其善於運用,如列寧在第一次大戰時與德國議和,抗戰勝利後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訂停戰協定,北越、南越越共與美國、西貢政府簽訂巴黎停戰協定等都是。議和停戰只是策略,決不等於投降。策略或對或錯,投降通常是錯。然而明末當國的君臣都是庸才,對於敵我雙方力量的對比、大局發展的前途都茫無所知,既無決戰的剛勇,也無等待的韌力。那時為了對滿清及民軍用兵,賦稅大增,人民生活困苦之極,國庫入不敷出,左支右絀,百廢不舉,對軍隊欠糧欠餉,裁撤驛站(既破壞了必要的交通及通訊裝置,大量失業的驛卒更成為造反民軍的骨幹,李自成即為被裁的驛卒),如能有十年八年的休戰言和,對朝廷和人民都是極大好事。袁崇煥精明正確的戰略見解,朝廷中君臣下意識的認為是「漢奸思想」。

袁崇煥當然知道如此力排眾議,對自身非常不利,然而他已將自身安危全然置之度外,只是以大局為重。以他如此剛烈之人,對聲名自然非常愛惜,給人罵作「漢奸」,那是最痛苦的事。比較起來,死守寧遠、抗拒大敵,在他並不算是難事,最多打不過,一死殉國便是,那是心安理得的。但要負擔成為「歷史罪人、民族罪人、名教罪人」的責任,可艱鉅得多了。越是不自私的人,越是剛強的人,越是不重視性命而不肯忍受恥辱。越是儒家的書讀得多,心中歷史感極其深厚的人,越是寶貴自己的名節。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舉那些慷慨激烈的事蹟,如張巡睢陽死守,顏杲卿常山罵賊,袁崇煥做起來並不困難。對於性格柔和的人,當然是委曲求全易而慷慨就義難,在袁崇煥這樣的偉烈之士,卻是守寧遠易而主和議難。主張議和,他必須違反歷史傳統、違反舉國輿論、違反朝廷決策、更違反自己的性格。上下古今,一切都反,連自己都反。

他是個衝動的熱情的豪傑,是「寧為直折劍、猶勝曲全鉤」的剛士,是行事不顧一切、「幾大就幾大」的蠻子,可是他終於決定:「忍辱負重」。

在他那個時代,絕無現代西方民主社會中尊重少數人意見的習慣與風度。連袁崇煥自己在內,都相信「國人皆曰可殺」多半便是「可殺」。那是一個非此即彼、決不容忍異見的時代,是正人君子紛紛犧牲生命而提出正義見解的時代。卑鄙的奸黨越是在朝中作威作福,士林中對風骨和節操越是看重。東漢和明末,是中國歷史上讀書人道德價值最受重視的兩個時期。歲寒堅節,冰雪清操,在當時的道德觀念中,與「忠」、「孝」

具有相同的第一等地位。他很愛交朋友,知交中有不少是清流派的人。如果他終於因主和而為天下士論所不齒,對他將是多麼嚴重的事。當魏忠賢灼手可熱之時,他手下一般趨炎附勢之徒將反對派都稱為「東林黨」,名之曰「奸黨」。袁崇煥與清流派關係密切,但因手統雄兵,為關外重鎮,所以沒有名列「東林黨人榜」,袁崇煥反以此為愧,耽心不得流芳千秋。

他對金人的和談並不是公開進行的,因此並沒有受到普遍的抨擊,但他當然預料到將來終於要公開,清議和知友的譴責不可避免的會落到他頭上。

在袁崇煥死後十三年的崇禎十五年,明朝局勢已糜爛不可收拾。洪承疇於所統大軍全軍覆沒後投降滿清。松山、錦州失守。崇禎便想和滿清議和,以便專心對付李自成、張獻忠等民軍。兵部尚書陳新甲更明白無力兩線作戰,暗中與皇帝籌劃對滿清講和。崇禎和陳新甲不斷商議,朝中其他大臣聽到了風聲,便紛紛上奏,反對和議。崇禎矢口不認,說根本沒有議和的事,你們反對什麼?崇禎每次親筆寫手詔給陳新甲,總是鄭重警誡:這是天大機密,千萬不可洩漏而讓群臣知道了。

該年八月,崇禎派親信又送一道親筆詔書去給陳新甲,催他儘快設法和滿清議和。陳新甲出外辦事去了,不在家,那人便將皇帝的密詔留在他書房中的几上而去。陳新甲的家僮誤以為是普通的「塘報」(各省派員在京所抄錄的一般性上諭與奏章,稱為「塘報」),拿出去交給各省駐京辦事處傳抄。這樣一來,皇帝暗中在主持和議的事就公開了出來,群臣拿到了證據,登時譁然,立刻紛紛上奏章反對。

皇帝再也無法抵賴,惱怒之極,下詔要陳新甲解釋,責問他為什麼主張議和,罪大惡極之至。陳新甲的聲辯書中引述了不少皇帝手詔中的句子,證明這是出於皇上的聖意。崇禎更失面子,老羞成怒,下旨:陳新甲著即斬決。理由是流寇破城,害死皇帝的親藩(李自成破開封,烹殺福王),兵部尚書應負全責。

那時距明朝之亡已不過一年半,局面的惡劣可想而知,但群臣還是堅決反對議和,連皇帝也不得不偷偷和國防部長暗中商量,表面上堅決不肯承認,最後訊息洩漏,便殺了國防部長以卸自己責任。從這件事中,可以見到當時對「議和」是如何的忌諱,輿論壓力是如何沉重。連崇禎這樣狠辣的皇帝,也不敢對群臣承認有議和之意。

袁崇煥卻膽敢進行議和。那正是出於曾子所說「只要深信自己的道理對,雖有千萬人反對,我還是幹了」那種浩然之氣。

諸葛亮出師北伐,天下皆稱其忠。岳飛苦戰抗敵,天下皆知其勇。袁崇煥的功業或許比不上諸葛亮和岳飛,雖然,那也是很難真正比較的,然而他身處嫌疑之地而行舉世嫌疑之事,這種精神上的痛苦負擔,諸葛亮和岳飛卻幸而不必經受。

袁崇煥有一句詩:「心苦後人知」。當真是英雄寂寞,壯士悲歌。他明知不能得到當時的諒解,只盼望自己這番苦心孤詣能為後人所知。當我寫到這一段文字時,想到他的耿耿之懷,悠悠之心,忍不住又感到了劇烈的心酸,感到了他英雄性格中巨大的悲壯美,深刻的悽愴意。

正確的戰略決策無法執行,朝政越來越腐敗,在魏忠賢籠罩一切的邪惡勢力下做官,天天都可以送掉了性命。關外酷寒的天氣,生長於亞熱帶的廣東人實在感到很難抵受。在這期間,袁崇煥從廣東招募來的人員中有人要回故鄉去了,臨別時問他:你留在這裡繼續擔當艱危呢,還是回鄉以求平安?他寫了一首詩回答:我和你曾同生共死,我的內心你還不明白嗎?又何必問安危去留?我在這裡奮不顧身,本來不是為了富貴。故鄉的親友們如果問起,請你轉告:邊界還沒有平靖,我只有感到慚愧,當然要繼續幹下去。

袁崇煥是三兄弟中的老大。二弟崇燦(一說是他哥哥)當他在關外時在故鄉逝世。三弟崇煜隨著他在軍中辦事,後來也告辭回鄉。袁崇煥從寧遠送他到山海關而分手,寫了兩首詩給他,說:邊疆需要人守禦,昇平還沒有得到,我早已決心報國,安危去留的問題不必提了。

皇太極在西方人的書中寫作abahai,法國學者格奧賽(renegrousset)在《中華帝國的興起與輝煌》一書中有〈一六四四年的大變〉一章,其中說:「皇太極是蠻人中的一個天才,他把本族人民的軍事才能,和對文明生活的天生理解相結合起來。」

清《太宗實錄》卷三:天聰元年,「時國中大飢,鬥米價銀八兩,人有相食者。國中銀兩雖多,無外貿易,是以銀賤而諸物騰貴。良馬,銀三百兩。牛一,銀百兩。蟒緞一,銀百五十兩。布疋一,銀九兩。盜賊繁興,偷竊牛馬,或行劫殺。於是諸臣入奏曰:盜賊若不按律嚴懲,恐不能止息。上惻然,諭曰:今歲國中因年飢乏食,致民不得已而為盜耳。緝獲者,鞭而釋之可也。遂下令,是歲讞獄,姑從寬典。仍大發帑金,散賑饑民。」皇太極寬待因飢餓而為盜的百姓,與崇禎督促部將「限期破賊、殺賊立功」的政策恰正相反。

何柄棣:theladderofsuccessinimperialchina,aspectsofsocialmobility,1368-1911一書中,認為明初人口六千五百萬,到明末時已漲了一倍以上。

王鍾翰:〈滿族在努爾哈齊時代的社會經濟形態〉一文中,根據朝鮮〈興京二道河子舊老城〉的資料,認為一六二一年時,努爾哈赤的兵數二十萬,再加上婦女老少,「全人數當在四、五十萬左右。」

《天聰實錄稿》元年三月初二日,「秀才嶽起鸞曰:我國宜與明朝講和。若不講和,則我國人民死散殆盡。」《明清史料》甲編,天聰二年八月〈事局未定〉奏疏:「南朝雖師老財匱,然以天下之全力,畢注於一隅之間,蓋猶裕如也。」《東華錄》載天聰三年八月戊辰,「大臣同謀倡逃」。《明清史料》乙編載,崇禎二年二月廿一,袁崇煥塘報:「一日之內,降者竟前後接踵而至。」

「七大恨」:一、明朝殺害金人的二祖;二、袒護金人的仇敵哈達;三、越界出兵,助金人的世仇葉赫抗金;四、明人越界,金人根據誓約殺了,明朝勒索金方交出十人來殺死,以資報復;五、明朝造成老女改嫁;六、移置界碑,搶奪金國的人參、貂皮;七、聽信葉赫,寫信來辱罵侮慢。

「觀其向背離合之意,以定征討撫定之計。」見《兩朝從信錄》。

當時滿清的正式國號是「金」,史書上稱為「後金」,以與宋朝時的「金」有所分別。到天聰十年(明崇禎九年)才改為「大清」。所以本文中的滿清,其實都應稱「金」。「滿洲」的名稱,也要到改了「大清」的國號之後才出現,以前稱「建州」或「女真」、「女直」(「真」字避契丹主宗真諱,改稱「直」)。多數學者認為,「滿洲」是文殊菩薩的「文殊、曼殊」音轉。為便於讀者,本文不將「金、清」「建州、滿洲」「滿族」等稱呼根據歷史年代而作分別。

《太宗實錄稿》:天聰七年十月,皇太極責罵主張出兵南攻之人:「天予我有數之兵,若稍虧損,何以前圖?」

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殺岳飛。十二年正月,宋金和議達成,高宗趙構向金國上表稱臣,表中說:「臣構言: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每年皇帝生日並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疋。」

《太宗實錄》卷十二,天聰六年六月,皇太極致書大同守將求和,信中說:「和事既成,自當遜爾大國,爾等亦視我居察哈爾之上可也。」

皇太極來信的開頭是(根據原信):「汗致書袁老先生大人」。(後來乾隆時修訂《太宗實錄》覺得語氣太卑,才改為「皇帝致書袁巡撫」,但當時皇太極未稱帝,決不可能有「皇帝」的稱呼。)袁崇煥書信的開頭是:「遼東提督部院,致書於汗帳下:再辱書教,知汗漸欲恭順天朝,息兵戈以休養部落,即此一念好生,天自鑑之,將來所以佑汗而昌大之者,尚無量也。」

後來皇太極在寫給祖大壽的信中(那時袁崇煥已死),曾說:「爾國君臣,惟以宋朝故事為鑑,亦無一言復我。然爾明主非宋之苗裔,朕亦非金之子孫。彼一時,此一時,天時人心,各有不同。爾大國豈無智慧之時流,何不能因時制宜乎?」其實努爾哈赤、皇太極等一直自認是金的子孫,他為了求和,連祖宗也不認了。

他後來在寫給崇禎的奏章中說:「諸有利於封疆者,皆不利於此身者也。」所以他的知己程本直說:「舉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漢也。唯其痴,故舉世最愛者錢,袁公不知愛也。唯其痴,故舉世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怕也。於是乎舉世所不敢任之勞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辭也。於是乎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疑,袁公直不避之而獨行也。」所謂「舉世所不得不避之嫌疑」,就是與金人議和。

袁崇煥詩:〈東林黨人榜中無姓名,書此志感〉:「忍將一網盡清流,不絕根株總不休,巧造禍胎偏點將,欲憑毒手取封侯(金庸按:魏忠賢奸黨造東林黨榜,並列出點將錄,列舉東林黨領袖與梁山泊一百零八將相配,企圖一網打盡,自己可藉此謀取富貴),曾知道學宜常講,早識機關動隱憂。愧我榜中無姓氏,流芳不得共千秋。」

《孟子.公孫丑》:「昔者曾子謂子襄曰:‘⋯⋯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袁崇煥〈邊中送別〉:「五載離家別路悠,送君寒浸寶刀頭。欲知肺腑同生死,何用安危問去留?策杖只因圖雪恥,橫戈原不為封侯。故園親侶如相問,愧我邊塵尚未收。」

袁崇煥〈山海關送季弟南還〉:「公車猶記昔年情,萬里從我塞上徵。牧圉此時猶捍禦,馳驅何日慰昇平?由來友愛鍾吾輩,肯把鬚眉負此生?去住安危俱莫問,燕然曾勒古人名。」「弟兄於汝倍關情,此日臨歧感慨生。磊落丈夫誰好劍?牢騷男子爾能兵。才堪逐電三驅捷,身上飛鵬一羽輕。行矣鄉邦重努力,莫耽疏懶墮時名。」其中「磊落丈夫誰好劍?牢騷男子爾能兵」兩句,寫出了他兩兄弟豪邁的性格,就詩而論,也是豪邁的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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