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節

大校的女兒 王海鴒 第1頁,共2頁

小男孩兒叫冉。

我帶冉在院裡散步,雨後的太陽乾淨明亮,花壇裡的花彷彿一下子全開齊了,黃的,粉的,白的,一大塊一大塊蓬蓬勃勃,空氣中瀰漫著的花香濃得都有些嗆人。不時會碰到同樣出來散步曬太陽的老幹部老太太,幾乎每個人看到我和冉都會微微一怔,然後更注意地看一看我。他們都認識冉,不認識我,自然要想:這人是誰?他們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他們,所以盡由他們打量揣測不予理會,全然陌生的環境使我勇敢。但當有那麼一天,冉出現在我們單位的院子裡時呢?

冉的出現給我的婚姻生活帶來了重大的名義上和實際上的不圓滿。

「我要回家!」冉嚷。

我看錶,才一點一刻,彭湛剛睡了二十五分鐘。彭湛回來後立刻投入了緊張的工作,辭職,洽談,跑各種手續,這幾天夜裡一直睡得很遲,最早的一次十二點半。早晨還要早早起來,辦事得遵循人家各機關部門的作息時間。昨天夜裡跟人談事又到凌晨,因此中午這覺十分重要,冉若在家他就睡不成。冉是個不肯安靜的孩子,不是樓上樓下地亂跑,就是大喊大叫,大聲唱歌。他的嗓子倒是很好,音準也好,樂感尤其好。歌他只唱一個,翻來覆去,是當時被混血兒費翔唱得紅透了大陸半邊天的《冬天裡的一把火》。這支歌的旋律完全超出了一個幼兒所能駕馭的範圍,冉應裕自如。每一個半拍,切分音,弱起,氣聲,都能處理得恰到好處,且能做到像費翔一樣,邊唱邊跳,一手舉麥克一手指前方:「你就是那一把火——」那麥克通常是一本捲起來的書。冉有藝術天分,這似乎是家族遺傳。

彭澄給我們寄來了一千元錢,匯單附言上寫的是:祝哥哥和姐姐白頭到老。她仍依從在雲南時的稱呼叫我,傳遞著一種對於至親至愛骨肉之情的渴望。她沒有父母沒有姐妹,從此後我們可以名正言順地相依為命。當時屋外陰雨不斷,屋內淒涼混亂,這筆鉅款——

一千元在當時相當於彭澄一年的工資,彭湛兩年的工資——和那句祝言所引起的對於彭澄以及與她有關的一切明亮記憶恍若隔世。那時彭澄她們已由雲南撤回了四川駐地,在雲南時我們說好她一撤回後方就休假,先回蘭州,再去北京;後來又說十月份再休,看看十月的北京。但目前看來這個計劃怕要落空,她們有可能得去西藏,歷時一年。信中她說:「聽說最近中印邊界發生了衝突,有了一些小的戰鬥,今天我上中午班,一進科室就聽說要組織赴藏醫療所。剛開始我還覺得去不去無所謂,經大家一說,是去不得呀!一是西藏真不是人待的地方,天寒地凍空氣稀薄沒有青菜。二是地形險惡,翻車事故不斷發生,你說雲南路險,她們說比起西藏,雲南乃一小巫,人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是不是?首先這兩點就不像去雲南那次,還有一定的保險係數。三是參戰一年就是二十三歲,再等到那高原太陽曬出來的黑皮膚紅臉蛋恢復過來,又得一年,二十四,終身大事為此就要推後兩年考慮,黃金時光已過。據說我們醫院要組成一個一百床位的醫療所去西藏察隅縣的一個什麼地方,那裡沒電,用不上電燈,看不成電視,如果大雪封山,幾個月看不到信和報紙是常事,生活條件非常艱苦。我們科將去兩個醫生,三個護士,估計我又跑不了。不過他們又說這只是小道訊息,但當大家問院長政委時,他們都笑呵呵地說:‘當兵是要打仗的嘛。’唉,回想我的當兵生活就像遊民。從成都到重慶,重慶到成都,成都到雅安,雅安到夾江,夾江到雲南,雲南到夾江,這回又要從夾江到西藏……」

彭澄所在醫院隸屬成都部隊,與成都部隊轄區接壤的國家較多,俗稱「鄰國」。「鄰國」和老百姓過日子所說的「鄰居」是一回事,捱得近了,久了,難免會有摩擦,有時相互走動走動,串串門兒,說說笑笑地就能把事情解決了;但也有一些事很難解決,這時兩方中間只要有一個不講理的,或性子急的,就得動武,到那時,誰的拳頭硬誰就是老大了,所謂勝雄敗寇。通常,一個家的「拳頭」是身強力壯的男丁或這家所擁有的權勢,而一個國家的「拳頭」就是軍隊了。國家指哪兒,「拳頭」就得打哪兒。因而當兵若當在了需要跟諸多鄰國打交道的部隊,「生活就像遊民」不足為奇。關於赴藏一事,彭澄信中最後的結論是:聽天由命。如果真去了,十月份就休不成假了,就去不成北京了。她說她特別想看看北京的國慶節,她還從來沒有去過北京,我是她唯一的北京親戚。

我給彭澄回信,開了無數個頭,終是沒能寫下去。不想跟她說我這邊的不愉快,不願她不愉快,深知我和她哥哥的婚姻對她來說有多麼重要;可是不說不愉快,就只有說套話,費勁而且無味。於是就想,過些日子再寫吧,等情況、心情有所好轉,等現在成為過去時再寫。我對我的婚姻仍抱有很大希望,決心以我的積極努力去經營好它。

「我要回家!」

身邊的冉又嚷。我耐心告訴他,爸爸在睡覺,爸爸昨天晚上工作睡得很晚,我們再在外面玩一會兒,等爸爸起來。他不肯。我完全沒有對付孩子的經驗,我在自己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當兵離開了父母。我又看了看錶,一點二十,才剛剛過了五分鐘。「冉你看,花開得多漂亮啊!」我指著花壇裡的花大聲說。冉不感興趣。其實我也覺著自己甚是無趣;突然想起小時喜歡看螞蟻,尤其春天螞蟻剛出現的時候,心裡一陣興奮,開始帶冉找螞蟻窩,終於找到了一處,他果然被吸引住了,蹲在那裡,瞪著雙黑黑的大眼睛——這孩子長得像媽媽——看,我則站在他的身後,等。太陽很暖,花兒很美,散步的人們很是悠閒自在,我的心中卻是一片茫然空虛,不知將來會怎樣,明天會怎樣,甚至不知道待會兒會怎樣。

「我要回家!」

冉終於對螞蟻也失去了興趣,站起身來,嚷。覺著過了那麼長時間了,抬手看錶,才剛過了七分。我沉重地嘆息了。我帶冉回家。我不知他為什麼非要回家,那個空曠、清冷、毫無生氣的地方怎麼就那麼吸引他?問他。他的回答是:「我要回家!」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同我待在一起覺著沒有意思。我也是。但我是大人,可以剋制,可以掩飾,也需要剋制,需要掩飾,孩子則不。路過大院門口,我突然又有了新的主意:仍是不甘心,仍是想讓彭湛再睡一會兒,我們這個家將來就靠他了。

「冉,我們上街去玩兒好不好?」

「我要買彩筆!」

「好!」

「買泡麵!」

「好!」

彭澄寄來了一千元錢。錢是人的膽。剛一齣大院門,融入人車滾滾的街道,冉就把他的一隻小手塞進了我的手裡,小手很軟,很暖,我握住它,那溫軟的感覺由手掌直抵心裡,我不由扭臉低頭看冉,小小的身子,小小的影子。

這天是星期日,街上到處是出來採購或閒逛的人,明亮的陽光下一片熙熙攘攘。路過一條小河,河邊上醒目地坐著個單身長髮女子,背對我們,薄薄的肩胛,細瘦的腰身。冉掙脫我的手跑了過去,片刻後跑回來,告訴我:「她哭了。」停一會兒又說,「我知道她為什麼哭,她和她妻子吵架了。」這裡的「妻子」應為丈夫,到底還小;這麼小竟就想到了這樣的問題,足可見生活的烙印。冉從不跟我提他的媽媽。他叫我阿姨,對我不多麼親近但也看不出明顯敵意。不知他知不知道我的出現跟他媽媽的消失之間的關係。他不說,我也不問。不想利用年齡、經驗的優勢去套小孩子的話,那未免卑鄙,就我和冉這對人物關係而言,還要加上殘忍。再者,我也怕,怕正視,面對這樣多變無緒的紛亂,閉著眼過最明智。

先去商場買了彩筆,買了泡麵,又說服冉跟我一塊去了菜市場,手中有泡麵啃食,冉隨和多了,這孩子不喜歡甜食。菜市場很大,幾乎佔滿了整個一條街,綠油油的、紅豔豔的、白生生的,各種菜蔬比比皆是。我買了小白菜,買了蔥姜香菜,又去賣豬肉的地方稱了豬肉。晚飯包包子,冉和彭湛都愛吃帶餡食品。都說主婦在制定食譜時很少或者幾乎不大考慮自己,我業已無師自通地進入了角色。不知不覺,兩點半了,我和冉往回走。路邊有一個賣活雞的攤位,雞們擠在逼仄的兩層鐵絲籠裡,由於不舒服,嘰嘰喳喳叫個不停,上層籠子裡的雞屙屎直接就屙在下層雞的身上,其狀慘不忍睹;當然雞也許不在乎這個,但它們不得不在乎空間的擁擠,有幾隻雞被擠得趴在籠底,兩腳爪支稜在鐵絲籠外,任別的雞在背上踩踏,動彈不得,這種境況的雞通常是連叫都不叫了,緊閉著嘴,半睜著眼,一副只求速死的樣子。冉在這個攤位前停住,專注地看了一會兒,泡麵都忘了吃。等他看夠了,我們繼續走,雞們在身後嘰嘰喳喳不絕於耳地叫,遠遠聽來像是一連串的「哎呀」聲。

「阿姨,它們在說什麼?」

「誰?……噢。不知道,雞說話,人聽不懂。」

「我聽得懂。」

「是嗎,它們說什麼?」

「它們說,‘哎呀哎呀我要出去!’」

我注意地看了這個四歲男孩兒一眼,為他的敏感、細膩、多情和豐富準確的想象力、表達力驚歎,同時也不安。這樣的人極易受傷,不管是這樣的大人還是孩子。他彷彿感覺到了什麼,立刻就把拿泡麵麵餅的小手撤下了一隻來,像剛出幹休所大門時那樣,悄然塞進了我的手掌裡,那小手的溫軟直抵心裡。他還小,他還不會有不可更改的成見和敵意,你對他好,他就會對你好——生活開始在我眼前明朗,開朗,線索開始清晰。

到家的時候,彭湛正好睡醒,冉拿著他的彩筆直接上樓畫畫去了,我則拎著菜蔬,踏著幾乎是輕快的步子去了廚房。聽說晚飯吃包子,彭湛高興得像個小孩兒,積極地跑去食堂買發麵,回來的路上,還拐到小賣部買了醋。我把他買回來的發麵用溼屜布蓋好,心情也越發地好了起來,同時還有了要訴說這心情的願望,於是邊擇菜、洗菜,邊開始說了,從頭說。

「看完螞蟻才一點半多點,我就跟冉說,冉,我們上街去玩兒好不好?……」

「其實冉在家對我睡覺毫無影響!」

他突兀地插道,說完之後就轉身走了,使我連他說這話時的表情都沒能看著。我愣住了,不知道他是為了什麼。是不耐煩我過細的敘述方式,還是嫌我慢待了——倘若不是虐待的話——他的兒子?

我端著剛出鍋的發麵包子來到飯廳,桌上已擺好了碗筷,碗裡已倒上了醋,蒜瓣兒已剝好放在了小碟裡,這些都是彭湛準備的,他本人也已做好了準備,洗淨了兩手端坐桌旁,摩拳擦掌。包子個個一般大小,蓬鬆而白,熱氣騰騰,香味四溢,我曾在醫院的病員灶上幫過八個月的廚。彭湛搓著兩隻手,等不及我把盤子放到桌上,就伸出手來抓。「等冉一塊兒!」我躲過他的手,說。小時候,我們家,總是要等全家圍桌坐定後才吃飯的,全家圍著桌子一塊吃飯,是我童年印象最溫暖最深刻的記憶之一。「冉!下來吃飯!」彭湛直著脖子衝樓上喊。樓上悄無聲息。回家後我曾上樓看過冉幾次,他一直在用新買來的彩筆畫畫,專心專注。以前我只知道嫌他吵鬧,卻不去想他為什麼吵鬧,一個空空蕩蕩的沒有玩具的家,如何能讓孩子安安靜靜排遣他旺盛的精力?

「韓琳,我們是不是考慮再開一個包子鋪?」在等冉的時候,彭湛嬉笑著說。

「行啊。到時候你幹什麼,吃?」

「我是認真的。把你那些事放放,咱們先得掙足了錢。有了雄厚的物質基礎,再去追求精神。」

我看他一眼,確認他是認真的,便覺著他有些異想天開。倒不是包子鋪有多麼高不可攀,而是他這樣子是不是太有點像沒頭蒼蠅了,撞哪是哪?不過按照牛頓「沒有大膽的猜測,就做不出偉大的發現」的邏輯,他的這種思維方式似乎也有道理,也許這就是男人比女人要成功的原因?

冉在樓上毫無動靜。

「冉!」我叫。

「哎!」他立刻答應。

「下來吃飯啦!」

「噢!」

只聽一陣稀里嘩啦之後,頭頂上就響起了冉的小腳踏在樓板上的嗵嗵聲,彭湛略帶驚訝地看我:

「咦,他還挺聽你的!這孩子平時彆扭得很,性格古怪,像他媽。」

包子餡鹹了。什麼都好,可是鹹了。

「不該放最後那一勺鹽,真是的,唉!」我一再地說,彭湛不接茬兒。我知道他對這頓飯抱了很大希望,也一直知道男人們對於「飯」的重視,不像女的,隨便吃點零食就可以打發。可是事情已然這樣了,你說兩句什麼,就算給我一個做自我批評的機會也好。他不說,只是皺緊眉頭嚼著,兩腮的咬肌一鼓一鼓;嘴裡由於塞滿了食物而咕嘟著,像個正在賭氣的小孩兒。他的樣子使我覺著十分抱歉,也有點好笑,就笑了起來。他看我一眼,把手中一個吃了一半的包子往盤子裡一摔,說:「弄這麼鹹,叫人怎麼吃嘛!」

咣,推開椅子拂袖而去,冉被嚇得哆嗦了一下。那種有點好笑的感覺剎那間由愕然取代。

冉的毛衣小了。四五歲的孩子,正是長的時候。趁著週六天氣好,我把他的毛衣拆了,洗了,曬上,又去買了二兩新線,給他重織一件大的,這樣就不必買新的了,我們的一切開支都得由彭澄和母親的錢裡出,只出無進,不精打細算不行。這兩天冉就先穿他爸爸的大毛衣在家湊合著,反正不去幼兒園。原來的毛線是草綠色的,新買的線一兩黃色,一兩褐色。黃色的織成月亮織成星,褐色的織成房子織成樹。圖案都在胸前,樣式是那種叉肩的,由領口織起,套頭衫。我晝夜兼程地織,我得趕在週一前讓冉穿上,邊織邊想象著冉穿上這件毛衣時的樣子,倒也不覺辛苦。週日晚上勝利完工,漂亮的冉穿上這件毛衣後如同童話裡的孩子。早晨,我去食堂買早點回來,看看差不多到時間了,便去樓上叫冉起床,他該上幼兒園了。冉已經醒了,正一聲不響坐在大床上自己給自己穿衣服;彭湛仍睡著,昨晚同人談事又是差不多快一點。此刻我們的臥室是這樣的格局:大床旁邊擺著一張行軍床,他們父子倆睡大床,我睡行軍床,這是我們這個特殊家庭目前唯一可以選擇的就寢組合方式。冉自己怎麼也套不上我給他織的那件毛衣,便伸手去推他爸爸。「爸爸!爸爸!給我穿衣服!」我就是在這一刻走進的臥室。彭湛怒衝衝坐起,三把兩把給冉把毛衣套上,一抬眼看到了我,說:「毛衣織成套頭的,你叫孩子怎麼穿?!」

我非常非常生氣,一天都沒怎麼理他。他感覺到了。晚上,冉睡著了,我們躺在兩張床上,各看各的書。屋外,風兒陣陣地掠過窗戶。「韓琳,」他先開了口。我拿開書,看他。他從大床上欠過身來,一臉的嚴肅,「你是不是覺著有了這個孩子,就得不到全部的我了?」

我瞠目結舌。

晚上,彭湛約了一幫人來家裡談事,客廳裡煙霧繚繞熱氣騰騰,談話聲笑聲如火如潮直衝房頂,談到錢時都是以百萬千萬論計,光聽聽就令人心跳。幾個人都是彭湛的朋友,也是合作伙伴,這時彭湛已正式向單位遞交了停薪留職的報告。

「這樣算來,投資的三十萬一年就能賺回來,以後所掙就是純利潤,淨賺,且以每年百分之三十的利率遞增,三十萬的百分之三十是……」「九!三十加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