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節

大校的女兒 王海鴒 第1頁,共2頁

……波音747終於結束了它漫長的降落過程,在機輪接觸到堅實地面的那一瞬間,心臟在我的胸腔裡訇然起跳!

——沒有擁抱,甚至沒有握手,他一手接去了我的東西,一手攥住了我的上半截胳膊,緊緊地攥著,走。我跟著他走,全身都感受到了他攥在我胳膊上的那隻手的熱量。我跟著他走出機場,走向一輛桑塔納轎車。是他們單位的車,他開來的。

東西放在後座,我們倆坐在前面,汽車向市區駛去。「該帶的東西都帶了嗎?」他問。「帶了。」我按一下腿上的褐色小皮包。都沒有多說,都知道「該帶的東西」指什麼。他在電話裡一再囑咐過的,婚前體檢表,單位介紹信,照片。結過一次婚,到底不一樣的。「我們先去辦手續。」我扭臉看他,多少有些意外。本以為怎麼也得先讓我去家裡坐坐,歇歇,洗把臉。他解釋說:「順路。」其實這時我已想到了這個,同時想到的,還有一個也許是自作多情的想法:他願意我早一點屬於他。其實我也是。成熟男女間的愛情與少男少女重要的一點不同就是,注重形式,深知被年輕人們稱為「那張紙兒」所代表的東西的重要。我們拿到了「那張紙兒」,紅色的銅版紙,八開,由中間摺疊起來,裡面有我和他的照片及簡介。整個過程簡單得讓我覺著不真實。就那麼三言兩語,叭叭地蓋上兩個章,就算完了,一件終身大事。

從街道辦事處出來已是中午,他說現在我們幹什麼呢?我說你說。他說我們吃飯去好不好?我說好。從下飛機見到他的那一刻起,從他攥著我的胳膊讓我跟著他走的那一刻起,我的心突然就變得安靜了,異常安靜。多少年了,我一直是獨往獨來,大事小事我說了就算,錯了對了我一個人承擔,我累了,也倦了,一直很渴望著有那麼一個人,能讓我甘心情願地跟著他走,我什麼都不要想,只要跟著他走。我將會是一個很好的妻子,我的身上有著我母親的遺傳。

他帶我去了一家清真小麵館,鋪面不大,但很乾淨。吃的是牛肉拉麵。一人一大碗,面上頭堆著綠綠的香菜和煮得爛爛的牛肉,湯很濃,熱熱的,辣辣的,非常香,我都吃撐了。結賬時,兩個人才花了兩元八毛錢。他付的賬,我連掏錢的動作都沒做,我們是一家人了,我可以什麼都不用管,這種感覺真好。心中也曾閃過一個念頭:這就是我們的結婚宴了嗎?如是,是不是過於簡單了?這時,聽到他說:「明天晚上,‘白天鵝’,幾個朋友一塊,聚一聚。他們都想見一見你。」韓琳,你就什麼都不要想了,一切聽從他的安排!

從清真小麵館出來,他又帶我去參觀蘭州市容。白塔寺,皋蘭山,黃河母親,還去了甘肅博物館。比起北京,蘭州安靜乾淨,人少,車少,樹多。總的來說,給我的印象不錯,可我仍提不起情緒。我剛下飛機,有些疲倦,有些累,不願意這樣跑來跑去,想盡快能到一個類似家的地方,靜下來坐會兒,可能的話,躺一躺;內心深處的一個想法是,我千里迢迢從北京趕來,不是為了蘭州,是為了你。我們雲南一別,再見面時就已成為了夫妻,有多少話要說多少事該商量啊——感情方面的事且先不提——讓我看蘭州,什麼時候不可以?從博物館出來又去了黃河邊後,在他問我還想不想去玉泉山看看時,我直率地說了,不想去,我累了。他說不去也好,他也累了,因為今天我的到來,他昨天晚上幾乎一夜沒睡。我說那咱們趕快回家。他一言不發看著我們面前滔滔流過的黃河水,過了一會兒,才說,她在家裡。

我們的新婚之夜是在別人的家裡別人的床上度過的,是他的一個朋友。和我們合住這套兩居單元的是這位朋友的妹妹,三十多了還未嫁人,令我一見她就有一種莫名的愧疚。彭湛拿不出錢來住賓館,我要拿錢他又不肯,他們家的錢全部攥在了他前妻的手裡,終於,我開始憤怒。

「你沒做錯什麼不必這麼軟弱!」

「你很在意我沒有錢嗎?」

我煩惱地擺手。從小到大我就沒在意過錢。小時候有父母,當兵後一直過著供給、半供給制的生活,可以說,錢在我的概念裡,從來就不算什麼。我在意的是理,是情。他現在是我的丈夫了,憑什麼要被人這樣的欺負!他誤解了我的沉默,開始說打算停薪留職辦公司、趁相對年輕闖一闖。聽到這裡我心裡一動,說:

「那麼幹脆,去北京!」

「怎麼去?」

「隨軍。」

他搖頭:「我從小在這裡長大,地熟人熟——到北京我能幹什麼?」

不僅因為這個,還因為你那男人該死的自尊!我生硬地道:「那我們就一直這麼分居著?」

他小心翼翼看我的臉:「你來蘭州好不好?……明天,明天我們回家,看看我們的房子,那麼大的一棟房子,還有一個小院兒。」

我說:「好。」

這樣說不是苟且敷衍,而真的覺著這是一個新思路,對於一個想居家過日子的女人來說,小環境比大環境更重要。當年母親不就是隨著父親的每一個新的任命,去不管任何的地方?

這時他又說:「你不必馬上來,等我先幹一段打下一定基礎,我不想讓你跟我一塊吃苦。」

說這些話時我們剛同他的朋友們吃飯回來,他喝了酒,在我們所住的朋友家唯一的長沙發上躺下了,我坐在長沙發上,他枕著我的腿。他喝得有些多了,他一喝多臉會發白,本來膚色偏黑這時就成了青石色,眉目也因此顯得清晰清秀了些。我用食指划著他的額頭告訴他我不怕吃苦。他說他知道,從在北京站見到我的第一眼時他就知道。說完他合上了眼睛,似是睡了。我低頭端詳著懷中的這張臉,眼睛、鼻樑、有些爆皮兒的嘴唇。突然,他睜開了眼睛,望著我:「她說,如果我一定要跟你,就永遠不要想再見到兒子。」我眼瞅著懷中臉上的那雙眼睛一點點變紅,溼潤,在盈盈欲滴的那一瞬間,他把它們合上了,於是,淚水就流下來了,順著外眼角流過太陽穴,流進了兩鬢。我輕輕擦去那淚,輕輕搖晃著身子,低吟淺唱般道:「好啦好啦,睡吧睡吧。」他睡了,我一動不動坐在沙發上看著他睡,在我懷裡他睡得很熟,像個孩子。我想,我會盡我的全力,讓這個受了這麼多折磨、磨難的男人,得到他所應當得到的幸福。

我們回家。

那天是一個太陽很好的日子,上午。上午她上班,不在。他不願意讓我跟她碰面,不願意讓我煩惱,說他一定會處理好一切。他騎車帶著我。有一段上坡路,我要下來,他不讓,很用力地蹬上去後,說:我們將來一定要買汽車!我摟住他的腰,把臉貼了上去。汽車對我來說太遙遠太渺茫啦,但是眼前的這個人這份情感卻是實實在在可觸可感的,形影相隨,骨肉相依,心心相印。

剛一進家的大院門,心就充滿了喜悅。門口擔任警衛計程車兵,路兩旁枝葉闊大的梧桐樹,服務社,衛生所,食堂……都讓我感到熟悉,親切,溫暖。他帶我沿著掩映在梧桐樹下的潔淨的柏油路回家。

家是一個二層小樓,有一個不大但也不小的院兒,只是院裡不似別的小院那樣生機盎然井井有條,院裡雜草叢生,一片無人管理的荒蕪,反令我高興。首先證明了這的確是一個破碎的家,還證明了這家的女主人的確是不賢不淑。推開鐵柵欄門,踏著磚鋪的甬道來到了房門口,他掏出鑰匙開門,門自開,這時我感到他全身微微一震。「是她在家裡嗎?」我問,他點頭。我說:「進去吧。」沒有絲毫的緊張不安,甚至是帶著某種優越,我邁進了從法律上講已屬於我了的家。

他們家裡同院裡一樣,要更亂一些。桌上,地上,沙發上到處是碎紙,小孩兒玩具,零食,客廳門旁的地上甚至有一攤半乾的深褐色物質,細看,是泡麵的調料。這樣的一個家,得有多少日子沒打掃了?感覺到彭湛在稍後的一側看我,我拉住他的手,緊緊攥了攥。她不在樓下,我往樓上走,帶著好奇,還有點急切,想見一見那個與我丈夫共同生活了七年的女人。她在樓上他們的臥室裡,半臥床上,蓋著被子,上身穿一件淺駝色的毛衣。彭湛為我們雙方做介紹:

「小唐。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