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選擇不幹。」他說,「不過你說得很對,誰會跟錢過不去呢,更何況是一個像你這麼喜歡錢的女人。」
「你什麼意思?」我問他。
他笑了笑說:「今晚的單子,我是不是應該讓你老闆先看一眼再簽單呢?」
靠!原來他什麼都知道。
「這裡面的東西值多少錢?」我揚起信封問他,「我是拿著東西走人,會不會更划算一點點?」
「你不敢。我總能找到你。」他說,「再說了,這裡面的東西對你而言一錢不值。」
ok。
okokok,人窮氣短行不行?我下了車,看著他的車緩緩向前駛去後,我拿著那個信封走進了小區,我很容易地找到了他所說的17棟,我在樓下按了2301的通話鍵,很快有個聲音傳出來,是個男人,在問:「誰?」
「快遞公司。」我說,「黃小姐請收件。」
「她不在家。」男人說,「打她電話。」
「代收好嗎?」我話還沒問完,對方一定是掛了對講機,再也沒有任何訊息。
為了剩下的五千塊,我繼續按門鈴,一下一下接一下。對方一直沒再接,過一會兒來的是小區的保安,很兇地問我說:「你是誰?業主告你騷擾。」
我把手裡的信封舉起來擋住半邊臉說:「送快遞。」
「他讓你留在門衛。」保安說,「請跟我來。」
「不。」我說,「重要的東西,我要親自交給黃小姐。」
保安讓我在門衛那裡等,估計去打電話了,過了半天才過來,交給我一個紙條,上面寫著一個手機號碼,對我說:「讓你打這個電話,黃小姐不住這裡了。」
我接過那張電話條,蹲在小區外的花臺上反覆撥打,聽到的都是:「您所拔打的電話已停機!」
我靠!
看來這一萬塊一封的信的確不容易送出手。
我鬱悶地拿著信往外走,可是走了差不多有十分鐘那麼遠的路程,都沒有看到那傢伙的越野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當我的腳走到酸得不能再酸時,我停下了腳步。我輕呼一口氣,當機立斷地開啟了那個信封。當我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並看清它是什麼的時候,我差點沒在一秒種內背過氣去。
奶奶的,世界上有這麼搞的事情嗎?
當我把那個信封坐在屁股下面,在馬蘭拉麵吃著一碗香噴噴的牛肉麵的時候,終於慢慢理清楚了我的現況,那就是:我是被人利用了。哦不對,準確地講,是有人想要利用我了。雖然他長得還行,雖然我還不知道他姓啥,名啥,但直覺告訴我,他已經對我瞭如指掌。
他窺視我已久。
我在暗處,他在明處。這是一場蓄謀已久的棋局,我淪為一枚棋子不知不覺深陷其中。不過我並不驚慌,我也不著急。我用我算不上天資聰慧的大腦簡單思考了一下,就做出了一個英名的決定。既然已經這樣,還是按兵不動為上上策。我就不信那小子永遠不出現,作為棋手的他,遲早會有再來拿捏我的那一天。
我有足夠的耐心等著好戲上場。
所以,吃飽喝足後,我並沒有回酒吧再去找那小子。而是選擇了回家。不管發生了什麼事,先好好地睡一覺再說!
孟夢不在。家裡很亂,像被誰打劫過一樣,簡直就不是孟姑娘的風格嘛。不過我管不了那麼多了,我實在是太困了,把信封塞到枕頭下面倒頭就睡著了。那天晚上我夢到了吳明明,她拎著一把菜刀在我後面追,一面追一面聲嘶力竭地喊著:「還我錢,還我錢,還我錢!」我大汗淋漓地醒來,第一個反應是伸手去摸枕頭下的信封,還好,還在。然後我轉頭就看到了孟夢。她一隻手拎著一個沉重的箱子,用背書一樣沒有感情的語氣對我說:「房子還有三天到期,我先走了,你自己想辦法吧。」
我看了看手錶,清晨五點。又捏了捏自己的手臂,知道不是做夢。凌晨五點的孟夢小姐一臉菜色,她說完那句話,眼睛在我臉上停留了一秒,然後就拖著箱子走到了門口。
「喂,」我喊她,「你這是要住到哪裡去?」
「我,回老家。」她停在門口,遲疑了一下才答我。
「喂,」我說,「不是吧?」我很有些不信,在北京打拼這麼久,說放棄就放棄,這應該不是她的性格呢。
「我媽病了。」她說,「需要人照顧。」
我從床上爬起來,走到她身邊。我以為自己從來就沒有喜歡孟夢,但不知道為什麼,那一刻的她,卻讓我有些莫名的留戀。我甚至覺得,她的皮膚很好,還有一雙很迷人的眼睛。於是我身不由己地問出了一句話:「會換號碼嗎?不換的話保持聯絡啊。」
她笑了一下:「換了我會簡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