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著michael又說:「我來中國是為了找到我的一名同伴,沒曾想中了聖堂騎士的圈套……」看見趙諾一臉不相信的表情,他繼續說:「聖堂騎士就是俗稱的吸血鬼獵人,我受了傷,中毒了,還好有你在,不然我肯定就要死第二回了。」
趙諾乾笑了幾聲,michael也跟著笑了笑:「你還好吧?」
趙諾搖搖頭,他清晰地記得這個男人的藍眼珠一瞬間能變成黑紅色,還有很長的獠牙……還有……難道他真的是吸血鬼?他嚥了一口吐沫,問:「你中毒了為什麼用我解毒?」
michael呵呵笑了兩聲:「只有人類的體液才能解毒,也就是俗稱的血液、唾液、精液。」
趙諾只覺頭大,這也能行……michael看到他內心在動搖,但他面上不漏,只是微微一笑,繼續問:「還有什麼不懂?」
他搖搖頭,最後吞吞吐吐地問:「你是從哪裡學的中文還這麼標準?」michael一愣,抬起手寵溺地摸了摸趙諾的頭頂:「我在中國待過很長的一段時間,我想想……明朝的時候呆過三十年,二戰的時候呆過十年,就這麼簡單。」
看著趙諾張著大嘴呆呆的樣子,michael突然覺得自己喜歡上了這個眼前這個傻傻呆呆的少年……而趙諾也覺得自己不可思議,不就是一次強迫性的419麼,他怎麼輕易就相信了眼前這個外國人的話,還……有一點喜歡他呢?難道自己真是個抖m?
13、死魂...
葉明誠在經歷了十幾天的奮鬥後,終於在最後期限內將自己的書稿用郵件的方式發到了自家編輯的郵箱內,他抬頭一看錶,已經將近凌晨三點,肚腹飢腸轆轆,已經哀鳴聲響了半天,想到自己晚飯還沒吃,連忙站起身給自己煮了一袋泡麵。
葉明誠是一個名滿全中國的作家,專門寫推理和恐怖小說,不久前還得過一個什麼什麼獎,連自己寫的第一本小說《魅影》也改編成了3d版電子遊戲,掀起了恐怖rpg遊戲的熱潮。
世人都說他才思敏捷,想法奇特,連他的編輯都跟他說他是寫恐怖小說的奇才,可是他知道自己絕對不是那個有天分的人。
絕對不是,裡面出現的場景,包括每一個人物,他似乎都認識,他似乎都經歷過。似乎他才是裡面那個受了驚嚇的主角。
這種念頭就像一條粗大滑膩狡猾的蛇,一直纏繞在他身上,幾乎讓他窒息。
葉明誠睡意全無,等到早上九點的時候,編輯打來電話,喜氣洋洋:「我的爺喲,我用一個小時看完了你的初稿,實在些的太棒了!只不過題目我覺得要改一改,現在這個題目不是不好,只是噱頭不夠,你看看《死魂》怎麼樣?」
自家的編輯姓王,有個比較風雅的名字:子渲,人很開朗,叫他都是「我的爺」,今年三十六歲,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在編輯這一圈混了多年認識不少人,在他剛剛寫書的時候給了他很大的幫助,所以葉明誠沒說什麼,只是揉了揉太陽穴嗯了一聲,反正他寫好書就行,只要文章不動,名字什麼的無所謂,他又跟編輯聊了兩句後,編輯才話題一轉,似恍然大悟般說:「對了,我的爺,明天a市有你的一個籤售會哦,記得別忘了,主辦方已經安排好了一切,明天早上我會開車接你。」
結束通話王子渲的電話,葉明誠才覺得疲憊一下子湧上了身體,他連忙洗了一個澡,倒頭就睡。
第二天,王子渲按時來到了葉明誠的家,兩人很快便踏上了去a市的高速路上。
開了將近三個小時的車,才到達了a市,葉明誠將頭靠在車窗上,靜靜欣賞著a市的城市風景,要看一座城市,就要看它的建築。a市的建築大體都有些西化,因此知道這座城市的立時並不久遠。
可是葉明誠總覺得有些異樣,他似乎來過這座城市,或者說,他生活在這裡過。
這段插曲很快被他忘在了腦後,籤售會非常無聊,等到三個小時的籤售會完成後,葉明誠只覺自己右手都僵了。
疲憊地回到下榻的酒店,葉明誠躺在床上,卻怎麼睡不著了。他想了想,決定去酒吧喝一杯去。
a市的酒吧很多,葉明誠也沒多考慮,隨便挑了一家叫「夜色撩人」的酒吧進去後,剛剛坐在吧檯轉椅上,一個人興高采烈的聲音便從他耳邊傳來。
「吳巖……天啊!你是吳巖!七八年都沒見你了!」葉明誠聽見近在咫尺地聲音,反射性地扭頭一看,說話的人穿著一身侍者的領結西服,大概二十七八歲,普通身材,很瘦,臉色蒼白,周身上下瀰漫著一股讓葉明誠感到噁心的味道,恰似死人的味道。
……吳巖……?葉明誠扭頭看了看身邊,發現這個男人確實在跟自己說話後,冷著嗓子說:「對不起,你認錯人了。」
男人孩子氣地癟了癟嘴,沒頭沒腦地給了葉明誠一巴掌:「死小子!跑哪裡去了!當年那幫警察還認為我要對你的失蹤負責呢,一走七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