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

查爾斯站在村裡小酒店的櫃檯前面,興致勃勃地聽幾個在村裡歇夜的旅行推銷員講軼聞趣事。他掏出裝著幾枚銀幣的菸草袋,請那幾個人喝杯酒,慫恿他們繼續講下去。他站著,一面咧著嘴笑,一面揉著他傷破的指關節。旅行推銷員們接受了他的盛情款待,舉杯祝他身體健康,查爾斯很高興。他吩咐店主替他的新朋友每人再斟一杯酒,喝罷就跟他們到另一個地方去鬼混了。

賽勒斯深夜拄著木腿出去時,心裡恨透了查爾斯。他先在路上找他兒子,再去小酒店,但是查爾斯已經離開了。如果那晚他找到查爾斯,很可能把他殺了,或者打算殺他。重大事情的發展能改變歷史,其實任何事情在不同程度上都能改變歷史,哪怕是走路踩上一塊石子,看到一個美貌姑娘時倒抽一口氣,或者在花園裡幹活時弄斷了指甲。

很自然,沒過多久就有人告訴查爾斯,說他父親拿著獵槍在找他。他在外面躲了兩星期,避避風頭,最後回家時,他父親要他命的那股蠻勁已經減退為單純的憤怒了,他便使勁幹活,裝出恭順的模樣來贖罪。

亞當在床上躺了四天,渾身疼痛,動一動都得呻吟。第三天,他父親顯示了他在軍事方面的勢力。他一方面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另一方面算是給亞當一個獎勵。一個騎兵上尉和兩個軍士,都身穿正式的藍制服,來到賽勒斯家,直接走進亞當的臥室。兩個列兵在門前庭院裡守著他們的馬匹。亞當躺在床上履行了入伍手續,充當騎兵列兵。他父親和艾麗斯在旁邊看他在陸軍法規手冊上籤了名,宣了誓。他父親眼睛裡閃著淚花。

軍人們走後,他父親坐著陪了他好久。「我把你放在騎兵團裡是有道理的,」他說。「兵營生活過久了並不舒服。但是騎兵有事可幹。這一點我有把握。你會喜歡到印第安人的地區去的。那裡有仗可打。我說不上來我是怎麼知道的。反正有仗可打。」

「是的,爸爸,」亞當說。

我一直覺得奇怪的是,當兵的常常是亞當這一類人。他本來就不喜歡打仗,並且遠不像某些對打仗逐漸感到興趣的人那樣,他對暴力越來越反感。他的長官們多次仔細觀察他夠不夠逃差的罪名,不過沒有提出過指控。在當兵的五年裡,亞當在騎兵隊乾的勤雜比誰都多,可是如果說他殺死過敵人,那完全是跳彈意外造成的。他槍法很準,故意不打中目標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那時候,同印第安人打仗已經像是危險的驅趕牛群的任務——印第安部落被迫反抗並受到驅逐,遭到大量殺戮,悲哀陰沉的倖存者遷移到了不毛之地。這種事情並不光彩,但是國家發展的模式明擺在面前,非這麼幹不可。

亞當看到的不是未來的農場,而是好端端的人腹破腸流的慘象,作為工具的他對這一切感到厭惡,覺得毫無意義。當他發射卡賓槍而不打中目標時,他對團隊犯下了背叛的錯誤,但他毫不在乎。非暴力的情緒在他心裡高漲,終於形成一種不容思考的偏見:不論出於什麼目的,凡是造成損害的事,他都反對。這種情緒纏住了他,不讓他有思考的餘地。但是亞當的服役記錄中沒有絲毫地方能說明他怯懦。事實上,由於表現英勇,他曾三次受到嘉獎,並且得過勳章。

他對暴力越來越反感時,他的衝動卻朝相反的方向發展。有好幾次,他自己冒著生命危險救回受傷的夥伴。他執行本身的任務已經累得筋疲力盡,還自動到野戰醫院幫忙。他的夥伴們對他懷著輕蔑的親切感和一種難以言說的害怕,因為人們對於自己無法理解的衝動往往感到害怕。

查爾斯經常給他哥哥來信——談農場和村裡的情況:有幾頭母牛病了,一匹母馬懷了駒,草場有了擴充,糧倉遭到雷擊,艾麗斯癆病後期咳得厲害,一口氣喘不上來給憋死了,他父親移居華盛頓,在美國內戰聯邦退伍軍人協會里搞到一個領工資的永久性職位。查爾斯跟不少人一樣,口才不好,寫起信來卻非常詳細。他擺出他的孤獨和困惑,把自己不清楚的許多事情寫到紙上。

亞當在離家期間比以前或以後任何時候都更瞭解他的弟弟。信件往返造成了兩人想象不到的親密。

亞當一直儲存著他弟弟的一封信,並不是因為他完全明白信的內容,而是因為裡面有些隱蔽的意思正是他不能理解的。「親愛的亞當哥哥,」信中寫道,「我提起筆時祝願你身體健康」——他總是用這句話開頭,便於轉入正文。「上次去信後一直沒有收到你的回信,想必你在忙別的事情——哈!哈!雨下得不是時候,打掉了蘋果花。冬天吃不到多少蘋果了,不過我要儘可能保住一些。今晚我打掃了屋子,到處又潮又油膩,打掃後也乾淨不了多少。不知媽媽以前是怎麼收拾的。現在跟以前不一樣。到處蒙著一層東西。我不知道是什麼,反正擦不掉。不過我多少把汙穢搞得均勻一點。哈哈!

「爸爸有沒有寫信把他旅行的事告訴你?他已去加利福尼亞舊金山,參加退伍軍人協會的野營大會。國防部長也要去,爸爸主持大會,介紹部長。這對爸爸來說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他跟總統見過三、四次面,甚至在白宮進過晚餐。我倒想去白宮觀光觀光。等你回家時,你我兩人一起去。爸爸可以招待我們幾天,反正他要見見你。

「我想我最好找個老婆。咱們的農場很興旺,即使我本人不怎麼樣,憑這個農場,甚至比它更次一點,也有姑娘願意跟我過。你說呢?你從沒有提起復員後是不是回家來住。我希望你回來。我想念你。」

信在這裡中斷了。紙上有刮痕和濺開的墨水跡,下面是用鉛筆寫的,語氣變了。

鉛筆寫道:「接著寫吧。剛才鋼筆壞了。筆尖斷了一半。我得到村子裡去買一支新的——其實都是鏽的。」

字句開始流暢一些。「也許我不該用鉛筆,該等到買了新筆尖再寫。問題是我現在坐在廚房裡,點著燈,腦子裡胡思亂想,時間也晚了——我猜已經過了十二點,不過我沒有看鐘。雞舍裡的老黑喬開始啼了。媽媽的搖椅嘎吱嘎吱在響,彷彿她坐在上面似的。你知道我不信那一套,但是它勾起我的回憶,這種情形是常有的,你也明白。我想我也許要把這封信撕掉,寫這些事有什麼意思?」

現在字型潦草起來,似乎來不及寫。「既然我打算毀掉這封信,我不妨把要說的話都寫下來,」信中寫道。「整座房子像是活的,到處都有眼睛盯著,門外像是有人,等你扭過頭就會進來。我覺得毛骨悚然。我想說——我想說——我一直不明白——我們的爸爸為什麼那樣。我是說,他為什麼不喜歡我給他作為生日禮物的那把折刀。他為什麼不喜歡?那把刀很棒,他又沒有一把好刀。假如他用過,磨過,或者從口袋裡掏出來看看——情況就不一樣了。假如他喜歡,我就不至於在你身上出氣。當時我只能拿你撒氣。我覺得媽媽的椅子搖了一下。只是燈光晃動罷了。我不信那一套。我總感到有什麼事情沒有完成。似乎有一件事只做了一半就扔下了,但是想不起什麼事。反正有件事沒有結束。我不應該待在這兒。我應該到外面去闖,不是守著一個好農場,考慮物色一個老婆。有些事不對頭,像是沒有完成,發生得太快,結果留下一條尾巴。我應該處在你現在的地位,而你應該留在這兒。以前我從沒有這種想法。也許因為時間晚了——太晚了。我朝外面望望,天色已經矇矇亮。我不打算睡了。夜晚怎麼過得這樣快?現在我不想上床睡覺。反正睡不著。」

信沒有署名。查爾斯可能忘了他原先打算撕毀的,結果付了郵。亞當把它保留了一個時期,每次看到,身上總是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陣冰涼。